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供销总社负责指导、规划和备案管理供销合作社独资或以供销合作社为主(控股)合资、合作等形式建立的批发市场。总社负责监督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批发市场的业务活动。各批发市场有义务按照总社的要求,提供有关业务报表和资料。对使用供销合作社统一名称的中心批发市场每5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核,对不符合发展目标和要求并在限期内达不到标准的,取消其中心批发市场资格,摘去总社监制的统一标志牌。
国内贸易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农产品批发市场分“中心批发市场”和“地方批发市场”,“中心批发市场”是指经国内贸易部批准或确认,在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有关部门参加,制定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并纳入各地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作为公共事业来办。市场在统一规划下,鼓励多方兴建,多渠道筹资,调动各方面办批发市场的积极性。“地方批发市场”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在国内贸易部备案设立。
(4)管理优点和弊端
优点:多部门关注农产品批发市场;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中的问题,各部门之间存在合作和竞争关系,各部门在竞争中不断提升,管理工作具体深入,管理办法多。
弊端:多头管理,各地乱开办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猛增到4500多家,是1990年的3.4倍。管理部门多,出现问题,各部门互相推诿,责任不清。市场缺少经营资质,管理水平低,市场内经销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产品假冒伪劣等现象突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多头监督,重复监督,一些地方出现食品安全事件重复处罚现象。
3.多部门分职能管理阶段(2004年至今)
(1)监管部门
工商部门负责监督、执法;商务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业部等多部门分别按照国务院文件和三定方案中规定的职能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
(2)出台政策法规文件
国务院制定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国家认监委、商务部分别于2004年和2005年制定颁布了《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和《绿色市场认证实施细则》;2006年9月全国人大审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8年1月商务部制定颁布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09年2月全国人大审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监管办法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办分离,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开始对批发市场采取注册法人管理机制。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进一步理顺,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责任明确。
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将由卫生部门承担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监管职责划归质检部门;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卫生的统筹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的卫生质量监管。农业、发展改革和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行业管理工作。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
各地发改委负责批发市场的项目规划审批;国家工商总局负责注册管理;商务部负责行业指导和市场体系建设。卫生部门和农业分头负责食品安全监管。
(4)管理优点和弊端
优点:各部门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比较重视,市场建设的各项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农产品市场的场地环境、设施和信息化等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市场逐步向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弊端:市场管理功能多,各部门管理一方面存在交叉,同时又有空白点。缺少统一规划,市场布局不合理;监管没有依据。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的成功经验
1.政策引导扶持,批发市场提升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农产品流通业发展的政策,不仅促进了农产品批发市场“量的增长”,也推进了“质的提升”。
在1985年初宣布废止已实施30多年的统购派购政策,农产品自由产销局面自此全面推开,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开始稳步增长。尤其到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推出“菜篮子工程”,要求各地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开始迅速增长,1991年为1509个,到2001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已经达到4351个。
数量增长的同时,在各项政策的扶持下,从2002年开始,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进入了“质”的提升阶段。2002年12月,国家计委等6部委印发了《关于加快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计经贸[2002]2668号),明确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方向和重点;2005年4月30日,商务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工作的通知》、2006年商务部、财政部共同下发了《关于做好2006年度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06]336号)等一系列的政策,推动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硬件设施、经营管理水平、市场环境等各个方面的整体提升。
2008年,“双百市场工程”承办市场交易额达4700多亿元,带动就业150万人。2009年1至8月,“双百市场工程”承办市场交易额达3470亿元,同比增长16.1%。
2.创响品牌,开展国际贸易合作
打造品牌,并积极开展国际贸易合作已经成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新亮点,有一些批发市场通过尝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江南果菜批发市场以进口果品为主营,2007年市场总交易额152亿元,全国进口果品的80%都来自该市场,江南果菜批发市场的品牌已经被国内其他零售市场所熟知,同时,江南果菜市场也致力于开展国际贸易,不断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和品牌知名度,促进与东南亚、南美、大洋洲等国家的贸易合作。
3.场地挂钩,吸引优势农产品入市
场地挂钩可以帮助农民把优势农产品的竞争优势发挥出来,也有助于提升批发市场农产品的品质。例如,湛江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推行场地挂钩的合作模式,邀请专家成立助农小组,帮助当地虾农引进国际销量较大的优质品种——南美白对虾,不久养殖成功。市场成立对虾协会,给经销商进行国际贸易指导和培训,引导经销商开展对虾贸易,帮助其与国内外客商对接,一方面实现出口,一方面在国内超市扩大销量。在市场的带动下,湛江及周边地区农民自觉自愿地推行标准化养殖,虾产品产量和质量都不断提高,2006年,湛江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超过90亿元,其中一半的对虾出口国外。
4.开展电子交易,带动产品标准化
目前,我国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采用电子交易的方式,不仅使批发市场自身交易方式更加现代化,而且在带动周边地区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推动当地流通产业链的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例如,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了蔬菜电子拍卖中心,不仅使市场的交易效率大大提高,而且带动了周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标准化蔬菜种植;帮助寿光30多万蔬菜种植户增收;带动了近万个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蔬菜包装、装卸、运输等市场流通服务;发展壮大了100多个蔬菜中介流通组织;拉动扶持了冷藏、仓储、装卸、运输、制冰以及生产资料、加工和餐饮娱乐业等二、三产业的发展等等。
5.培育批发商,发展专业市场
在农产品综合市场发展的同时,一些专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也逐步发展起来。一方面,发展专业市场可以使批发市场在管理上更加专业、服务更加周到,另一方面,专业批发市场可以逐步培育起市场自己的大型批发商,对提升市场的专业性、打造市场的专业品牌、占据本地区的市场份额等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例如,北京二商集团和深圳市布吉海鲜市场有限公司强强联合,共同投资兴建的以海鲜批发为主营业态的专业海鲜批发市场——北京大红门京深海鲜批发市场,已经成为北京市最大的鲜活水产品集散地,并辐射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
6.布局零售终端,开展城市配送服务
我国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逐步拓展配送服务,与零售终端进行直接对接,既构建起了农产品的运输、配送网络,也为农产品销售建立了稳定的渠道。例如,深圳南山农产品批发配送有限公司,配送市场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分为供港农产品加工配送区、家禽批发区、水果交易区、副食品交易区、仓储综合服务区、客户服务中心和检测中心等功能区,业务范围涵盖供港农产品加工配送、家禽批发、水果批发、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及冷冻仓储等,经营网络覆盖深港两地、辐射珠三角乃至东南亚,年销售额达65亿人民币,是目前国内最大的供港澳农产品物流配送基地。
7.管理加资本,构筑中国批发市场网络
在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队伍中,有一部分是以管理和资本为手段来占领市场。如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即以资本运营和管理创新为主要手段,以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业务,先后在深圳、南昌、上海、寿光、长沙、北京、成都、西安、柳州、合肥、惠州、昆明、沈阳、南宁等14个城市投资经营20多家大型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和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初步构筑了全国性的农产品流通网络体系,成为国内经营管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第一品牌。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在自身取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其搭建的农产品流通平台在保障城市食品供应、确保食品安全与质量、平抑和稳定食品价格、提高农产品供应链的流通效率、帮助农户实现产品价值而增加农民收入、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多头监管、无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