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规矩才成方圆,有规律方成正果。在便利店的采购工作中,也有必须遵守的规矩和规律。在便利店商品采购的实际操作中,我们应该遵循以下八项原则。
(1)合乎经营业态特性的原则。对消费者而言,便利店最大的特色是以“便利”作为思考的基点,从顾客的消费、使用、携带的便利等各方面着眼,方可塑造与其他业态商品结构的差异性。
(2)合乎商品组合的原则。由于经营策略的差异、诉求重点的不同以及商圈客户的区别,致使独立店和连锁店在商品的分类与组合上有所不同。譬如有些店贩卖生鲜,有些则不卖;有些店提供服务性商品,有些店则不提供……各种因素所产生的差异性,均会导致商品组合的不同,进而影响商品的采购作业。
(3)合乎高回转率的原则。由于便利店的卖场小,无法陈列太多品种商品,因此在有限的陈列空间内,唯有高回转率的畅销品才能增加绩效,压低库存量。因此,采购人员应根据商圈客户属性、市场商品情报、市场占有率等来筛选最合适的商品,在卖场中陈列销售,以提高商品回转次数。此外,为增加商品回转,相同或类似功能、口味、规格的商品通常只陈列一两种,以避免重复。
(4)合乎毛利率目标的原则。为完成营运绩效,通常各部门陈列商品皆会依业界行情设定预期毛利率目标,而采购者即应依此作为商品采购议价的标准,以符合整体毛利率目标的完成。在迷你超市向便利店转型期间,便利店所售价格敏感商品若采用特价促销策略,与商圈内超市、杂货店、小卖部进行竞争,就会牺牲这类商品的毛利率。
(5)合乎安全卫生的原则。近年偶有不合格商品于便利店中销售,如此极易造成消费者使用不适及企业形象受损的后遗症。因此,对供货商的筛选务须严谨,除备齐公司营业执照及食品卫生检验证明等合格文件外,尚应检查其商品标示项目(品名、含量、原料名称、食品添加剂名称、供货商名称、地址、进口供货商名称、地址、制造日期等)的完整性,以确保采购商品之安全卫生。
(6)合乎进、退货规定的原则。近年来,由于便利店连锁体系越来越多,为增加配送效率及门市处理效率,一般采用配送中心或中央仓库多样、少量、多次的直接配送方式,所以在采购时,应衡量供货商在配送作业的频率、最低订购量等工作上的配合状况,以合乎门市的订货及进货需求。此外,便利店属商品更换率高的零售业态,因此销售不佳的商品须迅速从门市中淘汰,并要求供货商处理退货。所以在采购商品时,应要求供货商配合办理,否则可依法则处理。
(7)合乎非营业收益的原则。便利店由于房租高、人事费用逐年递增等使经营成本沉重的因素影响,各连锁体系都以开发非营业收益为主要来源途径。在采购商品时,也应掌握此原则,与供货商在供货合约中应注明销售折扣、商品陈列费等协议事项,以创造更大的采购效益。
(8)追求差异化原则。近来便利店在大城市迅速成长,各式新的业态不断兴起,业者均可感受到竞争日益增强及客源被瓜分的压力。值此之际,商品如何表现其差异性,为顾客提供更大的满足感,以形成经营优势,已是商品采购的重要课题。在采购时,除了必要的畅销品外,更应掌握市场态势及顾客需求,以开发引进差异化商品。目前各连锁店努力发展的服务性商品(邮票、影印、代洗照片)、熟食、快餐等商品,均可说是竞争下所呈现出的差异化产物,不但可满足顾客需求,提升形象,更可增加营业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