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价值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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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审美价值的发生学考察(3)

不管是“比德于玉”也好,玉器礼器化也好,都包含着审美因素,或者本身就是一种审美活动。众所周知,在中国古代,美善往往是一体的;在伦理道德领域,常常是美即善、善即美。西汉刘向《说苑.杂言》说:“玉有六美,君子贵之。”所谓“六美”者,即六种美德,美德是善,也即美本身——美德是一种人格的美、人品的美。在这里,美善完全是合一的。因此,上面所说的“比德于玉”,就是“比美于玉”,也即:玉成为审美价值的载体。玉之德,即玉之美,也即玉之审美价值。同样,玉器之作为礼器,本身也显示出玉器的审美意义,因为礼仪活动充满着仪式化、形式化,也必然包含着审美。而且,人们还常常把“玉”与“美”直接联系在一起,如清代学者俞樾《群经平议.尔雅二》所说:“古人之词,凡甚美者则以玉言之。《尚书》之‘玉食’,《礼记》之‘玉女’,《仪礼》之‘玉锦’,皆是也。”古人还极力赞美玉之声音,《诗经.秦风.终南》和《郑风.有女同车》中都有“佩玉将将”的话,所谓“将将”者,即玉佩的美妙声音;由此,古人直接把美的声音称为“玉声”,刘勰《文心雕龙.声律》称美声为“振玉”:“左碍而寻右,末滞而讨前,则声转于吻,玲玲如振玉。”又:“古之佩玉,左宫右徵,以节其步,声不失序,音以律文,其可忘哉。”白居易《琵琶行》把美妙的琵琶声喻为“大珠小珠落玉盘”。

更加重要的是,玉器从产生的时候起,其中一部分就作为饰品存在;后来,玉器的饰品化越来越成为玉器发展的一个重要倾向。从玉器饰品及其饰品化,更可见到审美的萌生和发展。

前已提到,日本最早的玉器就是距今约7500年的玦饰,而且当时玦饰已成为普遍流行的装饰品。在已知中国新石器时代出现的最早的玉器中,就有饰品:玦,即耳饰;随后的玉器,饰品就更多,如:玦、镯、管、珠、坠、锥形饰、冠形饰、柱形饰、柄形饰、牌饰等等。红山文化时期的牛河梁遗址的7座墓中,发现许多玉玦(耳饰)、玉环(手镯)、箍形器(发饰)以及玉珠、双联璧、勾云形器、兽面形器、菱形器等等,它们都是饰品。关于玉饰,有的学者认为:史前(新石器时代)至商代,“重冠”;到了周秦以至汉代,“重佩”。所谓史前至商“重冠”者,其证据如良渚文化遗址中出土的玉器,就多玉冠饰品(大体有四类:半圆形兽面纹冠饰,倒梯形兽面纹冠饰,人首兽面纹冠饰,三叉形兽面纹冠饰);红山文化各遗址出土的玉器饰品,也多冠饰,如箍形玉器、玦、环等等,大汶口文化花厅遗址出土的兽面纹锥状玉饰也是玉冠饰品。所谓周秦以后“重佩”者,其证据如三门峡周代虢国墓地的虢季夫人梁姬墓中,出土组佩和单佩共763件,其中有由玛瑙珠、玉璜串组成的“五璜联珠组玉佩”;山西天马曲村北****侯墓地,出土“六璜六珩联珠组玉佩”、“多璜玉珩联珠组玉佩”、“五璜联珠玉佩”、“四璜四珩联珠玉佩”、“玉牌玉戈联珠玉佩”等等——此是墓中反映出来的“重佩”的情况;在活着的人们中,“君子佩玉”之风在周秦已经盛行。《老子.德经》中说:“圣人被褐而怀玉。”此处的“怀玉”似也可以理解为佩玉。《礼记.玉藻》说得十分明确:“古之君子必佩玉”,“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关于佩玉,《诗经》中多有描述。如,《小雅.大东》:“鞙鞙佩璲,不以其长”。所谓“鞙鞙佩璲”,即是描写佩玉形貌。前引《秦风.渭阳》中有所谓“琼瑰玉佩”,《郑风.女曰鸡鸣》中有所谓“杂佩”,它们都是说的各种玉质佩饰,据毛传:“杂佩者,珩、璜、琚、瑀、冲牙之类。”其他如:《郑风.有女同车》“将翱将翔,佩玉琼琚”,《卫风.竹竿》“巧笑之瑳,佩玉之傩”,《秦风.终南》“君子至止,黻衣绣裳,佩玉将将,寿考不忘”,《小雅.采芑》“服其命服,朱芾斯皇,有玱葱珩”,等等,都是说的佩玉。《楚辞》中也有许多佩玉的描绘。《九章.涉江》:“被明月兮佩宝璐”;《九歌.大司命》:“灵衣兮被被,玉佩兮陆离”;《九歌.湘君》:“捐余玦兮江中,遗余佩兮澧浦”;《九怀.昭世》:“抚余佩兮缤纷,高太息兮自怜”,等等。至于专门为女人佩戴的玉饰,那就更多了,玉簪、玉笄、耳珰、手镯、玉珠、玉坠、玉管、冠饰……数不胜数;从先秦以来的历代诗词和文学作品中,可以找到大量描写。

玉器的饰品化,其意义非同小可。在审美发生和发展史上,这是由“实用”向“审美”、由“依附之审美”向“独立之审美”迈出的一大步。饰品基本上成为“独立之审美”而摆脱了“依附之审美”。当然,有一部分饰品也包含宗教的政治的道德的意义,如帝王冕冠上的旒之玉珠、清代官帽的珠子,就是政治地位的象征;西周晚期的晋国赵卿墓出土的“龙形佩”,玉器上的各种龙纹饰(尖尾双龙纹、人龙合纹、缠尾双龙纹、鱼尾龙纹、连体双龙纹、龙首纹、斜向平行线间隔的成组龙纹、龙身鳞纹、单顾首龙首纹),凤纹饰(凤纹、人凤合纹、龙凤合纹),则可能与远古先民积淀下来的龙图腾崇拜有关,也可能包含某种宗教和政治观念。但是,绝大部分饰品只具有装饰意义,而不具有实用性;只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而不再依附于其他前提条件。饰品之外的其他玉器,如前面我们多次提到的礼器——“苍璧”、“黄琮”、“青圭”、“赤璋”、“白琥”、“玄璜”等等,虽含审美因素,但更重宗教、道德、政治、祭祀含义,是多种因素的混合;而玉器饰品则是以审美为主,是审美活动与其他活动分离、审美价值趋于独立的表现。

由玉器饰品,可见审美独立的历史痕迹。

52居所、衣饰、歌谣、器乐之美

除石器与玉器之外,中国先民的居所、衣饰、歌谣、器乐等等,也见出审美发生、发展的脚步。

先看居所。原始人(例如有巢氏时代)最初住在山洞里或者树上,同野兽差不多,谈不上审美不审美。逐渐,他们对自己的居所加进了人的改造和创造,不但住起来更方便、更实用,而且感觉上更舒服、更可眼。例如,考古发现,西安半坡人的居所多是半穴式房屋,常为方形,内有转角,做成弧形。室内木柱排列整齐、均匀,壁体编织而成,且以白灰拌草泥加以涂抹,四壁和地面用火烤得焦红,透出家的温馨。难道这比山洞住起来更方便更适用、感觉上更舒适更可眼的房屋——那转角、那弧形、那整齐、那均匀、那烤得焦红和涂得灰白……,其中没有审美吗?

再看衣饰。原始人最初是不穿衣服的,所谓“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而只是为了生存的需要,他们后来用兽皮、树叶、茅草之类卫护和包裹身体,其目的也并非为了遮羞,而是为了御寒、抵挡阳光风雨。但是,假如人最初只是为了御寒披了张兽皮,而后来渐渐(不知经过了多少年、多少代的反复“实践”、磨炼)对这兽皮进行“裁剪”——也许只是用石片把兽皮的多余部分割除,把边边沿沿、棱棱角角去掉,使其“看起来顺眼”,那么,这“看起来顺眼”,就包含着初期的“审美”因素,而那件“看起来顺眼”的显得不同一般的兽皮“衣服”,就是初期艺术品的萌芽。后来,人学会缝制衣服,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山顶洞遗址(距今约27000年左右)、新石器时代的河姆渡遗址(距今约7000年左右)和大汶口文化遗址(距今约6000年左右)中就发现了骨针。再后来,人又学会了用布料做衣服。考古发现,河姆渡文化遗址中不但发现了骨针,而且发现了抽纱捻线的纺轮和原始织机的木构件。原始人衣服上、身上最初肯定是没有饰物的,但假如那时有人在逮鱼的时候,看到海滩、湖滨或河床上各种颜色各种形状的贝壳,“觉得挺好玩儿”,他或她把它们串起来挂在脖子上,这种“觉得挺好玩儿”,就是初期的“审美趣味”,而把贝壳串起来并挂在脖子上,就显得非同一般,他或她的这种行为就是初期的审美-艺术行为(或其萌芽),而这种行为的结果——那串贝壳,就是当时的艺术品。据考古发现,山顶洞人,已有包括贝壳在内的多种饰品,如1件钻孔石坠,7件钻孔石珠,3件穿孔海蚶壳,1件钻孔鱼骨,4件刻道骨管,100多颗穿孔兽牙……其中,钻孔石坠用圆形小砾石制成,孔是对钻的,穿孔处微作红色;7件穿孔石珠表面染有红色的赤铁矿粉末,制作精致,放在人骨的头部附近,似项链之类饰品;1件钻孔鱼骨是鲩鱼眶上骨,表面亦有赤铁矿染成的红色;穿孔兽牙,多为獾牙,次则狐、鹿、黄鼬、狸牙,还有一颗虎牙的门齿,孔都穿在牙根处,有5颗兽牙出土时呈半圆形排列,可能是项链。从山顶洞人上述饰品,可以认为他们已经有意识地进行审美活动。近日又从新华社得到一条新资料:现存于新疆吐鲁番博物馆一具距今2800年的保存完好的萨满干尸,其服饰透露出当时人们的审美信息——“头戴羊皮帽,额头系彩色毛绦带,绦带上缀有三两个一组的海贝;左右耳上戴硕大的铜、金耳环;脖子上戴着绿松石项链;外穿翻领深色毛皮大衣;脚穿皮靴,靴帮上捆绑缀有管状铜铃的毛绦带;左手腕戴红色皮套袖,上缀一排铜扣;双手像埃及法老一样交叉于胸前,右手握着缠了铜片的木杖,左手握木柄青铜战斧,带有明显原始宗教萨满教的信仰神偶色彩。”据考古学家称,此尸乃2800年前的萨满教巫师,系高加索人种。从他的服饰,除了宗教信仰因素之外,更重要的是看他具有什么样的精神追求——这其中包含着审美因素。

我们还可以看看原始音乐如歌谣、器乐的发生情况。《淮南子.道应训》中说:“今夫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此举重劝力之歌也。”鲁迅就此进行发挥,说出一番艺术创作如何产生的道理来:“我想,人类是在未有文字之前,就有了创作的,可惜没有人记下,也没有法子记下。我们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需发表意见,才渐渐地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了下来,这就是文学;他当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学家,是‘杭育杭育派’。”鲁迅的推测很有道理。最初原始人为了共同劳作,前呼后应,协调一致,这是人声的所谓“自然韵律”。经过无数年月的反复磨炼、“实践”,人们在劳动时有意识地喊出有规律的声音,变成某种所谓“人工韵律”,产生“举重劝力之歌”,也即可以歌唱的劳动号子。这应该是诗美和乐美的萌芽和生成吧?

上面说的是声乐萌芽;至于器乐萌芽,更有确凿的证据。浙江杭州湾地区的河姆渡文化遗址(距今约7000-6500年),出土了许多骨哨,长5-10厘米,长短不同,发声也不同;上面还有二空、三孔或四孔,大致可以吹出极简单的曲子。考古学家认为它们是用来狩猎的工具——狩猎时用来“逗引鹿等兽类的发声器”;另说即是乐器。我认为,犹如古之举大木者“前呼邪许,后亦应之”,从而产生“举重劝力之歌”一样,即使那些骨哨是作为“逗引鹿等兽类的发声器”的狩猎工具,不是也可以从中渐渐产生古老的器乐吗?如果说河姆渡文化中的骨哨是工具而不能说是乐器;那么,裴李岗文化(距今约7000年)河南舞阳遗址出土的骨笛,那可是真正的乐器了。那是用鸟类肢骨制作的七孔笛子,音程准确,可吹奏简单的乐曲。这又是一个由实用进入审美的例子。

此外,中国和外国都发现了许多岩画和洞穴壁画,发现了许多石头的人物雕刻,发现了许多彩陶和黑陶制品,发现了磬,后来又有各种各样的富有装饰图案的青铜器……它们的形象和形制,令今天的人们感到惊喜。当时的人们在制作它们的时候,不管最初的动机如何,今天完全有理由推想其中包含着审美因素,或者就已经是审美的。

53审美发生之哲理(逻辑)根据刍议

审美之所以发生,之所以发展,之所以上千年、上万年不衰至今,甚至如德国学者韦尔施在其《重构美学》中以大量事实描述说目前世界普遍存在着生活审美化、审美生活化的不可阻挡趋向……这其中必有缘故。

什么缘故?

凭直觉说:第一,看来审美不是偶然发生的,如若偶然发生,昙花一现,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何能延续、发展千万年?因此审美的发生和发展大概是不得不然,也许外力奈何不得;第二,看来审美绝非可有可无,倘若可有可无,早就自生自灭,哪能历久不衰?因此审美的存在大概乃人之生存所必需,如人之于吃饭、饮水。

究其内里,我们将会看到:审美的发生、发展和存在乃人之本性使然。它是人所不可缺少的生存方式、生活方式之一。

试细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