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凡今年15岁,正在某中学读初三,学习成绩十分优异,老师同学们都认为如果他继续接受三年高中阶段的学习,肯定可以考上大学。但小凡却有一个心病。原来他在小时候,因为好奇,擅自开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工厂里的机器,结果其左手的3个指头被机器切断,他因此成了一名残疾人。小凡现在担心,尽管作为残疾人,他可以接受义务教育,但是在接受完义务教育后,他还能不能接受高层次的教育呢?
小凡的担心是多余的。因为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类似小凡这种情况的残疾人是完全可以接受高等层次教育的。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高等院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