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劳动合同要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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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劳动合同法》立法目的是保护谁的权益?

在《劳动合同法》起草过程中,对于立法目的曾引起激烈的争辩,大部分人认为应该出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目的,还有一部分人认为是出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的目的,被媒体称为“单保护”和“双保护”之争。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一个纲领性问题,最终《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制定该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经济地位本来就是不平等的,需要国家通过立法予以矫正。

当然,事实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并没有本质矛盾,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并不意味着只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不保护或者排斥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只是强调在双方合法利益保护的基础上,对劳动者给予倾斜性保护,不会导致劳动合同双方主体的权利失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