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些散见的史料看,至迟在8世纪末(780—793)唐代已有行会组织的雏形存在。官府为了便于管理坊市的行,令从事工商业的同行分别聚居于同一市区内;各行设有“行头”或“行首”,其职责是:为政府收缴赋税,差派徭役;协助政府平抑物价,管理市场;规定本行业的产品质量或技术规格。此外,还组织同行进行共同的祭祀和娱乐活动,甚至在行业内部还形成了共同的习惯语言,等等。宋代南渡以后,行以同业相聚而得名者日趋显着。“京都有四百十四行”。在京都以外的各州县,大多按行业而分别建立自己的组织,称“行”或称“团”。凡市肆“不以物之大小,皆置为团行。”宋的行会则不仅有行头,且有集中交易的“上行”之所和行老会聚之处。人行者称之为“行户”、“行商”或“行人”,其首领称行首、行头和行老。行头的职责与唐代基本相同,既协助政府办理行人的征税、科买、和雇以及平抑物价、监察不法等事,又代表本行与政府打交道,协调商品的生产和买卖,议定价格以及处理本行其他业务问题及组织祭祀活动。故宋时商人和手工业等行业组合的地位较前更为重要。
自宋以后,随着工商业的逐渐发展,行业组织的规模日形壮大。明代嘉靖、万历年间北京有由外省商人兴建的名为会馆的建筑物出现,这表明商业各行对内对外事务日益复杂。
清末商会
20世纪初,在全国各地出现了由官方倡导和支持的资产阶级组织——商会。它初以官商之间的纽带出现,继而成为资产阶级政治经济活动的场所,并逐步演变为清政府的对立物,对当时的社会生活各方面皆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中国第一个商会性质的组织,上海商业会议公所是由盛宣怀倡议并督促成立的。公所宗旨为“痛除官场习气,随时随事会集各商切实考求利弊,以收集思广益之功,徐施补救挽回之术”,张之洞在汉口、袁世凯在天津分别设立了类似组织。“这三个尝试都是企图把欧美、日本式商业会议所制度引进到中国。”
1903年商部建立后,首要事务便是推行商会。《商会简明章程》第二十二条规定:“凡属商务繁富之区,不论系会垣、系城埠,宜设立商务总会;而于商务稍次之地,设立分会。”《劝办商会谕帖》极力表白设商会是为了“保商仰体”和“聚商情,厚商力,开商智。”在各级官员的推行和广大绅商的响应下,商会在全国普遍建立起来。
各地商会的总、协理和会董们皆是“手创商业卓着成效”、“行号巨东或经理人,每年贸易往来一方巨擘”。他们由众推出并以民众的代表出现,又受到官方的支持,在社会上地位甚高。他们秉承官方旨意办事,又为工商实业者请命,力争在政府的庇护下从事各种活动,因此,许多中小商人和士绅被他们所吸引而聚集在商会周围。资产阶级通过商会逐步控制了一些大中城市的组织机构,小自市政、大至内政外交往往受其左右;在社会经济不景气时,向政府和银行借贷资金投放市场;开办商业实业学堂、提倡戒烟、组织消防、维护社会治安;为扩展商务,经常举办各种博览会;为保护商权而参加各种争取民权活动,或集体抵制洋商。“随着财富的增加,他们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也不断增长”。资产阶级力量逐渐壮大,在许多地区已趋于“四民之首”的地位,他们感到了自己的能量,认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认为“四百兆富强基础,中原元气在商情”,要“商量二十纪权宜,与欧美争一点雄心”,以组织者和领导者的姿态“登高一呼,召唤四百兆同胞共兴商战。”这种宏大的气魄是过去从未有过的。资产阶级在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如抵制外国货等。他们日益不满足于商会这类半官方的组织机构而迫切需要进一步联合。1907年11月,由上海商务总会、上海商学公会、预备立宪公会主持的各省商会大会在上海举行,全国10余省80多个商会出席,未出席而发表书面意见的商会十几个,讨论商情利弊、商业盛衰、公司联合、商事政策等问题,决定开展大规模的商法调查,制订各种经济法规。随着商权的提高,商智的发展,资产阶级把振兴工商、联合和立宪三者联系起来,愈来愈迫切地提出改革政治的要求。
我国第一部商法
20世纪初,清政府为了维护其统治,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旨在奖励工商实业的政策。举其荦荦大端,最为着者有二:一日劝办商会以“联络商情”;二日制定《商律》以确定商人权力。我国在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历来是“诸法合体”,清政府于1904年1月颁布的《商律》,是我国第一部正式的商法,其中规定了商人的身份及经商权力,规定了贸易公司的组织形式、创办方法和经营管理方法诸事宜,反映了民族资产阶级发展工商业的要求。
“十三行”名称的由来
徐新吾、张简在《学术月刊》1981年第3期撰文说,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在广州指定若干特许的行商(洋货行或外洋行)垄断和经营对外贸易,又被称为“十三行”。为什么名“十三行。”?过去研究者有不同意见:一说是以广东行商有十三个行数而得名。二说是这个名称,明时已有,清代沿之。三说是因为在粤海未设关之前,外商到粤贸易,地方政府不能不特别组织一个团体来对付,这个团体恰好是前明所留三十六行中之十三行,因称之“十三行”。四说是由习俗和给以特有命名而定。
从行商所具有的职能来分析,“十三行”的名称是由“十三夷馆”而来的。然而,到“十三夷馆”去联系交易的“洋货行”却不一定是十三家,可多可少,不过却只限于经过政府特许的经营对外贸易的“洋货行”。因此,把“十三夷馆”又可称为“十三行”的“十三”的数字概括使用于所有经营这一业务的行帮,实际上是合乎情理的,在称谓上也是确切的。过去,由于研究者对“馆”的双重性格不了解,致使对“行”与“馆”的区别与联系分不清楚,把行商的数字去扣“十三行”的“十三”,那是无论如何也扣不准的。
行话数字的“暗切头”
旧社会72行几乎每行都有行话,数字“暗切头”是行话的一种,又称“暗码”或“掌”。下面介绍几种行业的数字“暗切头”。
米行的十个数字“暗切头”“一”——“旦底”;“二”——“断工”或“挖工”;“三”——“眠川”;“四”——“横目”;“五”——“缺丑”或“曲尺”(是指木匠用的“鲁班尺”);“六”——“断大”;“七”——“皂底”;“八”——“分头”;“九”——“丸空”;“十”——“田心”。
这里采用职舍一个字中的某些笔画或改变一下某一个字的状态的办法,巧妙构成一个数字“暗切头”。如取下“旦”字的底下一横为数字“一”,挖掉“工”字中间一竖为数字“二”,“川”字躺着看是“三”,留下“田”字心是“十”……如果说今天的米价为“分头缺丑”,那就是指“八五”这个数,同行业的人马上心领神会。
当铺用的十个数字“暗切头”“一”——“由”;“二”——“中”;“三”——“人”;“四”——“工”;“五”——“大”;“六”——“王”;“七”——“夫”;“八”——,“井”;“九”——“羊”;“十”——“非”。
当铺用的数字“暗切头”,是以每一个字上下左右露出的笔画的字头多少来表示数字的。如“由”字上面一竖露出一个头,为数字“一”;“人”字上下共露出三个字头为数字“三”;“非”字上下左右共十个字头,为数字“十”。店当朝奉只要站在高柜上说一句:“人非”,那就是在说:三十”这个数字“暗切头”,账房先生就可以以此人账登册了。
挑脚、抬轿用的十个数字“暗切头”“一”——“挖”;“二”——“竺”;“三”——“春”;“四”——“罗”;“五”——“悟”;“六”——“交”;“七”——“化”;“八”——“翻”;“九”——“旭”;“十”——“田”。
这里的数字“暗切头”是藏在里面的。如“挖”字里面藏着一个“乙”
字,就是数字“一”“春”字里面藏着数字“三”。因此,只要说出“挖旭”
两字,就知道是在指“一九”这个数字,讨价还价起来,同行的人就口径一致了。
至于五金行业,更是特别,它是用10种颜色来表示数字“暗切头”的,即棕、红、橙、黄、绿、蓝、紫、灰、白、黑。只要说出“黄紫”、“白棕”,便知道是指“四七”、“九一”两个数字了。
还有的取《论语》章头一个字以代数字,如学为一,为为二,八为三,黑为四,公为五,雍为六,述为七,太为八,子为九。
三十六行
人们常用“三十六行”一词来概括社会的分工。如果在某一行业某人做出了显着的成绩,又有“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之说。然而事实上,又岂止三十六行?所谓“三十六行”者,只不过是一个虚指之数,是对各行各业的概称。
关于行业,据《清波杂录》所载,我国唐代的主要行业就有许多,如:
肉肆行、宫粉行、成衣行、玉石行、珠宝行、丝绸行、纸行、海味行、鲜鱼行、文房用具行、茶行、竹木行、酒米行、铁器行、顾绣行、针线行、汤店行、药肆行、扎作行、陶土行、许作行、巫行、驿传行、棺木行、皮革行、故旧行、酱料行、柴行、网罟行、花纱行、杂耍行、彩舆行、鼓乐行、花果行等。
徐珂在其《清稗类钞·农商类》中说:“三十六行者,种种职业也。就其分工而约计之,日三十六行,倍之则为七十二行,十之,则为三百六十行。”
因此,今天人们常说的三十六行,七十二行,三百六十行,并非行业上的具体数字。而是旧时对各行各业的约称,到今天也一直沿用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