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康德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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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审美与目的论(1)

长期以来审美判断与目的论的关系在康德哲学中似乎是个不解之谜,而实际上,审美判断力是整个目的论中惟一的先天原则,目的论判断力则是从中引申出来的一个观点,两者都属于目的论,但有审美判断力和目的论判断力的层次之分;另一方面,审美判断力作为目的论中的最深层次,又构成整个康德哲学体系的“入门”,不但是自然形而上学的入门,而且是道德形而上学的入门,因而具有高阶自律即“再自律”的特点。

人的本质与审美

人是什么?这个困扰着古往今来许多哲人的问题同样困扰着康德,且困扰了其一生。康德对人是什么这个问题给出的答案是“人是自身的最后目的”。这个答案是康德从人与宇宙、自然的关系中引导出来的对人的最高定义。

宇宙是永恒运动着的物质,它本身并无目的可言,也不会自动趋向于某个目标,也没有终结之日,不是由不完善状态向完善状态的转变,也不是由未完成走向完成。主宰宇宙的完全是一种盲目的自然力量。在康德看来,宇宙再不能创造出比人更完善的事物了。自然既是盲目的,没有意识的,人就不应该成为自然的工具。不仅如此,人也不应该成为任何超人的、超社会的抽象观念或偶像的工具。

自我意识与审美

由于人有自我意识这个本性,因此有时就要突出自我,将自我摆在中心地位,“从人开始用‘我’来说话的那一天起,只要有可能,他都要将他心爱的‘自己’显现出来,且这种唯我主义会势不可挡地向前冲”。唯我主义者是其中一部分,另外一部分是与此相对的多元主义者。不管是唯我主义者,还是多元主义者,在其本质规定中,都包含着审美意识。

人的类本质,也就是人足以区别于其他存在物的本质规定,使人成为人,也就是“人在他的观念中能够有‘自我’,这使他无限地高于地球上一切其他生物”。由于人有自我意识这个本性,因此有时就要突出自我,将自我摆在中心地位,“从人开始用‘我’来说话的那一天起,只要有可能,他都要将他心爱的‘自己’显现出来,且这种唯我主义会势不可挡地向前冲”。唯我自然是不会顾忌别人的,在认识和实践领域都将自己的意见放在别人的意见之上,康德将这称为专断。

康德所说的专断有三种类别,一是知性的专断;二是趣味的专断;三是实践利益的专断。其实也就是逻辑的、审美的和实践这三种专断。这是与人的三种能力相对应的专断意识,审美的专断是其中之一,它也来源于唯我主义,来源于自我意识的强化,也就是基本人性的一个方面。

在人类中,唯我主义者是其中一部分,另外一部分是与此相对的多元主义者。多元主义者不是将自己看成是整个世界,而是将自己放在众人之中,从公众的观点来看待自我和他人。多元主义者没有审美的专断,但这并不等于说是没有审美意识,仅仅是不专断而已。多元主义者在审美上总是寻求与公众的判断一致,时时以此来矫正自己的审美趣味。因此,不管是唯我主义者,还是多元主义者,在其本质规定中,都包含着审美意识。

自由与审美

自由是人类的重要属性,康德在《人类学》一书中将人规定为“自由活动的存在”。这是通过人和其他存在的对比中显示出来的。自由是人的本质之一,同时亦是审美的主观条件,只有具备了这个条件,审美活动才能开始。人不会为外物所限,也不会为自身的动物性所限,这充分反映了他的自由本质。人的这种能够自由地对待和把握外物的特征,也是审美创造和审美活动的前提。

自由是人类的重要属性,康德在《人类学》一书中将人规定为“自由活动的存在”。这是通过人和其他存在的对比中显示出来的。非生物和植物不用说,即便是动物,虽然它能够活动,有欲望,对外界刺激也能做出反应,但这种行为依然是无意识的,这些动物对自然界对它们施加的制约完全无能为力,因此根本谈不上真正的自由。

同动植物不同的是,人类有意识,有认识能力,因此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自由选择。康德认识到,“人的意志总是表现出对周围的人的敌意,总是要求无条件的自由,不仅总是要取得独立,甚至还想成为在本质上与他平等的其他存在物的统治者。”人的这种意向从幼年时代就表现出来了,因此根深蒂固而又十分顽强,这种意向不利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往和社会进步,因此要通过制度加以限制,这种制度可以是法律。

自由是人的本质之一,同时亦是审美的主观条件,只有具备了这个条件,审美活动才能开始。这种观点在欧洲也是古已有之,且有相当强大的势力。在西方艺术家和理论家心中,审美、艺术和自由存在不解之缘,艺术家和审美主体以及创作过程和审美活动都体现着自由精神。这正如美国哲学家H·M·卡伦在其《艺术与自由》一书中有几处这样的文字,“依据古代传统,‘创造的艺术家’拥有其他人所没有的自由”,“自由的人们……是另一种人,他们为之奋斗的绝非在他们之外并超越他们的法则,而是在他们之中的生命的源泉和方式。他们对自由的信仰就是他们对自身的信仰”,“因此,屡见意志自由和艺术自由表现出无差别的特征。”有了自由的人和人的自由,才能有审美和艺术。这种观点从古希腊延续至今,在各种现代派艺术中发展成为非理性、下意识的创作观和审美观。尽管康德并没有直接表述出自由与审美的关系,但其认为审美离不开自由的观点还是能从其《人类学》中体会得到的。

人的自由本质也体现在与外物的关系上。有感觉能力且能与外物发生关系的,并非只有人类,动物也有这种特点。但是面对同一物,人和动物在掌握对象的方式上却存在区别。动物只会从它的本能的生物需要出发,从物质的角度,以物质的方式去占有和享用,主要是将外物当作单纯的食物和筑巢的材料,而人类却不同。世上每一件事物都有很多方面,有复杂的性质,如内容与形式,内在外在,以及与他物的关系等。当人与一物发生对象性的关系时,他并不是只以一种方式去利用外物的单一方面,并非只是简单地利用外物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而是能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享用事物的所有方面,其中就包括以精神的方式去把握和享用事物的形式和外观。因此,人不会为外物所限,也不会为自身的动物性所限,这充分反映了他的自由本质。

康德说:“大自然由此(人的理性特征表现在他的手指的构造上),不是为了利用事物的一种方式,而是不确定地为了一切方式,因而是为使理性的使用熟练起来,以便将他作为理性动物的类的技术或技能表现出来。”康德主要是把手的技能与理性联系起来,把灵巧性看作是理性的表现。人的这种能够自由地对待和把握外物的特征,也是审美创造和审美活动的前提。

人向自身的生成与审美

康德由“烦恼”入手引出和论证了愉快,从一般的快感引出了“反思直观”的愉快和趣味,最后引出了美和崇高,与美学发生了关系,于是便构成了一条“人的本质——人的能力——情感——愉快——审美——美和崇高”这样的逻辑链条,为人类学、美学勾画出清晰的轮廓。

康德在其《人类学》一书中将人生规定为“自己构成自己”的过程,人类的主要特征之一便是不断地将自己创造为理性的存在。与动物不同的是,人的本质规定是在历史中实现的。动物都有自己的类的特征和本质,属于这一类的任何一个个体,在其一生中,能将这个类的全部本质显现出来。如一只虎,它的一生能将这种猛兽的本质——凶残、有力、敏捷、迅猛、善于猎捕等这些特性全部实践一番。虎的类本质中,不会有超越于一只虎所能具有的更多的东西。然而,人就不同了。人在刚出世的时候,只具有动物的本能,此时还不具备人的属性。为了成为理性的存在,为了获得人的类本质,人必须在其成长过程中不断学习、实践,不断创造自己。况且,即便是终其一生,单个的人也只能实现或获得类本质中很少的一部分。单一的个体永远是未完成者。单个的人是如此,整整一代人也是如此,不可能完全实现人的全部本质规定,也无法成为最终的完善的人。

康德说:“人类只在不断向前的运动和无限多的世代中提高着自己的追求,他们的目的永远是一个远景。但奔向这个最终目的的意愿却永不变更,不管自己的旅程上遇到多少障碍。”在人类向自己的规定运动的过程中,人确实要克服无穷的障碍,有无数的东西在阻碍人类生命的发展,这就使人生充满了苦闷。“存在”、“本质”、“烦恼”这些字眼,会让我们立刻想到存在主义。存在主义的核心概念“存在”、“定在”、“烦恼”都是康德早已使用过的。但康德在人生的烦恼这个问题上与他的后继者有一些不同。存在主义哲学大多给人一种虚无和悲观的印象,而康德本人则始终是乐观主义者,他提出烦恼,不过只是想论证愉快的根源和性质。烦恼自然是不愉快的,但却是愉快的前提。倘若人生没有烦恼,那自然也就不会存在愉快。在康德看来,愉快的深层根基正是烦恼,因为愉快不过是生命力被促进和加强时的感觉,换句话说是生命力旺盛时的感觉。

所谓生命力旺盛,是指生命运动加快,生命过程加快,实际上也就是迅速完成生命过程的意思。换句话说,也就是加速走向死亡。这句话自然隐含着一些悲剧因素,存在着一些烦恼。由此可见,烦恼和愉快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所以,康德说:“一切愉快都以烦恼为前提,烦恼始终是第一位的。”

我们将康德关于烦恼的观点拿来探讨,是因为它与审美有着内在的联系。在其《人类学》一书中,“烦恼”是在讨论快感和无快感时提出来的。康德由“烦恼”入手引出和论证了愉快,从一般的快感引出了“反思直观”的愉快和趣味,最后引出了美和崇高,与美学发生了关系,于是便构成了一条“人的本质——人的能力——情感——愉快——审美——美和崇高”这样的逻辑链条,为人类学、美学勾画出清晰的轮廓。

人的感性与审美

人的认识能力中的感性能力包含感觉与想象力两方面。感觉是对象在场的直观能力,而想象力则是对象不在时的直观能力。其中,想象力又分为两种:产生的想象力与再生的想象力。产生的想象力是在感觉材料的基础上构造表象的能力,而再生的想象力则是再现心灵中已有的形象的能力。在康德的心目中,感性包含着审美,审美是感性活动的一部分,而感性又是普遍人性之一,于是,人性又从感性自然地通向美学。

康德在讨论感性时,并没有从纯粹直观形式——时、空入手去研究感觉、知觉经验的构成,而是从感官、感觉、表象等入手来描述人的感性活动的特征及其意义。

康德受莎夫兹别利和哈奇生等人的影响,将人的感官分为内感官和外感官两种。所谓内在感官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第六感官。康德明确地提出“心灵即内在感官”。内感官不是纯粹的统觉,而是属于认识能力的,认识能力与外部状态或人的外在活动有关。所谓内感官是感觉和体验人自身的内在状态的感官,是一种无法表述的知觉情绪。康德认为,从心理学的意义上讲,心灵是内感觉的器官。康德所说的心理学,是当时比较流行的“理性心理学”,这种心理学将心灵或灵魂作为研究对象,第六感官之说就来源于这种心理学。在我们看来,内感官不外乎就是人的精神、认识、情感、知觉、意志等交融综合的总体。

人的外在感官有五种,即视、听、嗅、触、味。这是人与物接触并产生感觉、知觉、表象的能力。这五种感官中,触、视、听三种较为高级,能反映客体的状态,而味、嗅这两种较为低级,人的主观因素偏多。内外感官结合起来,就够成了人的感性能力。

人的认识能力中的感性能力包含感觉与想象力两方面。感觉是对象在场的直观能力,而想象力则是对象不在时的直观能力。其中,想象力又分为两种:产生的想象力与再生的想象力。产生的想象力是在感觉材料的基础上构造表象的能力,而再生的想象力则是再现心灵中已有的形象的能力。

在外在感官之中,还埋藏着一种特殊成分——生命感。生命感没有自己的独立器官,也没有特定的感觉领域。它只是众多感官中能够体现人类的生命内容的因素,倘若不特别留意或是专门研究,是很难觉察到它的存在的。生命感与普通外感官的感觉的根本区别在于,后者仅关系到部分神经,而前者则关系到全部神经系统,人的整个身心都受影响。这种生命感与审美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康德在阐释生命感时说:“冷和暖的感觉,甚至由情绪引起的感觉都属于生命感官。人在崇高的观念面前所产生的震颤,也属此类。”这样,崇高感便与人的感官或感觉中的生命意识发生了渊源性的关系。倘若人类没有特殊的生命感,崇高感就不会产生,美学之中也就不会有崇高这个概念。此外,康德在讨论生命感时,还提到了音乐。他认为“音乐似乎是单纯感觉的语言”,是在传达感情。音乐与生命的关系是前者促进后者,因为音乐是有规律有节奏的活动,生命也同样如此。二者的契合与共鸣就在生命层次上发生了实际效果。

所有《人类学》从始至终都表现出对感性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