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说:“一个人在行为上与某一知名人物相攀比(孩子同成人相攀比,普通人同显赫的人物相攀比)且模仿他们的行为、举止,这是很自然的。这种模仿的规律——欲显得不比别人差而不顾实际效用——称为时尚也可以称为摩登。因此,可以说时尚属于虚荣之类,因为其目的中没有内在的价值,同时它也属于愚蠢。因为这里有某种潜在强制性——在行动中奴隶式地遵从所效仿的人或社会上许多人给予我们的先例。”由此可以看出,康德认为时尚从其本质上来看是一种遭否定的东西,这种否定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缺乏内在价值;二是强制性;三是损害实际利益。
缺乏内在价值具体表现在:一个原本生活在下层社会里的普通人,看到上层社会里的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必然要在两个阶层之间进行对比,通过比较他会发现实际存在的差距。为了维护自己的所谓尊严,为了让自己显得不比上层社会里的人差,他就会设法缩短这个差距。这种盲目的意向在康德看来没有任何普遍原则做基础,模仿者并不理解所模仿的行为有什么意义,因此说缺乏内在价值。这种盲目的攀比对于促进社会进步没有任何裨益。这种行为最终只能产生外在的相似,与模仿者的本质难以谐调。
强制性具体表现在:社会中的大众,总是被某种外力推动着去迎合时尚。这个外力是由主、客观两方面的条件统一而成的合力。人在这个外力面前丧失了自由意志和自由选择的本性。不得不尾随社会潮流,做一些追随性的事情。
损害实际利益具体表现在:一个人一旦盲目追求时尚,只求外在地与社会潮流一致,那是一种虚荣,而且追求时尚通常与实际利益相悖。
此外,康德还指出,时尚不是生活的常态,是一种十足的短期行为。
康德说:“从本质上说,时尚并不属于趣味,且在很大程度上与趣味是对立的。”但是,另一方面,康德又认为时尚与趣味有关,认为与时尚一致是趣味的一种事业。因此说,时尚与趣味是一种辩证的关系。
对于不愿与时尚同流的人,康德也并不十分赞同。他将那种甘心处于时尚之外,死死抱住老习惯不放的人称为“守旧者”。此外,还有一种人比不愿与时尚同流者更甚,他们非但不追求时尚,相反还与之对抗。康德称这类人为“怪人”。且对这类人给予了无情的批判。康德说:“时髦的蠢人总比不时髦的蠢人要好。”从这里我们又能看出康德特有的矛盾。这种矛盾又同时尚本身的内在矛盾有关。正如康德所说,时尚是盲目的、强制的、违背实际利益并缺乏内在价值的东西,时髦的人并不一定是有价值的、可尊敬的人。但是,不可否认,时尚又是社会道德观念和审美观念的特殊表现形式,当它席卷大多数人的时候,就代表一种强大的短期社会习惯势力。倘若违背时尚而行动,人就有可能在具体的社会实践中遭受挫折。因此,可以这样来理解时尚,尽管时尚没有长久的、内在的社会价值,但是它却有暂时的、具体的社会价值。这在人的着装方面表现得尤为明显。时尚的流行元素表现最为抢眼的地方便是着装。人的着装是社会审美观念最为敏感的反映之一,从古到今以越来越短的周期在加速运动。在旧时代,倘若谁违背了这种时尚,就会遇到麻烦。更何况有时时尚还会在一定程度上不自觉地与社会发展方向平行,趋附时尚也会与时代的趋势相一致。时下青年在着装方面表现出的自由、新奇、非对称、多样化、对比强烈等特点,就是整个社会所追求的方向,因此,我们不能说这种时尚完全没有内在价值。不可否认,时尚无法持久。但趣味本来就是一个历史概念,没有一成不变的固定模式,它要随历史的发展不断地改变自己的内容和形式。
时尚是一个重要的实践美学问题,它在现实的审美活动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理论上我们可以分析时尚的盲目性和无价值,也可以批评赶时髦的倾向,但是在具体审美实践中,在艺术欣赏、服饰打扮、言行举止、生活情趣等方面,左右形式,领导潮流的恰恰是自发形成的时尚,而并非是什么高深的美学原理。大多数人的盲目趋向是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它不顾美学家和伦理学家的雄辩,径直走自己的路。美学如果执意要干预生活,使自己有实际意义,那么,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去研究社会审美时尚(也就是康德所说的趣味时尚),找出其无规律性中的规律和偶然性中的必然因素,找出时尚变化的心理机制,最大程度使盲目的时尚变成一定程度上可预测、可控制的力量。
在趣味这一部分,康德还谈到了趣味和道德的关系。他说:“趣味包含着外在地促进道德的倾向。”我们在前面提到过,康德将趣味看成是依据形式进行社会性的选择的能力。根据形式来选择,自然不能凭借质料性的感官刺激,而要凭借与感性经验不同的另一种东西,也就是某种先验原则。在康德哲学中,先验原则只能来自主体的能力——理性,而理性又是先天的道德能力。如此一来,趣味就必然和道德有关。说具体点,就是人在实现自己的趣味观念,依据自己的趣味进行审美评价时,总是有一种潜在的道德要求在起作用,审美标准之中总是暗含着道德标准。因为审美是形式判断,不能含有真正的道德原则,只要求审美对象的形式与道德相关。在审美活动中肯定某一事物的形式,也仿佛是在肯定某种道德品质,会促使人向善良的方向发展,所以说“趣味包含着外在地促进道德的倾向”。
关于美、崇高、笑、哭
康德并没有专门从理论上探讨美、崇高、笑、哭等,也没有给出这些概念的科学规定,他仅仅从人类学的角度描述了各种有关现象。但因为这些现象都涉及了与审美有关的情感或情感反应,所以可以当作向严格的美学概念转化的中间阶段,因此,在美学上还是有意义的。
美与崇高
美与崇高贯穿于全部康德美学体系中,是其所有美学理论的支柱。康德认为,“崇高虽与美分庭抗礼,但并不是美的反面”,二者尽管存在不同,但并非根本对立,美感与崇高感还都是审美性质的愉快。
美与崇高贯穿于全部康德美学体系中,是其所有美学理论的支柱。在分析美和美感时,康德提出了一些关于美的人类学的规定和条件。
1、强调了美与对象的紧密联系。
康德说:“美具有趋向于与对象的最深切的结合的概念,也就是趋向于直接的快乐。”
2、美要求适中并与特征相结合。这主要是指人的形貌。
3、内在精神是美的条件之一。
康德说:“精神是人身上生机勃勃的原则。在法语中,精神和睿智是一个名称,即人们常说,一段话,一部著作,社交中的一位太太等等是美的,但没有精神。……为了使这些人和物能够被称为生气贯注,它们应由观念激起兴趣。”由此可以看出,康德在《人类学》一书中,更为注重内在精神。
4、美是相对的,审美判断不是无条件的。
康德认为,称呼某物是美的或至少是相当美的,这不是绝对地、无条件地说出自己的判断,而是相对地说出自己的判断,不能因为一个人脸蛋不漂亮,就说他是丑的。只能将脸上的令人不快的生理缺陷叫做丑。事实上,世间没有绝对美的概念,同样也没有绝对美或是绝对丑的事物,万物都是瞬间变化的。一个外表不惹人喜爱的人,也有可能散发出迷人的人格魅力,这也是美;同样,一位外表看似美丽又高贵的夫人,有可能有着一颗歹毒的心,这样的人同样让人厌恶。
关于美与崇高的关系,康德从两方面做了说明:
一方面:美和崇高的区别。
康德在《人类学》一书中对美和崇高作了如下区分:“美只属于趣味,而崇高虽然也属于审美判断,但不属于趣味。”这句话显然和康德先前所说的“趣味就是审美判断的能力”自相矛盾。为什么会这样,这是由于康德想要强调美感和崇高感存在本质的不同所致。趣味是依据形式对事物进行审美判断的一种能力,趣味本身是一种主观的选择标准,以趣味为根据的审美判断的性质是平静的、欢悦的,且应该是普遍有效的。而崇高则是激情的对象。它具备震撼心灵的力量,同美相比,它更依赖主体精神,因此也就没有普遍性。根据这些特点,康德认为崇高不属于趣味。此外,他还强调了“崇高虽与美分庭抗礼,但并不是美的反面”,二者尽管存在不同,但并非根本对立,美感与崇高感还都是审美性质的愉快。
另一方面:美和崇高的联系。
美是合乎尺度的,崇高则是超越尺度的,且含有一种奇特或惊人的性质,它本身并不美,但在文学作品或造型艺术作品里经过艺术加工后表现出来,却应该是美的。崇高不属于趣味,但崇高的表象却能够也应当是美的,倘若不是如此,那它将是粗俗、野蛮并与趣味根本对立。甚至关于对恶和丑的描写也可能是美的,如弥尔顿在其《失乐园》一书里对拟人化的死神形象的描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笑与哭
笑和哭,这是人类表达情感的重要方式。康德是从人类生存的意义上来阐释笑和哭的。康德说:“大自然借助于某些内心的冲动来机械地促进人的健康,主要就是笑和哭。”所以说,笑和哭都是对人有好处的。
笑与哭都是人类情绪的反应,是诸多情绪中的两种。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笑与哭算不上是美学概念,但是,这两种情感活动与审美有天然的联系,笑与哭是通向喜剧性和悲剧性这两个重要的审美概念的必由之路,所以不能忽略。更何况笑、哭之类在一定程度上本身也可能成为地道的美学范畴。
笑和哭,这是人类表达情感的重要方式。康德是从人类生存的意义上来阐释笑和哭的。康德说:“大自然借助于某些内心的冲动来机械地促进人的健康,主要就是笑和哭。”所以说,笑和哭都是对人有好处的。
笑并非都一样。笑有多种类别,比如我们通常所说的,皮笑肉不笑,开心的笑,它们的意义各不相同。善良的笑更愉快、更有益,这种笑能促进社会交际,能融洽人际关系。而恶毒的笑则使人反感。心不在焉的人常常给人以开心大笑的契机,人们笑话他,但并无讥笑之意。康德举例说,法国哲学家、法兰西学院院士特拉森在一次学术辩论会上竟然一不小心将无沿帽当作假发戴到头上,将草帽夹在腋下,这一举止引起哄堂大笑,但是这笑声都是善意的笑,不带丝毫恶意。上文说到的皮笑肉不笑是一种机械的笑,是鄙俗无聊的笑,这种笑只会让人毛骨悚然。
哭也是促进身体健康的冲动之一,康德从人的生物存在的意义上这样描述哭:“哭,带着呜咽的吸气,同时还流眼泪,这正是自然关心健康,减缓痛苦的方式。”康德举一个寡妇的例子来加以说明:一个刚刚失去丈夫的妇人,总是尽情号哭和流泪,这对她的健康是有益处的,倘若不哭泣,悲痛郁积在心里,就会积郁成疾。
康德在谈论笑和哭的同时,也谈到了悲剧和喜剧,不过不是分析喜剧和悲剧的本质,而是从一个特殊的角度来看待喜剧和悲剧的意义。康德认为,青年人相对来说比较喜欢看悲剧,而老年人则偏爱看喜剧。之所以如此,这源于人的天性。青年人有一种试验和展现自己力量的愿望,悲剧恰恰能刺激起他们冒险的精神,能让他们在自己内心体验到这种精神所带来的愉快之感。在悲剧的演出过程中,他们内心总是充满激动,但在演出结束后,他们心中的这种感情也会随着消失,留下的只是惬意的疲惫,接着就慢慢恢复欢乐的情绪。那为什么老年人不爱看悲剧呢?因为老年人已经没有了青年人那么强烈的冒险精神,而且感情比较沉稳,不容易激动和改变,一旦看过悲剧之后就会长时间地沉浸于剧情之中而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常态,这样,就容易引发身体疾病。所以老年人不宜看悲剧。这也是老年人偏爱看喜剧的原因。
从上面的阐述,很容易能看出,康德并没有专门从理论上探讨美、崇高、笑、哭等。也没有给出这些概念的科学规定,他仅仅从人类学的角度描述了各种有关现象。但因为这些现象都涉及了与审美有关的情感或情感反应,所以可以当作向严格的美学概念转化的中间阶段,因此,在美学上还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