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宋明以后的哲学思潮,有的学者以“理学与反理学的斗争”来加以概括。谷方认为,在理学发展的700年间,并不存在“反理学的斗争”。其理由是:
首先,这一时期作为基本的阶级力量之一的农民群众不可能自发地形成系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因而一般说来不可能进行“反理学的斗争”。地主阶级中虽有某些思想家对理学作过不同程度的批判,但同“反理学”并不是一回事。其次,这一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相对稳定发展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理学的时代。这个时代条件不允许所谓“反理学的斗争”,它只给批判理学的思潮提供了生长点。从北宋到清初,理学的发展与批判理学的思潮不是绝对对立的,在一定意义上,两者是互补的。其实通观古今中外各种文化现象,不难发现,在文化领域盛行的不是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而是扬弃、继承与互补三大原则。
“反理学”的概念是一个否定性的集合概念,表示出全部否定由各个时期各种学派和个人的理学思想所组成的理学总体系。而理学的时间跨度大,流派很多,除了一些错误的思想原则之外,还包含丰富的朴素唯物主义和朴素辩证法思想以及其他的优秀思想。如此不分青红皂白一味反理学显然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