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第三条以列举式的方法指出了遗产的范围,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同时,我国《继承法》第四条也规定了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也可依法继承。以上所列遗产范围,未成年人均可依法继承。但是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