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重教书轻育人。以学科为本位的教学把教书和育人分割开来,以教书为任务,以完成学科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为己任,忽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道德生活和人格养成。利奥·巴恩格利亚曾说道:“我们整天在干些什么?我们如此忙于传授知识。如果我们没有教莉亚妮任何她真正需要知道的东西,譬如如何快乐地生活着,如何有个人价值感和自尊心,而单教给她如何读书、写作、算题,这又有什么用呢?”教学过程忽略了学生道德提升和人格发展的过程,这是以学科为本位的教学的最大失职。总之,以学科为本位的教学在强化和突出学科知识时候,从根本上失去了对人生命存在及其发展的整体关怀。教学改革必须进行价值本位的转移,即由以学科为本位转向以人的发展为本位。学科本位论的错误并不在于学科本身,而是在于指导思想,学科教学依然要体现和重视学科知识的特点,遵循学科发展的规律,但是学科教学一定要以人的发展为本,服从和服务于人的全面健康发展。
关注人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核心理念——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这个核心理念在教学中的具体体现意味着:
第一,关注每位学生的发展。每一位学生都是生动活泼的人、发展的人和有尊严的人,在教师的课堂教学理念中,包括每位学生在内的全班所有学生都应当是教师关注的对象,关注的实质是尊重、关心和牵挂,实际上关注本身就是最好的教育。
第二,关注学生的情绪生活和情感体验。论语中有记载“知之者莫如好之者,好之者莫如乐之者。”教学过程应该成为学生一种愉悦的情绪生活和积极情感体验。学生在课堂上是兴趣激昂还是愁眉苦脸。应该成为教师关注的对象。伴随着学科知识的获得,学生对学科学习的态度是积极还是消极,对学习的信心是强还是弱,教师都应该时刻关注。这种关注需要教师用“心”施教。用“心”施教体现着教师对本职的热爱,对学生的关切,体现着教师热切的情感。
第三,关注学生的道德生活和人格养成,课堂还是人性养育的圣殿。课堂教学潜藏着丰富的道德因素,“教学永远具有教育性”,这是教学活动的一条基本规律。教师要充分发掘和展示教学中的各种道德因素,积极关注和引导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各种道德表现和发展,从而使教学过程成为学生一种高尚的道德生活和丰富的人生体验。这样,学科知识增长的过程同时也就成为了学生人格的健全和发展过程,伴随着学科知识的获得,学生变得越来越有爱心和同情心,越来越有责任感和教养。当然,这也要求教师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完善自己。
(五)新课程倡导的学生观
如何看待学生、把学生看作怎样的人、持怎样的学生观一直是教育理论和实践的重要问题。“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是新课程的最高宗旨和核心理念。在新课程下,新课程的学生观倡导这些方面:
1.学生是发展的人。把学生看成是发展的人,包含这几个基本含义。首先,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认识和遵循规律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它要求教师应努力学习,掌握学生身心发展的理论,了解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并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而有效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其次,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应该相信每位学生都潜藏着非常巨大的发展能量,坚信每名学生都能积极成长,是有培养前途的,是追求进步和完善的,是能够获得成功的,因而教师应对教育好每位学生应充满信心。最后,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作为发展的人,也就意味着学生还是一个不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从教育角度来说,它意味着学生是在教育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是在教师指导下成长起来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学生的生活和命运是掌握在学校和教师的手里。学生能不能生活得很有趣味,是否能学得很好,是否能健康成长,是否幸福欢乐,都和他们所在的学校和所遇到的教师有极大的关系。
2.学生是独特的人。把学生看作独特的人,包含这几个基本含义。首先,学生是完整的人,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在教育活动中,作为完整的人而存在的学生,不仅具备全部的智慧和人格力量,而且还体验着全部的教育生活。把学生作为完整的人来看待,就必须抛弃那种割裂人的完整性的做法,还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丰富学生的精神生活,给予学生全面展现个性力量的时间和空间。其次,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每个人由于遗传素质、社会环境、家庭条件和生活经历的差异,从而形成了个人独特的内心世界,他们在兴趣、爱好、动机、需要、气质、智能和特长等方面是千差万别的。独特性是个性的本质特征,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当作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不仅要认识到学生的差异,而且还应尊重学生的差异。差异不仅是教育的基础,也是学生发展的前提,应视为一种财富而珍惜开发,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完全和自由的发展。最后,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明显不同。因此应当把成人和孩子区别看待。
3.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把学生看做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包含这几个基本含义。首先,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个体,独立于教师之外。因此,决不是教师想让学生怎样,学生就会怎样。教师既不年能随意支配学生也不能由教师任意捏塑。教师要想使学生接受自己的教导,首先应把学生当做不依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当做具有独立性的人来看待,使自己的教育和教学适应他们的情况、条件、要求和思想认识的发展规律。教师不但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学生,而且连自己的知识也是不能强加给学生的。如果强制性地这样做,不但不能将知识传授给学生,还会挫伤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窒息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抵制或抗拒。其次,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每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个体,有自己的头脑、性格、意愿、知识和思想基础等等。正如每个人都能运用器官独立生活一样,每个学生也能用自己的器官吸收精神营养,别人不能代替也不能改变。教师不可能代替学生读书、感知、观察、分析、思考,代替学生明白任何一个道理和掌握任何一条规律。教师要让学生自己读书,自己感受事物,自己观察、分析、思考,从而使他们自己明白事物的原理,自己掌握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最后,学生是责权主体。从法律、伦理角度看,在现代社会,学生在教育系统中既享有一定的法律权利并承担着一定的法律责任,是一个法律上的责权主体。同时,也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和享受特定的伦理权利,也是伦理上的责权主体。学生是权利主体,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是责任主体,学校和教师要引导学生学会对学习生活,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学会承担自己的责任。视学生为责权主体的观念,是建立民主、道德、合法的教育关系的基本前提。
4.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师生之间的关系决定着学校的面貌”,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既是新课程实施与教学改革的前提和条件又是内容与任务。师生关系包括师生伦理关系和师生情感关系。当前,在学校教学活动中存在的师生伦理关系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师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混乱,学生的权利常常得不到应有的保护。许多教师没有把学生作为一个有独立个人权利的社会人来对待,常常有意无意地侵犯学生的个人权利,尤其是侵犯学生人身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以及学生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忽视或侵犯学生的权利必然会导致师生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混乱。师生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紊乱,还表现在学校教育中,教师为学生筹划一切,包办代替。这从表面上看是教师事事关心,实质上是忽略了学生的独立性,不让学生履行自己的义务。师生关系应当是一种平等的关系。
新课程要求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因此,需要从这几个方面下工夫。
首先要树立教育民主思想。民主平等是现代师生关系的核心要求。民主思想要求教师承认学生作为“人”的价值。每个学生都有特定的权利和尊严,有自己的思想和需要。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这种尊重既表现在对学生独特个性行为表现的接纳和需要的满足,又表现在创设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让学生自由充分发现自己,意识到自己的存在,体验到民主平等的一种尊严感和幸福感。
其次要提高法制意识,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教师法制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学生拥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也是教师侵犯学生权利的现象经常发生的内在原因。所以,教师一定要提高法制意识,明确师生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加强教育制度建设,把师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更加明晰并转化为具体的制度规定,真正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最后要加强教师道德建设,纯化师生关系。师生关系是一种教育关系,是一种具有道德纯洁性的特殊社会关系。教师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抵御不良社会风气侵蚀的能力与积极性。同时,教师还要更新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为师生关系的纯化创造有利的教育环境。
三、教师角色与教学行为
(一)新课程中教师角色的转变
新课程不仅要求教师要更新观念,而且要求教师的角色也要积极转变。
1.从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来看,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教师即促进者,指教师从过去仅作为知识传授者这种主要角色转变为促进学生整体个性的和谐健康发展。教师即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是教师最明显、最直接、最富时代性的角色特征,是教师角色特征中的核心特征。其内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教师是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强调能力培养的重要性的原因在于:首先,现代科学知识更新的速度非常快,教师要在短时间里把所教学科的全部知识都传授给学生既不可能也没必要,教师作为知识传授者的传统地位被动摇了。其次,教师作为学生唯一知识源的地位也已经发生了改变。学生获得知识信息的渠道更加广泛,教师在传授知识方面的职能也变得更加复杂,不再是只传授教科书上现成的知识,而是要指导学生懂得怎样获取自己所需要的知识,掌握获取知识的工具以及学会怎样根据认识的需要去处理各类信息的方法。总之,教师不能再把知识传授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和目的,把主要精力放在检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上,而应成为学生学习的引导者、辅导者、各种能力和积极个性的培养者,把教学的重心放在怎样促进学生的学习上,从而真正实现教是为了不教。
第二,教师是学生人生的引路人。这方面要求教师不能只给学生传播知识,还要引导学生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并且不断地在他们成长的道路上设置路标,引导他们不断地向更高的目标前进。另一方面要求教师从过去作为说教者、榜样示范者的传统角色中解放出来,成为学生健康心理和品德的促进者,引导学生学会自我调适和自我选择。
2.从教学与研究的关系来看,教师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在传统的教育教学中,教师的教学活动和研究活动是相互分离的。教师的任务只是教学,研究被认为是专家们的专利。教师不仅没有从事教学研究的机会,即便是有机会参与也只能处在辅助的地位,配合专家和学者开展实验。这种做法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专家和学者的研究课题及其研究成果并不一定为教学实际所需要,有的也难以转化成为实践上的创新;另一方面,教师的教学如果没有相应的理论指导,没有以研究为基础的提高和深化,就容易陷入重复旧经验、照搬老方法的怪圈中。这种教学与研究的分离,对教师的发展和教学的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它不能适应新课程的要求。新课程所蕴含的新理念、新方法以及新课程实施过程中所出现和遇到的各种各样的新问题,过去的经验和理论已经不能解释和应付了,教师不能被动地等待别人把研究成果奉送过来,然后再不经过思考就把这些成果应用到教学中去。教师自己应该是一个研究者,教师即研究者就表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教学情境之中,以研究者的眼光审视和分析教学理论与教学实践中的各类问题,并对自身的行为进行反思,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对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使其形成规律性的认识。这实际上也就是国外多年来所一直倡导的行动研究,它是为行动而进行的研究,为解决教学中的问题而进行的研究,但不脱离教师的教学实际;它是在行动中的研究,即这种研究不是理论式的遐想而是在教学的活动中进行的研究;它是对行动的研究,即这种研究的对象和内容就是行动本身。可以说,行动研究把教学与研究有机地融为一体,它是教师由教书匠转变为教育家的前提条件,是教师持续不断进步的基础,是提高教学水平的关键和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的保证。
3.从教学与课程的关系来说,教师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学与课程是相互分开的。教师被排斥在了课程以外,教师的任务只是教学,即按照教科书、教学参考资料、考试试卷和标准答案去教;课程游离于教学之外,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是由国家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参考资料和考试试卷是由专家或教研部门编写和提供的,教师成了教育各项规定的机械执行者,成为各种教学参考资料的简单照搬者。调查研究发现,很多教师离开了教科书,就不知道教什么;离开了教参,就不知道该怎样上课;离开了练习册和习题集,就不知道怎么出考卷。教学与课程的分离、使教师丧失了课程的意识,丧失了课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