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黑格尔的智慧
37448500000014

第14章 黑格尔的概念论(4)

(2)偏向的有差别的机械性。黑格尔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客体同时是孤立的又不是孤立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作为潜在的概念的客体,从自身的同一性来讲,客体自身的否定与自身相结合,是孤立的;但是从客体不可避免地要受外力支配的角度来看,又不是孤立的,这是因为客体自身的孤立性排除不了它的独立性。也就是说,客体的独立性与它的非独立性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但是两者并不是绝对平等的,在更多的时候是客体的独立性起着主导作用,而非独立性起着从属意义上的作用。那么,客体的独立性是什么?它又是怎样与外在的事物联系在一起的呢?黑格尔认为,客体的独立性也就是客体的主观性,这就决定了客体自身与外在事物有着联系。或者说,事物就是在与他物的互相联系中来表现自己、显示自己的。这也就是说,群体的独立性只有与它的非独立性互相联系起来才能最终被认识。黑格尔就是把客体的这种特性称为“偏向的或有差别的机械性”。

(3)绝对的机械性。“绝对的机械性”是由前面两种机械性发展而来的。黑格尔认为,前面所说的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经过充分的发展,最终会形成一种推论。事物内在的否定会使客体的独立性与非独立性在这种推论中联系在一起,并最终由相对的进展为绝对的,继而发展到“绝对的机械性”。在这里,黑格尔所讲的绝对的机械性实际上就是“自在自为的机械性”,例如,太阳系作为一个集体是一个“自在自为的机械性的集体”;地球也是作为一个集体而存在的“自在自为的机械性的集体”。但是,机械性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只能认识事物的表面,只能达到认识的最初级的阶段,它最终会发展到“化学性”。

化学性

我们已经知道,单纯的“机械性”的关系,仅仅是一种“外在的关系”。在“机械性”关系里,依靠“机械性”相互关联着的事物之间在本质上讲是彼此隔离的。也就是说,在“机械性”关系里,彼此相关的事物即使脱离了“机械性”关系,也仍旧可以保持各自原来的本质属性。

与“机械性”相反,我们现在所要学习的“化学性”则不然。黑格尔认为,“化学性的对象便显得完全与他物相联系”。也就是说,在“化学性”的关系里,一事物的本性完全依赖于它和别的事物的关系,如果没有它和别的事物的互相关系,那么该物便不成为该物。或者说,在“化学性”里,彼此互相关系着的事物的性质最终是合而为一的。

这样一来,“机械性”和“化学性”这两种客体的不同形式的区别也就非常明显了。在“机械性”的客体里,事物间的联系只限于外在关系,相互处于一种不相干的自身关系的状态。例如,作为整体的太阳系就是一个“机械性”客体,因为在太阳系里虽然有很多星球,但是这些星球只是靠一种简单的机械性的运动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太阳系的各个星球之间的关系很明显只是一种外在关系,一种简单的机械关系。而在“化学性”里,事物间的联系已由外在关系进展到内在关系,客体与他物则处于一种绝对的相互联系的状态,甚至没有这种关系这种客体就不会成立的状态。也就是说,在黑格尔看来,“化学性”反映着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化学性的客体是相互联系的、各自完整的绝对动力。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化学性”:

化学的对象:

黑格尔认为,机械性的东西(应同机械的对象)和物理的力学的东西(物现的对象)要区别开。在《小逻辑》中特别强调这一点,机械客体是外在的不相干的,化学性小客体,处于相互联系之中,引起化学变化。

化学的过程有两方面:

(1)化学的过程可以是两个不同的客体的结合,最后产生中性的东西。例如氧气和氢气经过化学反应成为水。这个层面上的“化学性”具有中和的作用,是两个对立面的结合,从某种意义上讲,化学概念体现了辩证法。

(2)化学的过程也可以是分解的过程,还可以是还原过程。例如水经过化学反应产生氢气和氧气。

总而言之,化学过程就是从一个形式到另一个形式的变化,具体来讲可以有分解和化合两种主要的形式。但是,化学过程并没有辩证法,并没有本质意义上的发展或者提高,更没有辩证的分化和发展的诱导原则存在于其中,因此只是表面上的“辩证法”,是不彻底的辩证法,是辩证法的假象。另外,黑格尔认为,“化学性”过程,并不是单单发生在自然中。精神生活、社会生活等意识生活领域中,也可以有化学作用。

目的性

黑格尔认为,“机械性”和“化学性”只是“自然的必然性”;在“机械性”和“化学性”里,“概念沉没在外在性中”,也就是说,在这两个阶段,概念(或主观性)还只是“潜在的”。由于“机械性”和“化学性”阶段的概念还只是潜在的,这也就给概念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可能。黑格尔认为,“机械性”和“化学性”阶段的概念最终会突破“机械性”和“化学性”的外在性束缚而“得到解放”,达到“自觉”,最终发展到“目的性”阶段。

在黑格尔看来,“目的性”是从“机械性”和“化学性”发展而来的,是“机械性”与“化学性”的统一,是“机械性”与“化学性”的真理。在“目的性”里,“机械性”与“化学性”都得到了升华,个别性、特殊性、普遍性真正地结合在了一起,三位一体,成为了有辩证的运动。

另外,黑格尔认为,目的性是对客观性的否定,是独立自为的存在。我们知道,在精神生活里,当精神提高到神性的时候,精神同时也就否定了客观的偶然事物和精神自身的主观性两极端。黑格尔认为,这种类似于精神生活的否定性在目的性里也是存在的。目的性最终达到独立自为的存在的过程,就是对客观性的否定的过程。并且,在黑格尔看来,目的活动的最主要的特点正是表现在它对直接的主观性与直接的客观性两个极端的否定。也就是说,“目的性”的实现过程与“目的性”自身的矛盾的发展过程是一而二,二而一的。

在具体论述“目的性”的时候,黑格尔主要区分了两种“目的性”:

第一种“目的性”是指“单纯存在于意识内,以主观观念的方式出现的一种目的。”黑格尔认为,真正的客观事物本身并没有真正属于自身的目的与存在的使命。它们现实的使命,“只是被使用或被利用拿来作为工具。”例如我们用木头来做家具,用棉花来做衣服,用粮食来充饥。这些客观对象的“目的性”就只是“被利用拿来作为工具”,只是“一般的实用的观点”,实际上并“不能达到对于事物的性质之真切的识见”。由于这种“目的性”是在事物自身之外的,所以,黑格尔又把它称为“外在的目的性”。

第二种“目的性”是相对于第一种在事物自身之外的“外在的目的性”而言的在事物自身之内的“内在的目的性”。那么,什么是在事物自身之内的“内在的目的性”呢?我们不妨再回到上面的那几个例子中去,“我们用树木来做家具,用棉花来做衣服,用小麦来充饥。”我们之所以说例子中所言的这些客观事物的“目的性”是外在的,是因为它们的“目的性”不是针对它们自身而言的。“用树木来做家具,用棉花来做衣服,用小麦来充饥”都不是木头、棉花、粮食本来的目的,把树木做成家具,把棉花做成衣服,用小麦来充饥,这些“目的”本身是外在于树木、棉花和小麦的。从树木、棉花和小麦自身的目的看来,它们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让自己成为家具、衣服或者为人类充饥,它们的终极目的就是让自己成为树木、棉花和小麦。在这里,黑格尔认为,类似于“树木、棉花和小麦让自己成为树木、棉花和小麦”的目的,就是在事物自身之内的“内在的目的性”。与事物的“外在的目的性”相比较,事物的“内在的目的性”的意义在于,只有通过事物的“内在的目的性”,才能真正地了解事物的本质。因为黑格尔认为,概念是事物的核心和本质,也是事物的“内在目的”。

黑格尔认为,“目的性”的实现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1、主观的目的。黑格尔认为,主观目的就是自为存在的概念,它本身就是一个全体,包含着概念发展的各个环节:(1)它是一个包含一切但尚无区别的普遍性;(2)它是第一个环节的特殊化,也就是说,第一个环节在这里有了特殊化的内容;(3)普遍性最终回到自身,自己与自己相结合的环节。“目的”在主观性里的这三个环节决定了目的最终必然会过渡到客观。例如,我们在具有某一目的的时候,就意味着我们会接受某一决定而放弃另外的决定,这本身也就意味着我们的“目的性”最终是会由主观过渡到客观的。因为目的性本身意味着去成就某个目标,而这里所讲的某个“目标”本身是客观的。但是不管怎样,黑格尔认为,在主观的目的的阶段,概念同客体尚处于对立地位,概念只是客体追求的理想。

2、“工具”或者“手段”。“工具”或者“手段”是实现目的的手段,是目的性从“主观”到完全实现自己的桥梁。黑格尔认为,主观的目的要最终实现自己,过渡到“实现了的目的”,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会经历一个“有目的性的活动过程”。黑格尔认为,支配主观的目的要最终实现自己的活动的力量就是概念或目的本身。也就是说,在“工具”或者“手段”阶段,目的是支配对象的力量,是“内在的活动力量”,是使对象(客体)成为完成目的自身的“工具”。黑格尔又把这个阶段称为“有目的性的活动过程”的阶段。

3、“实现了的目的”。“目的性”的实现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实现了的目的”。黑格尔认为,“实现了的目的”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显著的统一,是“主观的目的”通过“工具”或者“手段”实现自己的最终结果。在具体论述“实现了的目的”的时候,黑格尔谈到了一个著名的论点——“理性的狡计”:“概念”为了使自己作为目的实现于客观事物之中,总是装作不参与客观事物的样子,而实际上却躲藏在事物的内部,把事物当作工具,让不同的事物按自己的性格与要求各行其是,互相冲突,互相抵消,其结果,却不是实现了各个事物自己的要求,而正好是完成了“概念”自身的目的。这就叫做“概念的狡计”或“理性的狡计”。总而言之,实现了的目的,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目的与对立的客体的统一。但是,在“实现了的目的”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里,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片面性最终都会被扬弃,最终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主观性。这是因为“目的的实现”的过程也就是客观性为主观性所克服的过程。当然,任何有限目的的实现都具有偶然性,最终都是要消逝的,但“实现的目的”又会成为达到别的目的的“工具”或“手段”。

从机械性、化学性以及目的性的逻辑关系来看,主观的要求、计划、理想都是目的,目的代表主观方面;工具表示与主观对立的客观方面;机械性、化学性是实现目的的手段;目的性是机械性和化学性最终的归宿;概念发展到“实现了的目的”的阶段,就真正达到了概念辩证的发展阶段。

最后,黑格尔在客观性部分里的论述,尤其是关于目的性的论述是非常唯心的。但是,黑格尔在论述主观性与客观性的辩证关系、由主观性过渡到客观性以及理性的技巧等问题时,里面所贯穿的“辩证思想”是值得重视的。

“理念”

黑格尔在这里所讲的理性就是“理念”。黑格尔认为,“理念”等于理性,并且是永恒的理性。理念在通过“手段”或者“工具”活动的时候,一方面参与具体事物的活动,让具体的事物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另一方面,“理念”的参与是潜在的参与,“理念”悄悄地把自己隐藏在具体事物的后面,并不直接参与具体事物的互相影响、互相扬弃的活动,只是让具体事物自身来实现“目的”。总而言之,黑格尔认为,理念的统一是辩证的对立统一,是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即是全部的具体的真理的展现和认识的过程。具体来讲,理念的发展经历了生命、认识和绝对理念三个阶段。

在讲“实现了的目的”的时候,黑格尔讲了“理性的狡计”。也就是说,“概念”为了使自己作为目的实现于客观事物之中,总是装作不参与客观事物的样子,而实际上却躲藏在事物的内部,把事物当作工具,让不同的事物按自己的性格与要求各行其是,互相冲突,互相抵消,其结果,却不是实现了各个事物自己的要求,而正好是完成了“概念”自身的目的。“理性的狡计”最终使主观达到客观,使客观达到主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