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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黑格尔的概念论(3)

推论

“推论”是黑格尔在“概念论”里考察的第三种主观性思维形式。黑格尔认为,推论是概念和判断的统一体;判断是以概念的个别、特殊和普遍三个环节为基础,从偶然向必然推演的过程,是比判断更能表现概念完整性的思维形式。这样看来,“推论”虽然是在“概念”和“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的,但是概念和判断也正是在推论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概念在推论的过程中慢慢地完成自己;判断在推论的过程中实现对概念的终极判断。黑格尔提出“推论”的思维形式就是为了表明下面这一点:一切事物都是推论。黑格尔认为,推论是最合理的,一切事物的存在也是合理的,所以,一切事物都是推论。当然,黑格尔这里所说的“一切事物都是合理的”也就相当于说“一切事物都是个别、特殊、普遍三个环节的统一”。

同样,黑格尔对形式逻辑的推理也作了相应的批判。

一般来讲,形式逻辑中的推论即三段论法,也可以看成是理性思维的形式。但是三段论法不涉及推论的内在联系,只涉及主观的形式,例如,理性原则与理性行为以及理念等之间的联系根本没有涉及到。也就是说,形式的推论与理性的内容是毫不相干的,形式的推论根本上就是以不合理的方式来表述理性的。现实生活中,我们一谈到理性,就觉得这只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根本不会把理性的实质以及它与推论的关系联系起来理解。其实,从本质上讲,理性的内容和思维规定性两者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不可分割的。具体来讲,理性的内容和思维规定性两者的关系可以这样表述:理性,具体的理性只有通过思维的规定性才能真正表现出来;思维的规定性,只有具体能表现理性内容的思维的规定性才是有存在意义的。总而言之,理性的内容和思维规定性两者是互相依存的;把推论的内容只限于形式的三段论法是不可能把握理性的实质的。

在此基础上,黑格尔又对“知性推论”和“理性推论”作了区分。

黑格尔认为,一般来讲,形式逻辑里的各种推论的概念的各种规定是彼此对立着的。作为这种推论的两端,即个别性和普遍性以及联结它们的“特殊性”,彼此实际上是抽象的、对立的,因为它们之间的联系只是简单的外在联系,而不是本质意义上的内在联系。黑格尔把这种推论称为“知性推论”。在黑格尔看来,从形式上讲,知性推论是理性的,但实际上是没有概念的;知性推论有时候是把主词与个别性相联系,有时候是把普遍性从属于一个外在于它的主词。与知性推论相反,“理性推论”里的概念的各个规定之间是有着内在的联系的。“理性推论”的主词反映着普遍性即概念自身的同一。黑格尔认为,只有反映着普遍性自身的同一的主词才是真正的主体,也只有在这样的主体里,才能真正达到理性推论。

针对“知性推论”和“理性推论”,黑格尔认为,不应该把它们对立起来,实际上它们是联系在一起的。“知性”是概念的抽象形式,而理性是概念的真实的本质。黑格尔认为,概念不能仅仅是“知性”的,也不能仅仅认为是绝对理性的。从本质上讲,形式逻辑的推论本身并不是理性的,而是知性的。而真正的概念则既是“知性的”又是“理性的”。黑格尔认为,如果把“知性”和“理性”完全隔离开来,把它们完全理解成两种不同的概念,是完全错误的。如果我们在人是具体事物的时候,只是停留在“知性”的表面,是不可能达到认识的本质,完成认识的任务的。但是,要真正深入到理性的深度,“知性”又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

黑格尔按照认识的内容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矛盾发展过程,把“推论”分为三个阶段:“定在的推论”、“反思的推论”和“必然的推论”。

1、“定在的推论”

“定在的推论”也可以叫做“质的推论”,是个别性通过特殊性而与普遍性相联结的过程。正如黑格尔所说,“这种推论中的各项是完全偶然的。那作为抽象特殊性的中项只是主词的任何一种特质”。也就是说,“定在的推论”,是指一个属于个别性的词通过特殊性这个中介与一种普遍性结合在了一起。在这里要注意一点,这里所讲的主词与谓词都不只是单纯的个别性或普遍性,况且这也不重要,“定在的推论”所要注意的更是与“质的推论”有关的规定性。举个例子,“这个房子很高。”在这个句子中,谓词“高”只是说明主词“房子”的一个特性——高。至于主词“房子”的更多的其他的特性,这里所讲的谓词“高”并没有说明。在“定在的推论”里,就像例子所讲的一样,“主词尚有许多别的特质。因此它同样可以与许多别的普遍性相联系。”所以说,在“质的推论”里,主词与谓词都不只是单纯的个别性或普遍性。也正是因为如此,“定在的推论”揭示的只是一些事物的表面现象或者偶然的特性,甚至只是随便点到了主词(即对象)的一些个别的特性,并不能直达事物的内部本质。在黑格尔看来,这种推论的形式可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从同一的推论的对象出发,可以得出许多不同的结论。总之,“定在的推论”是一种只在乎“质”和“量”的推论,不会直接涉及概念本身,认识程度相对较低,必然还要向前发展。

2、“反思的推论”

在黑格尔看来,由于“定在的推论”的认识程度相对较低,推论必然要由“定在的推论”过渡到“反思的推论”。这是因为,推论里所讲的“个别性就是特殊性”和“特殊性就是普遍性”最终肯定是会达到统一的。黑格尔认为,在概念式的统一里,个别性实际上是可以被理解为普遍性的,并且“个别性”和“普遍性”的统一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甚至可以说就是概念自身发展的统一。在“反思的推论”里,并不像“定在的推论”那样只是随便抓住主词的一些个别的特性或者偶然的属性加以发挥,而是会更深刻地接近事物或者主词对象的内在本质。“反思的推论”又可以分为“全称推论”、“归纳推论”和“类比推论”三种形式。

具体来讲,“全称推论”是建立在“归纳推论”的基础之上的。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全称推论”的前提本身就已经给出了结论的内容,而结论本身已经假定前提是对的,例如:凡是绿色植物都能进行光合作用,狗尾草是绿色植物,所以狗尾草也能进行光合作用。

“归纳推论”又是建立在“类比推论”的基础之上的,因为推论的中项是不可能把个别性都表述完的。“类比推论”中的中项反映着个别性的本质。例如:狗尾草是绿色植物,杨树是绿色植物,狗尾草和杨树都能进行光合作用,所以绿色植物都能够进行光合作用。

最后是“类比推论”。黑格尔认为,“类比推论”是以普遍性为中项的推论。当然,这里所讲的普遍性是个体的本质的属性,“类比推论”就是通过这一本质属性推出别的事物也具有这一属性。例如:狗尾草是绿色植物,狗尾草能进行光合作用,杨树也是绿色植物,杨树能进行光合作用。实际上,从本质上讲,“类比推论”的过程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推理过程,但是“类比推论”却是在经验科学的发展过程中占据相当地位的一种推论方式,意义不容小觑。

3、“必然的推论”

“必然的推论”是以“共相”作为中项的,它揭示的是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必然性。“必然的推论”里所通过的中介——“共相”实际上指的就是某一类事物的本质。也就是说,对于某一类事物来讲,凡是这一类事物就都具备这一特性;相对来讲,凡是不具备这一特性的事物就都不是这一类事物。“必然的推论”包括直言推论、假言推论、选言推论三种形式。单就推论的单纯的抽象性来讲,它是以“普遍性”作为中介的。针对“直言的推论”而言,特定的类或者特殊的种是统一普遍性和个别性两个极端的中介。针对“假言推论”而言,“个别性”既是中介又是极端之一。而在选言的推论里,普遍性则既成了全体又成为了个体。

“客观性”

黑格尔认为,概念由“主观”到“客观”的这种过渡是必然的;概念不可能一直保留在“纯粹主观”的状态,概念只有过渡到客观,才有现实意义。黑格尔就是要用“客观性”来说明概念由“主体”过渡到“客体”的过程。当概念由“主观”辩证地发展并最终进入“客观”的时候,“主观概念”的“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也最终转化为客观性的“机械性”、“化学性”和“目的性”。

我们通常一提到“主体”,就自然而然地想到:既然是主体,那么这所谓的主体就肯定有相应的对象或者叫客体与之对应;相反,一提到“客体”的时候,我们自然也会想到肯定还有相应的主体与这所谓的“客体”相呼应。在这里,黑格尔所讲的“客观性”就是由主观性引申出来的,在这里,黑格尔就是要用“客观性”来说明概念由“主体”过渡到“客体”的过程。黑格尔认为,概念是主观的,但是这并不影响概念由“主观”向“客观”的过渡。黑格尔认为,概念自身实现的结果就是客观,或者说,实现了的概念就是“客体”。

黑格尔认为,概念由“主观”到“客观”的这种过渡是必然的;概念不可能一直保留在“纯粹主观”的状态,概念只有过渡到客观,才有现实意义。但是,我们必须强调的一点就是,黑格尔在论述主观和客观的关系的时候,有明显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倾向,这也是黑格尔逻辑学的最大特点。黑格尔认为,“主观”是能动的主观性,它不会永远仅仅停留在主观层面,而是会辩证地发展并最终突破自身的限制进入客观状态。从客观的角度来看,黑格尔认为,所有的客观都是主观的“外在表现”。黑格尔的逻辑学研究到这里的时候,有意无意地回答了世界的本原问题,黑格尔认为,世界的本原是主观的,一切事物都是主观的外在体现。

当概念由“主观”辩证地发展并最终进入“客观”的时候,“主观概念”的“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也最终转化为客观性的“机械性”、“化学性”和“目的性”。

机械性

黑格尔说,“相互联结着的事物间的关系,对各个事物来论是外来的,它不涉及各事物的本性:尽管这种关系有着把它们联合为一的假象,它仍然不过是混合、杂凑、堆集如此等等。”事实上,正如黑格尔所讲,机械性就是指事物之间只有外在的、表面的关联,没有内在的、有机的联系。黑格尔又认为,机械性可分为形式的机械性、偏向的有差别的机械性和绝对的机械性三种形式。

(1)形势的机械性。从实质上讲,黑格尔在“形势的机械性”里所表述的也就是事物之间的主体与客体的对立。在这里,黑格尔认为,主体是外在于客体的,从客体的外面决定和支配客体。而纷繁复杂的客体本质上只是主体机械的外在,是机械的杂多。从客体的角度来讲,推动机械性的客体实际上是一种盲目的冲击力量,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外在的。在黑格尔看来,对于表面的、感官的、表象的机械性的认识之所以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就在于它把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看成了纯粹的机械性的关系。

很显然,机械性地看问题是存在很大的弊端的。但是机械性是不是就因此而没有任何意义了呢?不是。黑格尔认为,人类在观察可观的世界的时候,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离不开机械性的。事实上也正是如此,即使是在科技发展进步的今天,机械性也在很多领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例如在物理学领域和生物学领域。再如,我们从小所形成的习惯就是具有机械性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即使机械性的存在是有一定意义的,但是它的存在也只是处于一种从属意义上的地位,并不会起主导作用。例如黑格尔说,“但我们却不可忽视一点,即在这些范围(指上面所讲的物理学和生物学领域)之内,机械定律已不复是决定的原则,而仅居于从属的地位”。这也就是告诉我们,不能完全忽视机械性,但是我们又不能神化机械性,正确的做法是我们不应该仅仅停止在机械性的阶段。这也就是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机械性的习惯,但却没有一个人能单纯地依靠这些习惯生活下去。正如黑格尔所讲的一样,机械性“既不能使我们透彻了解自然,更不能使我们透彻了解精神世界…例如,光热磁电等现象,便不能够仅用单纯的机械的方式(如压力、冲力等)所可解释。把机械的范畴转用到有机的自然里,将更显得不充分,假如我们要理解生物界的特殊物质如生长、营养甚或动物的感觉的话”。所以说,机械性自身的特性决定了它只能处于认识的一种初级阶段,只是一种肤浅的认识世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