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下乡插队的时候,每家每户是必需要喂猪的。每户人家少则一头多则几头。因为猪粪水生产队是要计算成肥料粮的。记得那时候生产队出工,特别是女社员出工,一般都要背上背兜,为的是顺便扯几把猪草砍了喂猪。那会儿没有除草剂,每逢薅秧时节,稻田里的杂草全得用人扯将起来。杂草不能扔掉,砍碎煮熟后调上两三瓢玉米粉或麦肤红苕什么的,成全了猪们的食物。那会儿,猪肉,天然,因为那会儿猪的食物来源于天然。所以那会儿的夜暮时分,那家那户的茅草屋里,都会响起“平平澎澎”此起彼伏地砍剁猪草的声音。那架势,大有诗仙李白笔下的“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的情景和氛围。篡改一下“乡野月如弦,茅屋剁草音”。
见笑见笑,篡改的不伦不类。我辈岂能与诗仙共日月。
按生产队的规矩,我们几个知青也是应该和必需喂猪的。我一听,脑袋都大了。天啦,让我喂猪?那些秽污的猪粪、猪尿水,也要与我同伍吗?到底是老队长慈悲:“算了,他们自己都喂不好,还喂啥子猪哦!”一句命令,总算彻彻底底解放了我们。我当时就在心里大喊了三声“队长万岁!”不过很遗撼,我们的老队长,到现在都还不知道的咧!
喂不了猪,鸡总还是要喂的。不过喂鸡于我而言,纯碎是为了好玩而已,纯碎的一时好奇和兴起。绝对的纯碎。因为小鸡破壳而出的最初几天里,黄黄的,毛绒绒的,捉在手心里,象团蓬蓬松松的毛线团。象毛线团一样的小鸡,你根本分辩不出公鸡和母鸡的区别。社员告诉我说,母鸡尾巴短,公鸡尾巴长。废话,小鸡长大了,当然一眼就能分辩出尾巴长和尾巴短,当然就能分辩出公兮与母兮。不过我当然希望喂母鸡,因为同样一天天长大,还要生蛋供我营养身体,吾何乐而不为呢?于是花了两毛钱,精心挑选了两只小鸡,诚惶诚恐地希望它们是生蛋的“女性”。熟料岂抖,待小鸡长大到我的手掌一握时,两只小鸡竟然全是“男性之公民”。真真气煞我也。也懒得管,由它们自己觅食去吧。由此,我的两只小鸡成了“流浪汉”。可两只小鸡绝顶聪明,好象知道它们自己是知识青年饲养的小鸡,好象知道晒坝里的黄二婆会呵护它们似的,成天游串在晒坝的角角落落,不是找虫子吃,就是啄晒坝里的粮食。后来更放肆了,两只小公鸡居然不再回我的小小的茅草屋的柴灶窝了。天一擦黑,它们居然堂而皇之地溜进生产队的保管室,竟把生产队的保管室认为是它们的“家”。真真气煞人。也怪,全生产队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居然全都容忍我的两只小公鸡的“胡作非为”。
惭愧兮惭愧。
其实我知道,与其说是全生产队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容忍我的两只小公鸡,无宁说是全生产队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对我的呵护,对一个知识青年的呵护,对我们全体知识青年的呵护和爱护。是对我们那个时代信仰的呵护和爱护。我以为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