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坤,直隶太和(今安徽太和)人,祖籍昆山,字伯载,号十洲。生于明武宗正德二年(1507),卒于明世宗嘉靖三十九年(1560)。明世宗嘉靖二十年(1541)辛丑科状元。
沈坤少时与吴承恩相友善,曾一起就读于县学。嘉靖十年(1531)辛卯南畿乡试与李春芳同榜,后丁未春芳亦登状元榜。沈坤以廷对详雅,大魁天下,时年34岁,授翰林院修撰。
嘉靖二十三年,沈坤与汪汝璧同为会试主考,是科,世宗疑弥封卷内必有大学士少傅翟銮之子汝俭、汝孝二人名,遂有意改第一为第三,复改第三为二甲第四。拆卷,第三者果汝孝也。给事中王蛟、王尧等遂合论主考朋私通贿,有坏制科。世宗下诏,翟銮及二子俱削籍为民,汪汝璧、沈坤等虽有阿取辅臣之子罪,然实无受贿,罪轻重差仍留供职。独彭谦受贿五百金死于杖下。
嘉靖三十五年沈坤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秋奉母灵柩回乡,倭寇多有进犯,沈坤捐弃家财,与吴承恩一起招募并训练乡兵,保卫家乡,人称“状元兵”。嘉靖三十九年调任北京国子监祭酒,未及任,被劾奏擅自杀人,关锦衣卫狱,未及辨明,即被折磨致死,世人无不为他感到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