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献社会”这一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是:
(1)个人积极主动地承担责任,履行对社会、对他人的义务,自觉地并且努力地为社会、为他人作出贡献。
(2)把社会利益放在首位,必要时为了社会利益可以牺牲个人利益。
(3)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等不良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