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是发展孩子社会性的一条重要途径。孩子只有在与同伴、成人的友好交往中,才能学会在平等的基础上协调好各种关系,才能正确地认识和评价自己,形成积极的情感,为将来正常地进入社会、更好地适应社会生活打下基础。因此,让孩子学会交往不仅是老师的任务,也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
人际关系虽是一种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但其存在和发展却是有规律可遵循的。为了培养孩子良好的人际关系,父母要教会他如下几点处理人际关系的主要原则:
(1)择善原则
要告诫孩子,建立和发展人际关系时,不能盲目从事,而要有所选择地进行。不仅要“择其善者而从之,择其不善者而弃之”,而且要“两害相权,取其轻;两利相权,则取其重”。善,就是指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无害或有益的人及其关系。在建立和发展人际关系时,首先要考虑自己与交往对象的相互需要是否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如果是有益的,就采取积极态度;如果是有害的,就要坚决放弃。
(2)调衡原则
要让孩子学会协调平衡各种人际关系,使之不相互冲突与干扰。一个人的精力和时间是有限的,建立人际关系的目的是为了满足需要,不能过多或不足。过多则忙于交往,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和学习;不足则会使自己陷于孤独苦闷,导致信息闭塞、孤立无援,使自己减少了发挥能力的机会与范围。所以,要经常协调平衡人们需要与时间、精力之间的关系。
(3)积极原则
要引导孩子,在人际交往中行为要主动,态度要热情。即待之以礼,晓之以理。如在日常生活中,对来拜访的客人和同学,一请坐,二倒茶,三交流,四送出。在态度上主动认真,才有利于加强彼此了解,密切关系。主动的作用还表现在文明礼貌的语言中,表现在热情的交往态度上。热情比任何暴力更容易改变别人的心意,没有热情,人际关系就会变得冷漠,暗淡无光。
(4)真诚原则
真诚是做人的基本要求,也是人际交往的基本原则,要以诚相待。信息反馈原理告诉我们:有良好的信息输出,才能有良好的信息反馈,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心理交融。真诚是一种传统美德,“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心诚则灵”,这些都是对真诚及其作用的高度评价。
(5)理解原则
这一原则主要是指关系双方在人际行为中互相设身处地、互相理解和谅解。只有相互理解,才能心心相通,才有同情、关心和友爱。古人说:“人之相识,贵在相知;人之相知,贵在知心。”关系主体双方要互相了解对方的理想、抱负、人格等情况;了解彼此之间的权利、需要、义务和行为方式。要相互体谅、互相包涵,不斤斤计较、吹毛求疵。要善于“心理换位”思考。这样,不管在平常交往,还是在人际双方发生矛盾、产生冲突时,都能妥善处理好。
(6)守信原则
这要求我们在人际关系中讲求信用,遵守诺言。守信是处事立世的根本。
要时刻提醒孩子,在生活中要努力做到“言必信”,说真话,说话算数;要“行必果”,遵守诺言,实践诺言。在交往中,要不轻诺。不轻诺是守信的重要保证。此外,还要严守对方的秘密,不炫耀和披露大家不知的隐私,也不要依据自己的臆想来推测对方如何如何。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长久信赖。
(7)平等原则
在生活中,要尊重他人的自尊心和感情,不干涉他人的私生活,人格平等。在交往中,情感对等、价值对等、地位对等、交往频率对等。如通信交往,次数基本对等;朋友之间,彼此拜访大体对等。像对待朋友那样平等地对待交往对象,寻求相互认识、相互理解的方法,关心、体谅、理解他人。
(8)相容原则
相容,即宽容,是指宽宏大量、心胸宽广、不计小过、容人之短、有忍耐性。要告诉孩子,相容不是随波逐流,不讲原则。容人正是为了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以便更好地达到自己的远大目标。为了做到宽容,就要有谦让精神,做到有理也让人;要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大事清楚,小事糊涂,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9)适度原则
适度也就是说在人际交往中的一切行为都要得体,合乎分寸,恰到好处。这是人际交往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则。过与不及,皆为不妥。如,自尊、自我表现、忍让、诚恳热忱、信任他人、谨慎、谦虚、交往频率、言谈举止等都要适可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