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诸葛亮的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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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做一名公正的“执法官”

情景再现

诸葛亮执法公正。对于犯错误的人,他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审判,从来不以个人喜好对犯错误的人加重或减轻刑罪。

廖立是诸葛亮十分赏识的一位干将。刘备任荆州刺史时,廖立担任州从事之职,不到三十岁时,又被提拔为长沙太守。

刘备进入益州,诸葛亮镇守荆州时,孙吴曾派使节到荆州拜访。当东吴使节问到哪些人在辅佐刘备时,诸葛亮说:“庞统、廖立,楚之良才,当赞兴世业者也。”在这里,诸葛亮把廖立与庞统相提并论,可见对他是十分器重的。

然而,廖立是个恃才自傲的家伙。他的这种高傲自大最后竟发展到了狂妄的程度。他自以为才能突出,按理说应与诸葛亮平起平坐,而事实却没有达到这个效果,认为蜀汉亏待了他。他在军中常常大发牢骚,任巴郡太守时也不尽心尽力地工作。刘备去世,廖立在为他守灵时,居然在灵前杀人,这是大逆不道的做法。刘禅即位后,群臣皆被加封称号,廖立也被封为将军。但他对这个结果大为不满,找到诸葛亮,当面问道:“我怎么能与将军为伍呢?你应该表奏我为卿相才对!”

诸葛亮说:“授予你将军名号,是根据对你的考察来确定的。至于为卿,连李严还不够这个资格!再说,你也只适合做五校这个官职。”

听了诸葛亮的解释,廖立并没有说什么,但心里更火了。他一向认为自己仅次于诸葛亮,没想到竟连李严也赶不上。从此以后,他的怨气更大、牢骚更盛了,上至刘备,下至群臣,他人人抨击:埋怨刘备不该争南三郡而不取汉中;埋怨关羽不懂兵法,致使失掉荆州;抨击文恭任治中无纲纪;指责向朗、王连只会随波逐流,郭演长毫无主见。总之,按照他的说法,蜀国朝中上下根本没有几个能人了。诸葛亮听到这些后,顿时感到事态严重,必须严加处理,于是向皇帝奏了一道表章,对廖立进行弹劾。其表章内容大意如下:

长水校尉廖立,自高自大,贬低众臣,公言国家不任贤达而任俗吏,并说万人统帅皆小子也。非但如此,还诽谤先帝,诋毁群臣。有人说国家军队精练有素,部伍分明,廖立听后却举头视屋,愤然说“不值一提”。如此事件尚有许多,无法一一列举。羊之乱群,犹能为害,更何况廖立身居要职,一般人不能认清他的真伪呢!

最终,廖立被免去官职,废为平民。

诸葛亮的智慧

诸葛亮对廖立的弹劾,有根有据,句句属实,没有想当然,没有莫须有。本来,廖立对刘备进行批评,如果能从总结经验角度出发,用正当的办法对诸葛亮提出建议,诸葛亮不会听不进去,因为诸葛亮自己也在对荆州失事等问题进行深刻的思考。然而,廖立没有从这个角度出发,而是用荆州失败的例子说明刘备的无能,并在百官中公然散布。因此,诸葛亮说其诽谤,并不为过。

对于弹劾廖立这件事,诸葛亮所作所为是十分公正的。从公家的角度来讲,诸葛亮有权力对犯错误的廖立进行批判;从个人角度来讲,诸葛亮虽然十分赏识廖立的才能,与其关系也十分密切,但他没有因为私人感情而袒护廖立,而是不徇私情,毅然将其罢免。

在为群臣加封称号这件事上,诸葛亮依然遵循了“公正”原则。在对群臣进行考察时,他从实际出发,对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总结,最终封廖立为“将军”称号。这是廖立理应所得的。因此,在廖立提出不满意见时,诸葛亮仍维持原来的做法。

其实,最能体现诸葛亮执法公正的就是“斩马谡”事件。论私情,马谡被诸葛亮“深加器异”,每次引见并与他谈论,总是“自昼达夜”。但违反了军令,诸葛亮照样对他进行制裁。

诸葛亮之所以如此公正,与其自身修养以及个人道德品质是分不开的。由于深受儒家伦理道德的影响,诸葛亮炼就了过硬的“修身”本领,对于一些原则上的问题,绝对不失偏颇。另一方面,他知道惟有公正执法,才能赢得众臣的信服。作为决策层的统治者,如果做人不正,办事不公,必招致下属反对,无法在众人中间树立威信,驾驭政权,振兴朝纲。

因此,事情不论大小,诸葛亮均奉行对其进行“公正”处理的原则。也正因为如此,诸葛亮才令所有人心服口服,才把蜀国治理得井井有条,蜀汉政权才得以在三国之中巍然屹立。

职场生存经

在日常工作当中,上级与上级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下级与下级之间常常会发生一些摩擦。比如上级对下级不能一视同仁,做出不公正的举措时,就会引起“被亏待者”的不满。其不满的原因,大多是因为报酬而引起的。

员工通过自己与他人所得的报酬相比较,从中会产生公平或不公平的感觉。有人将他们的比较方式归纳为一个公式,其形表现式为:

自己报酬/自己付出=他人报酬/他人付出

相比较的结果如出现差距,不公平感往往就会产生。具体表现有三种情况:一是付出的劳动一样,彼此的报酬不同;二是彼此的报酬相同,所付出的劳动不同;三是付出的劳动多,得到的报酬却少。

当员工感到不公平时,往往会产生不良情绪,从而会影响工作的开展,致使公司或企业受到经济损失。因此,作为老板,你必须把一碗水端平,公平对待每一位员工。比如可以在分配原则上实行“按劳分配”,对能力突出、出力又多的员工给予较好的待遇;对能力较差、出力又少的员工给予稍差的待遇,这样才能体现出“公平分配”的原则,同时也可起到促进员工发挥积极性的作用。

有时,一些员工感到上司不公平、不公正,完全是他们自己主观臆测的结果,并未从客观实际出发。他们感觉自己的能力很不一般,但是得到的报酬却不尽如人意,于是感到愤怒,故意挑起事端,影响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这时,当老板的就应提出明确的态度,指出他的缺点和不足,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引导其加以改正,这样对员工、对公司都有好处。但是,在说服的过程中,说服者应运用好说服技巧,千万不要以过激的言行使员工受到伤害。当然,对于做得实在过分的员工,也应严加进行处理,必要时也不妨炒他的“鱿鱼”。

总之,做老板的应公正地解决问题,绝对不能因为个人喜好而偏袒某一方或鄙视某一方。因为只有为全体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营造融洽的氛围,一个企业才能充满活力,才有实力与对手在商海中进行激烈的角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