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现代心理学原理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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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性格与个性优化(6)

五、合群

合群是指善于交往,能与人和睦相处。合群作为对待群体与他人态度的性格特征,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任何个人都是社会系统中的一1,不可能孤立地存在于社会之外。一个人要学习、工作、生活,必须同他人发生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于是形成了各种不同层次、不同性质和不同规模的团体。团体中的每个成员都存在一个与他人的关系问题。是归属于团体、善于交往、和睦相处,还是离群独处、洁身自好、孤僻敌对。尤其在竞争社会中,要提高生活质量,要在事业中有所成就,更应具有合群的性格特征。合群才能得到别人的关心、支持、友谊、合作与欣赏;合群也能使自己感到安全、有依靠、增强生活和活动的勇气;合群更能通过相互交流,传递信息,增进彼此间的了解,体验到愉快与幸福。

如何培养合群性格?首先,要正确看待人际交往,认识到合群对现实生活的重要意义。这样,才能主动地持开放态度,不封闭自己,愿意敞开内心世界,积极参与交往,成为群体中的一1。而个人在群体中所获得的信任、尊重以及生活的乐趣,更能强化自己的合群意愿,久而久之,活泼开朗、乐于交往的合群性格,便能得以塑造。其次,要掌握交往技巧。如果一个人有合群意愿,但缺乏交往技巧,在实际交往中屡遭失败,结果便会转向退缩消极、孤僻内向、离群索居,不愿再与人交往,长此以往,便会形成不合群的性格特征。再次,对交往要抱有诚信态度。合群的性格是交往实践的产物。一个人即使有与他人主动交往的意愿,但集体成员是否愿意与你交往,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的诚信。一个人如能与人为善、诚实守信,如能客观评价他人,同时实事求是地对待自己,就容易取得别人的信任。在彼此间坦诚交往的基础上,才能形成相对稳定的人际关系,展开频繁的人际交往,处在这种群体中的成员显然有助于增强他们的群体意识,促进合群性格的培育。

性格异常及其成因

一、常见的性格异常

生活实践与环境影响既能塑造良好的性格特征,也可能使人形成种种心理障碍,表现为性格异常。性格异常与情绪性疾病有较大区别。性格异常者通常没有焦虑症与情感症患者那种强烈的情绪折磨或极度的情绪痛苦,也不会丧失同现实社会的接触。但是,由于性格异常者会表现出社会所不能接受的生活准则与不道德的行为方式,并可能影响社会、触犯法律,其结果可能破坏与毁灭自己的正常生活。

吸毒、酗酒与性变态是性格异常的行为反映。现代社会中,有些人需喝烈酒或注射毒品(如******、******等),酒精与毒品成了他们生活中的第一需要与依赖物,否则就难以继续生存。为了能筹集到相应的钱款,满足自己的酗酒与吸毒的需要,有些人不顾道德与法律,采取种种不道德的与触犯法律的行为,对家庭、集体、国家造成严重危害。性变态则是指不经由正常的性行为方式去寻求性满足的性格异常现象。其行为表现多种多样,有人从寻求与异性有关之物中获得性满足(恋物癖),有人从穿戴异性衣服中获得性满足(异装癖),有人在公共场合暴露自己生殖器获得性满足(露阴癖),有人从对异性虐待或愿受虐待中获得性满足(虐待狂),有人的性兴趣在于幼童(恋童癖)。此外,还有对他人直接构成伤害的强奸、乱伦等。这些行为方式中有些既违背伦理道德又触犯法律,因而对社会有危害性。

性格异常也表现为种种形式的人格障碍。例如,不能很好地适应生活的需求与应激事件,不能同别人和睦相处,因自己错误而责怪他人;经常嫉妒他人,脾气容易激发且有攻击性;极端依赖他人,完全不能自助;工作极为刻苦,很难放松,等等。尽管人格障碍未被视为神经症,但会妨碍他们正常的生活。

性格异常中最为严重是社会病态人格。这类人从不考虑他人,不讲良心,无责任之心,为利己目的而伤害他人时也不感到愧疚。他们对人冷漠,从不关心他人,但却要求别人关心与信赖他们。他们毫无羞耻之心,因而惯于说谎、欺骗、偷盗。他们情绪冲动,甚至不考虑行为后果,为了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经常采取暴力行为,直至斗殴、凶杀。可见,这类人对他人与社会有极大的危害性。

二、性格异常的成因

按现在所知,性格异常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由于家庭与社会的影响。就家庭而言,如果孩子在幼年时期就得不到父母的关爱,甚至受到父母的虐待,致使孩子从小就不以父母为楷模,也无法从父母那里学到应有的道德规范与社会良心,这种孩子的性格就无法获得健全的发展。同样,如果父母对孩子过分苛刻,经常训斥、打骂,受到的惩罚太多,奖励太少。孩子为了逃避惩罚,往往以说谎自卫,或努力寻找逃避惩罚的方法。他们即使犯了错误,也不改正错误,而是想方设法试图逃避父母的惩罚,这种错误的行为方式如得到保留,并逐渐内化而定型,就会形成异常的性格特征。相反,如果父母对子女过分宠爱,百依百顺,有求必应,其结果是使孩子变得任性、自私自利,极端自我中心主义,完全不体谅别人的感受。长大后就可能不关心他人、集体与社会,无同情心,无责任心,即使损害了他人的利益,也无自责之感,甚至发展到不讲道德、良心、行使偷盗、凶杀等犯罪活动,成为社会的公害。因此,如追寻渊源,性格异常是家庭教育不当的产物。

就社会方面而言,人在12至17岁左右为性格定型时期,此时的青少年由于强烈的好奇心所致,与社会接触开始频繁。社会对他们的影响不断增强,各种社会现象通过各种渠道开始影响他们,而他们对外界刺激又特别敏感,情感丰富、好奇、富幻想、易受暗示,但辨别是非的能力却不强,往往易用简单的经验去认识与处理复杂的社会现象。因而,对社会不良影响的抵御能力较弱,表现出较大的可塑性,在错误行为方式的教唆下,很容易习得异常的性格特征。加之,该年龄段的青少年性机能开始成熟,第二性征开始出现,处在青春闭锁期,存在对异性的内心探求与外部疏6的矛盾心理。该时期的青少年极易受外界不良现象的诱惑,导致性格扭曲,性行为异常,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家长、教师与社会各组织应对性格定型期的青少年特别关注,要加强对他们进行生理知识、道德品质、理想信念教育,以塑造良好的性格特征。

性格的优化与矫正

1愿岁以上的青年作为正式一1步入社会时,主体性格已经定型。他们已有一套较完整的、稳定的、鲜明的对人对己对事对物的基本倾向,他们较少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而会更大地影响于社会。此时,如成年人已形成了不良的性格特征,自己也认识到不良性格特征的危害性,欲优化与矫正自己的性格,往往需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不过,由于性格具有可塑性,因而通过主观努力,优化、矫正性格是可能的。性格的优化与矫正归根到底须通过自我调整。调整有两种含义:一是通过调整“处世原则”,来转变性格发展的方向;二是通过调整“行为反应”,以正确的行为方式来取代原有的行为方式,并使之习惯化,缓慢地改变性格特征。

一、调整处世原则

相对而言,调整“处世原则”对于优化、矫正性格能起更为有效的作用。性格是对现实的态度及其相应的行为方式,而人的态度与行为都依附于人的“处世原则”。人接触到任何事物,总要以自己的处世原则对其作出评价,以决定对它的态度,进而影响主体表达态度的行为方式。例如,一个人如遵循利己原则,遇到对己有利的事就会采取积极态度,而对己无利的事则会采取消极态度,进而表现出与原则、态度相一致的行为方式。所以,处世原则在很大程度上能对性格起定向作用,正因为如此,调整了自己的处世原则,就会使性格发生相应改变。如要改变自己消极的性格特征,也可以从调整自己的处世原则着手。

处世原则集中反映了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简称“三观”)。世界观是人对事物的总的根本看法,人生观是对人生的意义、社会责任、生活态度、行为原则的基本观点,价值观是人对事物价值性的评判标准。可见,“三观”都影响人对事物的态度及行为方式,是个人行为的调节器,决定性格的发展方向。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三观”,就有利于优化自己的性格,同样也有利于矫正消极的性格特征。例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能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联系,从而有助于塑造关心他人和集体,愿意履行对社会、集体的义务,待人坦率、有同情心,体贴人等良好的性格特征,同时转变与此有关的不良性格。

要树立正确的“三观”就要学习科学知识与理论。在生活实践中,如能遵循伟人的处世原则,并以此激励与鞭策自己,即采用“自居激励”的方法,也有助于树立正确的“三观”。因为,伟人的处世原则是正确“三观”的具体体现。由于自居激励者是在实践中按自己崇拜的原则与方式行事,即将正确“三观”的原则性融化在行为之中,因而自居激励对于纠正错误行为、矫正不良性格具有直接意义。平时,青年人尽管对未来有美好的设想,也希望自己成为一个性格优化的人,但由于经验不足,又缺乏指导,在外界影响下,容易形成一些不良的性格特征。而自居激励则为自己树立了一个学习榜样。在伟人的优秀人格的引导下,自己的性格发展就有了明确、清晰的方向,这就是所谓“学有榜样,行有方向”。此外,“自居激励”既有定向作用,更有激励效应。在方向、目标明确的前提下,一个人只要追求目标,就能对自己起到激励作用,促进自我调控,向既定的性格发展方向努力。许多青年人将伟人的格言作为座右铭,压在台玻璃下,贴在墙上,为的是时时提醒自己,以控制自己行为,久而久之,习惯成自然,就铸造成了良好的性格特征。

二、改变行为反应

矫正不良性格的另一种方法,是直接改变行为本身,通过主观努力,逐渐使良好的行为方式内化,成为性格特征。如前所述的“系统脱敏法”就是矫正不良性格的有效方法之一。“脱敏”指摆脱过分敏感。对事物敏感自然属一种良好的行为反应,但如果过分敏感,就是一种不良的性格特征。因为,过分敏感容易引起心理异常反应,人际交往中容易产生猜疑、不合群、孤僻、人际关系紧张等,利用“系统脱敏法”能改变过分敏感状况。例如,一个学生要改变内向、胆怯,不敢在大庭广众讲话的不良性格,先可以在小范围人群中试着发言,然后,逐渐扩大范围,从小组发言到大组、班级发言,再到年级乃至全校发言。随着人群范围扩大,失常反应逐渐消除,正常反应逐渐增强,最终使自己对原来敏感的刺激习以为常,内向、胆怯,羞于讲话的性格特征就此得到矫正。

三、利用环境潜化

矫正不良性格还可以利用环境的潜化作用。人的性格主要是在家庭、社会、学校等环境影响下,潜移默化地形成的。这说明,环境影响尽管是一种外因,但却能通过人的内因塑造性格。既然如此,一个人如果在环境影响下形成了某些不良性格,那么有意识地利用环境的潜化作用,同样能达到矫正不良性格的目的。例如,有意结交一些素质良好的朋友,形成一个志同道合的小团体。在团体气氛的感染下,久而久之,无论是言行举止、学习和工作热情,还是性格的意志特征,都会有所改变。最终,积极进取、文明高雅、勇敢顽强、乐于合作、活泼开朗等良好品行经内化而成为性格特征。又例如,一个人在家庭、学校(或单位)等不同人际环境中扮演的角色往往不同,而不同人际环境对同一个人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这种要求实质上是一种无形的控制力量,迫使你要扮演好相应的角色。为此,利用角色扮演就能达到优化性格的目的。例如,一个学生要想改变自己原有的依赖性强、不善交际、缺乏自信的性格特征,就可主动竞选班长职务,争取扮演班长这个角色。如果当上了班长,那么在集体舆论与评价的压力下,自己就会努力成为一个称职的班长。经过一段时间的这种角色扮演,就能使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逐渐形成独立、自主、善交际,自信自强的性格特征。

概而言之,性格既有稳定性也有可塑性,因而优化、矫正不良性格是完全可能的。关键在于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自觉利用各种条件,持之以恒地调控自己的行为方式,经过内化过程,便能以良好性格取代不良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