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黑格尔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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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黑格尔的概念论(2)

总而言之,黑格尔认为,概念和判断是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思维形式从概念发展到判断是一个必然的过程,这也正是辩证逻辑思维形式和内容相一致的具体表现。与此相反的是,形式逻辑从不会从内容的内在联系和矛盾中看待判断,只是机械地把“判断”视为静止的,根本不可能把判断看作是概念进一步发展的必然结果。

另外,黑格尔还认为,在理解“判断”的时候,切不可把“判断”和另一个哲学概念——“命题”混淆在一起。

黑格尔认为,判断和命题是有区别的。一方面,判断有真假,命题有对错,真理是事物符合自己的概念。另一方面,判断是说明概念,涉及本质,所以是真,命题都不涉及本质,只涉及一些不重要的地方。判断要规定概念,发挥概念,说明概念,真的判断,要符合概念,符合它的本质。而命题只是表述主词的一种特殊状态或行动罢了。

黑格尔大体上按照逻辑学中存在、本质和概念三个阶段,把判断具体区分为“质的判断”、“反思的判断”、“必然的判断”和“概念的判断”四类。从实际内容的角度来说,黑格尔是按概念的三个环节论述判断形式的进展的,即第一类是个别的判断,第二和第三类是特殊的判断,第四类是普遍的判断。

1、“质的判断”。

“质的判断”又称为“限有的判断”、“存在的判断”或者“直接的判断”。因为在黑格尔看来,“质的判断”首先就是“限有的判断”,它的谓词只限于普遍性的、直接的、感性的质,为此,“质的判断”也可以叫做“直接判断”。黑格尔认为,“质的判断”可以是肯定的,也可以是否定的。一般来讲,“质的判断”就是对个别事物的某种感性的“质”进行肯定或者否定。从本质上讲,“质的判断”不涉及概念的内容,只是单纯的形式意义上的肯定或者否定。例如,“西瓜是甜的”,这就是一个简单的关于西瓜的“质的判断”,只是对西瓜的一种直接的、外在的、限有的属性进行了判断,并没有从“西瓜”这种植物的本质意义上对西瓜进行研究。

2、“反思的判断”。

相对于“质的判断”,“反思的判断”不是直接的。“反思的判断”不仅对共同的“质”作判断,而且对一物与他物之间的关系也作判断。也就是说,“反思的判断”不仅“反思”自己,而且还“反思”与自己联系在一起的他物。

具体来讲,“反思的判断”的“谓词”与“主词”的关系不是直接的而是间接的。在“反思的判断”里,谓词不像“质的判断”里的谓词一样是指直接的抽象的质。也即:“反思的判断”的“主词”与“谓词”的关系不仅仅是自身的直接的质的关系,更是“主词”通过“谓词”表明自身与另一事物的联系。例如,我们在“质的判断”里说,“西瓜是甜的”,这只是说明了西瓜的一种直接的属性,所以这只是一个单纯的“质的判断”。但是如果我们说,“西瓜能帮助人们解渴”,在这一个判断里,我们并不仅仅是从西瓜自身的直接属性来考察西瓜,而是过渡到了西瓜的外物(即人)的关系来考察西瓜的属性,这就是一个关于西瓜的“反思的判断”。

黑格尔认为,所谓的“本质”就是指在一物与他物的关系中考察事物自身,而“反思的判断”正满足了“本质”这一特征,因此黑格尔认为,“反思的判断”相当于概念发展的本质阶段。因此,相对于“质的判断”来讲,“反思的判断”从更深层次上具体地叙述了“具体概念”的内容,是深刻的、内在的、本质的。当然,“反思的判断”也有它自身的不足之处,例如,“反思的判断”自身虽然超出了主词的个别性,涉及到了自身与周围其他事物的关系,但是,“反思的判断”毕竟还只是抽象的、纯理智的思考方式,并不能表示出主词的真实的概念,不能真实地反映客观,还不能对客观的内在本性进行真理意义上的揭示。

至此,黑格尔又对“反思的判断”的不同的发展过程中的单称判断、特称判断和全称判断进行了区别。具体怎么理解这三个概念呢?我们不妨来看几个例子。“这种植物是有毒的。”——这就是一个“单称判断”。这一判断中的“这种植物”既是单一的,又是普遍的(含有普遍性)。

既然“单称判断”中的主词既是单一的又是普遍的,那么,“单称判断”中主词的“单一性”就会因为“普遍性”而使得“单称判断”过渡到“特称判断”,也就是说,不仅仅是只有这种植物有毒,而是很可能有其他种类的植物也有毒,继而得出“有些植物是有毒的”这一“特称判断”。“特称判断”的不足之处在于它只是主词的一种外在的规定,虽然超出了单一性,但是很不确定,也就是说,“特称判断”自身还包含有否定性,具体到例子中就是指“还有些植物是没有毒的”。也正是因为“特称判断”自身的这种不确定性或者否定性,“特称判断”最终会过渡到“全称判断”。

“全称判断”是既超出了单一性,又具有确定性的。例如,“凡是动物,就都会有死的那一天的。”这是一个“全称判断”。很显然,“全称判断”不仅仅是外在的表面上的全称,而且由形式的数量的全称判断达到了内在的本性上的全称。在“全称判断”中,主词是个别事物集合起来达到的全体,是一个永远也不会达到满足的全体。

从本质上讲,单称判断、特称判断以及全称判断之间的对应关系也就是个别性、特殊性和普遍性之间的对应关系。“全称判断”中的“全”代表普遍性,是个别事物的根据和本质。例如我们上边讲到的那个例子:“凡是动物,就都会有死的那一天的。”但就某一个动物来讲,它既是个别的又不是个别的,因为它不仅是个别存在的动物,同时还是与其他动物发生联系的动物。或者说,该动物的个别性不是孤立的,而是在一定意义上从属于它的普遍性,继而从它的普遍性中得到提高。普遍性是个别事物的根据和基础(即概念是事物的本质),没有普遍性,就没有特殊性,更没有个别性;特殊性和个别性是普遍性的具体表现。这也正是个别性与特殊性、普遍性的内在联系。

3、“必然的判断”。

“必然的判断”是“反思的判断”的进一步发展,“必然的判断”和“反思的判断”同样相当于概念发展的“本质”阶段,不过,“必然的判断”比起“反思的判断”来更有必然性,它更深刻地、更具体地陈述了主词的内容与特性。在黑格尔看来,“判断”不应该只停留在形式上,而应该深入到判断的“实质”,因此,判断发展到主张判断“主词”与“谓词”的同性、使得判断关系转变为必然关系的“必然的判断”是必然的。黑格尔认为,在“必然的判断”里,“谓词”所陈述的应该是“实体的规定性”。

黑格尔认为,必然的判断包括形式逻辑所说的直言判断、假言判断、选言判断三种形式。

(1)直言判断。“直言判断”就是指在“谓词”中包含有“主词”的本性或者说包含有具体的普遍性。我们知道,普遍性自身就有否定自身的本质属性,因此,“谓词”便表示排他性的本质规定。“直言判断”的逻辑形式是这样的:甲是……或者乙是……。例如,我们说“菊花是植物;小狗是动物。”这里所讲的“菊花”、“小狗”是“偶性”,而“植物”、“动物”是内在属性、是实体。相对于“菊花可供观赏”、“小狗可以看家”这样的“反思的判断”,“菊花是植物”、“小狗是动物”就是必然的判断。当然,“菊花是植物”、“小狗是动物”这样的必然的判断仍然是比较抽象的,因为它没有具体说明“植物”、“动物”这些概念的具体属性,还只是一种主词不包含宾词的全体的判断。因此,“直言判断”仍必须向前发展过渡到“假言的判断”。

(2)假言判断。“假言判断”就是指主词和谓词各有其独立的现实形式,而其同性质的东西则是内在的。也就是说,一方的现实性就能表示对方的存在。一般来讲,“假言的判断”的逻辑形式是这样的:如果甲是……则乙是……。“假言的判断”的结论是中介性的,是以“直言的判断”为前提发展而来的,它必然要依靠一个前提原因。“假言的判断”包含有直言、疑问、假设、问题。“假言的判断”都以肯定为基础,在范畴上表示为原因与结果。

(3)选言判断。在概念外化的过程中,“主词”与“谓词”的同一性同时建立起来,这就是指“选言判断”。黑格尔认为,在“选言判断”里,“主词”和“谓词”都是具有普遍性的。并且,这里的普遍性是一个循环的圆圈,最初表现为“类”的循环,并会慢慢发展成“种”的循环。“选言判断”的逻辑形式是这样子的:如果甲不是“此”,那么甲就是“彼”。例如,“诗不是史诗,就是剧诗或抒情诗。”选言判断所要说明的“类”,实际上是统一的,不是“彼”就是“此”,但是在“种”上是互相排斥的,主词与宾词二者完全同一或者说普遍性适应于特殊性之中。在这里,“类”与“种”的关系表现为:类是种的全体,种的全体就是类。实际上黑格尔在这里所讲的“类”与“种”的关系也就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或者说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也就是“概念”。

(4)“概念的判断”。在“选言判断”里,黑格尔认为,类是种的全体,种的全体就是类,这实际上就是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而特殊性与普遍性的统一就是概念。因此,“必然的判断”最终过渡到“概念的判断”也是必然的。黑格尔认为,“概念的判断”应该是关于真理价值、本质、善、美的判断。“概念判断”应该对所判断的对象作出一定的价值上的判断,也只有对对象的价值作出判断,才能使判断与实践发生关系。黑格尔认为,“概念判断”是客观的,有必然性(因为它是从必然的判断发展而来的)。同时“概念判断”正像它的概念所讲得那样,必须要说明的是它所要判断的对象是否符合其本性、概念以及符合到什么样的程度。例如,“这花长得不错。”在这一概念判断里面,谓词“不错”表述了“主词”——“花”的一种生长的状态,是对所指的对象——“花”的生长状态的一种价值上的肯定。也就是说,这“花”没有长成其他样子,符合这“花”的概念、本性。这就是概念判断的最基本的特征。在黑格尔看来,要作出一个真正的概念判断,就必须对所要表述的对象有一个相当深刻、相当具体的认识,必须从本质上把握所要表述的对象的概念。也正因为概念的判断具有这些特征,“概念判断”才应该被认为是最具价值的判断,应列在判断分类表中的最高级。

黑格尔认为,概念判断包括确然的判断、或然的判断和必然的判断三种。“确然的判断”是对“对象”的存在状态进行确定的一种判断,也就是确定“存在”还是“不存在”;“或然的判断”是对所表述的对象的可能性进行确定的一种判断,也就是确定“可能”还是“不可能”;“必然的判断”是对所表述的对象存在的必然性进行确定的一种判断,也就是确定“对象”的存在是“必然的”还是“偶然的”。在黑格尔看来,“概念的判断”应该是以概念为内容,也就是说应该以简单形式下的全体为内容或者说应该以普遍性和它的全部规定性为内容。在“概念的判断”的发展初期,“概念的判断”应该表现为确然判断。确然的判断是以个别事物作为主词,而以普遍性与特殊性是否一致为谓词。确然的判断并不一定具备独立的可靠性,在最初只表现为主观的特殊性。在确然的判断的最初阶段,由于它的直接的主词里还没有包含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联系,所以它完全可以为另一论断所反对。也正是因为确然的判断完全是确定的言论,与之相反的争论也就在所难免。这样,确然的判断也就自然而然过渡到或然的判断。而或然的判断就是指还不能完全肯定的“是”与“不是”的判断,是指对象是否绝对符合概念本身的判断。由于或然的判断是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所以最终会过渡到有确定意义的必然的判断。“必然的判断”也像“确然的判断”一样最终也是会对所表述的对象有一个肯定的判断,但是不同在于,确然的判断是主观意义的肯定,而必然的判断相对来讲是客观的肯定,是具有说服力的。下面看这样的一个例子,“这座建筑是完美的。”这是一个确然的判断,具有肯定的意思,但这里的肯定的主观意义非常明显的。由于这里的肯定相对来讲是“主观”的,因此就会有反对的言论“为什么这座建筑是完美的”?反对的言论引起争辩,最终导致“这座建筑也许是不完美的”这样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发展到“或然判断”。而必然的判断是经过深思熟虑,或者经过一定的实践而最终作出“这座建筑是完美的,因为它不同的风格和独特建筑理念”这样的必然的判断。

最后,黑格尔认为,“概念的判断”实际上就是空虚的联系词“是”的充实化,是联系词“是”的逻辑内容上的扩充。试想一下,的确如此,概念的判断里的主词与谓词自身其实就是整个判断,概念就是主词与谓词的统一。事实上,当概念被区分为主词与谓词两方面时,概念即是两者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