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风筝的发展史]
风筝,是中华民族向西方国家传播的科学发明之一。它同我国古代“四大发明”一样,曾为人类的科学事业作出重要贡献,已被英国学者李约瑟编入《中国科学技术史》。
当今,我国放风筝活动,在对外文化交流,加强与世界各国人民友谊,发展经济和旅游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此,进一步探讨风筝的历史及其发展规律,探讨风筝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俗的关系,对今后风筝的发展,将是大有裨益的。
追寻风筝的起源,可上溯到二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由于战争的需要,古人以鸟为形,以木为料,制成可在空中飞行的“木鸢”。据《韩非子·外储说左》记载:“墨子为木鸢,三年而成,一日而败。”另据《鸿书》记载:鲁班也曾制作过木鸢,曰:“公输班制木鸢以窥宋城。”鲁班是鲁国(今山东曲阜一带)人,墨子是春秋战国时期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墨家创始人,也是鲁国人(一说宋国人),由此推断,风筝鼻祖“木鸢”的发源地,应是齐鲁一带。
木鸢产生于战争之中,用于战争之时,它随着我国丝织业和造纸的发明,不断演变、发展。相传,公元前203~202年,在楚汉相争对峙的最后阶段,汉兵先包围楚营,汉将张良借大雾迷蒙之机,从南山之隐放起丝制的大风鸢,并让吹箫童子卧伏其上,吹奏楚歌,同时命汉军在四面唱起楚歌,使楚营官兵思乡心切,不战而散,楚王项羽也自刎于乌江边。至今留下张良“吹散楚王八千子弟兵”的传说。据《诚斋杂记》载:韩信准备谋反时“约陈豨从中起,乃作纸鸢放之,以量未央宫远近,欲穿地入宫中”。《独异志》载:“梁武帝太清三年(公元549年),侯景围台城,简文缚纸鸢,飞空告急,搬取救兵解围。”
在我国古代,风鸢一直是战争时通讯和侦探的重要工具,并能带上“火药”用作战争进攻的武器。
唐代建立后,由于采取了缓和阶级矛盾、安定社会秩序、减轻人民负担、发展经济生产等一系列措施,社会很快走向安定和繁荣,成为我国古代文化经济全面发展的时期。社会的安定、文化经济的发展,带来了中国传统节日的盛行。而节日的盛行促进了各种文化娱乐活动的发展,作为一直被用于军事上的纸鸢,随着传统节日清明的兴起,用途上有了新的转折,开始向民间娱乐型转化。从唐代起,我国将寒食和清明两个节日合二为一。由于这个节日“既有祭扫新坟生死离别的悲酸泪,又有踏青游玩的欢笑声,是一个富有特色的节日”,所以,深受历代帝王和劳动人民的重视。《癸辛杂识》载,清明节时,大学也要放假三日,武学一日。顾非熊在《长安清明言怀》诗中,曾记载了唐玄宗恣游踏青的情景,诗云:“明时帝里遇清明,还逐游人出禁城。九陌芳菲茸自啭,万家车马雨初晴。”在唐代清明时节,朝野盛行禁火、扫墓、踏青、荡秋千、蹴鞠、打马球、插柳条等风俗。儿童放纸鸢始在民间流行,唐代诗人唐采在《纸鸢赋》中记载:“代有游童,乐事未工。饰素纸以成鸟,像飞鸢之戾空;翻兮将度振沙之鹭,杳兮空光渐陆之鸿,抑之则有限,纵之则无穷,动息乎丝纶之际,行藏乎掌挥之中……”
此时纸鸢的制作技艺、放飞效果,已有较高的水平,人们“以纸为风鸢”,可放到“高百余丈”的天空中去(见《唐书》)。谈到唐时期风筝,有必要提及一下有关唐代诗人所写的风筝。某些文章以唐代诗人李商隐在《燕台》中的“予西楼一夜风筝急”和高骄“夜静弦声响碧空,官商信任往来风。依稀似曲方堪听,又被风吹别调中”的风筝诗句,引证为描写唐代玩具风筝的诗,以此说明唐代玩具风筝的发展状况。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以上唐诗中所指的风筝,实为悬挂在屋檐下的“铁马”(也作檐马),因用金属片制成,风起而作声,故名“风筝”(见宅《辞海》“风筝”词条)。据《询刍录》记载,中国玩具风筝的名称源于五代时期,亳州刺史李邺在纸鸢上装制竹哨,风入竹哨,声如筝鸣,纸鸢由此而得名风筝,因此,将铁马混同于唐代的玩具风筝显然是不对的。
宋代是我国风筝的发展阶段。之所以成为发展阶段,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是宋代城市文化经济的繁荣和民间手工业的兴起,二是宋代提倡传统的节日风俗,这就为风筝的发展和进入节日的娱乐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据《东京梦华录》载:在北宋都城汴梁(今河南开封)“每日交五更,诸寺院行者,打铁牌子或木鱼循门报晓……诸趋朝入市之人,闻此而起,用太平车或驴马驮之,从城外守门入城货卖,至天明不绝”。现存的北宋画家张择端所画《清明上河图》也充分反映了当时东京汴梁清明时节繁荣热闹的景象。繁盛的城市文化经济不仅适应了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而且为风筝在城市和民间的普及打下基础,因此在北宋放风筝已是民间常见的娱乐活动,并有一些学者对民间风筝开始进行研究。宋代元丰人高承在《事物纪源》中就曾对民间风筝的历史渊源、名称等做了专门的考证。这一时期,民间放风筝还被画家用做进行创作的一种题材。北宋初期画家郭忠恕就是其中的一例。据潍县真武词中苏东坡文记载:“郭忠恕,洛阳人,善书画,尤善山水。因与监察御史争朝堂,被贬乾州司户……有富家于喜画,日给美酒,待之甚厚,久乃以情言,且致匹素。郭忠恕先为画小童持线车放风鸯,引线数丈满之……苏轼不仅记述了郭忠恕刚正不阿的性格,而且将其善于以风筝为题材进行创作的事迹如实地记录下来,这为研究宋代画家如何将风筝作为创作题材提供了宝贵材料。北宋宰相寇准也曾作《纸鸢》诗:“碧落秋方静,腾空力尚微。清风如可托,终共白云飞。”由此可见,北宋时期民间放风筝已是一项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也是文人墨士艺术创作中的一种题材。
及至南宋时期,其“制度礼文,犹足仿佛以东京之盛”。封建帝王“不思恢复中原,整日花天酒地,沉酣于湖山之乐”,宫廷提倡奢靡的节日风俗,临安豪绅相互斗富,致使清明等传统节日更加盛行,放风筝成为宫廷和民间一种不可缺少的活动。
据《挥尘后录》记载,北宋皇帝宋徽宗“即位之初”曾在“罢朝余暇”放纸鸢为戏。南宋宫廷画院待诏苏汉臣所画《百子图》生动地描绘了甫宋时放风筝的场面。宋人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云:“桥上少年郎竟放纸鸢,以相勾引,相牵剪截,以线绝者为负。”生动地记载了清明时节儿童放纸鸢的情景。同时还记道:放风筝“此虽小技,亦有专门”。所以周密所著《武林旧事》把临安经营“风筝”者,放在“小经济”专栏之中,把放风筝与“书会”、“演更叮吓昌京词”、“教走兽”、“使棒”、“装秀才”等55种杂技放在一起,并记载了当时著名的风筝艺人“周三、吕扁头”;这两位风筝艺人还被列为南宋都城临安的514名“诸色技艺人”之中。由此可见,南宋时期的风筝,不但作为商品出售,而且风筝艺人能在“瓦子”那样较大的群众娱乐场所中竞争生存,充分说明当时的风筝在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中占有相当的地位。
众所周知,元代是我国戏剧艺术的兴盛时期,特别是元杂剧等艺术的发展是前所未有的。然而,作为我国民间艺术的风筝,在元代史料中却十分罕见,有关元代民间放风筝的传说也很少听到,这是自唐代以来我国风筝发展史上少有的特殊现象。但我们只要对当时的社会情况稍加剖析,便可得知元代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元代的统一,结束了三百年南北政权并立的局面。疆域的扩大,一度沟通了我国与西方文化的交流。我国的罗盘、火药、印刷术等,此时传入西方。而西方的天文学、医学、算学等也陆续传入我国,促进了元代上层文化的发展。但元代初期不设科举制度,这一“社会的变化,使文人也发生了分化,一些沦落无望的文人墨士,原可‘货与帝王家’的满腹才学连同满腹不平之气,都只能货与伎乐之伍了”(《中国戏剧学史稿》)。“于是以其有用之才,而一寓之乎声歌之未,以舒其佛郁感慨之怀,盖所谓不得其平而鸣焉者也”(明胡侍《真珠船元曲》)。元代统治者失去了在思想文化领域的专制能力,因而,文人墨士投入元代文坛之中,发挥了他们的才能,出现一批以关汉卿为代表的戏剧家、艺术家,写下了大量反映元代权豪势要横行霸道和揭露官府贪暴腐朽的作品,形成了我国戏剧艺术的辉煌时代。但由于元代统治者的穷奢极侈和官吏的贪暴,国内民族矛盾空前激化,统治者为维护其封建统治,对广大人民实行前所未有的残酷剥削和压迫,建立“里甲制度”监视人民行动,为防止人民起来反抗,施行了不准民间私藏铁器、十家合用一把菜刀的规定,这不仅使人民的生活陷入了悲惨的境地,而且,也使风筝这种民间手工艺品的生产失去了基本的生产工具。试想,十家才准用一把菜刀,从何谈起劈竹子、扎风筝呢?何况在生活极端贫苦的情况下,人们也没有心思去放风筝搞娱乐活动。因此,一般认为这是元代为什么会出现民间风筝传说少、文献资料少的这种特殊现象的主要原因。
在明代以前,我国民间放风筝的习俗主要流传在南方广大地区。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明太祖定都北京以后,中国文化经济的中心逐渐北移,南方的风尚习俗也不断流传到北方,但由于明太祖执政后,采取节俭传统节日的开支等措施,所以明代初期清明等节日的娱乐活动有所衰减。另外,明代帝王吸取汉代出现的韩信与陈豨用风筝测量未央宫,准备谋反的教训,下令禁止在京都放纸鸢。因此,这一时期在我国北方地区清明节放风筝风俗,也受到一定影响。这通过明初的一些志书和野史可以得到证实。《帝京景物略》为明初刘侗、于奕侦所著,它是一部详细记载京都节令风俗、名胜古迹的专著,其中对京都人们清明节扫墓踏青和娱乐活动记述尤为详细。如:“三月清明日,男女扫墓……哀往而乐回也。是日替柳,游高梁桥,曰踏青。”“有扒竿、筋斗、筒子、马弹解数、烟火水嘻”等,但惟独没有放风筝的内容。并记载曰:“燕,日有风鸯戏,现已禁。”
而同时期在我国南方,放风筝却是清明节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明代著名画家仇英所摹《清明上河图》就把东京汴梁儿童引线放风筝的内容收在其中,从画中风筝的造型上可以看出风筝艺人们已从单纯的鸟类造型向各种类型发展。另外,从明代著名诗书画家徐渭在浙江所作大量风筝题画诗分析,当时在南方民间放风筝为儿童所喜闻乐见,也是画家、诗人常见的创作题材。徐渭多才多艺,是一位风筝爱好者,他一生写了十多首关于风筝内容的题画诗,如“我亦曾经放鹞嘻,今来不道老如斯。那能更驻游春马,闲看儿童断线时”和“柳条搓线絮搓绵,搓够千寻放纸鸢。消得春风多少力,带将儿辈上青天”的诗句,充分说明了这一问题。明代中叶,清明节放风筝之风俗,在我国北方再度兴起。
据明《水平(今河北卢龙)府志》记载,清明时节“家家树秋千为戏,闺人挝子儿赌胜负,童子团纸为风鸢引绳而放之”。清初潘荣陛所著记述北京岁时风物的专著《帝京岁时记胜》中也详细记载了清明时节荡秋千、放风筝的情景。清初著名戏曲家李渔,还以“书生韩世勋题诗于风筝上,放飞中风筝落在詹家,詹淑娟和诗其上,因而结合”的故事,编写了戏曲作品《风筝误》传奇。在清代,清明时节荡秋千、放风筝之戏在我国普遍兴起。“上自内苑,下至士庶,在清明节期间,俱立秋千架媳戏为乐,童子郊外放纸鸢”(见《中国古代节日风俗》),放风筝成为清明节一项群众性的娱乐活动。
节日风俗中的娱乐活动,是社会生活的明镜,它能反映出国家民族、地区在一定历史时期的经济文化状况和生活习俗。清代乾、嘉年间,由于当时国内政局一度比较稳定,农业生产与城市文化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封建统治者为显示“太平盛世”提倡节日活动,因而出现了我国风筝发展的繁荣时期。每至清明时节,人们在春回大地、草木皆绿的大好时光,兴致勃勃结伴去郊外踏青游玩放风筝。据《扬州画舫录》载:扬州人“于清明时放纸鸢……漫以成俗”。特别是在文化经济发达的京津地区和以手工业著称的山东潍坊地区尤为突出。从清乾隆年间起,所修许多地方志和地方文献中都记载了清明时节放风筝的情景。乾隆十八年春,潍县知县郑板桥被罢官后,在题画诗中写下了“闲逐儿童放纸鸢”的诗句。《临朐县志》载:“旧志载寒食增墓土……时芳草鲜美,儿童放纸鸢于村外,春花绚烂,妇女戏秋千于杏院,小姊妹或三三五五踏青陌上,寻芳水滨,桃红柳绿,日丽风和,一年节令此为最佳时也。”清道光《平度州志》载:“清明祭墓行负土礼,童子放纸鸢,女子作秋千戏。”
民间放风筝习俗的普及,不仅丰富了人们的文化娱乐生活,同时,在这项活动的实践中,勤劳智慧的劳动人民把放风筝作为一项锻炼身体“去病免灾”增强体质的活动来看待。
《潍县岁时记》把春天放风筝称为“放郁”,是图个“吉利”。在民间延续着一个风俗,清明节这一天,有的人把板子风筝放得高而远,然后有意将风筝线割断,让风筝随风飘去,意思是把一年来积下的“郁闷之气”彻底放了出去,可在一年中不生病。
在其他地区,人们也把春天放风筝归纳了很多好处。李石在《续博物志》中记载“今之纸鸢引丝而上,令儿张口望视以泄内热”。富察敦崇撰《燕京岁时记》说,放风筝还能锻炼人的眼睛,增强视力——“儿童放之(风筝)空中,最能清目”。这些记载充分证明,人们很早就把放风筝作为一项体育运动来对待。
通过在田野郊外放风筝吸收了新鲜空气,锻炼了身体,陶冶了情操,增强了体质,达到了身体健康、精神愉快的目的。因此,放风筝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娱乐和体育活动,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不论在宫廷还是在民间,清明节放风筝的风俗更加广泛普及,放风筝的内容也被编入小说作品之中。一些有识之士,开始了对风筝这一民间艺术的研究和探索,如我国著名文学巨匠曹雪芹,不仅把放风筝写进了古典名著《红楼梦》的故事情节中去,开创了放风筝内容进入小说创作的先河,而且这位艺术大师还对我国的风筝历史、名称演变、风筝种类、扎制工艺等做了大量的考证、研究,于清乾隆年间,写出了我国第一部关于风筝艺术的专著《南鹞北鸢考工志》,为我国风筝艺术的继承与发展作出了贡献。此后,在宫廷和民间,风筝制作放飞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清道光时,潍县金石学家诗人郭麟在所著《潍县竹枝词》中写道:“一百四日小寒食,冶游争上白浪河,纸鸢儿子秋千女,乱比新来春燕多”,详细地记载了潍县民间在春暖花开的清明时节到郊外踏青和在白浪河沙滩放风筝、荡秋千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