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论语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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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做人做事守正道

“原 文”

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

——《论语·述而》

“译 文”

孔子说:“如果富贵合乎道就可以去追求,即使是给别人执鞭开路的下等差事,我也愿意去做。如果富贵不合于道就不必去追求,那就还是按我的爱好去做事。”

在人们的心目中,孔子是个有理想、有道德,主张“克己复礼”、“以仁治国”的圣人。但圣人也要吃饭,也要喝水,也要生活。孔子一直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和住所,周游各国如“惶惶如丧家之犬”。所以,这位“圣人”虽拥有远大的志向,但同时也很清贫。

可以这么说,孔子的志向和他的清贫是成正比的。那么,是不是越有理想,就应该越清贫呢?是不是越清贫,就能越有理想呢?孔子对于金钱或者说是对于财富观的看法到底是怎样的呢?

在孔子看来,贫穷不是理想的社会,他希望人民富裕。借用继承其思想的孟子的话就是:往上说赚的钱足够孝顺父母,往下说赚的钱足够养活妻儿,在好的年景能一年都吃饱饭,在不好的年景也起码不会死。问题在于,致富要走正道,要合于义,就是我们经常说的“用正当手段致富”。如果靠投机钻营、坑蒙拐骗来“致富”,那孔子是绝对不干的。如果是那样,孔子宁可吃粗饭,喝白水,弯着胳膊当枕头。孔子认为,这种穷困生活中也有快乐。行不义之事而得来的富贵,在他看来,就好比天上的浮云。

孔子的弟子冉有后来被孔子号召其他弟子 “鸣鼓而攻之”,原因就在于他帮助鲁国大贵族季氏搜刮民财。本来,冉有做生意就有钱。但他不知足,有钱了还要更有钱。不知足就用正经手段再赚啊,他却采取“捞偏门”的不光彩手段,为自己捞取富贵,这不正是“不义而富且贵”?孔子自然是深恶痛绝的。

孔子不反对人们致富,认为这是人的正常要求。但他一是反对求“多”,如季氏富了还要更富,贪得无厌;二是反对以不义手段求富。在《论语·里仁》篇里,孔子明确指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意思是:发财做官,是人人所想要的。但是,如果是用不正当手段得到的,君子是不接受的。

让我们看看,君子是怎么处理送上门的金钱的。

东汉杨震是当时名闻天下的大学者,有“关西孔子”之美誉。杨震客居异乡二十多年,一直是靠教书得来的微薄收入奉养老母。州郡闻其名,屡召不出。直到50岁时,在朋友们的劝说下,他才应聘到州里任职,为官以廉能著称。杨震入仕之前家境窘迫,长期过着自食其力的清贫生活。他除了教授学生之外,还借种别人的一块土地,亲自耕耘,维持生计。当时的人都很敬重他,但他从不接受别人的馈赠。他从荆州调到山东任东莱(今山东莱州)太守,路经昌邑县(今山东金乡西北)时,昌邑县令王密特来参见。

王密是杨震在荆州时举荐的秀才,他为了报答杨震的知遇之恩,当天晚上趁夜深人稀,怀揣10斤黄金呈献杨震。杨震批评他说:“作为老相识,我比较了解你,你怎么会不了解我呢?”

孔子主张追求富贵要走正道。做正当的事,即使贫困,也感到快乐王密以为他假意推辞,便说:“夜里不会有人知道这种事情,请大人放心收下吧。”

“天知,神知,我知,你知,怎能说没有人知道呢?快给我收起来!”杨震严肃地训斥了他。王密惭愧地收起金子,拜辞而回。

杨震是很有钱吗?不是,他一直过着清贫的生活,靠教书、种地生活。这说明他收入微薄,他是很需要钱的。王密送他黄金,以报知遇之恩,从道理上讲,杨震是完全可以收下的。别人也不能说什么,又不是行贿。况且,当时在场的只有他们两个,这收人财物的事也不会被传出去。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杨震认为,王密送金这种行为,是与他平常遵守的“仁义之道”相悖的。虽然我缺钱花,但不能违背了“仁道”,于是坚持拒绝了。真正的君子,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坚守自己的原则——“取之有道”。

孔子还说过这样的话:在世道清明的社会,一个人不能富裕,仍然贫贱,是一种耻辱。在政治黑暗的社会,一个人如果不甘贫贱,钻营富贵,也是一种耻辱。在孔子生活的时代,作为贫寒的读书人,除非攀缘权贵,钻营豪门,剥削百姓,或混个官当当,很难靠诚实和劳动致富。孔子是绝不会折损自己的人格去为五斗米折腰的。因此,他能够安贫乐道。

和孔子形成对照的,是他的两个弟子,一个就是冉有,投靠季氏盘剥人民来谋取自身富贵;另一个就是大白天睡大觉的宰予,后来也为富贵投靠到齐国田常门下作乱。这两个人都受到孔子的唾弃。

今天,许多人都在努力致富,甚至是挣大钱、发大财,这无可厚非。但我们在挣钱、赚钱时,不能不提醒自己,不要贪得无厌,更不要去赚昧心钱、黑心钱。像一些人造假酒、假药、假账等,钱是赚到手了,可伤天害理,最后自己也倒霉,甚至于触犯了法律,落得个身陷囹圄的悲惨下场。这不是害人又害己吗!

这是一个容易让人迷失的世界,在追逐名利的时候,千万别迷失了原本善良的自己。

致富要走正道,要合于义,用正当手段致富。靠投机钻营、坑蒙拐骗、行不义之事而得来的富贵,好比天上的浮云,不会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