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建议】
关于士族制度形成的经济基础
中国古代的士族制度,整个来看,最主要的特征是按门第高下来选拔与任用官吏。
(1)士族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前提:第一,由于封建经济发展的规律,随着土地兼并的进行,封建大土地所有制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地发展起来。第二,随着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封建大家族、宗族也同步发展起来,大土地所有者逐渐演变成乡里、宗族的领袖,成为强大的豪强势力。
(2)士族制度形成的因素:战乱、统一帝国瓦解与分裂,新王朝力求得到士族的大力支持。由于战争不断,兵役、徭役沉重,个体小农很难维持生产,不得不投附豪强势力,使豪强地主势力进一步扩大。随着双方力量的消长,终于迫使封建王朝从士族中选拔统治人才,特别是高级统治人才,以此换得他们对自己不很稳固的统治的全力支持。
【典型例题】
例1导致北魏实行均田制的根本原因是
A.汉族地主的建议 B.南北对峙的形势C.民族矛盾的激化 D.中原地区先进的经济形态迫使答案:D
例题分析:这是一道考查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的单项选择题,要抓住“根本原因”来理解,“原因”主要是指必要性,根本原因也就是必要性诸因素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我们知道,均田制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入主中原的北魏统治者,是什么因素使他们采取先进的封建立地所有制呢?显然与B项和C项关系不大,A项可以说是一个重要因素,但不会是根本原因。汉族地主为什么建议实行这种封建土地制而不是其他的土地所有制呢?这是由当时中原地区先进的生产力和封建生产关系决定。因为相对鲜卑族以前的奴隶制而言,封建的经济形态显示出不可比拟的先进性,实行封建生产关系是不可抗拒的潮流。
例2在北魏施行均田令中,政府向农民分配的土地主要是
A.全国土地的重新分配 B.狭乡、宽乡的土地重新分配C.通过法令,对官僚地主占地数限制后的多余土地D.政府控制的无主荒地
答案:D
例题分析:“本题的关键是对“均田令”的准确理解。“均田令”并不是打土豪分田地,对全国土地的重新分配。它没有触动封建地主和农民占有的私有土地,而是把政府控制的公共荒地拿出来分配。分得土地者只有使用权并无所有权,且必须向政府交纳田租、户调并服兵役、徭役。因而,A、B、C三项均可排除,只有D项是正确选项。
例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晋书》中指出:东晋时期,形成了王氏、庾氏、谢氏轮流执政的局面。晋主虽有南面之尊,无总御,宰辅执政,政出多门,权去公家,遂成习俗。
材料二是以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暨时有之,皆曲有故慢主纲时,实为乱源。
——《晋书·刘毅传》
材料三(齐武帝曾说):“学士辈不堪经国,唯大读书耳。经国一刘系宗(寒人)足矣,沈约、王融数百人,于事何用!”
——《南齐书》
(王俭为太尉,曾对人说):“我虽有大位,仅寄岂及茹公(注:即茹法亮,寒人)!”
——《南史》
材料四至齐梁陈诸君,则无法论贤否,皆威福自专,不肯假权于大臣,而其时高门大族,门户已成,令仆三司,可安流平进,不屑竭智尽心,以过恩宠。且风流相尚,早以物务关怀,人主遂不能借以集事。于是,不得不用寒人。
——赵翼《甘二史札记》
请回答:
(1)材料一反映了什么历史现象?导致这种现象的阶级根源是什么?
(2)材料二中刘毅对士族制度的态度如何?为什么?
(3)材料三中齐武帝和工俭的话反映了什么问题?
(4)材料四中赵翼认为造成以上现象的原因有哪些?你认为还有什么原因?
答案:(1)材料一反映士族在政治上享有特权。东汉豪强地主在政治、经济上享有特权,世代居高官。到了魏晋,地主阶级中有了士族和庶族的划分,形成了士族制度。
(2)反对。认为士族制度是“乱源”。
(3)反映了士族势力的衰落。
(4)士族“门户已成,令仆三司,可安流平进,不屑竭智尽心,以邀恩宠。且风流相尚,早以物务关怀,人主遂不能借以集事”。士族的极端腐朽性,决定了土族制度的必然衰落。
例题分析:本题是考查学生如何认识士族制度与士族的势力,所以要求学生必须事握士族产生的背景及历史作用。土族形成于魏晋时期,是割据分裂的政治基础。南北朝时期,南北政权不论如何更替,都不得不依靠士族地主来维护地主的统治地位。土族势力的腐朽统治,是西晋政权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东晋时期,土族地主在抵制北方政权的进攻,维护江南地区的安定局面和促进江南地反经济发展方面,有过一定的进步作用。南朝时期,南方士族控制了大量的土地和人口,垄断了仕途,成为社会上的特殊势力。其腐朽统治,导致南方士族势力逐渐衰落,为南北重新统一提供了条件。
例4下列各项不是士族制度衰亡的客观原因的是A.士族生活腐化,极端腐朽 B.隋唐科举制度的实行C.隋末、唐末农民战争的打击 D.庶族地主逐渐取得政治地位答案:A
例题分析:此题为因果逆向选择题,是历史和政治综合能力题,主要考查历史结论的再认再现能力,历史思维的分析能力,辩证唯物主义的因果关系、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的综合运用。四个选项都是原因,B、C、D三项都是客观原因,只有A项是主观原因,士族自身的腐朽必然是导致其衰亡。
【扩展资料】
建安时期曹魏的屯田
屯田制自古有之,并非曹操首创。但曹魏屯田的规模和作用之大却是空前绝后的。关于曹魏兴办屯田,史书皆有记载:
是岁(建安元年),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三国志》)
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例置田官。(《魏书》)
起初招募人民屯田时,人民一怕得不到实惠,二怕军事编制的束缚,因此多有逃亡之举。于是曹操采纳了袁涣的建议,即变强迫为自由应募,新政策受到了百姓的欢迎,屯田得以顺利进行。
近代史家把曹魏屯田分为军屯和民屯,二者都是战争时期的产物,为供应军粮而兴办,必要时参加民屯的劳力同样需执戈对敌。不同之处在于,屯田民主要从事农垦生产,而军士以攻防为主。从时间来看,民屯始于建安元年(196年),军屯始于建安之末,所以本文主要介绍的是民屯。
一、民屯组织
曹操时代,屯田事物主要由各郡国典农官主持。大的郡国设典农中郎将,小郡设典农校尉。典农官独立于郡县之外,是专为供应军粮而设的机构,雍正年间的军机处与之颇为相似。若遇有重要事项,如屯田地点的选择及处理农民逃亡等,则由屯田官直接向操请示办理。
此外,曹操领导下的司空和丞相府也对屯田官起领导作用。
二、征税办法
曹魏统治者向屯田民征收租税的办法,是枣祗倡导的“分田之术”,即官府提供土地,收获的谷物按比例分成。用官牛者,官六私四;不用官牛者,官私对分。这样的剥削办法达到了积粮供军的效果,百姓虽然吃亏,但能有一个安定的生产环境,他们已经很满足了。
三、屯田的作用
首先,按照经济学的说法,建安屯田使有限的生产资源得到了高效率的分配使用。汉魏之际,广大人民饥寒交迫,所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就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一方面大量流民食不果腹,一方面大片荒地无人开垦,而屯田制则可以把这些劳动力安置在国有土地上从事生产,从而充分利用了既定的生产资源。再者,建安屯田解决了军粮供应问题。军阀混战,归根到底打的是粮草。曹操军团积极地在交通便利的地区实行屯田制度,不但粮草供应有了保障,而且大大减轻了农民运粮的沉重劳役负担。
建安时期之后,民屯多有演变,到了曹魏末年,这项制度对统治者来说已经无利可图,于是司马炎于魏咸熙元年(265年)宣布:“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皆为太守,都尉皆为令长”,实际上就是下令废止屯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