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中华国学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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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章旨】

这一章是上一章的姊妹篇。上一章讲的是怎样从细小处着手办成大事。这一章是讲怎样从细小处着手防患于未然。本章分三层,讲述三个要点:其一:“为之乎其未有,治之乎其未乱。”在祸乱发生之前,先作预防,注视祸患的根源,祸患就能防住。其二:“合抱之木,作于毫末”、“百仞之高,始于足下”,讲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都是从小到大的。远大的事情,必须有恒心一点一滴去完成,不然就会功亏一篑。其三:“欲不欲”、“学不学”、“弗敢为”,这与六十三章开头“为无为”等句遥相呼应,讲不能强行硬为,不然会失败。

【原文】

其安也①,易持也②。其未兆也③,易谋也。其脆易判④,其微易散。为之乎其未有,治之乎其未乱。合抱之木,作于毫末⑤。九成之台⑥,作于蔂土⑦。百仞之高⑧,始于足下。为之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也,故无败也;无执也,故无失也。民之从事也,恒于其成事而败之。故慎终若始,则无败事矣。是以圣人欲不欲,而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而复众人之所过⑨;能辅万物之自然⑩,而弗敢为。

【注释】

①安:安稳、安定。

②持:维持,支持。

③兆:征兆,苗头。

④判:分裂,分解。

⑤毫末:细毛尖。比喻细小的幼芽。

⑥成:同“层”,重。

⑦蔂(lěi):装土的笼具。蔂土:指一筐土。

⑧仞(rèn):古代七尺为一仞。

⑨复:返回。

⑩辅:辅助。

【译文】

事物稳定时就容易维持。事物没露征兆时容易筹谋。事物脆弱时容易分解,事物微小时容易消除。因此要在事情还没有发生时处理它,要在形势还没有发生动乱时治理它。合抱粗的大树,由细小的幼芽长成。九层的高台,由一筐土一筐土筑起。登上百仞的高处,从足下第一步开始。勉强作为反而会毁坏它,把持不放反而会失去它。因此,圣人顺从自然不妄为,所以没有失败;无所把持,所以无所失去。民众做事,常常在接近成功时失败。如果做事最终还能像最初一样谨慎,那么就不会坏事了。因此,圣人把没有欲望当做欲望,不贵重难得的财物,学习人所不学的道理,一反众人的过错回归于道,用此辅助万物的自然生成发展,而不敢轻举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