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蒋介石宋美龄在台湾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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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走不出去的“外交”(2)

蒋介石对美国的转变愤愤不平,但真让他离美“再嫁”,又多有顾虑。因为当时美国并不想真正退出亚洲,即使美国中断美蒋关系,也不愿看到台湾成为苏联的战略基地,岛内人民对苏联素无好感,蒋介石如一意孤行,势必引起公愤。再说把土地租借给苏联,中国共产党也不会放过他。因此蒋介石左思右想还是不敢贸然行事,只好暗中与苏联拉关系,以此为将来公开联苏铺路。而苏联对于台湾基地虽是垂涎欲滴,但真要联蒋,触犯了中国共产党最敏感的神经,中国共产党恐怕要跟他死干到底了,美国当然更不会让他得逞。所以,苏蒋虽是偷偷“私通”,终也没成气候。

蒋介石眼睁睁地看着“苏俄在中国”一天天强大,反攻是无望了。对美国是既亲近不得,又反抗不得;对苏联是既摸不透其底细,又拿不出彻底倒向苏联的勇气,只好夹在中、苏、美三大国之间,看人家的眼色行事罢了。

二、英法日弃蒋记

(蒋介石宋美龄在士林官邸招待记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国民党政府代表中国和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国民党退守台湾的初期,大部分国家和台湾国民党还延续着这种外交关系,只不过得劳驾“中华民国外交部”把各国使馆从南京接到台北。随着新中国的日益强大,“中华民国外交部”又不得不把各国使馆从台北送回北京。他们高高兴兴迎来,悲悲切切送走,这种被国际社会抛弃的情景好不凄惨。其中,尤以英国、法国、日本等大国的离去对台湾打击最大。

1.英国率先行动

1949年2月,国民党政府南迁广州,英国政府即指示其驻华大使及使馆多数官员仍留在南京。4月底,英国外交部发言人宣布英国正在努力“同中国共产党当局建立友好关系”,同时又说“这并不影响它同国民党政府的现存关系。”英国政府的想法是,既不放弃同国民党政府现存的关系,又试图同未来的新中国发展关系。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英国并没有立即同新中国建交,他要同美国磋商。美国当然是竭力阻挠,国务卿艾奇逊声称,不仅承认新中国的时机不成熟,而且连讨论这一问题的时候也没到来。但是,英国基于利益的考虑,决定单独行动。1950年1月6日,英国外交大臣贝文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长周恩来,宣布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中国法律上的政府,并中止了它同国民党政权的正式外交关系,同时要求中国接受英驻南京大使临时代办胡阶森为英国临时代办。

英国政府为什么会采取这种不同于美国的政策?不少英国有识之士认为共产党的领导得到民众的拥护,反映了中国人民的愿望,蒋介石政权的失败已无可挽回,承认新中国只不过是承认客观现实。英国希望通过同中国建立良好的关系,以维持英国在香港的统治地位,并促进对华贸易,保护在华投资。同时,在美国势力撤出中国的情况下,英国感到应在西方大国中率先同新中国建交,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填补美国留下的“真空”,既可增强英国在亚洲的地位,又可阻止中苏结盟。贝文在同艾奇逊就对华政策问题进行会谈时争辩说:“如果我们太冷酷,就会把中国人赶到俄国人一边,若审慎从事,就能削弱俄国人对中国人的吸引力。”

1月13日,英国外交部指示格雷厄姆总领事向中国外交部声明,刚刚在中英两国之间互换的照会表示了外交关系的建立。但是,鉴于英国同台湾的关系和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等问题方面,中英两国分歧较大,新中国认为这两个问题不解决,中英无法建交。

不久,朝鲜战争爆发,英国在对华关系上又倒向美国一边,不断制造“台湾地位未定论”,反对中国人民用武力解放台湾,这就更为两国关系正常化制造了障碍,导致中英正式外交关系迟迟不能建立。

直到70年代,中美关系有了变动,中英关系随之迎刃而解。1972年3月13日,中国代表乔冠华和英国代表艾迪斯在北京签署了中英关系正常化协议,并决定外交关系由代办级升为大使级。同一天,英国外交大臣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北都认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应由中国人民自己解决。

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率先承认新中国,“避免了在中国周围筑起一道完整的篱笆——使中国与外界完全隔绝”,也给了台湾当局一个警告。而1964年由中法建交而导致台湾与法国“断绝外交关系”,则使台湾在国际间失去了一个重要据点。

2.戴高乐的“独立外交”

国民党退台后在欧洲努力争取英、法、西德等国的支持。当时,西德尚忙于战后建设,无多大影响力,英国因其香港的利益需大陆照顾,不愿太接近台湾,那么法国就成为与台湾“维持外交关系最重要的欧洲国家”。法国对台湾的重要性在于:法国是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加之在非洲有不少新兴独立国家原系法国殖民地,仍受法国影响,这些国家正是台湾在国际上积极争取的对象。

60年代后,法国总统戴高乐重新审视世界变化,采取了脱离美国羁绊的独立自主外交路线,正视新中国在东方的崛起及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准备与之建立外交关系。到1963年末,中法建交的各种条件均已成熟。

消息传到台湾,台湾当局宁信其无,不信其有,始终当作“谣言”加以“辟谣”。1964年1月,台湾“外交部发言人”宣称:“台湾和法国间关系素甚密切,双方在台北与巴黎经常保持接触,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然而几天以后,1月18日,中法就建交达成了协议。台湾对此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幻想由美国施加影响让法国改变态度,然而,法国“独立外交”的观念甚坚,美国的劝阻无济于事。最后,美国反而派人到台北,劝阻台湾不要为了面子急于宣布与法国“断交”,要让法国承担“断交”的道义责任。

1月23日,台湾官方第一次就中法建交表明态度:“行政院长”严家淦坚决反对法国方面的决定,“希望戴高乐总统慎重考虑”。但当被问及台湾是否准备与法国维持类似和英国的关系时,即法外交人员撤离台北改驻北京后,台湾仍与之维持领事级外交关系。严家淦答道:“此为一假想问题,本人不拟回答。”24日,台湾正式向法国提出“严重抗议”,称法国承认新中国“将严重损害中华民国及所有自由国家的利益,对于法国本身为害尤巨。今法国政府竟不顾一切出此下策,其对整个世界必将遗患无穷,此事所导致之一切后果,法国政府应负全责。”

1月27日,中法建交公报发表。台湾再次向法国提出“严重抗议”,但对人们普遍关心的台湾将采取何种行动却只字未提。依照惯例,一俟某国与新中国建交,台湾会立即宣布与该国“断交”。但鉴于法国地位的重要,且在中法建交公报中也未提及法国要与台湾“绝交”,故台湾尚犹存观望,不想“轻易放弃阵地”,而希望能找到变通的办法。台湾驻巴黎“使馆”的人员仍照常上班,无撤退的迹象。

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言人严正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作为代表全中国人民的惟一合法政府同法国政府谈判并且达成两国建交协议的。按照国际惯例,承认一个国家的新政府,不言而喻地意味着不再承认被这个国家的人民所推翻的旧的统治集团。因此这个国家的旧的统治集团的代表不能继续被看做是这个国家的代表,同这个国家的新政府的代表同时存在于同一个国家里或同一个国际组织中。中国政府是根据这样的理解,同法国政府达成中、法建交和互换大使的协议的。中国政府认为有必要重申,台湾是中国的领土,任何把台湾从中国的版图割裂出去或者其他制造“两个中国”的企图,都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同意的。

2月10日,法国正式通知台湾即将与中国政府互派代办。台湾当局所有希望全部破灭,经“行政院”讨论后,“外交部”发表声明:“决定自二月十日起与法国政府断绝外交关系”,并下令“驻法代表准备即日下旗闭馆返国”。

事后,一美国记者问蒋介石:“法国的行动对于中华民国的未来以及远东其他国家将发生何种影响?”

蒋介石答曰:“就整个自由世界反共的总形势来说,法国政府罔顾利害,一意孤行,贸然承认中共伪政权,势将削弱西方反共阵营在亚非各地的声望,自然系一憾事。但对中华民国的前途则说不上任何影响。纵使它今后会在外交方面给我们增加一些困扰,我们自信必能加以克服。”

美国记者又问:“台湾是否会因法国之举而与东欧的波兰等共产党国家进行贸易,以示报复?”

蒋介石答道:“反共是中华民国的基本国策,自无与任何共产国家贸易之理。”

一日本记者问:“对与法国断交,总统有何感想?”

蒋介石回答说:“法国承认大陆对我们有点不利,因为我们失去了一个朋友,但在国际情势上,也有有利的地方,因为由于中法断绝邦交而打破了国际的所谓‘两个中国’的幻想,同时粉碎了国际间的这种阴谋。在对法关系上,我们认为正义与邪恶绝无并存之余地,已基于中国历史传统‘汉贼不两立’的正义原则,正式和法国政府绝交。”

事实上,法国与新中国建交无疑是台湾“近十余年来在外交方面所遭逢的一次最严重的打击。”由于中法建交,台湾与欧共体建交的希望化为泡影。在此以前,台湾已与欧共体其他5个成员国达成同意协定,现在由于法国的反对,事情不了了之。紧接着,原法属领地刚果也宣布与新中国建交,台湾在非洲苦心经营的外交防线出现了新的突破口。

3.一衣带水的转向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蒋介石在为英、法断交所困扰时,60年代末,台、日关系也面临着危机。

二战以后,同盟国一直在酝酿与日本缔结和约。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对与日缔结和约更为积极。1951年3月,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提出了对日和约草案,其中就台湾、澎湖列岛问题主张将来由英、苏、中、美四国决定,并提议由台湾当局参加和约会议,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排斥在对日和约国之外。提案公布后英国、苏联坚决反对,最后采取折中方案:听任日本在会后自行选定其认为可以代表中国的政府与之缔约,而签订多边条约的会议则不邀请中国代表参加。

此消息一公之于众,立即引起了海峡两岸的强烈反对。蒋介石闻讯后异常气愤,他发表声明:

中华民国参加对日和约之权,决不容疑。中华民国政府仅能以平等地位参加对日和约,任何含有歧视性之签约条件,均不接受。任何违反中华民国上述严正立场而订立对日和约,不但在法律及道义上,丧失其力量,亦抑在盟国共同作战之历史上,永留不可洗涤之错误,其责任之重,影响之大,诚有非余所忍言者。因此种丧失真实性之对日和约,不但使第二次大战不能获得真正的结束,并将加深远东局势之混乱,更种下世界未来之无穷祸患也。

与此同时,周恩来也发表声明:

中国人民经过8年英勇抗战,击败了日本帝国主义,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因此对日和约的准备、拟制和签订,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参加,乃属当然之事。兹特郑重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人民的惟一合法政府,它必须参加对日和约的准备、拟订和签订。

对于海峡两岸的反对之声,美国充耳不闻。1951年9月,由美国一手导演的《对日多边条约》49个国家签字,中国被排除在外,蒋介石对此失望之极。

美国虽当众打了蒋介石一个耳光,却很快又给他送来了一个馅饼以作安抚。在《对日多边条约》签订后,杜勒斯提议:日本应当在会后与台湾签订“双边和约”,即所谓“中日和约”,蒋介石听后余怒顿消。

几经周折,1952年2月20日,日本终于派出河田烈为代表与台湾叶公超在台北会谈“中日和约”。这次双方会谈最大的争论点是“和约适用范围”问题,大陆已不在蒋介石的统治下,又怎样去“贯彻执行”呢?日本人到底很聪明,提议:应适用于现在中华民国控制之下,或将来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领土。蒋介石对此则不同意,要求将“或”改为“及”。

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各作让步:在交换照会中,双方同意在记录中表明“或”字有“及”字之意。

1952年4月28日,《对日双边和约》签订,其主要内容有:

日本放弃对于台湾、澎湖列岛及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

日本承认台湾及澎湖列岛居民,系“中华民国”之人民,台湾放弃对日本的一切战争赔款要求;

1941年12月9日以前中国与日本缔结之一切条约均归无效;

台湾与日本间关系,愿各遵守联合国宪章第2条各项原则;

台湾愿尽速商订一切关于民用航空、运输、规范或限制捕鱼,及保存暨开发公海渔业之协定。

条约的缔结总算扫除了蒋介石心头的一片阴云,就此不必担心日本与中国大陆的建交了。对此“行政院长”陈诚在“立法院”宣称:“在这自由世界面临共产侵略的威胁的时候,中日和约的实现,尤有其特殊的意义。”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中日和约”的签订发表声明:坚决反对日蒋“和约”,不承认日蒋“和约”。

“中日和约”签订后,台日关系经过了几年的平稳发展,不久其裂缝便显现出来,焦点便是日本与中国大陆的贸易。

日本急于从战败国的废墟中站起来,中国大陆丰饶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对它有极大的吸引力,因而它一方面与台湾保持政治联系,坚持反共,一方面又对中国大陆的资源垂涎三尺,左右逢源,难免会得罪人。

从1952年—1958年,日本民间与中国签订了四次贸易协定,双方贸易额不断扩大,政治限制渐趋宽松。蒋介石对此深感不安,他对第四次中日贸易协定中所规定条款尤为关注:如双方可以在对方首都设立商务代表团,代表团可以享受外交特权,并得以悬挂本国国旗。蒋介石害怕国旗一旦挂起来,离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也就不远了。他派人到日交涉,甚至不惜以与日“断交”相威胁。他公开表示:

如果日本政府准许共匪贸易代表团人员享受同等外交人员之待遇,或悬挂伪旗,即等于事实上承认共匪,我政府决不能谅解,亦不能接受。

后经美国周旋,日本保证:“尊重与中华民国之关系,且已声明无意予共匪驻日通商机构以官方地位或任何特权,更无意承认其悬旗之权利。”台日紧张关系渐趋缓和。

中国政府为了扩大与日本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使经贸关系由“民间”逐步向“半官方”进而“官方”迈进,这使台湾当局极为恼火。终于1963年,台日关系风波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