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雪泥鸿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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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文事乱弹(12)

或许是以己之心度人之腹,有些文化官司在我看来是炒作,也有的借此以出邪名,所谓表扬了你没人知,批判了你成了名。

有些人就故意找茬,在那儿等着你去同他“较真”,俟机同你“较劲”,于是,英名和骂名他都要。告了你的状,出了他的名。即便官司不赢。

打官司告状,渐为文化领域一道“风景”。只是,斑驳芜杂,沽名钓誉者,借机发点歪财者,或者趁机泄愤报怨者等等,不一而足。也许我言重了。我们欢呼法治,该打的官司还要打,但提倡依法办事,也要讲道德,读书识理的文化人,更是如此,尤其是所谓名人们。

29.请多为读者着想

前些时到外地出差,给小儿买回一本《三百六十五夜故事》。

孰料,回家一看,与原来买的《三百六十五夜》一书,除了版式、目次有变化外,内容大都重复。

翻着这两本不同封面而内容却差不多的书,我想,出版者也许心存好意,让再版书有新的面貌问世,让孩子们更添喜爱。但对于读者来说,却不免枉花了钱。

问题还有另一面。在今天滥出、乱出一些离奇、怪诞和低级庸俗的图书时,我怀疑那种“改头换面”的做法,是不是也为了“多赚几个”的方便。在不长时间内为了同样内容的书再版,何须在“面目”上来这个花样呢!

近日在北京碰到另外的事,更令人疑惑。一份报道电视广播信息的报纸,因新年一过,增加了版面,于是价格也加码。也许有人会说:增加了版面,当然要加价嘛。问题是为什么非要把原来的版面“抻”多。而有的电视周报并不增加篇幅,却也提价几分?

为读者计,还是以老实的态度,力求内容的实在、精当,在满足读者需要的同时不要增加读者的经济负担为好。而那种趁我们书报价格法规不健全而随意提价(或变相加价),掏读者(尤其是小读者)腰包的做法,实在有损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30.电视时间的随意性

时间的价值是神圣的,任何人不会怀疑。可是,生活中有些事却有意无意地与之相违。晚饭前后,人们“按图索骥”坐在电视机前看节目,本来十分惬意的娱乐欣赏,往往被突如其来的干扰所破坏,没完没了的广告本已令人生厌,而眼巴巴地等待的节目不明不白地被改换,更让人不能不有受骗之感。

电视节目时间,公之于报端,有一定计划性,给观众以方便。

可是随意变化(当然特殊情况除外,比如现场直播),就令人不解了。笔者听说电视节目一般都事先制作好,时间的长短较明确,否则电视报上的几点几分如何得来。既然,每个节目都很确定,为何播出时往往误差甚大,特别是周末、假日里,一些节目推迟十数分钟或半小时甚至一小时左右,乃司空见惯。

电视有“家庭文化”之说。“家庭文化”有它的消遣性、随意性。观众不可能在报节目的时间都打开电视机,有时候是按预告选择自己爱看的节目。如果不按照节目报上的预告,岂不难为了观众。前些时,有的电视台采取打字幕的办法,将改变的节目和时间报告,可惜,没有坚持下来。而这样做,也只能是临时“变通”,对那些依据节目报掌握时间的观众,并没有多少方便。

是电视台办的电视报,要求节目时间大致准时,并不是苛求吧。

遵守自己制定的时间,也是对观众的尊重。

31.炒作者言

本人写作数年,出书可谓多矣,不说著作等身,也是洋洋数千万言,君不见,哪个出版社没有出过我的书,哪个书摊不卖我的著作:哪些个报纸、哪些个刊物等,没有我的介绍,没有我的评论。就说这本新书吧,问世没几日,评论文字就铺天盖地,当然,是那些哥们的功劳。还有让我所料不及的,那本小说的构思还胎在腹中,却有几位兄弟抢先发信息,找来记者采访我,结果记者下笔千言,那对我的理解、了解,真是知心知肺。我向来做人低调,你看,本来是让我去参加签名售书的,无奈,我的书被盗版者看中,主办者们的准备图书都是些盗版的,我就免了,可是,不行,还让我去一次。也不知是准发明的,这个签名售书的花样,令人叫绝。一是作者不管是否有名,都可以摆个位子,在那里搞这个名堂,有的还是弟兄们来当托,假模假式的当回事,所谓的虚假的繁荣是也;二是这么个终是为了促销,美其名日与读者近距离交流,但经济效益是第一位的,被请的人当然少不了出场费,或者把那些卖不出去的书,打包借机推销出去。君不见,这个玩法大大的流行,多多的常见,我也就随大流了。俗话说,身不由己也。本人生性木讷,要不好多机会都失之交臂,比如,有些会让我出席,说是还要摆上主席台的位子,我当时就没有答应下来。可事后一想,何必呢,不就是做做样子吗?据说现在时兴作秀,让一些像模像样的人,在那里弄上个这活动那活动的,还请一些吹鼓手,其实也挺滑稽的,像道士作法场似的;还有更邪乎的,为了出名,把别人拉出来指责一番、鄙夷一番。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你我都是写文章的,一口锅里混口饭吃,何必啦,这种姑嫂斗法、兄弟阋墙那是我等之人所作所为的吗?那样子还有斯文可言吗?

可是,没有办法的呀。电视要我,还说把我的家人、老婆、女儿也出镜,真是老少爷们一起上。可有人火眼金睛,那天我们夫妻就唱了个双簧,可被明眼人发现了。还不是为了我那本小书,唉,也是没得办法的呀,有了名就由不得自己了。那出版社也算讨厌得可以,把一帮有名无名的常露脸的主,找到一起捆绑一道,说搞个什么“名人文化大餐”,还有家人亲人系列化,这不,小品赵都可以谈风尘,播音李都可以写什么岁月,电影张也有日记出版,连那小女子没多大,也有什么写真口述实录的问世,还有什么人也是这青春那笑脸的,我也就不吝了,总也多年混得个脸熟吧,也被拉进了这个圈子里。可实在说,我也就写了个题目,不好意思,都是那些枪手们的心血,这年头什么人没有个替身的,想想,我那个时间是金钱、时间宝贵的人,那个初小的文化底子,能写这洋洋洒洒的东西吗?反正现在出版社卖的是名、是点子,也就无所谓了。这下子,又要我来签什么名售书的,还不又是为了掏读者兄弟们的腰包吗?不好意思,这点东西,值多少斤两,我自己算最清楚了。只怕误人子弟,遭遇打假,就说不清了,反正,执法队还没有细查到这会场上吧,趁早,这夫妻双簧演下去再说,无论如何,吆喝一下,回去就可喝一盅了。

32.辞典由谁编

近几天,《北京晚报》和《新民晚报》相继报道同一事,几年前因编辞典极不严肃,而倍受舆论批评的王同亿,最近又编了一本“更大”的《新世纪的现代大辞典》。在这本辞典里收入了一些所谓的“新词语”,有一些不太文明近乎黄色的词条。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几位辞书专家指出,编纂者的态度极不严肃也不认真,这辞典只会贻误青年学子。果然,北京电视台的新闻说,有一个学校的几名中学生,挑出了其中不少的错讹,比如一名学生发现了“上海”词条中“面积”项就错了,简单如此的词条都不能让人相信,遑论那些所谓“现代”的内容。据说,这本有许多明显错误的辞典,还在一些书店里热销,令人十分担心。

五六年前,同样是这个主编,在海南某出版社编纂了一本错误也不少的辞典,引起了批评,笔者曾对此也发过一番感慨。当时的情况是,那本辞典收入了他的一些亲朋好友,释文相当不严肃,这种借手中的权力以营私,有人批评说,像时下搞腐败的人一样可恶。这种斯文扫地的事,人们自然嗤之以鼻。当时,迫于舆论的压力,那本辞典没有卖下去,不知何故,这样拿严肃认真的文化工作开玩笑的事,竟又死灰复燃,不能不引起思考。

编辑工具书和文献资料类的图书,技术性要求很高,知识准备要足,是有严格的规范程序的。如果随意找一帮人,搭一个班子,东拼西凑,这样的不负责任的态度,绝不可能编好被学人当作经典的图书的。古人就不必说了,仅是当代,编纂《辞海》费尽了多少人的心血,又有多少专家学者焚膏继晷,以至献出生命。几年前,一套《现代汉语大辞典》,是数家出版社,上百个大学、研究所的数百名专家,历时十年,有所谓“十年磨一剑”的艰辛,才宣告功成。而上面说的那种几个人就胆大妄为,随意为之,视严肃的辞书编辑为儿戏,真是无奇不有。在条目上,搞些“举贤不避亲,不避友”的庸俗之事,实在是荒唐得可以。

更主要的是想到出版者的责任。图书出版的最后一关是出版社,责任编辑的责任最为重要。如果没有把好这一关,即使任何有来头的作者,有名堂的书籍,不见斤两的书稿,都不会蒙混过去。有些编书的人,对市场的商业运作十分在行,摸清出版单位赚钱的心理,一不小心就给你设个圈套,而有些出版者们往往是在这种商业利益的驱动下,成为一些文化掮客的俘虏,教训不少。如果对一些等而下之的书稿,没有相应的鉴赏能力,应当在心里多问一个为什么,这样,也许会多了一份责任,少了一点主观片面造成的麻烦和损失。

我固执地认为,图书编辑应当有分工,就像一个人不可能十分都能都专一样,术业有专攻,辞典类的工具书、文献性的专门经典书,应当是专门的出版社来做,口子不能开,否则王同亿、张同亿们就会多起来。如果把不了这个关,泛滥的辞典、劣质的图书,就会禁而不绝,误人子弟,继续会闹出各种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