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志的概念
意志是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有意识地支配、调节个人的行为以克服困难的心理过程。意志通过行为表现出来,受意志支配的行为称为意志行动。
首先,意志行动是有目的的行动,并且这种有目的的意志行为是人类所特有的。动物的行为没有目的,即使动物在适应环境过程中对环境也会发生作用,但是行为是无意识地发生的,没有经过思考和计划,因此不是意志行动。即便是人的行为,如果没有明确的目的,也不是意志行动。例如,咳嗽、手遇火而缩回,以及一些无意识的手势、摇头摆脑等动作,这些不是预先确定目的的行动,即使在行动的过程中存在困难,也构不成意志行动。只有预先确定目的,并由目的所调节、支配的行动,才是意志行动。例如,当手遇火后,为减少痛苦而迅速涂上药物;学生为了掌握知识,为自己制定学习计划并坚持执行;教师为培养好学生,克制自己粗暴的脾气,几年如一日地耐心纠正学生的错误……这些都是意志行动。简而言之,没有目的的行动不是意志行动。
其次,意志是与克服困难相联系的心理过程。人们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往往需要克服不同种类和程度的困难。例如,登山者要攀登高峰就得忍受缺氧和严寒的痛苦;运动员要取得金牌就得进行艰苦的训练;模特要保持良好的身材就得养成严格的进食习惯;学生要完成当天的作业就得在睡意袭来时打起精神……在这些行动中,人们需要意志努力,有计划地组织自己的行动、克服困难,以达到预定的目的。阻碍人们实现目的的困难一般可分为外部困难和内部困难两类。外部困难包括外在客观条件造成的障碍,如天气恶劣、人手匮乏、设备陈旧等;内部困难是指来自于人自身的障碍,包括消极的情绪、犹豫不决的态度、胆怯的性格、懒散的生活习惯、知识经验不足、能力有限、身体状况不佳等。
二、意志的特点
(一)意志是意识的能动表现
意志是一种坚持目的、克服困难的心理过程,是内部意识向外部动作的转化,因此,意志是意识的能动表现。人们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达到自己的愿望,履行自己的义务,就必须意识到行动的目的和方法,认识到什么是需要的,什么是克服困难、坚持到底就可以达到的,这就是意识的能动作用,也是意志行动的表现。但是,也不是所有自觉的、有目的的行动都有意志努力的性质,只有当意识活动遇到困难时,意志行动才表现出来。例如,平时我们感到饥饿时吃饭是有意识的行动,但通常都不包含意志努力的成分。而在运动员进行的高山强化训练中,大强度的运动和剧烈的高山反应使他们产生强烈的头晕恶心症状,这时哪怕吃一点流食也会呕吐,但要达到训练目的就必须吃下东西,在这种情况下,普通的进食行为就需要做出巨大的意志努力。
(二)意志通过行动表达
人的意志总是离不开他的行动的,意志总是表现在行动之中。运动员坚持不懈地训练以提高成绩是意志的表现,战士在风雪中一动不动地站岗以完成守卫任务是意志的表现,学生在课堂上不受外界的干扰专心听讲、课后不顾游戏、小说的诱惑完成学习计划是意志的表现……在这些行为中,意志既表现在发动和坚持符合目的的行动上,也表现在抑制和制止不符合目的的行动上。
(三)意志能调控行动
意志对行动的调控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动,一是抑制。前者表现为发动和激励人去从事达到一定目的所必需的行动,后者表现为抑制和制止与预定目的相矛盾的愿望和行动。通过这两方面的作用,意志实现着对人的活动的支配和调节:不仅调控人的外部动作,还可以调控人的心理状态,包括人的认识活动和情绪状态。
(四)意志的自由程度具有相对性
人的意志是既是自由的,又是不自由的。说它是自由的,是因为在一定的条件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选择目的,发动或制止某种行动,按照某种方式、方法行事。而意志不自由的一面在于在这些意志行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人对客观现实的改造作用,并不意味着人的意志能从自然规律中独立和超脱出来,不是绝对自由的。也就是说,人的一切行动都必须服从客观规律和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否则,就会在实践中碰壁。因此,在相对的、有条件的意义上,意志是自由的;在绝对的意义上,意志又是不自由的。
总的来说,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越多,越能运用客观规律,人类的意志也就越自由。一个人掌握的自然科学知识和社会科学知识越多,就越善于运用规律,他对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改造也就越主动、越自由。而人的知识与能力的获得又依赖于人的意志努力,即勤于学习、勇于探索、不断地实践创新。
三、意志行动的过程
意志行动有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历程。意志行动过程可以分为采取决定和执行决定两个阶段。采取决定阶段是意志行动的开始阶段,它决定意志行动的方向,规定未来意志行动的轨道,是完成意志行动的重要的、不可缺少的开端;执行决定阶段是意志行动的完成阶段,在这个阶段里,人的内部的意志活动转化为实际行动。
(一)采取决定阶段
采取决定阶段也叫准备阶段,包括动机冲突、确定行动目的、选择行动方式和方法、制定行动计划等环节。
1.动机冲突
人的意志行动是由一定的动机引起的,这是因为意志行动总是指向一定的目的,而一定的目的又是由一定的动机所引起的。人的需要多种多样,因此,人的动机也是多种多样的。各种动机可能和平共处,也可能相互冲突。动机冲突的过程是对各种动机权衡轻重,评定其价值的过程。如果各种动机之间的矛盾得不到解决,人就会处于犹豫、彷徨、不安等状态;反之,当某种动机占优势时,人就会在它的引导下采取行动。根据意志行动表现为接近或回避某一目标的特点,可以把动机冲突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接近——接近型冲突。两种或两种以上目标同时具有吸引力,但却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目标,像这种不得不择其一而放弃其他的矛盾心理状态,被称为接近——接近型冲突,也称双趋冲突。例如,在特定的时间,既想照顾家庭又想成就事业;在金钱有限的情况下,顾客选择商品时觉得这件也好、那样也不错等等。
解决接近——接近型冲突的方法,通常是放弃一个目标,或者同时放弃产生冲突的目标而追求另一个折中目标。例如周末休闲,既想去郊游,又想和朋友去泡吧,最后呢可能是去郊游,也可能是去泡吧,还可能是约上朋友去逛公园。
(2)回避——回避型冲突。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目标都是人们力图回避的事物,却又必须接受其中一种才能回避其他目标时,就产生回避——回避型冲突,也称双避冲突。例如,某人得了虫牙,疼痛难忍,但他知道医治虫牙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所以迟迟不肯就医。在这种情况下,牙痛和治疗他都想回避,但他又必须选择其中一个才能回避开另外一个:他要么接受由虫牙带来的苦痛,要么接受牙医的治疗,由此引起的冲突就属于回避——回避型冲突。回避——回避型冲突的解决方法,常常是接受其中一种目标。
(3)接近——回避型冲突。有时,一个人可能对同一目标产生两种对立的动机,一方面想要实现它、并且为实现它而努力;另一方面又害怕实现它、并且竭力回避它,像这种对同一目标兼具好恶的矛盾心理状态,被称为接近——回避型冲突,也称趋避冲突。例如,想做好事,又怕被别人嘲笑;想参加竞赛,又害怕失败,等等。
(4)多重接近——回避型冲突。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的接近——回避型冲突常常表现出一种更复杂的形式,即人们面对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目标,而每个目标又分别具有吸引和排斥两方面的作用。人们无法简单地选择一个目标,而回避或拒绝另一个目标,必须进行多重的选择。由此引起的动机冲突叫做多重接近——回避型冲突。例如,某公司的副总经理,另外的公司出高薪聘请他去任总经理。如果他选择跳槽,就可以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和职位,但必须重新适应工作环境、协调人际关系;如果他留在原公司,有习惯了的工作方式以及良好的人际关系,但经济收入就要差些,职位也不一定能升上去。对各种利弊得失的考虑,就会引发多重趋避冲突。如果几种目标的吸引力和排斥力差别较大,要解决这种冲突就比较容易;如果几种目标的吸引力和排斥力比较接近,那么,解决这种冲突就要求人们对各种可能性进行深入的思考,因而要花费较长的时间。
2.确定行动目的
随着动机冲突的解决,就进入了确定目的的过程。意志行动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人们首先确定某种目的,即明确行动所期望的结果,并以这种目的来调节行为,这是意志行动的前提。在确定行动目的的过程中,必须考虑目的的主观价值、明确性、达到目的的难度和自我效能感。只有在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目的,才会在一定的环境中,通过个体的意志努力得到实现。从几个目的中选择并确定行动目的是一个决策过程。有效的决策必须建立在相关知识和信息基础上,包括特定目的的意义和价值,根据主、客观条件预测可行的方案和执行该方案的前途等。
3.选择行动方式和制定行动计划
目的确定以后,即解决了做什么之后,进一步就要选择达到目的的行动方式和方法,拟定出行动计划,即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行动方式的选择和行动计划的制定是实现目的不可缺少的环节,在确立动机和目的之后,必须马上进行,也可以在动机和目的确定的同时进行。
对于行动的方式、方法的选择,也有各种不同的情况。有时只需要一提出行动的方式和方法就可以确定。这通常发生在实现那些熟悉的行动的时候。在许多情况下,达到同一目的的可能的方式和方法不止一种,这时就需要进行选择。
方法的选择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主观方面表现为要有:一是个体的意识智力水平会影响方法的选择。方法往往是一个人的认识、情感等多种心理机能的综合产物。人们选择方法既要考虑到主观的必要性,又要分析客观的可能性;既希望付出最小代价、获得最大效应,又要符合法律、政策、社会道德、信仰及客观规律的原则。二是动机水平也影响方法的选择。高尚的动机激励人们采取正大光明与合理的方法,被卑劣动机所左右的人往往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三是个人的知识经验是否丰富也会影响方法的选择。知识不足、经验肤浅的人,难以选择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的手段(喻国华,1995)。
在复杂的意志行动中,为了实现所做出的决定,必须有达到目的所必要的计划。缺乏必要的计划,甚至在很明确地选择目的和方法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实现意志行动。有时需要把达到最终目的的行动划分为许多阶段,每个阶段又应当有必须达到的目标和实现的方式、方法。按阶段进行活动,最后完成规定的任务。
解决动机冲突,完成行动目的和行为的方式、方法的权衡比较,最后做出决策,即按照一定的标准从若干个方案中选择一个最佳方案或最满意的方案,就完成了意志行动第一阶段的任务,接下来就是按所做出的决策一步一步实施计划。如果把第一阶段叫做“头脑中的行动”,那么第二阶段就是实际上的行动。
(二)执行决定阶段
执行决定阶段包括开始行动、面临困难、处理挫折等环节(喻国华,1995),是意志行动最重要的部分。因为采取决定只是实现目的的准备,在做出决定时即使再有决心、有信心,行动的方法再完善,如果不付诸于实际行动,意志行动也不能完成,这一切也就毫无意义。
在执行阶段,意志的强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坚持预定的目的和计划好的行动程序,另一方面制止那些不利于达到目的的行动。在这个阶段,个体往往需要根据实践的结果及时调整、修改行动方案,包括审定自己的目的,检查行动的方式、方法并坚持正确,抛弃错误。所以,是否执行决定、怎样执行决定是衡量意志是否坚强的主要标志。
1.开始行动
从做出决定过渡到执行决定,在时间上往往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有时在做出决定之后立即就过渡到执行决定阶段,这种情况通常在下列条件下发生:行动的目的和实现行动的方式、方法比较明确具体,完成行动的主客观条件已经具备,而行动又要求不失时机地去完成。例如,消防队员在救火现场做出爬上云梯救人的决定,医生对遭受重大创伤的病人做出止血的决定,都必须立即执行。有时,决定只是比较长期的任务或者未来规划的纲领,这样的决定不需要立即执行,仅仅是将来行动的企图。例如,同学们决定在暑假里进行勤工助学,目的、计划都明确了,决心也下了,但并不立即行动,因为行动的时间是在暑假里,目前还只是一种打算。所以,判断一个人的意志是否坚强,不是简单地看他是否立即行动,而是看他在应该行动的时候,有没有采取行动。俗话说“该出手时就出手”,如果在应该行动的时候犹豫不决、瞻前顾后,表明他还没有下定决心,也是意志不坚定的一种表现。
2.面临困难
在执行决定的过程中要使行动得以持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需要意志长期不懈的努力。譬如,想攻克外语,但原有的外文基础较差,或近来身体不好,记忆力变坏,其他的工作、学习任务又很重。意志力通常就表现在对这些困难的克服上。一方面善于抑制、抵抗不符合行动目的的主客观因素的干扰,一方面善于长久地维持已经开始的符合目的的行动,做到锲而不舍、有始有终。
在执行决定的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许多困难,通常在下列情况下意志行动难免会受到影响(李世棣,1996):
(1)要求个体付出巨大的努力,而个体本身的懒惰、保守、悲观等消极的个性品质使个体缺乏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
(2)抉择阶段被暂时压抑的期望在执行决定的过程中重新抬头,使个体产生新的心理冲突。
(3)个体想到新的方法或手段可能与预定的目的或原有的计划发生矛盾,令人踌躇,干扰行动的进程。
(4)遇到新情况、出现新问题,而个体做出决定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各种主客观条件,没有预见到事物的发展变化,缺乏应付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知识和技能,会使人犹豫不决。
各种困难都会妨碍意志行动的实施,只有解决了这些困难才能将意志行动贯彻到底,达到预定的目的。但有时还需要改变原先的决定,根据新的决定采取行动。意志不仅表现在善于坚持贯彻既定的决定上,也表现在善于在必要时果断地放弃原来不符合客观情况的决定,采取新的步骤。
3.处理挫折
挫折是指个体的意志行为受到无法克服的干扰或阻碍,导致预定目的不能实现时所产生的一种紧张状态和情绪反应(彭聃龄,2001)。例如人们准备去参加一个会议,由于交通堵塞而不能按时到会,因此产生一种烦躁不安的内心紧张状态和情绪反应。
挫折包含情景、认知和行为三层涵义。挫折情境是指干扰或阻碍意志行动的情境,如演员由于紧张过度而表演失误。挫折认知是指个体对挫折情境的认知、态度和评价,这是产生挫折和如何对待挫折的关键。挫折情境能否构成挫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体对挫折情境的态度和评价,不同个体对于同一挫折情境的感受程度是有区别的。例如,同样得了60分,有的学生感到失败和沮丧,有的学生略感难过,还有的学生完全无所谓。挫折行为是指伴随着挫折认知而产生的情绪和行为反应,如愤怒、焦虑和攻击等。当挫折情境、挫折认知和挫折反应同时存在时,就构成心理挫折。不过,有时只是挫折认知和挫折反应这两个因素,也可以构成心理挫折。例如,某人总是怀疑周围的人在议论自己,每当别人发出笑声,他都认为是在笑话自己,因而产生紧张、烦恼、愤怒等情绪挫折反应,甚至对他人进行报复。
挫折是客观存在的,任何人在生活和工作中都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这样那样的干扰和阻碍使得预定的目的不能达到。并且挫折也不完全是消极的,它有利也有弊。在某些情况下,它可以激发人们更强大的意志力,促使人更加坚定地向预定的目标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