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树立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一切都必须从人民的利益出发。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绝不能用来交换人情,谋取私利。只有确立了这种思想,才能克服自私心理,才不会为了一已私利或小团体利益而损害人民大众的利益,也才不会把权力变为资本、把责任变成交易,才能做到办事公道、不徇私情。
(2)要实行“两公开,一监督”的制度。“两公开”是指从业人员自觉地向群众公开办事制度和公开办事结果。从而形成有效的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从制度上保证办事的公平性。
“一监督”则是要充分发挥监督部门的作用,建立完善党的内外监督、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形成强大而有效的制约机制。
(3)树立平等竞争意识。平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所谓平等竞争,是指在承认竞争起点可能不平等的前提下,保证竞争双方以平等资格参与竞争,并保证竞争过程的平等性。树立平等竞争意识,才能保证平等竞争的顺利进行。否则,就必然会违背办事公道的职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