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价值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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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审美价值的发生学考察(4)

人的本性是什么?从古至今,中土外邦,学士哲人,提出过许多规定,进行过许多描述,诸如“政治动物”、“文化动物”、“会制造工具”、“社会关系之总和”……之类,芸芸众生如我辈者,皆可耳熟能详。这些说法当然都有道理。其实,任何事物的本质特点都是从比较中显现出来的,也在比较中看得最分明,关于人的本性我们还是在比较中加以说明,譬如拿人与动物相比。人作为一种能进行新陈代谢的高级生命存在形式,他所要维持和延续生命的最基本、最低限度的条件,一个是“吃”,一个是“性”,即中国古人所说的“食”与“色”,所谓“食色,性也”,也就是说,通过“吃”来维持生命,通过“性”来繁衍生命。“食”(广义地说包括“衣食住行”)和“性”(广义地说即“繁衍生息”)成为人类生命得以存在的底线。然而,上述意义上的“食”与“性”,是纯物质性的活动,是动物本能性的活动,人若仅限于此,则与禽兽无别,而人将不人——因为禽兽(动物)也是依靠“食”和“性”来维持和延续其生命的。而且,仅就物质性和本能性的活动而言,人就物质性上讲同于动物,而就能力上讲又低于动物——就捕捉食物的能力而言人远不及猛兽(虎、豹、狮、熊等等)猛禽(雄鹰之类),就繁衍能力而言人远不及生育能力极强的鱼类、老鼠等等。但人之为人,其最主要的特点在于他与动物不同,他有动物永远不可企及之处,他高于动物。高在哪里?高在精神、意识。最初的原始人也与动物一样是吃生肉的,就吃生肉而言他并不比动物高明,因为他(它)们处于同一个“物质”、“本能”层面上。但是,原始人偶然发现了火,发现了火烧过的食物更香、更便于食用,更容易消化。于是他们更愿意食用火烧过的食物,愿意去用火来烧食物。开始是本能地使用自然火(天火),后来(不知经过了多少万年)在“实践”中学会了钻木取火,这是伟大的进步!“伟大”在哪里?在“精神”,在“意识”。这是动脑筋的结果,这是人之“精神”的胜利,这是人之“意识”的胜利,这是跨越动物界的伟大飞跃之一!之后,他们就有意识地“制造”火,有意识地“制造”火烧的食物。本来,食物是果腹的,吃饱了算。渐渐地,人们不但要吃饱,还要吃好。他们要讲究吃各种各样的火烧的食物,讲究各种各样烧制食物的方法,又逐渐制造各种各样烧制食物的器皿,而且要讲究各种各样的吃法……到孔子,就“食不厌精”了。今天,“八大(十大)菜系”、“满汉全席”、蒸煮煎炒、烤鸭烧鹅……堪称绝妙;而且,万国九州,中西日韩,都有自己的“绝吃”,花样无穷,几达于极致。一句话,自从在“吃饱”的基础上讲究“吃好”起,人之作为人,他吃的就不仅是“物质”(如动物之果腹),同时还是“精神”——要吃出品位来,吃出感受来,吃出风韵来,吃出情致来。于是,由动物之仅仅使用指甲、牙齿、舌头、口腔的“食”、“饮”,就升华为人之使用筷子、刀叉、碗碟(甚至高级到象牙筷子、钢刀银叉、金碗玉碟)的“餐”、“宴”。由“果腹”升华为“美食”。

从获取食物的方式方法看,人与动物相比也发生了质的飞跃,这飞跃的主要表现,其根本也是在“精神”、“意识”上。动物,如食肉之虎狼狮豹、食草之鹿马牛羊等等,它们或是凭其本能猎杀其他动物来充饥,或是觅食树叶、青草、果实之类来果腹。它们从不“考虑”食物的再生产问题,也不“考虑”食物资源是否会枯竭的问题,因为它们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和“智慧”。但是,原始人经过千万年的磨炼、“实践”,学会了驯化、饲养动物,学会了采集和种植植物以定期收获它们的种子、果实。这是人的意识和智慧——人的精神发挥作用。为了打猎成功,为了种植丰收,人们还举行各种仪式,进行祈祷;当达到目的时,还要载歌载舞,宣泄欢情,喜怒哀乐,洋天溢地……这就是人超越于动物的“精神”活动,这就是人比动物高明之处。

上述这些实践活动中所产生出来的精神活动,就包含着精神愉悦活动;而且产生这种精神愉悦活动,并非偶然,而是不得不然——有它历史的必然性和逻辑的必然性。

不要把上述精神愉悦活动仅仅看作是表面的欢娱。不!其深层蕴涵着人对自己能够超越动物而得到升华的喜悦和自豪——它们(动物)不能,我能!这欢娱之中饱含着人对自身生命的肯定、人对自身本性的欣赏、人对人之所以为人的确证——人生是如此之好,生活是如此之有趣味!

这精神愉悦活动,就是审美活动或包含着审美活动的因素;这精神愉悦对人的意义,就是审美价值。

这就是审美活动和审美价值必然发生的逻辑根由;而历史则予以证明。

54关于审美价值的发生过程和现实形态的猜想

大家知道,宇宙间的任何事物、任何现象,大至无外,小至无内,都处在产生、发展、成熟、衰落、灭亡的运动变化之中。人是自然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产物。审美更是人类诞生之后一定社会历史实践的产物。在人类诞生之前,或者人类刚刚诞生还没有通过社会历史实践改变同外在世界的某些方面的关系时,世界就处于前审美阶段;只有在人类诞生之后的一定历史阶段上,人类通过自己的社会历史实践改变了同外在世界的关系,并且逐渐建立起同世界的审美关系,人与对象同时进入审美领域,人才成为审美主体,对象才具有了审美价值从而成为审美对象。对象的审美价值是该对象以感性形式所呈现出来的对人的一定意义。人类生活中的审美价值和形形色色的审美价值形态,并不是静止的,而是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这个发展变化的历史阶段和全部过程,是同不断发展变化着的对象世界、同不断运行着的人类社会生活的历史阶段和全部过程相对应的。

让我们对对象世界和人类社会生活中审美活动和审美价值的发生、发展过程(从“前审美”到审美,从审美的最初阶段到比较发展的阶段,以及进入审美过程之后的各种历史形态)作一简要的说明。

如果作宏观的考察,一般说,当对象世界尚处于人类实践活动之外、处于审美关系之外,即还未进入人类的审美活动过程的时候,它对于人来说只是处于一种蛮荒状态,它对于人来说还不具有审美意义(或者只具有潜在的审美意义),它还不是具有审美价值的对象(或者只是潜在的审美价值的对象)。这就是前审美阶段。例如,人类刚刚诞生时期的大自然,波浪滔天的大海,深不可测的天空,高不可攀的崇山,以及洪水、猛兽,雷鸣、电闪,荒原、密林,沙滩、戈壁,狂风、烈日……它们对人来说还不是具有审美意义的对象,它们还未获得对于人来说的审美价值;它们在当时的人面前只能引起某种恐怖感,是不可知的对象,是随时可以带给人类不可预料的灾难的对象。

随着人类历史实践的发展,逐渐地(不知经过多少万年),人对对象世界的审美关系产生了(关于它的产生过程我们在前面已经作过描述),对象逐渐进入人的审美领域,也就是说,对象对于人来说逐渐获得了审美意义。

通过人类实践,世界从蛮荒走过来,进入审美。它对于人最初阶段的审美意义是崇高。这是审美价值的第一种形态。从蛮荒发展到崇高,这表明人类通过自己的客观历史实践,使对象对人类的关系和价值发生了质的变化。如果说蛮荒的对象是以一种不可知的、无形式的、恐怖可怕的面貌呈现在人们面前(即人类尚未通过自己的历史实践把握住它们的规律和形式);那么,获得崇高意义的对象则已经在人面前具有一定的形式和规律性,也就是说,人在客观历史实践中已开始把握住了或部分把握了它的形式和规律。虽然这时对象同人的关系还有着尖锐的矛盾对立,对象或以体积的巨大威严、或以力量的雄健迅猛,给人造成某种威慑和压迫;但是,它已不是如蛮荒那样以不可知和无形式仅仅给人以恐怖感,而是以一定的形式和规律性给人以崇敬感,使人对它景仰、赞赏,激起和唤醒人们昂扬的意志力量和奋斗精神——这就是崇高。我们的崇高观与康德的崇高观有重要区别。我们不能同意康德视崇高为纯主观的东西、为无形式的东西的观点。假如对象完全无形式,那就只是蛮荒,还未进入审美领域。崇高也是一种美,它不能无形式;崇高感也是一种特殊的美感,它不能排除关于美的形式感——尽管是完全不同于优美感的特殊的形式感。崇高以特殊的形式使人获得美的享受。在中国古代,崇高一般被称为壮美或阳刚之美,这似乎是更恰切的一个名字。姚鼐对阳刚之美作了生动的描述:“其得于阳与刚之美者,则其文如霆,如电,如长风之出谷,如崇山峻崖,如决大川,如奔骐骥;其光也,如杲日,如火,如金鏐铁;其于人也,如冯高视远,如君而朝万众,如鼓万勇士而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