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了我和珍的公寓,珍已经睡下了,我蹑手蹑脚地回到了先前自己的房间,她真好,直到现在都没有把我的房间租出去,床单和枕头还是原来的样子,今晚我想要睡在这里。
“怎么,你回来了?”珍打开我房间的灯说道,看样子在我回来的时候她还没有睡实,被我的脚步声吵醒了。
我点了点头:“今天我想要睡在这里。”
“碰壁了?”珍斜靠在我的门框边上问道。
“珍,拜托,我想睡觉。”我把被子捂在脑袋上,声音闷闷地说道。
“好,那你回自己的公寓睡觉吧,”珍走过来撩开我的被子说道,“这儿现在可是我的地盘。”
“……究竟是怎么回事啊……睡个觉都不行,”我躺在床上皱着眉头说道,“你不是一直都想让我回来住嘛!我这不回来了吗!”
“我是想让你搬回来,”珍叉着腰说道,“可是你的行李呢?我怎么没有看见?”
“……行李……”我嘟囔着,“改天再说吧,我困了,让我先睡吧。”
“你根本就没打算搬回来,那你回自己的公寓去睡。”珍说道。
“干吗呀!”我不耐烦地说道,“你是要留男人过夜还是要干吗呀,我不就是睡个觉嘛,你就饶了我吧!”
“我随时打开大门欢迎你搬回来,”珍说道,“但这里是家,不是收容所。”
“……什么……什么收容所啊……”
“我不能接受你是因为逃避什么才回到这里,”珍说道,“你就不能像个成年人一样吗,你知道当时周皎为什么会离开你吗,我甚至都没怎么抢,你们就这么分开了?”
“……哦天哪,珍……我现在真的不想谈这个问题。”我答道,重新把被子盖在了身上。
“不想谈也得面对,”珍不依不饶,“储希你看看你自己,永远都像个小孩子,可你不是,你已经二十多岁了,你不愿意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遇到问题就一走了之,除了躲在你自己的小世界里郁闷你从来没有真正放开过自己。”
“口气真像我妈。”我说道,“珍,你是正在生理期还是怀孕了?”
“你别转移话题,”珍说道,“我今天暂且收留你,但你不能永远躲起来。”珍说完便回了自己的房间,“今晚你得付房租!”
珍是好心,可我浑身带刺,也不知道形容我究竟是刺猬还是玫瑰更恰当一些。
楼下一些餐厅和咖啡馆的灯光还在亮着,透过窗子还能看见三三两两的影子。我闭上了眼睛,梦境总不会比现实还糟。我想起了和陈洛宇第一次见面,在卢森堡的那个快乐的晚上,他亲自下厨给我做晚饭,他讲笑话逗我开心,他带我逃离面对周皎和珍的尴尬。但是很快地一大圈烟雾便锁住了我的呼吸,连虚幻的梦都让我不得踏实。
总有一些地方是能让我沉静下来的,比如某个鸽子集聚的小广场,比如歌剧院最后一排那个角落的位置,比如埃菲尔顶层把人吹傻的风。也许我该庆幸,我还有这么多地方可以去。也许我应该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
季节在恍惚中匆匆上演了一幕幕好戏,散不散场,由不得谁。
3
回北京之后,我抽出了大段的时间跟家人在一起,没有跟我爸我妈说去巴黎真是我人生最错误的一个决定。
我爸乐不滋儿地给我安排好挨个会见亲友,也不管我拿没拿到学位,只要我一回北京就跟过节似的,我其实知道我爸打心眼里不想让我出国,但他从来都是尊重我的每一个决定。我妈只要一逮着机会就会问我跟保罗的事,怎么躲都躲不过去,我只能向我妈保证,如果我没有跟保罗在一起,绝对不会再给他希望。
十八岁以后,我开始向与青春期反方向走,习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到最后哭了三天三夜之后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有时我很想问问我爸我妈,怎么成年之后我的人生会如此失败,可我说不出口,很多话语堆积在心里便成了负担。
我回我的大学中学小学轮流去看望了老师,还有以往一起读书的同学。有的同学已经在北京混得很好,有事业有物质有固定准备结婚的对象。其实任何东西都具有两面性,当年哭着喊着要出国而没出成的同学,现在已经是一家大公司的企划总监了。而我,除了一个留学生的签证可以横跨整个欧洲,几乎什么都没有。
“储希,在巴黎混得怎么样?”这是我在同学聚会中接到过最多的一句话。
“咳,就那样儿呗!”
“肯定混得挺牛的……”他们七嘴八舌地说道,“巴黎,那可不是一般的地方,多奢华啊。”
“嗯,也没有……”我假装笑着答道,看着他们推杯换盏,互相交换名片,攀比各自印在上面神乎其神的职位名称,我只有傻笑的份。
同样是以青春为代价,就看你换来了什么。
宁野问我:“是不是答应做我女朋友需要做很久的心理斗争?”
我说道:“不是,我就想知道你跟沈家碧是怎么分手的。”
我向来说话都会给对方留半分余地,看得出来他并不想谈这个问题,可对我来说忽略掉所有这一切确实太难。
“你想听,我们俩究竟是谁甩了谁?”宁野问我。
那天我们两人坐在他们公司写字楼下的咖啡厅,我抱着一杯热拿铁对着他。其实,我真的不太关心他和沈家碧究竟是谁甩了谁,我甚至没有想过要当宁野的女朋友。可我现在还能做什么呢?我只想知道沈家碧是怎么跟陈洛宇认识的,他们两人是怎么搅和在一起了。
“你看见那座写字楼了吗?”宁野眯起眼睛指了指不远处一座玻璃大厦。
“国……国梓大厦?”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问道。
“对,”宁野肯定地答道,“沈家碧跟那个写字楼里最大公司的大老板勾搭上了……挺狗血的吧,她不是喜欢钱吗,她甚至都没来恳求我的原谅,真讽刺……”
我愣住了,这个“大老板”不会就是陈洛宇吧?要是我不问,洛宇大概是永远都不会告诉我的吧。也许在巴黎的时候我们两人心里便都有数,只是从来不说穿罢了。
自从认识陈洛宇之后我就没好好吃过一次饭,他不止让我心动,我每天都会惦念着他,想他现在在做什么。他却对我若即若离。加上我每天都要喝四五杯咖啡,胃就像几经蹂躏的灾民开始向我反抗起义了。不消片刻,我的胃便像有无数根针在胡乱挑拨,潜意识里似乎已经血肉模糊。
我又猛灌了一口咖啡:“可你还爱她,是不是?”
这个问题是让宁野始料未及的,他明明是放不下,何苦要拿我当垫背的。我回北京并不是想要听宁野的解释,我只想要陈洛宇能够担心我,四处找我,可这大概是在痴人说梦吧。
我爸跟我说,如果我在巴黎待得不开心,就回北京吧,北京什么都有,拿不拿得着学位都无所谓,反正我在北京的本科学历也够我找个像样的工作。要是放在从前我肯定会觉得我爸啰嗦,但现在我开始认真考虑这个问题,我还要不要回巴黎,除了回去拿学位我还能做什么。
在我还没想好任何决定的时候,我参加了宁野妈妈的葬礼。宁野告诉我,他妈妈是被气死的。听说宁野很小的时候爸爸就死了,是他的妈妈一个人把他抚养大的,含辛茹苦不说,甚至都没有享过一天福。在知道他妈妈去世的噩耗那一刻,宁野整个人就像被戳破的气球一样,一丁点生气都没有了。
“我真不该……我真不该……”宁野一遍一遍捶打着墙壁哭号道,“我为什么要认识沈家碧呀!我为什么会认识沈家碧!”
“……跟……跟沈家碧……有什么关系?”我小心翼翼地问道。
“我不想说!是我跟沈家碧气死我妈的!如果没有沈家碧,我妈不会被气死!”宁野撕心裂肺地喊道。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葬礼,也是我第一次见到宁野哭得那么伤心。他跟我说他妈妈以前身体就不好,他本来不该让她受刺激的。我问他他的妈妈受了什么刺激,他一直站在那哭,哭得很凶,我特别看不得一个原本坚强的男子汉流眼泪,如若不是受了极度刺激,哪个男人都不会愿意在别人面前像个小孩子一样哭泣。
在遗体告别仪式的时候,我内心有些承受不住,宁野几近崩溃,他妈妈的去世一点征兆都没有,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这个时候任何言语都是苍白无力的。
沈家碧也回北京参加了宁野妈妈的葬礼,我看见了她,她一身黑衣站在告别仪式大厅的门外,唯唯诺诺,眼睛一直盯着宁野妈妈的照片,不远的距离我看见沈家碧把嘴唇咬破了,嘴里似乎一直都在说“对不起”。我跟宁野说让家碧进来跟老人说句再见吧,宁野说,谁都可以进来,唯独沈家碧不可以。
“宁野你别这样,”我说道,“即便你们分手了也不能不让她来送阿姨最后一程。”
“是她气死我妈的!”宁野咆哮道,把来客都吓傻了,“她跟别的男人偷情,我跟她天天吵架,是她把我妈气死的!如果没有她我妈不会死!”
我拉住了宁野,毕竟还当着他妈妈的面,宁野这样于她在天之灵不会有任何安慰,那张大大的黑白照片宣告了他们两人之间所有闹剧的终结。
宁野说他的妈妈是被气死的有点夸张,他的妈妈死于肺癌,多年前的积患成疾,沈家碧和宁野的争吵说出大天去只是推波助澜,而且她在晚期的时候没有被精心照顾过。宁野只是把自己对母亲的愧疚和哀伤,全部转嫁到了沈家碧这个年轻女孩子身上。
沈家碧唯一的错,就是她不想再过穷日子了。任何的感情都不会是渺小的,而这样原本真挚的感情在现实世界里,又能为这两个年轻人做些什么呢?
这时候死亡对我们来说就是个神话传说:一个人走后就变成了天上星,那一明一灭都是这个生命转世后的形式痕迹,它知晓现世的一切一切。现世的苍凉,薄情,残忍,只有在这些尖锐的痛苦之下,细小的幸福感才显得尤为珍贵。这颗星摆脱了尘埃里的肉身,在遥远无垠的银河之上洞察到年轻的人们被时光岁月敲打出的那裂缝,那罅隙,那不显山不露水对无常的失望。这哪里是死亡,这简直就是光辉的重生。
可这只不过是我们对死亡的执拗美化,以慰兴许再也愈合不了的伤疤。时光荏苒,血肉模糊的两片肉会长到一起,有道难看的痕迹,没准哪一天又裂开了撒上一把盐,开始无边无际地痛彻心扉。年轻的稚嫩总是会顽强生出悔恨的青芽,继而长成一棵枝丫茁壮的遮荫大树,根部深深地抓住地心,再也不能被连根拔起。
这便是宿命,这是我们对死亡的全部理解。
4
那几天我一直都陪着宁野,他在短时间内都没办法让自己开心起来,每天郁郁地上班下班,不多说一句话,这也是人之常情。
我真的不想回巴黎了,尤其是在宁野在他妈妈葬礼上用了“偷情”这样的字眼之后,如果那个男人真的是陈洛宇的话,我便失去了回去的唯一理由。珍给我打电话过来,问我什么时候回去,我说我还没想好,她说你到底是怎么回事,缺课那么多是不是又想不及格。
这的确是一种很自私的行为,在惹了一身臊之后让别人为我擦屁股。我爸我妈在他们朋友的公司给我找了一个短时间实习的地方,他们没有明确地问我是不是放弃那边的学业,我也没直接说,那便等于之前的所有费用都打了水漂,他们不在乎,不代表我同样不在乎。
那是一家专业性很强的报社,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帮编辑整理采访录音和校对稿子之类的,于瑾是带我的人,一个烫着大花的上海女人,三十多岁,有一个上小学的儿子,普通话发音不是特别标准,却有一份难得的风韵。
于瑾挺高傲,看样子不太好接近,她在这个行业里很吃得开,相当能干。报社在黄金CBD区域一座玻璃写字楼里,在这里工作的女孩子们每天都穿着职业装或者套裙,踩着七厘米以上的高跟鞋来上班,回到北京之后我特别不习惯这样的死板装束,又自恃实习生的身份,每天都穿着肥大的T恤休闲短裤和帆布鞋。
“储希,你可要收敛点,别每天都穿得这么休闲。”于瑾对我说道,语气很随意,并没有带什么讽刺的意味。
她对我并不反感,有时我频繁地跑过去烦她问她这个地方这样改对不对,用这样的符号行不行,她再忙也不会对我不耐烦,我觉得她配得上那种雍容的气质。
“想不想学着自己写一些稿子?”于瑾对我说道,“总是做校对工作既枯燥也没有前途。”
这个提议真是对我最大的认可,她觉得我悟性高学东西快,看稿子又很仔细,想让我在这个行业里继续发展下去,过不了两年就可以独当一面。
“你资质这么好,你父母那里又有一定的关系人脉,”于瑾对我说道,“不做下去太可惜了!你好好想想,这个圈子门槛本来就很高,别错失了机会。我下周要去杭州开个会,你跟我一起去吧。”
我动心了,这里的起薪相当不赖,是多少毕业生打着灯笼都找不来的好工作。我其实对自己的未来一点主意都没有,尤其是去了巴黎之后,我更迷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