加快节约型社会建设,生产环节要先行,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能够创造出骄人经济效益,那么作为蓄水池和消费经济的国家财政应如何管好用好已有的经济成果,使之迅速转化成综合国力构建之新能源当是第一要务。也就是说,如何将有限财力用在刀刃上,这就也是一个节约的问题。笔者作为一个从事财政工作的公务员,几十年工作的经历和观察,深感我们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确实还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对照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笔者认为,我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和改革,加速有限财力的高效和节约型运转。
一、坚决制止超标招待费
(一)、已发生的招待费
我很认同国家行政学院竺立家教授提出的2004年全国业务招待费已逾2000亿的说法,如此之大的费用开支相当于全国13亿人,人平153元,也就是吃掉了北京、天津、重庆三直辖市2005年地方财政收入的总和。去年某地级市对40家市直单位进行“小金库”清理检查中就发现:这40家单位2002年至2005年6月间,仅招待费超标就达28841896元,个别单位年超标金额近300万元,真是触目惊心!
(二)、招待费的资金来源
业务招待费,是单位间用来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公务性开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国家就明确规定使用范围和额度标准。但这些年来,这些规定似乎失去了约束力,各单位通过巧立名目,扩大列支范围,其开支包罗万象:诸如春节请客送礼、跑官卖官、贿赂干部、节日礼品物质及其他不合理开支要有尽有。既使是财政、审计、纪委等一些监察、管理部门也难例外。难怪有人说:“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单靠工资富不了,吃喝玩乐单位管、游山玩水到处跑……”。如此高额的招待费是如何消化的呢?主要采取以下途径:
1、根据财预字(1998)158号文件规定,地方业务招待费按当年预算“公务费”的2%、中央按当年预算“公务费”的1%列支。此为主要的合法的消化途径。当然这笔资金本身就是一笔巨额支出;
2、有些单位坐支、挪用非税收入,作为单位招待费和员工福利的“小金库”。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附加),罚没收入(公检法系统颇多),国有资产、资源收益(如门面、宾馆等收入很多已成为单位干部职工的“小金库”)和其他非税收入;
3、有些单位坐支、截留、挪用下级上交的事业费,作为招待费和员工福利的“小金库”;
4、有些单位领导向下级单位“乞讨”一点,有的甚至向下转移部分招待费。
(三)、招待费超标表现形式
1、一般工作交往性招待费开支形式:
一般同级友好单位工作衔接中的交往,本应本着节约简单招待,但一些单位为摆阔气、讲排场,动不动就上中华等中高档香烟、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洗足或按摩及其他娱乐活动。市直单位一般一次招待开支在一、二千元左右。如遇高档次的招待,动则万余元。
2、特别性招待费开支形式:
如遇上级检查、考察等方面的接待,往往奢侈惊人:住三、五星级宾馆、抽高级香烟、吃高级水果、进豪华餐馆、喝茅台、五粮液、浴足按摩或唱歌、桑拿浴澡小姐摩、公款赌博、宵夜早茶、收受红包礼品,专人陪小车跑(现在乡镇一般无宾馆,公务来客住县城)等花样种种、应有尽有。招待费视公务人员多少、住宿时间长短而定,一般在万元至一、二十万元之间。
(四)、对业务招待费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是改桌席款待为自助餐接待,席上严禁使用烟酒。
1、自助餐按级别确定标准,如是处级以下每人每餐20元,地市级每人每餐30元,省部级每人每餐50元;
2、单位来客10人以下陪餐1-2人,来客15人以上陪餐2-3人;
3、取消饮食类餐饮发票的报销办法,凡因公报销者需领取自助餐专用票据,经销售的餐饮单位盖章生效。就餐人员无论级别高低均需在餐票上签字,以杜绝弊端发生;
二是此建议应作为所有党政机关、行政、事业、社会团体、企业单位、行业共同执行。
超标招待事情虽小,但意义十分深远,它既浪费国家的巨额财力,同时又是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陋习,也是一种公开的腐败。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国家要颁布实施强有力的招待开支的法律规范;要强化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理念,以身作则,带头垂范,不搞超标招待,每个公务人员无论官职大小、级别高低一视同仁;凡就餐来客必须在自助餐票上签名,便于审查证实的“回头看”办法。
“怕就怕认真,而共产党最讲认真”,“勤俭节约”又是我国优良传统,只要我们党和国家认真把招待费这一巨大开支抓紧卡严,我们就会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就有可能将招待费降至100亿元。
二、加强对非税收入的监管
(一)、非税收入坐支挪用情况
据相关人士估计,目前为止我国政府性非税收入已在3000亿以上,由于国家尚无非税征管的法律规范,因此,部分单位和行业坐支、截留、挪用、短收、擅自减收现象颇为严重,其危害和表现主要有:
1、擅自挪用非税收入,盲目地大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2、极大地满足“吃、吸(吸烟)、喝、玩、乐、拿、游、送”等铺张行为,作为超标招待及领导腐败的后备“财源”;
3、成为相关杠杆部门单位用于福利、奖金、补助的财力“保障”。助长了“行业霸权”、“行业利益驱动”、行业优势等腐败现象;
4、滋长了贿赂有源、生财有道、骗报、谎报、虚报、跑官卖官害官的主要来源。
(二)、迅速出台非税收入的法律法规
非税收入是我国财力的重要保证,国家应对此高度重视和关注,要迅速落实搞好对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法律规范,使我国的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
1、迅速出台国家非税收入管理法律规范(湖南省于2004年5月31日颁布《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在征管上积累了一定经验),同时,依法对部分地区或单位擅自坐支、挪用非税收入的现象“杀一儆百”严惩少数违法分子,严肃非税收入征管秩序;
2、继续完成“费改税”工作,使其尽快成为国家税收,以税收方式制约纳税人及时足额完成国家税收,防止国家财政资源的流失;
3、对非税收入应根据我国县、乡财力困乏拮据的现状,主要用于弥补县、乡财力不足;
4、国家要加强对依附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团体”(包括学会、协会)的财务收入监管。经从对某地级市的160家“社会团体”财务收支检查中发现,其收入有的大几十万元、上百万元之多,基本是其依附单位的“小钱柜”。因此,社会团体的收费收入也应纳入财政专管。
三、切实整顿国家公职人员收入分配秩序
由于国家《公务员法》的出台,国家公务员的收入分配将会逐步走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问题是还有一部分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就是国有行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如国有金融企业、烟草、能源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信息通讯企业、医疗科研企业等管理人员,说他们特别,是因为他们掌管着国家的经济命脉,是国家垄断部门,但他们又都是国家的各级工作人员,他们的权力、资金都是特别巨大和雄厚,这一部分特殊群体的收入分配如果管理不善、秩序混乱,就会造成国家财政的大量浪费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目前最令人关注和不安的,就是有些国有企业、行业根本不论本身经营效果如何,大肆滥发工资、大搞物质补贴和照顾,以“背靠(国家)大树好乘凉”。我国作为以公有制为主的国度,有别于西方资本主义私有制,即使是已改制,归根到底资产还是国家、或国家控股,如果发生经营不善,管理阶层也无需赔偿,反正有国家买单。如同深圳特区的某家保险公司一样,公司亏得一塌糊涂,政府也只是将部门领导调离而已,损失还是政府的。这就反映政府在这部分人中的收入分配秩序混乱,造成国家财政的巨大损失。类似这样的表现还有:
1、部分大型国有权威企业领导或少数行业老板,以私营企业老板自居,同外国私营企业老板一样追求高额工资收入,实行工作年薪制。如移动公司老总年收入一般在30万元左右,招待费几百万;烟草公司老板年薪20多万元;保险公司老板年薪也在20万元以上,商业性银行老总收入亦在10至30万元间。此类人员官越大级别越高其收入就越大。这相当于一般公务人员十至二、三十年的工作收入。这还不算占用的招待费、业务费等;
2、一些地区与单位搞小车补贴、招待费定标定额办法,“补贴要拿、公车照坐、公款吃喝”,根据官吏大小确定档次,如小车补贴每年补助资金1至5万元不等,招待费1至10多万元不等,为了不浪费指标,想尽办法找发票报销,助长奢侈浪费、中饱私囊之歪风;
3、有些单位、行业利用行业优势,康国家之慨、大肆挥霍,如电力及发电行业自己用电免费或减半、铁路家属乘车免费、医院家属看病住院减半收费、学校教师子女上学免费、移动公司可照顾家属接打手机免费等等五花八门、无法无天、损公肥私。
四、清理整顿着装
“制服”是国家公务人员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公务的工作标志。2004年,某地市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意见》精神,在全市开展了一次整顿着装中心工作,共收缴非法着装大盖帽4838顶,肩章10984套,臂章4856枚,领徽6980枚,非法着装人员达4006人。不规范着装既影响了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又容易引发腐败之风,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其主要表现在:
1、着装给财政带来压力
经国务院批准着装的有14个部门,而在清理中某市就发现非法着装27个部门,其中规定已批准着装的警察系统着装经费全由财政负担,其他已批准着装人员自负30%,各级财政负担70%。根据批准着装的大型单位初步框算:公安警察制服每套单价视各地财力而定,一般核定在1700至2200元之间,全国警察在170万人左右,其费用全由财政负担,所需承担资金达30亿元以上;税务系统100多万人按某地市制服单价680元/套计算,以财政需负担70%资金计算,共需资金近5亿元;工商部门新着装其价格估计和税务单价相近,全国共计60万人,所需财政负担的资金约4亿元,此三项着装所需资金近40亿元。所以,将全国已批准着装和非法着装单位的40多家单位相加,财政所负担的资金可能在100多亿之上。所以说着装也给地方带来重大经济压力;
2、部分公务人员着装行为极不规范
(1)、部分公务人员着装炫耀,招摇过市行为霸道,咄咄逼人,耍特权、抖威风、索拿卡要,严重影响国家威信和形象;
(2)、有些人员以着装为招牌,不管有无资格执法,也不论公事私事,均以执法者形象示人,罚款不给票,有的执法人员涂改罚没收据,将小金额改成大金额,严重贪赃枉法;
(3)还有少数着装人员耀武扬威、装腔作势,常出入餐馆、娱乐场所不是赖账,就是赊销或免单,其行为十分卑鄙;
(4)、制服挠乱民众视野,全国40多家着装人员如果都着装处理公务,很难辨别哪是“真警察”、哪是“假警察”,哪是“中央军”、哪是“游击队”了,给民众带来麻烦。
3、几点改变着装的建议
根据着装多、难辨别、减财力等因素,笔者建议只留用警察(海关着警察装)着装外,其他各行各业无论有无经国务院批准,一律脱装执法,将制服更改为执法人员“挂牌”执法、“亮证”执法,让我们又回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和谐执法、严明执法,人人执法上来。可设“执法胸牌”,其“胸牌”上可设置:个人照片、统一编号、执法单位、姓别等,挂于胸前,并配戴袖章值勤执法。规定只允许直接公务执法人员挂牌上岗,“胸牌”可长期使用,其费用仅在50元间,并将为国家节省百多亿元资金。
五、加强对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车管理
(一)、公车耗资严重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2004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共有公车上报统计数为180万辆,公车消费约为1000亿元以上,因还有部分公车实行“体外循环”未予上报,而实际公车数估计不下250万辆,其耗费可想而知。2005年底经对某地级市“小金库”清理检查发现某处级单位2005年共有公车13辆,其公车消耗(不含车辆购置)近百万元,平均每辆耗消6、7万元。促成公车消耗原因多样,主要包括:
一是机关单位公车超量,特别是少数执法单位超量严重。违反了处级单位公车2辆,副处1辆,县科级单位公车1辆的规定;
二是公车给财政带来巨大负担,公车除需巨大购车费外还需耗用包括燃油、养路、保险、路桥、年检、修理、路程补助、司机工资等开支;
三是公车弊端时常发生:
1)、餐馆、宾馆、茶馆及其他娱乐场所公车滞留量大,滥用公车现象严重;
2)、公车接学生、公车接亲、公车钓鱼、公车清明祭祀、公车请客送人及节假日公车私用等现象严重。
(二)切实加强公车管理
一是建议中等以下城市和地区成立公车管理机构,省会及较大城市按区设置公车机构,集各单位现有公车组建该机构,并设立车辆修理行业,实行内行管车、用车的管理办法;
二是交警要建造公车公用牌照并规定不得转让、拍卖;
三是对公车私用、节假日或下班时间用车者,应由纪委、监察、交警等监督部门实行纪律管制;
或者是对现有超编车辆进行调剂、拍卖和管制,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修理并由国家制定单位公车编制制度。切实加强对现有公车的有效管理,将可为国家和地方节约大笔财政资金。
附:信函一封
胡主席、温总理尊鉴:
近年来,国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尤其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这一重大决策的出台是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强国必然的、长久的客观要求,也是根据我国基本国情而提出来的科学道理。笔者认为,《通知》不仅对生产领域具有强大指导作用,同时对消费领域、尤其是对政府消费和经济支配领域起着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和调控作用。国家建设就如同一个特别的供水系统,而国家财政积累就如同一个巨大蓄水池,试想,即使是供水系统效率还高,但蓄水系统导致到处“跑、流、滴、漏”,到处滥抽乱放毫无节制,我们还能储存多少水?同样的道理,尽管这些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综合国力在国际上的排名不断提升,但我们仍应看出,在很多方面我们还存在严重的不足,我们蓄水池里的水并不满:一是中、长期内债需求严重,每年需发行约1000亿元的国债;二是国家重点建设仍需大量资金;三是还有相当多的农民和下岗失业人员仍处在贫困线以下,他们的生活困难、住房困难、医疗困难、子女读书困难,特别是贫困山区的孩子生活清贫,无力入学;四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中部、西部地区的县、乡财力十分困乏,有的“寅吃卯粮”,有的甚至连子孙的钱都用完了。如此反映出我国财力不是十分宽裕,要想真正达到国际标准意义上的小康经济、或经济发达水平,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还有很艰巨的工作要做。笔者认为,这里面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就是要搞蓄水池的管理,堵住“跑、流、滴、漏”,管好水龙头。笔者作为一名普通的公务员,谨就个人认识向党中央、国务院提几点肤浅建议,以供首长、专家、学者参考,希望能对我国节约型社会起点微薄之力,敬请首长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