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供货商偷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情况:
其一,送来的货比送货单或发票上所填写的数量少或价值不足。
其二,验收后拿出另一张送货单签收,或正确的签收单下藏另一张签收单,且可复写。
其三,供货商送货至仓库时,在仓库内偷吃或偷拿。
(2)预防供货商偷窃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其一,单独验每一家供货商的货。且验收签名时,品名、数量须检查清楚,看签收单有否夹页。
其二,尽量不要让供货商自行上货架,避免塞货或待签收完后,供货商再伺机将货搬走。
其三,供货商送货至仓库时,时常予以探视,使其无机会偷窃。
其四,若人手不足,一时忙不过来,请供货商稍候,不要急于验收,而造成供货商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