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优良杂种(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世间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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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青年旅馆的反面(2)

李先生下海经商是因为一个女护士,但护士对他没什么感觉。李先生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一个小研究员根本没办法满足对方的物质需求。为了向对方表忠心,李先生下海经商。几年之后,李先生徒劳而返。护士没等李先生,早已嫁给了一个官二代。我很困惑,一个护士能有什么过分的物质要求。李先生说女人不能以职业来判断,她们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欲壑难填。李先生明白了一个道理,靠自身努力积累财富的速度永远比不上投机倒把,所以他开始办假证。当他得知我是个三流大学毕业生后,极力要为我办个假文凭。我觉得不太好,尤其是当李先生已经金盆洗手之后。李先生说为了我可以破例,这让我很感动,同时也让我明白他没什么原则。他还说我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在现在的社会中这难能可贵。也就是说,李先生觉得站在他面前的这个涉世不深的毛头小子容易收买,在这个尔虞我诈的社会中,他不担心我能做出什么对他不利的事情。

我说,“你有事直说,我们现在是伙伴关系。”

李先生说,“我喜欢上了一个女人。”

“然后呢。”

“我恳求你帮我追求她。”

我说,“你是有钱人,女人还不手到擒来。”

“这女人不爱慕虚荣。”

“谁?”

“赵玉香。”

赵玉香,女,33岁,丧偶。

李先生的逻辑是这样的:旅馆现在固有的生物有赵玉香、李先生、我、小春、一条狗。现在分为两大阵营,李先生和我,赵玉香、小春和狗。从数量上来说,我们不占优势。我的任务是先让小春变节,对于那条狗我要做的是弄死它。李先生还说必须要弄死那条狗,因为赵玉香没有其它的亲人把这条狗当做自己的亲儿子。杀掉狗,能造成赵玉香感情空虚。这样一来,李先生可乘虚而入,取代狗的位置。

本来弄死一条狗很简单,但由于赵玉香把狗当成自己的儿子。在我眼中是弄死一条狗,在赵玉香的眼中便是杀人。李先生喜欢赵玉香,不想让她伤心更不想亲手弄死那条狗。对此李先生这样解释:狗是赵玉香的儿子,他以后要做她的丈夫。换言之,狗是李先生的继子。

我从来没养过狗,对狗也没什么特殊的情怀。很难想象赵玉香把一条狗当成自己的亲生儿子,简直不可理喻。还有我发现李先生这个人很做作,他是没亲手杀那条狗,但要我杀那条狗。这算什么事。

李先生给我下达了两个任务:1,弄死一条狗。2,追求小春。

李先生给我好处让我去杀狗,对我来讲,不过是举手之劳。可当我听了李先生不亲手杀狗的理由后,我胆怯了。这条狗在我心目中不再是一只普通的狗。不可否认,我对赵玉香也心存忌惮,这个臭不要脸的恶婆娘。

我不想杀狗,打狗还要看主人何况是杀狗。赵玉香是个让人头疼的角色,作为一个品尝过失去亲人痛苦的人来说,你要是再夺走她的亲人,是自寻死路。再者说,如果杀狗是件轻松的事,李先生早去做了。一个连法律都不放在眼里的家伙,难道还在乎杀一只狗呀。光明的理由,李先生很信任我,我是一个可以委以重任的家伙。不过更有可能李先生想让我去冒险,拿我的生命开玩笑。

李先生看我不想杀狗,就让我先去追求小春。我的感情毫无着落,前不久还让女人深深伤害。现在的我对感情有些放纵。我说我不都知道这个小春长得什么样,就去追她,有点困难。李先生劝我为了他的幸福牺牲一下色相。不过,我可没这么高尚。最后,李先生给了我一些钱,算是补偿。我已经收下了他的钱,便没有理由不追求小春。

4

一天早上,我来到旅馆外面看到很多麻绳从楼顶垂下来,像是夏天的爬山虎把旅馆装扮得严严实实。不同的是,爬山虎是绿色植物,而旅馆的外表是灰色的。已是入秋时节,如果是爬山虎的话,叶子也已经枯萎,灰色的。我拽着一根麻绳在半空中晃荡,整个脚脱离了地面,身体飘来飘去,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经常玩的名叫荡秋千的游戏。有段时间我很迷恋它,都到了废寝忘食的程度。突然,一块瓦片顺着屋脊掉在我的头上。我痛苦地抱头蹲在地上,双手全是血。

我和小春第一次见面时就是这个样子:我的头流了很多血,我蹲在地上。小春提着早饭从外面回来,发现我,把我搀扶进旅馆。小春的动作十分娴熟,先用毛巾缠住我的头,然后拿出剪刀把伤口周围的头发剪掉。我变成一颗阴阳头,难看得要死。小春找来医药箱给我消毒,应该是用的双氧水,我能感觉到伤口周围的皮肤在起泡。我感到刺骨的疼痛,一把抓住小春的大腿。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她的大腿近在眼前,除此之外我没其它的东西可抓。小春穿了一件水洗得泛白的牛仔裤,腿很修长。

小春告诉我,前几天是她用棍子把我打晕的。小春还说她这样做是为了帮我,没想到事情的发展没有预想中的那么顺利。小春说李先生不是什么好人,他对老板娘不怀好意。当小春看到我来旅馆住宿时,料到我会被李先生控制,觉得有必要搭救我。

我走进李先生的房间。小春已经在门外准备好,假设我能走出来,她就把我带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小春的计划是:第一步,用木棍将我打晕。第二步,把我拖到她的房间里去。第三步,等我醒来说出真相,然后送我出旅馆。小春觉得计划缜密,将我打晕是因为她怕我不听话。小春的房间在204,同李先生的房间相隔不远,她完全有体力把我拖过去。

现实和小春的计划出路很大,第一步就出了差错。小春用棍子打我的后脑勺,我的身体没有向后倒,而是向前倒。我倒在楼梯上,象一个滚动的铁球,把整个楼梯都压垮了。说这件事情的时候,小春害羞地低着头。

“没办法。”小春说,“我只好跑回房间。”

小春把出现意外归结为以下三点:

一,第一次用木棍打人的头,没什么经验。

二,楼梯年久失修,不结实。

三,自己太笨。

小春的目的是让我不要和李先生有任何瓜葛,使我尽快离开旅馆。可我把楼梯弄垮了,而李先生帮我支付了修理楼梯的费用。我最终成了他的合作者。其实我完全可以当面斥责和反驳小春,但我没有。这种作风完全不像我,以前我冲动易怒还多少有些刻薄,而在小春面前我宽宏大量。因为,我和小春还不是很熟悉,况且她认错的态度也很可爱。最主要的是,我现在的目标是勾引小春,首先要给她留个好印象,不能太无理。

我躺在床上,灯泡悬在空中发出温暖的橘黄色光芒。小春爬在我的脸上,表情认真。我睁着眼看着她,心里很温暖。我已经好久没让女人纤细的双手接触过皮肤,那种说不上的温存好像几乎要从我的记忆中脱离出去。不过还好,这个感觉又重现出现,并带来了一个新的主人。

小春将我打晕是因为她认为李先生不是好人,不想让我处于危险中。我听了之后很感动,抓住小春的手说,“你对我真好。”

她说,“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

进行这次谈话时,我们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小春的头放在我的胸口,她的长发铺散在我的小腹上,象一件绸缎外衣。我说李先生也不是十恶不赦的人,他是有邪恶的念头,那就是追求老板娘。小春听后说李先生不算是个合格的坏人。追求幸福是天赋人权。如果李先生是坏人的结论不成立,小春打晕我的理由便不成立。后来我认真想了想,这不能责怪小春。如果我没有把楼梯弄垮,也不见得我能顺利走出旅馆。当时李先生放我走,是他玩的一个把戏,并不是真的要放我走。不过,现在谁也不会知道李先生真实的想法,这永远会是一个秘密。

小春对李先生缺乏了解,虽然她知道李先生是在夏天的某个午后来到这个旅馆,并且一直在这里住下来没有离开过。可是李先生是什么样的人做过什么样的事情,小春一概不知。小春只是根据李先生的外表来断定他不是一个好人,这不能责怪小春,我之前说过,李先生獐头鼠目,完全不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应该具有的脸。就像小春认为李先生不是好人一样,李先生认为小春不是个好女孩也是无稽之谈。总之,小春和李先生互相看不上眼。

我半坐在床上,头靠在墙壁上。小春在我胸口处仰头看着我,一双清澈的眼睛。是的,小春的眼睛应该是清澈的,她还不到二十岁,没有过多地接触这个社会,所以眼睛还保持在一个不太浑浊的状态。可不管怎样,这双清澈的眼睛总归会变得浑浊。只是时间问题,这不可逆转,而你对此又毫无作为。想起这些,我就有些难过。

小春微微起身吻了我的嘴唇,作为响应我想应该诚实点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她。在告诉之前我已经想好了即将发生的事情。小春的反应会是:一,气愤异常,让我滚蛋。二,懊恼悔恨,痛哭流涕。三,对我大打出手。以上的情况对我来说,都很不妙。可我不想再对她隐瞒些什么,我们已经融为一体,我们如胶似漆,我们应该相互谅解,这没什么好保留的。可生活又对我开了一个玩笑,我所预想的结果都没有出现。

我说,“我有件事情要告诉你。”

“重要吗?”

“对我来说很重要。”

小春说,“那你说出来吧。”

“你要有思想准备。”

小春的眼睛变得不再快乐,“可以不说吗?”

“有些事情不是不想说就可以不说的,也不是你不想知道就可以不知道。”

5

小春后来告诉我,当听我这么说的时候,她的心里很是悲伤,以为我已经成家,或者患有不治之症即将撒手人寰,甚至还想到我有性病。小春是个悲观的人,她认为我将弃她而去,我们不会在一起。

我说,“你要始终相信,我是喜欢你的。”

“你别说了。”小春伤心地转身,躺下,给我一个后背。

“我必须要说。”

“不要说了。”

“不管你怎么怀疑我的人品,我还是要说。”

小春蒙上脸,瘦弱的脊背在颤抖。我用手抚摸着她的脊背,感觉很凉。我把李先生让我追求小春纳她入伙以便为其追求赵玉香打好基础一一道出。小春诧异地看着我。我又说虽然我追求你的动机不纯但我真是喜欢你,我要和你在一起。小春并不介意我为了钱财答应李先生,小春还说是李先生让我们走到了一起。我们应该感激李先生。小春还说我应该收李先生的钱,“他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

按照李先生的计划,小春成了我的女人。我喜欢上小春,也迷恋上她那年轻有活力的身体,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美好。可我并不确定眼前发生的一切都是真的,甚至有些时刻,我认为我和小春之间的一切都是虚幻的,我是在白日做梦。梦总有醒来的那一天,我静静等待着梦醒的那一刻,我已经做好准备,不管现实多么的不堪入目,我都要接受。我还认为美好的事物都长久不了,小春是个美好的事物,我和小春在一起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这都摆脱不了枯萎的命理。

在来小镇的路上我冒出过自杀的念头。傍晚,我走在行人稀少的小路上,如果你是北方人,你看到初秋的光景,落叶纷纷,天空灰蒙蒙的。天色已晚,乡间的小路上不时有飞驰而过的运货车卷起满路的沙尘。有车的时候还好,能带来细微的光亮。没有车,四处变成深蓝色然后是彻底的黑色。我一个人背着包走在路上,衣服和脸上都是沙尘,不时有野狗冒出来,夹着尾巴迅速地横穿马路。我相信,那些狗已经嗅到我身上散发出的胆怯气味。

我长这么大,还没被狗咬过。这是我一生中屈指可数的可以炫耀的资本,但从目前的情形来看,这个优点很快就要丧失。可以笃信,不一会就有一群野狗把我分吃掉。我走到一座桥上,桥面上铺满了一层厚厚的黄土,车辆驶过昏天暗地。我站在桥边望着夕阳下闪闪发光的湖面。远处,停着一艘船,有人在甲板上晒衣服,几块布条在风中摆动。我点上烟陷入沉思,如果我从桥上跳进湖里,结果会是怎样。我不会游泳多半会在水里挣扎着冒出个头被水冲着经过桥墩,然后飘到湖的北边。我不会挣扎和痛苦很久,一会便失去知觉。既然是自杀,我不会喊救命也就没人会发现我,听到落水声的人们会认为是一块石头掉进水里。桥面离湖面有十几米的高度,有人看到我也不太可能跳下去来救我。初秋的北方,水已经很凉。

可我始终没跳下去。夕阳下,我想了想尸体被打捞上来后发生的事情。通过我的身份证警察会联系上我的家人,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家人会为我的死焦头烂额。也不排除父母因为暮年丧子无人赡养他们悲伤过度引发疾病,这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对伤心欲绝的中年夫妇从外地赶来,看到自己的儿子因为喝水太多而膨胀的身体,他们哭天喊地,他们老无所依。

6

我赶了几天路,来到小镇的旅馆,认识了李先生,爱上了小春。自此,我的生活有了些许的光亮。小春是个处女。换句话说,小春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有处女膜,后来就没有了。处女膜的存在就是为了有一天消失,不仅是处女膜,所有事物的存在都是为了消失。这是真理,真理性的东西不用证明。有讨论价值的是,它为什么消失。小春处女膜的消失是因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