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陇南民间美术研究
42893500000017

第17章 南部民间家具及装饰

陇南南部主要包括靠近四川的文县以及康县、武都、宕昌的部分地区,这里自古以来就是四川通往关中的交通要道,也是南北民族聚居融合、往来迁徙的枢纽地带,历史上多个少数民族都在这里繁衍生息,在文化方面体现出综合性强的特征。但在总体特色方面,与陇南北部形成较为鲜明的对比,主要是由于地形、气候、民族文化传统等因素,形成了和北部地区不同的民俗文化,尤其建筑结构和装饰最为明显。建筑结构的独特性,使适应建筑结构的民间家具也体现出鲜明的南部地域特征。和陇南北部的民间家具一样,陇南南部的民间家具也体现了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对家具种类、造型以及装饰的影响,陇南南部民间最普遍的家具是深柜、方桌、小凳子等,而部分传统大户人家的家具则有卷桌、八仙桌、太师椅、仙人堂、灯壁等礼仪功能较强的家具。

一、深柜

深柜是陇南南部最常见和最普遍的民间家具,一般摆放在客厅的正中靠后墙处,兼具实用与礼仪功能,既是百姓家庭盛放粮食的重要器具,也是他们供奉祖先、敬拜神灵的礼仪家具,所以有些地方也称为“神柜”,正因为其功能的综合性与兼容性,所以在当地民间几乎家家户户都有深柜,是当地居民必不可少的重要家具。

由于陇南南部的民居建筑为二层木楼结构,在居室的分割方面是以单间为单位分割,所以客厅的间隔短,面积小,而深柜的造型和结构也是适应其居室结构特点,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的不同,深柜形制亦体现出一定的差异,贫民家庭的深柜以实用为主,所以形制较大,长度一般在4~5米之间,和客厅的间隔等长,占满了客厅后墙的间隔长度;深柜的高度为1~1.2米之间,柜面的宽度约为0.6~0.7米,整体的视觉效果与现代的低组合家具相似。同时贫民家庭的深柜装饰图案十分简洁,一般位于两端的柜面与柜腿的转角处,图案的形式也多为简单的云纹曲线,有些则装饰较为丰富的花鸟图案,如“喜鹊闹梅”等,或将柜腿进行鼓腿彭牙式处理,追求装饰效果。

如果说贫民家庭的深柜从实用功能方面体现了柜与案的有机结合,那么传统大户人家的富于装饰性的深柜则从形式方面体现了柜与案的有机统一,因为这种装饰性强的深柜的礼仪功能成为主体,而实用功能减少:贫民家庭深柜的内部空间和结构为顶面揭盖式,容量大,一般存放粮食;而大户人家的这种装饰性深柜在结构上则是抽屉与门箱柜结合,容量小,内部一般存放祭祀祖先和神灵的香、蜡、纸等用品以及烟、酒等物品,而且主要体现出装饰面积大,图案精致的特色。由此可知,将这种家具称为“神柜”,应源自过去大户人家的这种突出礼仪和装饰功能的柜子,后来随着其礼仪功能的降低以及实用功能的突出,“神柜”也逐渐演变为“深柜”。

这种传统样式的深柜在结构和造型上相对精巧细致,形制较一般深柜小,长度在1.5米左右,柜面宽度约0.5米,抽屉的外面装饰动物和植物花卉,或在两边进行鼓腿彭牙处理。装饰图案的内容多取材于传统花鸟题材,以“四君子”、“四季花卉”,“生肖动物”等为主,具有较鲜明的传统文化意味。文县白马藏族的民居建筑结构与当地汉族民居基本相同,所以居民家庭也普遍使用深柜,结构形式与当地汉族深柜相同,但装饰图案则体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色,内容以动物为主,造型生动稚拙,倾向于写实,富有生活情趣,在造型特征与审美意趣方面与明清以来的汉族传统家具风格有一定的差异,具有较鲜明的民族特色。

二、卷桌

南部卷桌的造型、形制以及摆放位置,与陇南北部的吊桌基本相似,但在具体使用功能、结构、装饰特征方面又与吊桌有所不同。陇南北部的吊桌在高度方面与前面的八仙桌等高,而南部的卷桌要比前面的八仙桌高出六七寸,显然其作为主体家具的礼仪功能更为突出。造型与装饰方面,陇南北部的吊桌为了和前面的八仙桌产生形式方面的对比,一般不进行鼓腿膨牙装饰;陇南南部卷桌前面的桌腿往往采用夸张的鼓腿膨牙装饰,同时还穿插龙凤等祥瑞物象的造型,形成流畅的曲线装饰,图案繁密,雕刻精致,具有雍容华贵的艺术特征和文化格调。结构方面,陇南北部的吊桌很少与抽屉结合,基本没有盛放物品的内在空间,而陇南南部的卷桌却往往与抽屉进行组合,从而形成实用与装饰的双重功能。有些卷桌前面的牙板成为装饰的重点,将整个牙板分割为四个方格单元,每个方格内雕刻精致的花鸟图案,以四季花卉、梅兰竹菊等传统花鸟题材最为常见。卷桌大气高雅,上面一般摆放仙人堂、祖宗像、书籍等高贵物品,处于主体地位,所以当地有人也称为“卷书琴桌”,意指“琴棋书画”,具有浓厚的传统文化涵义,而前面的八仙桌小巧别致,在视觉方面属于卷桌的陪衬家具,显然只是摆放供品的实用家具,处于从属地位。由此可见陇南南部的卷桌应为过去富户人家的主体家具,突出了“案”的传统功用,而前面的八仙桌处于从属地位,和陇南北部的吊桌在造型、装饰、地位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

三、方桌

在陇南南部,一般居家户的主体家具是深柜,占据着单间客厅的主体位置,而当地人们接待客人时一般在客厅,摆放酒席的常用家具就是方桌。方桌一般放在客厅地上,而不像北部的居民家庭,用小炕桌来接待客人,这是由于房屋的建筑结构不同而导致民俗风情的不同,也形成民间家具的不同功能和造型特征。但北部民间家具中有一种地桌,其形制与南部的方桌基本相同,当家中客人较多时,可在室内地上用地桌安排招待客人。

方桌的高度在0.5~0.6米之间,桌面约为0.8×0.8米,在使用过程中视客人多少,可以摆放一个方桌,也可摆放两个方桌。一般贫民家庭的方桌造型单纯,几乎没有装饰,完全体现实用功能。而部分大户人家的方桌,在保持方桌的一般形制和功能的同时,还进行装饰。方桌,在形制方面保持了方桌的基本特征,但在造型上具有突出的形式感,前后的桌腿模仿了卷桌的形式特征,采用了束腰和鼓腿的处理,形成流畅而富有变化的各种曲线,类似于传统图案中的云纹,和谐大方。而中间部分的曲面造型中,用阴刻线的形式雕刻一只蝙蝠,取谐音“清贫是福”,体现了较为巧妙的艺术构思。

四、其他家具

除了以上几种主要的家具以外,陇南南部的民间家具也有八仙桌、太师椅、圈椅、灯壁、仙人堂等,但多见于传统的大户人家,一般平民家庭多以实用的深柜为多。陇南南部的八仙桌与北部有一定的差异,一般形制较小,比后面的卷桌低,不要求与卷桌等高齐平,有些地区也称为“供桌”,从其名称也可知其功能,主要用于祭祀祖先和家神时摆放供品。另外在造型和装饰方面也有其地方特色,桌面和桌腿形成方正的垂直关系,没有鼓腿彭牙以及束腰等形式变化,但在桌面与罗锅帐之间有转角图案装饰,用透雕的形式雕刻花卉图形,或结合文房四宝、琴棋书画等内容,体现出浓厚的文化韵味。

太师椅也是陇南南部传统大户人家的主要家具,一般放在八仙桌的两侧,南部的太师椅在造型方面与北部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扶手和搭脑的造型和装饰方面,扶手和搭脑的造型不是流畅的曲线形,而与罗锅杖造型相似,并且没有进行“四出头”的装饰处理,造型相对规整方正。椅面与腿榫接的直角处有图案装饰,一方面起装饰和美化作用,同时也具有加固和稳定的作用,装饰图案的内容多为变形植物花卉或抽象的云纹,线条连绵流畅,与方正的主体构件形成方圆对比,突出了形式感。

另外在色彩方面,陇南北部的家具突出木质本色,而南部家具多用油漆进行装饰,这是因陇南南部气候相对潮湿,用油漆来防止潮湿以免家具腐朽,所以陇南南部的八仙桌、太师椅等家具外部都刷黑漆,而装饰图案有时还用金粉进行装饰,从而产生一种富丽堂皇的装饰韵味。陇南南部也多见灯壁、仙人堂等小型装饰性家具,造型特征与北部基本相同,但结构较为繁复,装饰较为繁密,同时在图案的内容和雕刻工艺方面与北部小神龛有所区别,雕刻手法也较细腻,神龛门面上的图案用各色油漆涂染,其他部位则刷清漆保护,色彩艳丽,体现出富丽堂皇的装饰效果,间接反映了陇南地域南北文化和艺术特色的差异。

陇南南部的文县还流行一种富有地方特色的小凳子,是用麻柳木制作,制作方法是将弯曲与榫铆相结合,凳子的四条腿则用两根直径6厘米左右的麻柳弯曲而成,再用两根麻柳棒子镶嵌连接成基本框架,中间镶木板而成凳面,四腿之间又用横帐连接加固。这种小凳子制作方便,经济实用,造型古朴有趣,色彩朴素,在文县农村普遍流行,几乎家家都有,虽然结构单纯,但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以及地域民俗文化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