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要坚持集思广益的民主决策原则,但最后还要通过有效集中的方式正式确认决策的结果。
一个目标的决策过程,要伴随着民主和“独断”的交替进行,而领导的“独断”能力在决策中起着“一锤定音”的关键作用。如果一个领导只知道以众为谋,而不懂得集中定论,只知道实施民主程序的重要,而不懂得发挥领导决断权威的重要,那么领导的一切努力都将等同于零。
领导的“论断”能力,不光体现于一种风格和作风,而是一种胆识和求实的勇气。“谋断”二字相辅相成,从不分离。“谋”是组织成员智慧的群体活动,而“断”则是领导本身的主要职能,是决策的责任核心。因此决策最终也必将由“众议”转变为“审议”。
同时,领导需要注意的是,要将“审议”转变为执行实践,也必须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个人领导既要对全局负责,又不能擅自处理应由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既要服从集体意志,又不能不负责任地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推给集体讨论。
“升职笔记”在来不及实施审议程序的突发情况下,领导要果断处理,以免贻误决策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