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可少些,也要精些。对作者如是要求,对出版社也应该有这样的提醒。图书出版是“名山事业”,作者和出版社的定位要高。老辈人的一本书主义,尽管不甚确当,但严要求、高标准,是对社会和读者负责的态度。
24.丛书、套书一窝蜂
三年前,文坛长篇小说、散文随笔开始热闹,笔者有感于一些散文丛书、长篇创作丛书的创意,写过《看好丛书》的小文,对此表示赞赏。然而,眼下这类丛书、套书却一窝蜂似的泛滥,造成了许多图书选题雷同、内容重复、图书出版后滞销,又实在令人遗憾。
这里仅就文学创作类的图书而言,从这类图书的编辑内容看,多半是重复的旧文选本。不少所谓总汇、大系、精粹之类的选本、套书,说是集名家名文之大成,大多是选编者从不同作者名下找来有关的文章(作品),加上个花哨新鲜的题名,类书、套书就轻易出笼了。殊不知这类编来编去、颠来倒去的东西是炒1日文,做现成饭,对崇尚创新的文坛来说,其意义不大,于事无补,倒助长了一些出版者的懒惰心理。
还有,现在有些出版单位(出版社或出版策划者),动辄喜欢“大工程”,似乎只有丛书、套书才显出气势、表现成果,才能出精品。这种贪大求全的心态,使一些选题都纳入“集体行动”,作者的个性、作品的题材风格都装在一个模子里。这种硬性搭配和组合,丧失了文学创作的灵动和鲜活,也是一些丛书、套书并不被看好的原因。
从读者的角度想,书越做越类型化,越出越厚,越编越多,价格不菲,成套出售,又苦了读者。因此.常常见到的是书店里的丛书、套书摆在那里,落满尘土。读者的冷漠是对这种一窝蜂现象的极大讽刺,应该引起有关人士注意。
25.低俗的幌子
近一时期,书界流行写实和写史的文字,远的有民国时期文人学士的传略,钩沉史实,爬梳世事;近的写“反右”、“****”,拨乱反正,揭剖本相;有的写名人,有的名人写,大到政治、人生,小到情感生活。这类书籍,严肃认真的,获得读者喜爱,引起众多评家关注。更有不少学者史家的手笔,当事人的真切记录,信史据实,留下了一段可贵的历史。但有的胡乱编造,捕风捉影,故意渲染;态度极不严肃,全然是为了适合市场的低俗的运作。
前几天,在《徐小斌文集》的首发式上,女作家徐小斌向新闻界朋友披露了一个细节:书摊上流行的一本写陈希同和他的女人们的书,不少段落抄袭了她的小说内容。本来是作家的小说创作,却被移植到一本写真人真事的书中。当然人物的姓名、故事的地点等作了些改造。还有,一本写北京大贪污犯******的书,题目是写王“自杀之秘”,却竭尽渲染其艳事绯闻之能事,把贪污犯的艳事写得活灵活现,低俗得像坊间一本********。这类书打着探秘、揭露真相的幌子,实则是一些随意编造的花边新闻,严肃的******主题被庸俗化了。
这种低俗无聊之举,又被有的作者披上某些迷人的外衣。比如书摊流行几本写隐私的“纪实文学”,美其名日“绝对真实”、“非常真实”,特别注明是对多少多少个男女主人公的隐秘采访。
且不说这些被采访的当事人,实在是因为炫耀还是因为太开放,将自己某种隐情秘事告之于人,其“真实”究竟如何?在法律、学术界不断被强调要尊重个人隐私、个人的生活空间,这种告白于天下的个人隐私,所标榜的“非常”、“绝对”真实是大大打折扣的。从书中的一些描写和叙述来看,大胆坦言一些性内容,直露表白一些婚外情事,粗俗无聊、不堪人目。有的以小说的技法写真实,人物的心理、故事的内容,相差无几。这些书中,一般都有作者声明,说是为了保护采访对象隐私故隐其名,事实却绝对真实。一个不高明的障眼法,一个伪造的低俗的幌子,其描写内容又多是一种庸俗无聊的展示,竟然有数家出版社为其大开绿灯,只能说明这是为了一个不太正常的市场操作和炒作。
个人隐私不是不可以写,过去也有过一些这类作品。但是书界一窝蜂炒“隐私”实属不正常,仅从几本此类图书的内容看,说是变相的********不为过分。更重要的是,这种低下拙劣的写作,有人竞相效法,不免让人担忧:图书市场怎么了?
26.毁誉参半
如何评价研讨会,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褒者认为,当前文坛十分热闹,作品层出不穷,良莠不齐。对有特色的文艺作品,召开专题研讨座谈,引导读者或观众正确地阅读欣赏,从大量庞杂的作品中精选和推荐佳作,推出新人,是件有意义的事。研讨会顾名思义,论是说非,评论优劣,集体会诊,举众人之力,大家智慧,不失为推出精品、淘选佳作的好举措。有人认为,一部作品在完成之后,推向社会之前,先听听专家学者的意见,听取反馈,特别是有待提高和修改打磨的作品,说长道短对作者和作品都会有好的效果。问题是,现在的有些研讨会徒具形式,多而且滥,为人所诟病。
贬者认为,研讨会多开成了人情会,评功摆好会。一部文学作品或者一台影视戏剧节目,请来一些熟人朋友,当然大多是圈内人士,再加上报刊电视方面的记者编辑,规格讲究一些,主办者办法多一些的,还请上个把官员领导,研讨会变成了“庆功会”,背离了研讨批评、切磋推敲的初衷。在热热闹闹、温情脉脉的表扬中,主办者感兴趣的是同与会的报刊媒体商谈如何报道会议,如何把研讨的作品能够尽快地推向社会。这不能不是研讨会的悲哀。
如果把现在五花八门的研讨会一锅烩,有失公平。从某种意义说,研讨会应当看作是一种新生的文艺批评形式。随着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人们阅读作品欣赏节目的趣味日益精细,而大量的文艺作品铺天盖地鱼龙混杂而来,进行选择和淘拣,是件困难的事。而一些名副其实的研讨会,除了对研讨对象进行客观到位、心平气和的评价之外,推荐作品,在文艺同读者(观众)之间架设桥梁,沟通联系,大有裨益。而我们往往看到的是,一些并不成熟或者并不具备研讨“资格”的作品,成为有些人热心研讨的对象,给有些借研讨会沽名钓誉谋利之士可乘之机。据有人统计,研讨会在文学创作界最为热衷。出版社和有关单位,划拉点经费,请几位名人,就找个饭店餐厅召开,弄得有人讽刺说,这种做法养活了一些“会议专业户”。每每与会发言中,这些华威先生式的人物,并非认真阅读和观看了研讨的作品,经常是言不及义,夸夸其谈;言者滔滔,听者昏昏。这种徒具形式的研讨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淡漠和批评,是情理之中的。
不论研讨会的名声如何,我想,在这信息时代,文艺创作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它还将继续存在,只是作为研讨会的主办者们,循名责实,打假防伪,兴利除弊,为其正名,还其清白,让研讨会开成学术讨论会、批评切磋会。如此,无论是对具体研讨对象,还是往大里说对文艺的兴盛繁荣,都是有益的。
27.“信骚扰”及其他
写下这个题目,似有哗众取宠之嫌,可最近遇到的几件事,令人不吐不快。北京某区级邮局,一天之内给我发来四封信。拆开一看,是几张报刊订单,内容同邮局没有关系,同我的工作也没有关系,每封信里的订单也是重复的。当天回到家里,也是一封同样的信件在传达室。搞不明白,这家邮局从什么渠道,用什么方式弄到笔者的单位地址和家庭地址的。后来,几位同事也收到了同样的东西,真叫人好生纳闷。无怪乎,几位同事开玩笑说,真是“信骚扰”。
这还不算,一个月前,一封来自湖南冷水江市某企业的信,寄给上高中的儿子,里面有一张企业报,还夹有一张广告,广告打着保健卫生的牌子,多是些学生不宜、儿童不宜的东西。真不明白,远在湖南的那家企业是如何弄到一个中学生的姓名和家庭地址的。想想,家里的地址也不保密,真让人担心。
眼下到了报刊征订时期,邮局的这种广撒传单似的办法,也许不便非议,可是你有必要一天之内把相同内容的订单寄往一人吗?不知是否因为利用工作之便,还是同那些报刊有过什么协议,尽早把那些订单寄出去完事。更主要的是,属于私人性的地址,邮局是如何搞到的,令人猜疑。
至于像冷水江市的某企业莫名其妙地把那种内容低俗的广告,不分对象地四处邮寄,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不尊重,纯属信骚扰。但愿此类事情有人管管,也有一个法规遵循。
28.且慢告状
我虽近乎法盲,于各种法律、法理多不甚了了,但也不至于老朽冬烘到连维权、法制(法治)对我们平民百姓的好处都不懂。
我赞成治世用重典,赞成法制治国的大政方略。
可是,对现在有些文化人动辄打官司,告你一把,尤其是那些美其名日维护某某权益,张口就索赔多少多少(近乎天文数字)的“讨个说法”,我多是不屑的。事实上,只要注意一下,这类官司的结局并非像当事人预期的那样,个别的还留下了笑柄。
是的,你是名人,对你的批评更要慎重,更不能涉及到名誉,你的肖像、著作权等等都理应受到法律保护,问题是,名人在大众心目中的位置是崇高的,但维护权益不应特殊,不因为你成了名人,就抢占“有利地势”,还没有上诉或受理就炒得沸沸扬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