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教师继续教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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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新课程改革的创新(2)

针对现行课程类型结构单一的状况,在此次新的学校课程结构中设计了与学科课程相对应的经验课程,与分科课程相对应的综合课程,与必修课程相对应的选修课程,并为开发与国家课程相对应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学校课程类型的多样化是全面实现课程价值的一种重要方式,多种课程类型的结合对学生的全面发展非常有帮助,这将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学生过分追求成绩的高低而综合素养低、主动学习能力弱的状况。针对现行课程结构中科目比例失衡的状况,新的课程计划分别将语文、数学和其他传统优势科目的比重下调,同时,将下调后积累起来的课时量分配给综合实践活动和地方与校本课程。显而易见,学校课程体系中具体科目比重关系的调整反映了我国开展此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基本思想,即重点培养和发展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收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主动和自主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以及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二)新课程结构的内容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第二部分对新课程结构的主要内容做了明确的阐述。

1.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

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艺术、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

2.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为使学生在普遍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有个性的发展,课程标准应有不同水平的要求,在开设必修课程的同时,设置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开设技术类课程。积极试行学分制管理。

3.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具有初步技术能力。

4.农村中学课程要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在达到国家课程基本要求的同时,可根据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因地制宜地设置符合当地需要的课程,深化“农科教相结合”和“三教统筹”等项改革,试行通过“绿色证书”教育及其他技术培训获得“双证”的做法。城市普通中学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三)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要求课程设置必须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既是本次课程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又是新课程结构与传统课程结构相区别的三个基本特征。可以说,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是我们全面领会和理解新课程结构的钥匙。

课程结构的均衡性是指学校课程体系中的各种课程类型、具体科目和课程内容能够保持一种恰当、合理的比重。根据新课程的培养目标,新课程结构包容了各种类型的课程和多种与现实社会生活以及学生的自身生活密切相关的科目,同时通过课时比例调整,使其保持适当的比重关系。这是从课程方案层面体现出来的均衡性,但在实践层面上落实需要注意这些:

首先要承认每门课程的独特性和独特价值,它们在实现新课程的培养目标上都有自己的贡献。其次要承认每门课程的特殊性和局限性,没有一门课程能完全实现所有的课程目标。课程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是整体发挥课程功能、全面实现课程目标的必然要求。再次要承认课程之间在教学任务上有轻重之分。基础教育阶段设置的各门课程应依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学科自身的特点以及课程之间的关系,在课程开设上有先后顺序,在课程内容安排上有多少,在课时比例设计上有高低,从而使各门课程在基础教育阶段所处的位置和所承担的任务有所不同。从这个角度来说,各门课程要区别对待,但这种区别对待的目的就是使课程之间保持一种均衡,从而实现课程的整体优化。从学生角度来说,均衡性也绝不是指学生各学科或各领域平均发展,而是指个性的和谐发展。

课程结构的综合性是针对过分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而提出的。它体现在这三个方面:

第一,加强学科的综合性。就单学科来说,要注重联系学生的实际经验和现实生活;就不同学科来说,提倡和追求彼此关联、相互补充。新课程结构重视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加强了学科之间的相互渗透,从而改变了现行课程过分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

第二,设置综合课程。设置综合课程是课程结构综合性的集中体现。此次课程改革不仅开设了与分科课程相对应的综合课程,而且规定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高中以分科课程为主。即综合课程与分科课程在学校课程结构中所占的比重是随学校教育层次的变化而变化的。在低年级的课程结构中,综合课程要明显超出分科课程。随着年级的增加,综合课程在课程结构中所占比重逐渐降低,而分科课程所占比重则要逐渐提高,并最终超出综合课程。对课程结构进行这样的调整,不但符合儿童认知发展规律,也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正是由于照顾到了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师资条件,本次课程结构调整制定了综合课程和分科课程并存的自主课程计划,供各地选择。在综合型课程计划中,原有的物理、化学和生物被整合为科学,历史、地理被整合为历史与社会,美术、音乐被整合为艺术,这三个科目皆属于综合课程的范畴;此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以及综合实践活动作为高度整合的综合课程在课程计划中都占有一席之地。显而易见,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结构中,综合课程已经成为学校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如此,国家积极倡导各地实施以综合课程为主的课程计划。综合课程的开设将会有力地改变现行课程科目过多或缺乏整合的现状。从实践层面来说,实施综合课程一定要以综合的观念为指导,真正发挥综合课程的价值和作用。

第三,增设综合实践活动。综合实践活动是一门高度综合的课程,是本次课程改革的闪光点之一。从本质来说,综合实践活动不属于学科领域,是基于生活实践领域的课程,它是基于学习者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社会生活和自身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起点是学生而不是教师,学生从自身经验中形成问题,从经验中去获得解决问题的途径与方法。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

课程结构的选择性是针对地方、学校与学生的不同而提出的,它要求学校课程要以充分的灵活性适应地方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以显著的特色适应学校的办学宗旨和方向,以选择性适应于学生的个性发展。课程结构的选择性主要涉及各级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学生怎样选择课程,以及我们的教育能给地方、学校与学生提供多少课程以供选择。选择性的集中体现是新课程适当减少了国家课程在学校课程体系中所占的比重。在义务教育阶段,将一定的课时量给予了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实施,从而形成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课程并行的层次结构。这必定能够激发地方和学校在课程开发与实施上的主动性,有助于真正实现学校课程的多样化,从而体现地方和学校特色。选择性还体现在国家课程的变通性上。就课程类型来说,国家提供套餐式方案,供地方和学校根据自身的需要做出选择;就课时比例来说,国家划定范围,供地方和学校选定;就课程内容来说,国家制定课程标准,在保证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反映地方经济、社会文化特点。教育面对的是具有独特个性的学生,教育应促进每位学生的个性发展,为此,课程结构的选择性最终必须落实到每个学生的个性差异上,这就要求地方和学校必须加强选修课程的建设。新的课程计划倡导适当降低必修课程的比重,增加选修课程的比重。

二、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

分科课程是一种单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它突出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强调一门学科的逻辑体系的完整性。从课程开发来说,分科课程坚持以学科知识及其发展为基点,强调本学科知识的优先性;从课程组织来说,分科课程坚持以学科知识的逻辑体系为线索,强调本学科自成一体。因此,分科课程具有这些优点:第一,有利于突出教学的逻辑性和连续性,它是学生简捷有效地获取学科系统知识的重要途径;第二,有利于体现教学的专业性、学术性和结构性,从而促进学科尖端人才的培养和国家科技的发展;第三,有利于组织教学与评价,便于提高教学效率。但不足之处在于分科课程容易导致教师轻视学生的需要、经验和生活,容易忽略社会生活的现实需要和将学科与学科彼此之间割裂,从而限制了学生的视野,束缚了学生思维的广度。应该承认现行的分科课程这些缺点是比较突出的。

此次新课程改革根据新的理念,对分科课程本身进行了改革,使分科课程得到了改善。新课程中的分科课程具有这些特点。

第一,新课程在目标上突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的整合,抛弃了传统分科课程片面强调知识与技能的倾向,从而使分科课程的目标实现了由知识本位向学生发展本位的转向。

第二,新课程在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组织上,注重体现基础性、时代性、实用性和综合性。各学科都力求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最基础的知识和最基本的技能作为课程主干内容;各学科在保留传统课程内容中有价值的基础知识的同时,尤其也强调从最新科学成果中吸取新的基础知识,增加新的具有时代性的内容,剔除陈旧过时的知识;各学科都强调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努力面向和服务于生活实际,从而使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实践形成互动的关系;各学科都力求与相关学科相互融合,使课程内容跨越学科之间的鸿沟,最大限度地体现知识的整体面貌。

三、综合实践活动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规定新课程的结构时做了这样的阐述。把从小学到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密切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技术能力。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体系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门与各学科课程有本质区别的新的课程,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结构性突破。综合实践活动对应分科课程来说,它是一门综合课程;对应于学科课程,它是一门经验课程。综合起来,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课程形态。综合实践活动是一种以学生的经验与生活为核心的实践性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是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设置的必修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不是其他课程的辅助,而是一门具有自己独特功能和价值的课程,它与其他课程互相补充。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这些特性。

1.综合实践活动具有整体性。综合实践活动主题的选择范围包括学生、社会生活和自然世界。对任何主题的探究都必须要体现出个人、社会和自然的整合,体现科学、艺术、道德的整合。综合实践活动必须要立足于学生个性的整体性,立足于每一位个学生的综合发展。

2.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实践性。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发掘要以学生的现实生活和社会实践为基础,不能在学科知识的逻辑序列中去构建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突出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类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等一系列的活动中发现并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和创新能力。

3.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面向每位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位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其课程目标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以学生的生活为基础,它随学生生活的变化而变化,其课程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非常关注学生在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其评价标准具有多元性,因而其活动过程与结果具有开放性。

4.综合实践活动具有生成性。这是由综合实践活动强调课程的参与性所决定的。每所学校和每个班级都有对综合实践活动的整体规划,每一个活动开始之前都要对活动进行周密的设计,这是综合实践活动计划性的一面。但综合实践活动的本质特性却是生成性的,这意味着每个活动都是一个有机整体,而不是根据预定目标的机械装配过程。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新的目标和主题不断生成,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兴趣不断提高,认识和体验也不断加深,创造性的火花迸发出来,这些都是综合实践活动生成性的体现。对综合实践活动的整体规划和周密设计并不是限制其生成性,而是为了使其生成性得以更完善的发挥,使其更具有方向感和成效性。

5.综合实践活动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和爱好,为学生的自主性的充分发挥开辟了广阔的空间。学生自己选择学习的目标、内容、方式及指导教师,自己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指导教师只需要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指导,不能代替学生的工作。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这些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