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中国农产品批发行业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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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综述(1)

一、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

截至2008年底,全国亿元以上农产品市场总数为1551个、摊位数95万个,总营业面积4785.9万平方米,成交总额11849.5亿元。其中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为836个,包括综合市场166个、粮油市场88个、肉禽蛋市场65个、水产品市场111个、蔬菜市场244个、干鲜果品市场125个、茶叶市场19个和花卉市场18个,总量与去年比基本持平,专业市场数比去年都有所增加,但综合市场数量减少了59个。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综合市场总摊位数14万个、营业总面积955.6万平方米、总交易额2681.2亿元;专业市场总摊位数40.8万个、营业总面积为3159.1万平方米、交易额6205.8亿元。交易额在10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有14个,比2007年增加了4个市场。交易额最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北京市丰台区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交易额为255.5亿元,比2007年增加了近45亿元。

(一)批发市场在我国农产品流通中的地位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由最早的产地市场,发展到今天的产地、销地、集散地批发市场共同发展的局面,数量也有了大幅增长,到2008年年底,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已经达到4300多家,形成了遍布全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一直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中心枢纽。当前,我国城市农产品消费的70%仍是通过批发市场流通的。然而,在我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贸易份额仍然不高,全国仅有少数大型批发市场参与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但单个市场的贸易规模较大,如湛江霞山水产品批发市场2006年出口对虾的贸易额超过60亿元,广州江南果菜批发市场2008年果菜年交易总额达166.25亿元,是中国最大的进口水果批发市场。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经由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的农产品国际贸易额累计在500多亿元,已成为农产品国际贸易的一个新的平台。

(二)批发市场发展取得的显著社会成效

1.保障城市农产品供给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城市数量2007年末达到655个,比1978年增加462个,城市市辖区人口(不包括市辖县)200万以上城市个数达36个,比1978年增加26个,同时,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大城市数量增长迅速。2007年全国城镇人口达59379万人,占总人口比重的44.9%,比1978年提高了27个百分点。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城镇人口数量的快速增长,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也逐渐覆盖了所有的大中小城市和农产品集中产区,构筑成了贯通全国城乡的农产品流通大动脉。目前,大中城市消费鲜活农产品的70%以上是通过批发市场提供的。完善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网络,对保障城市供应,为城市居民提供新鲜、丰富的食品,保障城镇居民的“菜篮子”和“果盘子”物价稳定,提高老百姓生活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市场上能够买到的果蔬品种只有30多种,而现在老百姓四季常吃的品种已达到130多种,在批发市场上每年交易品种则达到2000多种。以北京市为例,20世纪80年代末,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量合计不足10万吨,而现在北京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年交易总量超过200万吨,20年增长了20倍。充分体现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对保障城市供应的重要作用。

特别是2008年1月,我国南方发生特大雪灾,由于冬季北方农产品消费主要货源来自海南,雪灾导致海南农产品无法北上,也直接影响北京、天津的春节供应,商务部和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带领部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经销商,紧急飞往海南,签订采购订单,通过多种交通工具调运大批农产品,危急时刻保障了城市节日供应。

2.引导农业生产,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农产品的流通中心、信息交流中心以及价格形成中心,也是农产品供需变动的晴雨表。这些年批发市场的发展,反映出市场对农产品消费需求的变化,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市场的需求调整生产,不断开发优质品种、控制食品安全,在自由竞争中形成了“优质优价”。市场经济下的优质优价,真正引导农产品生产者自觉改进农产品的质量,实现规模化,从而实现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以蔬菜消费为例,大白菜、萝卜、土豆、洋葱、菠菜五种蔬菜品种的消费一直是我国北方冬季蔬菜消费的主要品种,至2002年,这几种蔬菜消费还要占到所有蔬菜消费的70%以上。近年来,北方城市居民冬季对这几种蔬菜的消费量已逐渐减少,西红柿、甘蓝等反季节品种蔬菜消费量逐年增长,反季节蔬菜品种价格较高,但交易量却不断上涨。高价刺激了北方冬季蔬菜的栽培,河北、山东等地大面积暖棚种植反季节蔬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实现了当地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促进了农民增收。深圳、河北张家口、山东寿光等地,在当地龙头批发市场的带动下,分季节、多元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逐步形成,目前已形成了淮海地区基地、河西走廊基地、张家口地区基地、山东基地、海南基地和云南基地等总面积超过200万亩。

3.为农产品提供重要的销售平台,解决“卖难”问题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多数批发市场都已经形成了稳定的采购群体,构建起了四通八达的购销网络,为个体农民和经销商销售农产品提供了稳定的渠道,部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与产地批发商签订收购合同,农民按照合同进行生产和销售,解决了农产品买难卖难的问题。如深圳市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与海南、云南、广西、四川、福建、湖南、湖北、山东、山西、甘肃、新疆等省区合作,建立了上百万亩生产基地,通过收购合同,使约200万户农民按合同生产各种优质农产品,平均每户每年实现增收3000元。

4.强化市场准入,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始逐步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对进入市场的经销商进行索票索证、对经销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对经销商的档案进行登记和管理;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进行抽检,不合格产品禁止进入市场或立即停止销售;建设农产品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等等。例如,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实行严格的检验和准入制度,尤其是进入拍卖市场的产品,必须实现质量标准化、包装规格化,并有产地、产品等级标志。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为提供可靠、安全的农产品提供了保障。以蔬菜为例,2001年农业部统计全国主要城市蔬菜质量合格率平均88%,2008年农业部统计全国主要城市蔬菜质量合格率平均达98%以上。

(三)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

1.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从数量上来看,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已经达到4300多家;从地区分布来看,尽管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在批发市场的数量上有所差别,但总体上东、中、西三部分地区已经形成了并行发展且地区之间交易频繁的局面;从功能分布上来看,已经形成了产地市场、集散地市场、销地市场的三类市场共同发展的市场网络,而且在很多大、中城市除了形成一级销地市场以外,还形成了二级销地市场等等。

2.建立了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

1998年,国务院李岚清副总理指出,我国的农贸市场管理落后,已成为各类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成为商贩偷税漏税的庇护所。十年来,经相关主管部门通力协作,严查假冒伪劣产品,对不法商贩进行严厉打击,对市场环境、卫生状况进行彻底清理,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已完全改观:市场配备电子监控系统,各处设置保安,随时监控市场各个角落,发现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情况立即向附近公安部门举报并配合处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得到了有效遏制;工商部门设立监督投诉点,假冒伪劣产品被举报扣留;对入市交易的车辆分级管理,出入市场进行过磅登记;市场雇用保洁队伍,环境卫生每日清洁,垃圾委托城管部门帮助处理,再没有难闻的气味;全国已初步形成了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各地批发市场交易量均有大幅提升,交易效率大大提高。特别是全国的数百家标准化的双百批发市场,交易环境、交易设施和管理入选时就经过各地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的严格打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标准化改造,青岛、宁波、合肥等地的一些市场还实行电子结算,这些批发市场在各地都是老百姓认为放心的农产品市场。

3.批发商管理规范化,普遍建立了协议准入制度

随着对市场秩序的不断整顿,对批发商的管理也逐渐规范化。批发市场普遍对初次入市的批发商进行资质审查,对常驻的批发商对批发商进行档案登记管理。市场对入市批发商采取协议准入管理制度,以合同的形式约束批发商的资质、行为、信用及入市商品的质量责任。市场每日进行巡查,严格禁止质量不合格的商品交易,并对经营中出现问题的经销商进行处罚等。目前,我国85%~90%的农产品批发市场都已经实行了“协议准入制度”。

4.基本普及农产品快速检测,极大改善食品质量安全

目前,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基本上都配备了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对市场交易的农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把关,严格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产品在市场交易。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也出台政策支持批发市场对农药残留进行快速检测、开展质量抽查工作。据农业部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对蔬菜、畜产品、水产品主要药物残留监测的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比1998年提高了10多个百分点,注水肉已得到有效控制,2008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肉类水分合格率达100%。有些市场还配备瘦肉精、甲醛、氯霉素等有害物检测仪器,甚至有的批发市场的检测中心已通过国家法定认证食品检测机构资质,是当地政府指定的检测机构,对食品安全的把关能力极大的增强。

5.市场环境、卫生状况有所改观

长期以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环境和卫生状况给消费者的印象是脏、乱、差,污水、垃圾随处可见。近几年,我国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始对市场环境加强管理,很多市场的经销商摊位从院内的大棚转移到了新建的大厅;有些市场对每个经销商摊位都有具体的卫生要求,并进行评比;建立了专门的废弃物回收处理站;扩大市场的绿化面积等等。一些中大型的批发市场还配备专门人员、建立专业的保洁队伍,如北京的新发地批发市场配备专门的卫生人员就达到400人以上。2008年,通过绿色市场认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达到89家。经过整顿,目前我国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卫生状况已经有了极大的改观。

二、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历程

(一)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经历五个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推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起来,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经历了从少到多、从产地市场兴起到产地市场、销地市场、集散地市场并行发展,从民间自发形成到政府推动建设的过程。目前,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批发市场已经覆盖了所有大、中、小城市,已经基本构建起了贯通全国城乡的农产品流通大动脉。从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整个发展历程来看,1984年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始建立,到今天发展到4300多家,共经历了五个历史阶段:

1.第一阶段:自发萌芽阶段(1978—1984年)

(1)背景

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农产品开始自由贸易,农产品商品率迅速提高,城乡集市贸易快速恢复和发展起来,很快就出现了大量专业户,长途贩运也日渐兴盛,民间批发贸易逐步形成并向某些交通方便的集市集中,一些传统集市向批发市场发展,从而在集市母体中孕育出了我国最初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

(2)主要特征

此阶段自发地建立了许多小规模、分散化、粗放式管理的农产品集贸市场,交易方式主要为以零带批。1984年3月,山东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建立,是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划时代的转折点,形成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雏形。到1984年末全国已建立起城市贸易中心2248个,其中农产品贸易中心753个,综合贸易中心241个。城乡集市贸易点由上年末的4.8万个增加到5.6万个。此时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仅具备商品集散、价格形成等简单、基本的服务功能。

2.第二阶段:快速发展阶段(1985—1990年)

(1)背景

随着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国家因势利导加大流通体制改革步伐,1985年初宣布废止已实施30多年的统购派购政策,农产品自由产销局面自此全面打开,要求各地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

(2)主要特征

此阶段,我国的产地批发市场和销地批发市场功能开始分化,形成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雏形。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数量迅速增长、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据工商部门统计,农产品批发市场1986年有892个,总成交额28.35亿元,平均每个市场成交额317.8万元,到1990年,数量发展到1340个,是1986年的1.5倍,总成交额115.79亿元,是1986年的4倍多,平均每个市场成交额864.1万元,是1986年的2.7倍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名称也不统一,有的名称为“农贸市场”“农贸中心”,有的为“批发市场”,但这些市场的功能、经营方式都比较接近,名称不统一为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第三阶段:盲目发展阶段(1991年—1995年)

(1)背景

为改善农产品流通,特别是城市农产品供应,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推出“菜篮子工程”,要求各地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在此背景下,不少地方提出“谁投资,谁受益”方针,很快在全国出现了带有几分盲目的批发市场建设热潮。

(2)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