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3.1 早期理论
7.3.1.1 詹姆斯—兰格理论
詹姆斯—兰格理论是关于情绪的早期理论之一。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W . James)和丹麦生理学家兰格(C .Lange)分别在1884年和1885年各自独立地提出了内容一样的理论,其中詹姆斯是该理论最主要和最清楚的阐述者。詹姆斯指出,按照常理人们会认为,是对外部事件的知觉使人产生情感,进而情感导致一系列生理变化的出现。但他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情绪的产生应该是植物性神经系统活动的结果,情绪是对身体变化的感觉。
詹姆斯在阐述他的观点时说,“当我们面临公开行动时,我们先发抖,哆嗦和口吃,而后对这种身体变化的感觉使我们感到焦虑。”对于身体变化和情绪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更合理的解释是,“因为我们哭泣,所以发愁;因为动手打,所以生气;因为发抖,所以害怕。而并不是因为发愁才哭泣,并不是因为生气才打人,并不是因为害怕才发抖。”
除了提出理论外,詹姆斯还列举了一些证据来支持他的观点。这些证据在很大程度上以内省为基础。詹姆斯认为,任何感觉都会有极端复杂的生理表现。虽然这些表现都会被感知,但程度不同,有的明显,有的模糊。他让被试想象一些强烈的情绪,然后从意识中努力排除与生理反应有关的感觉。如果做到了这一点,就不会留下任何感觉,其实也就已经完全排除了情绪。此外,他还用个体可以根据身体症状来区分正常和异常行为的事实来支持自己的假说。
兰格的理论在描述上和詹姆斯的理论有所差别,但两者在内容上是几乎一致的,即都认为情绪刺激引起生理反应,生理反应又进一步导致情绪体验的产生。所以心理学家通常把两者合二为一作为一种理论。
詹姆斯—兰格理论认识到了情绪的发生与机体内部生理变化之间存在的关系,促进了对情绪的生理机制的研究,但是它缺乏科学的事实根据,而且片面夸大了有机体内部的变化对情绪的作用,忽视了皮层中枢的作用,否定了皮层对机体变化的调节作用,因此学术界对该学说存在很大的争议。尽管如此,詹姆斯—兰格理论作为第一个真正的情绪理论,还是有着很重要的地位的,这是因为詹姆斯与兰格提出的假说,才促使研究者们更深入和全面地探讨情绪产生的机制,进而促进了当代理论和大量研究的产生。
7.3.1.2 坎农—巴徳学说
坎农(W 。Cannon)是第一个注意到詹姆斯的学说的人。他一向对詹姆斯采取批评的态度,这次也不例外,他提出了几点疑问,一是身体的变化在各种情绪状态下差异并不大,因此根据身体变化很难区分各种不同情绪;二是身体变化受到植物神经系统的支配,这种变化是很缓慢的,但情绪反应通常都是很迅速的;三是有些药物也可以引起身体变化,但是并不能引发情绪反应。
坎农因此提出了自己的学说来解释这些现象。在不同的时期,坎农的理论被称为丘脑的理论、首要应激理论或神经生理理论。在最后的神经生理理论时期,由于大量的实验工作是由巴徳(P 。Bard)来完成的,所以该理论又常常被称为坎农—巴徳理论。
坎农—巴徳理论认为,情绪的中心机制不在外周神经系统,而在中枢神经系统的丘脑。当感受器接收到来自外界的刺激信号后,通过神经系统把神经冲动传到丘脑,丘脑同时向上向下发出信号,上传至大脑皮层,产生情绪体验;下传至交感神经系统,引起与具体情绪表现相对应的生理变化。按照坎农的话来说,“当丘脑过程被唤醒时,情绪的特殊性质就附加于简单的感觉之上。”这意味着当丘脑活动时,我们就体验到情绪。
坎农—巴徳理论强调了被唤醒的丘脑过程是情绪产生的主要机制,引起了人们对丘脑的重要性的注意,提出了情绪的特定的脑中枢,预测了躯体和心理反应的独立性,成为人们探索情绪的神经生理机制的先驱。
7 .3.2 情绪的认知理论
7.3.2.1 评定—兴奋学说
美国女性心理学家阿诺德(M .Arnold)于20世纪50年代提出了情绪的评定—兴奋学说,该学说是以现象学、认知理论和生理学的混合面目出现的。评定—兴奋学说强调情绪的来源是对情境的评估,而这种评估是在大脑皮层产生的。
阿诺德举例说,在森林里看到熊会产生恐惧,而在动物园里看到关在笼子里的熊却不产生恐惧,这是因为情绪产生取决于人对情境的认知和估价,通过评价来确定刺激情景对人的意义。因此,阿诺德给情绪下的定义为:情绪是对趋向知觉为有益的、离开知觉为有害的东西的一种体验的倾向,这种体验倾向被一种相应的接近或退避的生理变化模式所伴随。
阿诺德对认知因素的分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评定”构成的。她指出,当我们遇到某个事件,就会直接地、自发地对该事件的意义进行评定,这种评定会引导个体接近好的事物,远离坏的事物。评定—兴奋学说的主要观点在于评定对直觉起着补充作用,并产生行动的倾向。依照阿诺德的学说,情绪是这样产生的:情绪刺激作用于感官产生的神经冲动上传至丘脑,更换神经元后再上传至皮层,在皮层上产生对情境的评估。这时只要情境被评估为对有机体有足够重要的意义,皮层兴奋即下行激活丘脑系统,并影响自主神经系统,将兴奋发送到血管或内脏。而外周变化的反馈信息又通过丘脑传到大脑皮层,并与皮层最初的估价相结合,使纯粹的认识经验转化为情绪体验。
阿诺德的评定—兴奋理论指出刺激情景并不是直接决定了情绪本身,强调情绪的产生需要经过对刺激的估量和评价,该理论将情绪与人的认知相联系,开启了情绪的认知评价理论的先河,为以后的相关研究奠定了基础。
7.3.2.2 沙赫特的情绪理论
到现在为止,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没有一本论述情绪理论的著作不会不提到沙赫特这个名字。沙赫特(S 。Schachter)在对情绪的研究中设计了一系列实验情景,并在1958年、1964年和1972年详述了他的三因素情绪理论。沙赫特认为情绪的产生受到环境事件、生理状态和认知过程三种因素的作用,而其中的决定性因素是认知。
沙赫特和另一位美国心理学家辛格(J 。Singer)设计了一项实验来证明情绪的三因素理论。
实验过程是这样的,实验前告诉被试,要考察一种新维生素化合物对视敏度的影响效果。在被试同意的前提下,为他们注射药物。但实际上控制组注射的是生理盐水,实验组注射的是肾上腺素(肾上腺素会导致心悸、颤抖、灼热、血压升高、呼吸加快等反应)。药物注射后,将实验组被试分为三组,“告知组”:告诉被试药物会导致心悸、颤抖、兴奋等反应;“未告组”:对被试说药物是温和的,不会有副作用;“误告组”:告诉被试药物会导致全身麻木、发痒和头痛。然后,人为地安排两个实验情境:“愉快”情境与“愤怒”情境。实验组的三组被试各有一半进入“愉快”情境,另一半进入“愤怒”情境。当被试进入“愉快”情境时,看见一个人(实验助手)在室内唱歌、跳舞、玩耍,表现得十分快乐,并邀请被试一同玩耍。而进入“愤怒”情境的被试则看见一个人(实验助手)正对填写着的一张调查表发怒、咒骂、跺脚,并最后撕毁调查表;被试也被要求填写同样的调查表,表上的题目带有人身攻击和侮辱性,并会引起人极大的愤怒。
他们认为,如果生理唤醒单独决定情绪,那么三组被试应该产生同样的情绪;如果环境因素单独决定情绪,那么所有进入“愉快”情境的被试应该产生快乐体验,所有进入“愤怒”情景的被试应该产生愤怒。
实验结果显示,控制组和告知组被试并没有愉快或痛苦的行为或体验;未告组和误告组被试则倾向于追随室内同伴的行为,变得欣快或愤怒。这个结果说明,生理唤醒是情绪激活的必要条件,但是人对生理反应的认知和了解决定了最后的情绪体验。个体利用过去经验和当前环境的信息对自身唤醒状态作出合理的解释,正是这种解释决定着产生怎样的情绪。
沙赫特认为情绪状态是以交感神经系统的普遍唤醒为特征的,各种情绪状态在表现形式上会有所不同。人们将环境特征的知觉和记忆中储存的过去经验进行比较和分析,当知觉分析和已有的经验不一致时,会引发一些生理反应和神经活动,最终促使大脑改变神经激活状态以适应当前情景的需求,这样情绪状态就产生了。
沙赫特和辛格认为,情绪体验受到生理唤醒和认知评价的影响,并通过设计不同的实验巧妙地对情绪进行了研究,但实验结果发现影响情绪的实际上有三个因素:环境、生理状态和认知过程,其中认知的作用最为重要。
7.3.2.3 认知评价理论
拉扎勒斯(A .Lazarus)是情绪认知理论的另一位代表,他在很大程度上发展了阿诺德的理论,建立了一个迄今为止最著名的认知理论框架,成为情绪的认知理论的集大成者。
拉扎勒斯认为情绪的产生是人与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情绪的发展来自于环境里面的信息,并且依赖于短时的或持续的评价。在情绪活动中,个体需要不断地评价刺激事件与自身的关系,这种评价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初评价、次评价与再评价。
在初评价(primary appraisal)中,个体需要确定刺激对自己是有益的,或有害的,还是无关的。这种评价随时随地都会发生,并且一旦确定为无关刺激后,整个评价过程就会结束。
次评价(secondary appraisal)是初评价的继续。当个体确定刺激与自己的利益相关以后,会对自己的行为反应进行调节和控制,确定自己是否能控制该情景刺激,以及能够控制的程度。因此,次评价是一种控制性的评价。
而再评价(reappraisal)则是一种反馈性的评价,它估计采取行动的后果,考虑适应的应付策略,选择有效的应付手段。再评价包括对应付策略以及应付后果的评价。如果评价结果表明行为是无效的或不适宜的,那么评价过程就会再回到次评价甚至是初评价,直到找到合适的反应模式为止。而情绪唤醒就是通过对情景的再评价及之后的行为活动中产生的。
情绪的认知评价理论提倡情绪体验不只是个人或者大脑中的简单产物,强调情绪是个人在与周围环境的交互作用后通过考虑和评估所产生的。但是,也有研究者对此提出了批评,认为至少某些情绪体验的解释是不需要评价的,例如自主神经系统活动伴随不同的不确定情绪。
7 .3.3 动机—分化理论
1972年,美国的情绪发展研究专家伊扎德(C 。Izard)提出了情绪的动机—分化理论,这个理论至今已成为最有影响的情绪理论之一。伊扎德的动机—分化理论以情绪为核心,以人格结构为基础,详细地论述了情绪的性质与功能。
伊扎德认为情绪是一种基本的动机系统,因而从整个人格系统出发建立了一套情绪—动机体系。伊扎德指出人格是由六个相对独立而又相互作用的子系统组成的,分别是内稳态、内驱力、情绪、知觉、认知和动作系统。人格子系统组成了三种类型的动机结构:内驱力、情绪—认知相互作用,以及情绪—认知结构。在这庞大的动机系统中,情绪是关键与核心,无论是与内驱力相联系的情绪,还是与知觉、认知相联系的情绪,抑或是蕴涵在人格结构中的情绪特质,都起着重要的动机作用。伊扎德还进一步指出,情绪的主观成分———体验正是起动机作用的心理成分,各种情绪体验是促使有机体采取行动的动机力量。
伊扎德还从进化的观点出发,提出大脑新皮质体积的增长和功能的分化与面部骨骼肌肉系统的分化以及情绪的分化是同步的,多种情绪的分化是进化过程的产物。此外,他还继承了达尔文对面部表情的学说,指出人类基本情绪的面部表情是与生俱有的模式,并且参与了情绪发生的整个机制,面部运动的感觉反馈并激活了个体的情绪体验。
在对情绪性质的阐述上,动机—分化理论既说明了情绪的产生根源,又说明了情绪的功能,在情绪的动机理论中具有重要地位。但是,伊扎德对情绪与认知的联系缺乏实证的研究和论述,这是该理论的不足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