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十朋,浙江温州乐清(今浙江温州乐清)人,字龟龄,号梅溪。生于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卒于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1157)丁丑科状元。
王十朋少年时,天资颖悟,每日诵读数千言。成年后,在梅溪传播知识,有百余名学生。廷对中,王十朋以“权”为对,洋洋数万言,经学淹通,议论醇正,深得高宗赞赏。其中,“愿陛下正身以为本,任贤以为助,博采兼听以收其效。”在士大夫中广为传播,被高宗亲擢为第一。
王十朋中状元后,历任校书郎,王府教授。秦桧死后,杨存中独断专行。王十朋大胆上疏,高宗采纳,朝中空气为之一新,王十朋亦升为著作郎。孝宗即位,王十朋上言:“一国之主,最重要的是任用贤才,虚心纳谏,赏罚分明。”孝宗赞同,任十朋为起居舍人。越王史浩权大心毒,王十朋两次上疏,列史浩八大罪状,孝宗罢史浩一切官职,将其赶出朝廷。后主和派掌权,孝宗命其为吏部侍郎,王十朋坚辞不受,改知饶州。期间,体恤民情,礼贤下士,救灾除弊,颇得人心,后任满调任夔州时,百姓乞留不得,以至断桥,王十朋只得从小道离去。百姓修好桥,命名为“王公桥”。
王十朋累官太子詹事,以龙图阁学士身份致仕后,病逝于家,享年70岁,谥忠文。
王十朋孝顺父母,友爱兄弟,自书室匾,名为“不欺”,常常以诸葛亮、寇准、范仲淹等名臣贤相自比。朱熹、张也很尊敬王十朋。王十朋著有《梅溪集》、《春秋尚书论语解》等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