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整数定价。即采用化零为整的方法,制定整数价格。如将价格定为10元,而不是9.9元。这样使顾客感到该商品与其地位、身份、家庭等协调一致,从而迅速做出购买决定。
(2)尾数定价。即保留价格尾数,采用零头标价。如9.98元,而不是10元,使价格相对保留在较低一级档次。尾数定价在给人以便宜感的同时,又因标价精确给人以信赖感,对商品进行尾数定价能满足消费者求实的消费心理,使之感到商品物美价廉。对于价格变动会引起消费者敏感的商品,尾数定价法往往会带来需求量大幅度的上升。
(3)习惯定价。即按照消费者习惯价格定价。经长时间的积累,日常消费品的价格通常在消费者心目中已成为一种标准,符合其标准的价格容易被市场顺利接受,而高于习惯价格的定价常被认为是不合理的涨价,低于习惯价格又使消费者怀疑是否货真价实。因此,这类商品价格要稳定,避免因价格波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在不得已非要变价时,应同时采取改换包装或品牌等措施,避开消费者对新价格的抵触心理,引导消费者逐步适应新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