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关系两性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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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家庭篇(11)

在中国,据全国妇联200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在我国的2.67亿个家庭中,时下的离婚率为1.54%,即每年会有40万个家庭解体,其中25%的起因是家庭暴力。在全国范围内,30%的家庭存在程度不同的暴力行为,其中施暴者九成为男性。导致暴力行为的排序依次为:男尊女卑的传统影响;酗酒赌博和婚外恋;夫妻双方素质较差;没有专项法律来管;女性太唠叨,男性太冲动;男女社会地位不平等;女性收入高于男性时,男性产生的心理障碍等。

另据统计数字分析,家庭争吵的频率,几个月一次的占60%;一月一次的占9.5%;每周几次的占2.8%;也有近20%家庭基本上没吵过架。

2002年8月19日《兰州晚报》在转载《北京晨报》的一篇报道中讲,北京市“社科院”对100个家庭暴力案件调查的结果证明,在女性受害者中,职业女性竟占八成(77%)。其中有一些还是教师、公务员。她们在经济上是独立的,在遭受暴力伤害时她们虽然也一次次地反抗,但却又一次次地妥协了。在这100个“家暴”案件中,婚前发生的占12%,婚后3年内发生的占54%。其中有41%的暴力持续1至3年,有15%的持续了4至5年。有28%的曾提出离婚,20%的曾向亲友求助无望,反抗无果,只好逆来顺受,长期忍耐。

据《工人日报》1998年4月6日报道:近几年严重侵害妇女的家庭暴力逐年上升。据四川遂宁市有关部门统计,1995年在609起刑事案件中,家庭暴力案75件,占12%,占死刑案的61%;1996年在522件刑事案中,“家暴"97件,占13.5%,在30个死刑案中,“家暴”14件,占49%;1997年“家暴”案占了刑事案总数的20%,占死刑案的50%。

总之,据全国各地调查资料反映,目前,在我国的2.67亿个家庭中,31.9%的家庭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暴力问题,有31.7%的人承认对配偶有过暴力引为,比如打耳光、揪头发,拳打脚踢等。

逐年上升的“家暴”恶果多多。首先造成不少妇女身体伤残,精神刺激,人格扭曲,心理变态。由于忍受不了家庭暴力的摧残,导致不少弱者用自杀或杀人来奋起反抗,于是有的受害者又变成了犯罪者,反而受到人们的谴责、法律的制裁。其次,婚姻暴力的最大受害者是孩子。父母之间的战争影响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由于恐怖、流浪,使孩子幼小的心灵受到摧残;父母离异使孩子缺爹少娘,无颜上学;父母杀人或被杀,不但使孩子幼小的心灵烙上永久的阴影,而且在社会上一辈子抬不起头来。在这种恶劣环境中长大的孩子,今后也容易犯罪、出事。其三,家庭暴力给社会治安带来许多不安定因素,破坏了和谐社会之建设。

家庭暴力触目惊心

恃强凌弱夫虐妻

嗜赌恶男杀贤妻甘肃某煤矿一位32岁的女工尚某爱上了品性不端的王某,并不顾父母反对与其结婚。不料婚后王某恶行日宜暴露,不但酗酒赌博,打骂妻子,而且枕下经常压着刀子。平时妻子稍有反抗他就打骂。最后竟将妻子毒打致死(详见1999年7月30日《兰州晚报》5版)。

毒夫割妻下嘴唇四川仁寿县村民王某长期对妻子暴力虐待。一次因妻子与别的男人说话,他便将妻子五花大绑,并用钳子捏住其下嘴唇一刀割下,扔进河里。他想,我让你变成丑八怪,看你还能否勾引男人(详见2003年9月30日《兰州晚报》19版)。

铁链锁妻为传代四川泸州男子王某,由于妻子未生下儿子,不能传宗接代而经常打骂。妻子实在忍受不了他的虐待,遂提出离婚。不料在法院开庭前夕,王某伙同家人在法院门口将妻子绑架、藏匿,并用拴狗铁链锁住妻子双脚,拿走她的裤子,还恶狠狠地说:“你没给我生出儿子之前休想离婚。”(详见2004年4月9日《兰州晚报》15版)

教授变成“安嘉和”“家暴”不仅发生在普通人家或者农村,在高级知识分子家中也同样难免。

出生于知识分子家庭的大专生刘女士和打工仔丈夫离婚后,草率地嫁给了兰州某大学的一位教授加博士。不料刘女士才脱虎口,又进狼窝——婚后,先前的谦谦君子却变成了《不要和陌生人讲话》中的野兽“安嘉和”,经常对她拳打脚踢。就连岳父、母及年仅三岁的儿子也要看他的眼色行事。于是怕丢面子、丢孩子、又丢票子(分不到家产)的刘女士只好在恐怖的岁月中整日以泪洗面(详见2006年2月24日《兰州晚报》15版)。

不堪虐待妻杀夫甘肃靖远一名老实本分的村妇吴某,17岁时被父母为哥哥换亲嫁给了王某。但王某酗酒成性,酒后常常暴打妻子,就连妻子怀孕、生下儿子也要毒打。2002年除夕那天,王某酒醉回家又疯狂打骂妻、儿,并持菜刀对妻、儿胡乱砍杀。想到过去、现在及今后的日子,苦不堪言的吴某举起带着自己鲜血的菜刀,将熟睡中的丈夫乱刀砍死,并一把火烧了地狱似的房子。走进监狱的吴某倒觉得比家里好多了,于是决心好好劳动改造(见2006年6月16日《兰州晚报》18版)。

现实生活中残忍的“家暴”真是罄竹难书,举不胜举。有的丈夫要求在野外做爱妻子不从,被丈夫用石头砸破眼珠、砸掉牙齿;有的因妻子离婚,便将她用汽油烧成残疾;有的将妻子捆绑毒打,持刀强奸,还向阴道注射盐酸;有的用火钩子将妻子刨得遍体鳞伤,还要让妻子舔食地上的鲜血;有的为了争夺存款单,丈夫挥刀砍断妻子之手等等,能见诸报端者不过是少数典型案例罢了。

家庭暴力,并非都是男欺女。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妇女的社会及经济地位日渐提高,“大女子主义”也逐步抬头,男人受害者越来越多。然而男人好面子,尤其羞于被别人说成“妻管严”,一般都不愿暴露。

吼狮虐夫也猖狂据有关资料统计,2005年上海市妇女维权组织接到的近千起“家暴”投诉中,“女虐男”和冷暴力现象已成为一种新趋向,新问题。另据一份资料统计,在莫斯科市和莫斯科州的已婚男子中,35%的丈夫曾被妻子殴打。丈夫挨打的原因很多,排在首位的是丈夫不关心家庭,不爱惜妻子,其次才是酗酒撒野(见2006年3月26日《兰州晚报》9版)。为此中外社会学家和有关部门相继发出呼吁,男人也应受到法律保护。

被虐丈夫头撞墙据2001年4月14日的《兰州晚报》报道:家住南京的安徽男子刘某,生性懦弱,却娶了个悍妻。一天早晨,为点小事,争吵起来,悍妻便吼叫如狮,粉拳如雨,打得刘某嗷嗷哭叫。邻居们看到鼻青脸肿的刘某不禁失声大笑,羞得刘某无地自容。为了挽回一点面子,刘某大叫一声,悲壮地向墙上撞去,顿时头破血流,昏倒在地。这真是“士可杀而不可辱”啊!

求进牢房躲悍妇大连市男子石某因与前妻感情不和而离。不料他前门驱虎,后门引狼——续妻不仅身强力壮,而且拳脚了得。婚后二人常为琐事斗嘴打架,石某总是战败投降。一日晚,两人又为琐事争斗起来,石先生被悍妻打得脸上挂花,浑身伤痛。在躲无可躲的情况下,他突然提起电话谎称自己身上有枪,请110赶快前来抓他。派出所闻讯火速赶到,才得知那位被打急了的石先生是想把自己关在牢中过个平安年,以免妻子打骂(见2003年1月19目《兰州晚报》11版)。

三十四年妇欺夫年过六旬的湖北职工张某,结婚34年,和妻子刘某从来没有和睦过。身体瘦弱的张老汉经常被妻子用火钳、板凳等物打伤。1988年张老汉出钱让妻子摆地摊,原想缓和一下夫妻关系。不料,妻子挣了钱,对丈夫更凶残。1994年被妻子赶出家门的张老汉四处流浪,无法生活,不得不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与其离婚(见2003年11月17日《兰州晚报》16版)。

常跪搓板跪上瘾《神医喜来乐》中的喜来乐,常常跪搓板的镜头让观众忍俊不禁。人们认为那只不过是戏剧调侃而已。不料,现实生活中还真有喜来乐的原形再现。报载:41岁的重庆男子葛某就经常被老婆罚跪搓板。不料,他一跪还跪上了瘾,不跪就浑身不自在。结婚16年来,据本人粗略估计,他至少跪了2000多次。搓衣板都被他跪平、磨光了(见2006年3月14日《兰州晚报》26版)。

今世悍妇,莫过曹氏,其心之毒,堪比吕雉。读完了曹氏虐夫的毒招,其他悍妇虐夫案也就小巫见大巫了,不再列举也罢。

儿童、老人也受虐

俗话说:“神和仙打仗哩,让老百姓遭难哩”——夫妻之战,往往容易导致子女或老人受罪。

打走老婆打儿女兰州市某区村姑颜某与村夫马某结婚才一月,马某便开始打骂妻子。只要丈夫喝了酒,妻子皮肉定受苦。马某不仅对妻子打耳光,跪搓扳,用蘸水麻绳和三角皮带抽打她,还持铁棒打折了妻子的肋骨,用菜刀砍伤妻子的手背,就连亲生女儿的头部也被马某砍开一道口子。马某还用绳子绑住儿子手脚,吊压上石块,处以酷刑。一次,他竟打断儿子肋骨。妻子与他离婚后,马某不仅对十几岁的儿女不认真抚养,而且仍然经常打骂,一次,颜某前来看望儿女,马某竟然提斧追打前妻(详见2003年3月23日《兰州晚报》3版)。

招来蜂、蚁叮养子美国菲尼克斯城一位38岁的妇女曾帮助福利院照看4名4至12岁的孤儿,并对他们行使养母职责。岂料这位恶妇竟常常将蜂蜜涂在儿童身上,招引蜜蜂、蚂蚁等昆虫叮咬孩子达2年之久。由于一个男孩将他们遭受鞭打和折磨的事偷偷告诉邻居,经警察解救,4个孩子才脱离苦海(见2004年1月16日《兰州晚报》20版)。

恶媳戳眼又划脸无锡市的尤老汉在门前扫垃圾时,被正在吃饭的邻居责备。不料,公爹的这一举动使相隔不远的儿媳妇觉得很没面子。她不但气势汹汹地过来大骂尤老汉没眼色,而且挥动筷子将尤老汉的左眼戳进2厘米深。公爹受伤不但没有使她停止叫骂,她还砸碎饭碗,用碗碴子划伤尤老汉的头脸。气得公爹不得不将她告上法庭(见2004年5月20日《兰州晚报》32版)。

无独有偶,据2006年6月16日《兰州晚报》报道,安徽宿松县村妇张某,因琐事与80岁高龄的婆婆争吵。张某不仅毒打婆母,将其右眼珠抠出,而且还打断婆母右臂,致其死亡。

父母联手杀暴子据1999年12月13日《申江服务导报》报道:金山区村民蒋、俞夫妇二人由于教育不当,从小对儿子打骂太狠,严重地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孩子长大后不学好,进了监狱,受到刺激,心理严重扭曲。出狱后,儿子把他的一切遭遇都归咎于父母对他没有爱心,于是反过来用法西斯式的手段打骂虐待父母。父母亲实在忍受不了儿子的折磨,就于新千年春节与女儿合谋,三人合力用绳子将小蒋勒死。父母受到法律制裁是不言而喻的,然而此案给人们的警示却是十分深刻的。

家庭是一所学校,父亲是校长,母亲是教师。父母对孩子溺爱、乏爱、冷酷、冷漠、缺少沟通都是错误的。如果专制、猜忌、不信任、看不起则会使家庭成员之间的爱情、亲情、友情遭到严重破坏。这种家庭中的成员一旦涉及金钱、利益、权利等问题,说翻脸就会翻脸。所以家庭教育要得当、得体,要以“爱”字挂帅,不能“暴”字当头,既要放松,又不能放纵,免得将来不是以暴还暴,就是一事无成——儿子把父亲的头颅砍下来当柴烧的事件又是一个例证。

“软暴”更比“硬暴”残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和我国《新婚姻法》都指出:家庭暴力中,最普遍最具代表性的要数冷暴力,即对心灵施暴。因为自古以来“攻心战”是最毒的一招。精神摧残比肉体摧残更残忍、更隐蔽、杀伤力更大。

历史上汉张良一支洞箫“四面楚歌”,吹垮了楚兵的斗志,逼得力大无穷的楚霸王乌江自刎;诸葛亮三气周瑜、骂死王朗,司马懿气死孔明都是攻心为上。一个人在家中如果经常被别人威胁、恫吓、辱骂、贬低、奚落、挖苦、嘲笑或者常被对方叼难、干涉、猜疑、限制自由、剥夺生活必需品,或者常被对方性封锁、性暴力,那么其受伤的程度远远比武力更厉害。

2003年8月9日,北京市第十一次妇代会上出台的一份文件中反映:当前不少人对软暴力认识不清,认为夫妻长期不说话或者嗤笑、讽刺对方,或者强迫妻子过性生活不属于家庭暴力,是一种正常现象。这些糊涂认识根本没有看到伤心比伤身更严重的问题,这就加大了社会教育和法律制裁的难度。然而据中国法学会调查表明,在我国发生的“家暴”中精神暴力频率最高,硬暴力、性暴力次之。

由于法律对冷暴力案件很难取证,所以难以准确定型。这说明婚姻确实是一门很深的学问,需要夫妻二人认真研究学会自我调解,正确地处理好家庭矛盾,及时地从矛盾中解脱出来。人们应牢记一句古训——“退一步海阔天空”,否则受伤的不仅仅是对方。

冷暴杀己又杀彼有位晓阳先生曾讲述过一个生动而有代表性的故事。他说:在某一高校中自由地产生了一对郎才女貌的最佳夫妻。结婚后出生在城市的她追随心爱的丈夫到乡下去工作。丈夫精明能干,一路顺风。39岁时,他已经从校长到教育局长并登上了副县长的宝座。丈夫的才干成为她的骄傲,认为自己没看错人、“投错胎”。丈夫也深深感谢妻子在关键时刻对他的事业给以巨大支持。

人常说:“树欲静而风不止”。日久天长,身在官场的他犹如众星捧月,身不由己。一次醉酒后,一位崇拜他的靓女主动为他献身。事后他也诚惶诚恐,深感对不起爱妻。然而男人的血性常常被美女的炽热所点燃;生理往往会战胜理智——在妻子出差的那段时间,得意忘形的他竟然将情人领到家中同床共枕。不料妻子提前回家,目睹了鸠占鹊巢的一幕。为了丈夫的名声,她以平常人难有的忍耐,微笑着帮情敌穿好衣服并将她礼送出门。

当时,她的内心五脏俱焚,肚子都快要气炸了,然而她却没有大吵大闹,只是从此沉默寡言,近乎哑女。除了客人上门时的应付,她从不和丈夫单独说一句话。丈夫也很悔恨,但是不论他如何忏悔、请求宽恕,她始终不和他说一句话。

12年后,他头发全白。一天妻子突然对他说,她患了乳腺癌,已扩散,为时不多了!他听了泪如雨下,抱住她急问:“你为何不早告诉我?”他急忙将妻子送往医院,但已为时太晚。在弥留之际,妻子终于开口说:“现在我承认我错了。这十几年我不应该这么对你!我走后,你再找一个适合你的女人好好过吧!”他的号啕大哭也没留住妻子。她走了!不料三个月后他也跟着去了——原来他也早就患了胃癌,只是不敢告诉妻子。

长期的冷战、郁闷、敝气是把无情的双刃剑。软暴力的后果比经常打架的硬暴力还要严重好几倍。如果她早点原谅丈夫,或者离开丈夫,等于早日解放自己,其结果也许会走进“生门”。然而,她封闭式的慢性自杀,对丈夫也是一种慢性毒药,最后她毁灭了自己,也毁灭了对方。可见硬暴力是明处的虎狼,软暴力却是暗中的蛇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