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黑格尔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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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黑格尔的概念论(5)

黑格尔在这里所讲的理性就是“理念”。在黑格尔看来,“理念”等于理性,并且是永恒的理性。实际上,在具体讲理念通过“工具”和“手段”实现自己的过程中,黑格尔从某种意义上是把理念人格化了。理念在通过“手段”或者“工具”活动的时候,一方面参与具体事物的活动,让具体的事物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活动;另一方面,“理念”的参与是潜在的参与,“理念”悄悄地把自己隐藏在具体事物的后面,并不直接参与具体事物的互相影响、互相扬弃的活动,只是让具体事物自身来实现“目的”,当然,这个“目的”并不是直接“实现目的活动的事物自身的”目的,而是隐藏在具体事物之后间接参与“实现目的活动”的理念的目的。

正如黑格尔所说得那样,“理念是合适的概念,是客观性的东西,或真理的东西本身”。深究黑格尔在“理念”这一概念所讲的具体内容,实际上就是一种“真理观”。那么,具体来讲什么是真理呢?在黑格尔看来,真理实际上就是客体符合自身概念的状态,或者说就是概念与客体的统一,即:凡是具有真理性的东西,都是因为它的“实在性”,都是因为它们符合它们自身的概念,真实的存在——“是如此”符合概念中的存在——“应如此”。相对地,不真的东西,不具有真理性的东西,就是它们的实在性不符合它们的概念;就是概念与客体的没有达到一定的统一;就是真实的存在——“是如此”不符合概念中的存在——“应如此”。黑格尔认为,不真的东西最终都要毁灭。

另外,黑格尔认为,理念的内容应该包括概念的所有规定。说到底,理念应该是自己决定自己,自己反映自己,自己返回到自己。针对纷繁复杂的客观世界来讲,理念是客观实际的真正的内容;一切的客观存在都是以理念作为存在基础或者实体,受理念支配的。

黑格尔说,理念等于真理。也就是说,一切现实的事实,只要符合理念,那么它就是真理。相对来讲,一切真理性的现实事物都是因为它自身的理念。但是黑格尔在具体论述真理的时候却是很不严谨的。例如黑格尔举例子说,某朋友之所以为朋友,是因为该朋友符合一般所理解的朋友的概念;某国家之所以为国家,是因为该国家具有“国家”这一概念应该具有的所有属性;一件艺术品之所以是一件成功的艺术品,是因为它具备了一件成功的艺术品应该具备的所有属性。也即:朋友、国家以及艺术品只有符合它们相应的概念的内容才能是真的朋友、国家或者艺术品,才是“真理”意义上的朋友、国家或者艺术品,否则就将是符合其他概念内容的事物。

表面上看,黑格尔所论述的“理念等于真理”这一论点很有道理。实际上,在唯物论观看来,黑格尔在这里掉进了一个“本末倒置”的泥淖之中。试想一下,从唯物论的角度看,朋友、国家以及艺术品,甚至家庭、苹果、桌子等客观事物的概念并不是本来就有的,而是人类在长期的生活过程中从现实事物(朋友、国家、艺术品、家庭、苹果、桌子等客观事物)中抽象和概括出来的,它们只是反映了现实事物的真实本质(这是唯物论的观点)。所以说,唯物论认为,衡量事物的真实性的标准并不是根据概念,而是根据现实事物的真实本质。真理只能是思想概念符合于客观事物,而不是客观事物符合于思想概念。所以说,黑格尔的“真理观”,是唯心主义的真理观。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黑格尔所讲的真理观实际上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反映客观事物本质的概念或者理念的混淆。为什么这样讲呢?试想一下,黑格尔一方面认为真理是客观事物对概念的符合,另一方面又认为真理就是理念,就是概念。

最后,黑格尔还着重把“形式的真理”和“较深意义的真理”区分开来,认为我们的认识不能仅仅停留在对事物表面现象的认识上,而应该深入到事物的内部具体认识事物的本质。事实上,在西方哲学史上,一直有哲学家否定对事物的普遍性与规律性的认识,认为只有对简单事实的认识才是真理。而黑格尔在这一点上作出了自己的见解。在具体论述这一点的时候,黑格尔认为,理念是一个发展过程,并且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是一切思想范畴发展的最后成果。但是,理念同时又是自身发展的辩证法,是自身发展的成果。一般来讲,“有”、“本质”、“概念”、“客体”等哲学概念都是把理念当作目的的,当作内在的发展动力的。当然,从范畴发展的角度来讲,“有”、“本质”、“概念”、“客体”等哲学概念在把理念当作目的的时候,又是从一定意义上构成理念自身矛盾发展的阶段,构成自己内部的有机的范畴。

总而言之,黑格尔认为,理念的统一是辩证的对立统一,是一个复杂的发展过程,是全部的具体的真理展现和认识的过程。由此,理念的发展经历了生命、认识和绝对理念三个阶段。

生命

黑格尔认为,“生命”是“理念”的“直接性形式”,即生物有机体的本身,既是主体又是客体。生命作为“理念”的第一个阶段,是这种主体与客体的“直接同一”——既是灵魂又是肉体。灵魂与肉体的结合是一个生命的开始,而当灵魂与肉体分开之后,生命也就走向了死亡。黑格尔根据灵魂与肉体的结合与分离的过程,把生命区分成为有生命的“活的个体”、“生命的过程”和“族类”三个小阶段。“活的个体”所指的就是有生命的个体、单个的有机体,即是生命的主体。“生命的过程”是有机体和无机体的斗争过程。“族类”是指同类有机体间的共性。关于族类有三个方面的意义:生理意义、社会意义和哲学意义。

黑格尔将“生命”理解为“理念”的“直接性形式”。即生物有机体的本身,既是主体又是客体。而作为“理念”的第一阶段的“生命”,就是这种主体与客体的“直接同一”——既是灵魂又是肉体。生物体在它的这一思维领域中最终完成了个体化与生命化的统一。

毫无疑问,生命在黑格尔的诠释下成为了一个活生生的个体。在他的思想中,灵魂是作为“概念”存在的,而肉体则是它的实现形式。黑格尔就这样在他的学说中把灵魂和肉体完美地结合成了一个统一体,而不再去继续做“关于灵魂是否独立存在”的无休止的争论。这也体现了他的理念——“分立性是不实在的”。因为按照黑格尔的见解,世界并不是一些各自完全自立的坚固的单元——不管是原子或灵魂的集成体。生命就是由个体自身内部的运动和联系开始发展,继而达到个体与外部自然的联系,从而取得实体的普遍性,最终达到“内”与“外”的统一。黑格尔将这种“内”与“外”的统一称为“族类”。

这样一来,我们就不难理解黑格尔为什么会将“生命”理解为“理念”的“直接性形式”。当“灵魂”以概念的形式存在于人的肉体中,即肉体和灵魂的结合,也就是普遍性与个别性的结合。人单纯的肉体表现出各种不同,但这种表现只是外在的,也即被否定的。只有作为概念存在的灵魂与其结合后,才会显示出其真正的、真实的差别。正如黑格尔在其著作《美学》中所阐述的:“凡是始终都只是肯定的东西,就会始终都没有生命。生命是向否定以及否定的痛苦前进的,只有通过消除对立和矛盾,生命才变成对它本身是肯定的。”黑格尔认为,人的肉体最终还是要摒弃其外在的客观性,而回归到其内在的主观性去的。

生命的直接性形式即是“灵肉的结合体”。人的生命也就存在于灵魂与肉体的这种矛盾发展中。这种辩证的发展过程,其实就是自身与自身结合的过程。这里所讲的“结合”既包括作为肉体内各器官互为目的、互为手段的结合,也包括灵魂与肉体的结合。任何生命都不能离开其直接存在——即个体的现实存在。但这种单纯的存在却不能称其为生命,因为生命的本质在于它是活生生的,只有与灵魂相结合,才能算得上是鲜活的存在。这种存在与理念的直接性密切相连,是理念的直接性的特殊化,引发了一个生命个体的开始;理念的直接性的扬弃,又导致了一个生命个体的结束。生命即是一个活生生的个体、灵魂与肉体结合与分离的过程。在生命延续的过程中,灵魂和肉体始终作为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而存在。而只有在一种特殊的情况下,生命和肉体才会真正分离成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死亡。

黑格尔一直致力于强调肉体与灵魂在概念基础上的统一。因为在他的观点中,只有这种统一,才是生命的有机统一。黑格尔在《美学》里说:“如果根据寻常的意识来看生命是什么,我们就一方面得到身体的观念,另一方面得到灵魂的观念,对两方面都分辨出一些不同的特性。身体与灵魂的这种区分对于哲学研究也是极其重要的,我们在这里也得研究它,不过灵魂与身体的统一的关系也同样重要,而且对于哲学思考一向就是一个极难的问题。正是由于这种统一,生命才形成理念在自然界中最初阶段的显现。所以,我们不应把灵魂与身体的统一理解为单纯的互相联系在一起,而应把它看得更深刻些。我们应把身体及其组织看成概念本身的有系统的组织外现于存在,这概念使生物的一些定性在生物的肢体中得到一种外在的自然界的存在。”

生命之所以被黑格尔称之为直接性的理念,就是因为作为概念的灵魂贯穿于个体的全身。也就“以自身的肉体为工具,透过身体达到目的”了。所以灵魂与肉体的统一,实际上就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直接统一。但在这种统一中,灵魂是借助外在的肉体的存在和行为表现出来的,人们无法准确地把握它,它只是一种潜在的统一。由于这种统一是潜在的、不自觉的,只有主客观统一的感觉,却没有自我意识,还没有上升到“认识”上去。黑格尔认为,只有达到了认识阶段,主客观才能达到自觉的统一。生命作为“认识”的基础而存在,为了达到“认识”这一阶段的目的而积累准备条件。

灵魂与肉体的结合是一个生命的开始,而当灵魂与肉体分开之后,生命也就走向了死亡。黑格尔根据灵魂与肉体的结合与分离的过程,即整个生命阶段的过程,把生命区分成为有生命的“活的个体”、“生命的过程”和“族类”三个小阶段。

“活的个体”所指的就是有生命的个体、单个的有机体,即是生命的主体。人与动物都是“活的个体”。在“活的个体”自身内部,各个器官互为目的、互为手段地存在,完成新陈代谢等功能。当然,这种存在不是简单的各负其责、相安无事地存在,而是包含着相互的矛盾和侵扰,从而达到内部的平衡。也就是说,“活的个体”是通过自身的矛盾发展来维持其自身有机的存在和统一的。

这样一来,“活的个体”就不再是简单的存在的定义了。黑格尔认为,“活的个体”反映的是生命的内在过程。而这种活的内在个体又分为三种形式:敏感、反感和繁殖。按照黑格尔的定义,敏感是生命中最直接的自我关系,即灵魂与肉体间的相互联系,肉体内各部分的相互联系;反感是生命由直接的自我关系进而发展到间接的自我关系,即把生命体现的相互关系分开来看,生命的自身有了分裂;繁殖则是生命自身的不断恢复,不断更新。通过这种活的内在个体的三种形式,体现出生命的内在矛盾的发展过程。

“生命的过程”是有机体和无机体的斗争过程。在生命之外,是有无机物存在的。但无机物并不能代表生命的存在。人是有机体,流动在人体内的是灵魂,是统一。生命就是一种差异统一的能力。生命的力量,是在于它本身设立矛盾、忍受矛盾、统一矛盾。所以,“生命的过程”就是斗争过程,是否定无机物,回归自身的过程。在“生命的过程”里,生命面对着无机物的反抗,使无机物适应有机物的需要,吸收无机物,最终达到完美的统一。在有机物吸收无机物,充实自己的同时,无机体也因为这种统一而实现了自己,提高了自己。这是因为无机的自然根本是潜在的生命。但无机物的力量并没有因为统一而消亡,它时刻寻求机会在有机体内活动,直到灵魂离开身体,生命逐渐消去的时刻,无机物的力量就开始发挥作用了。这就是所谓的有机体与无机体的斗争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