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伤花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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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命运风景:去势或毁灭的星辰 (1)

摇滚的历程一如任何艺术的发展一样,充满着种种传奇,其中固然不乏千山之巅的辉煌与河汉中心的灿烂,但那些身陷围击之中的末路英雄,更值得人们感慨之余作再三之思。在这些永远值得记取的故事之中,当以摇滚之王埃尔维斯·普莱斯利和摇滚之父艾伦·弗雷德的经历最具启示性。

1992年,在美国即将发行普莱斯利纪念邮票的前夕,曾经举行过全国性的民意调查,以决定邮票采用其前期形象还是后期形象。压倒性的结果是: 要早期的“猫王”。

此一结果似乎并没引起人们更多的注意,但了解摇滚史的人们无不仰天长叹。

埃尔维斯·阿隆·普莱斯利更为人熟知的花名是“猫王”,但1935年他的降生之地却是美国密西西比州图佩罗的一个贫困家庭,即使后来他们一家搬到了孟斐斯城,所住的依然是穷街陋巷。这种家庭给普莱斯利的好处是,他可以不受管束地接受黑人音乐的影响,因为在美国南部的有钱白人眼中,他们这种贫困的“白垃圾”与黑人是同样的劣等货,任其与黑人厮混而无人干预。高中时期的埃尔维斯并未显示出有什么过人之处,但他已经开始穿黑皮夹克并让衬衫开敞,还留着连鬓胡和“鸭屁股”发型。这在50年代初的美国南方,已经略为与众不同。但他为同学们称道的还是他那满是黑人味的歌声。1952年,在中学的汇演之中,这种歌声曾赢得一片喝彩之声。

1953年,刚刚毕业的埃尔维斯走进“孟斐斯录音服务社”,想录上几支歌作为送给母亲的生日礼物。后来被视为发现埃尔维斯的“伯乐”的该服务社老板山姆·菲利普斯当时并不在场,真正的“伯乐”是玛莉恩·基斯卡。她意识到了埃尔维斯那独特的演唱方式意义非凡,并在山姆到公司之后向他力荐埃尔维斯,因为他知道菲利普斯正在到处找一个“有黑人的声音和感觉的白人”,那意味着一本万利。菲利普斯果然一听中意,1954年7月,埃尔维斯正式与菲利普斯拥有的太阳公司签约。埃尔维斯在太阳公司推出的第一张唱片包括《一切顺利(妈妈)》和《肯塔基蓝月》两支单曲,带有摇滚刚开始诞生时的企图融合黑白音乐传统的幼稚特征和明显的乡村音乐风格。这张唱片在当地成了热门货,卖出了两万张。然而,从一开始,埃尔维斯便注定不可能一帆风顺,几家白人电台联名抵制这张唱片,原因是他的音乐带有明显的“黑人血统”。

但不管怎样受到抵制,埃尔维斯已经开始小有名气,而当他1955年底在太阳公司推出第五张也是在该公司的最后一张唱片(包括《神秘列车》及《我为忘了道歉而道歉》)时,他已经是一颗引人注目的明星。而且人们发现,再按习惯把它当作一个乡村歌手显然不符事实,因为他的声调、形象和台风都与乡村音乐大相径庭,他有意地在向刚刚崛起的摇滚进军。

1956年初,埃尔维斯几经经纪人转手,以当时4万美元的代价被RCA公司买到了签约权,从此,他开始成为全美国的巨星。该年度的《伤心旅店》风靡全美,数月之内卖出100万张;《猎狗》一年内卖出了300万张,《温柔地爱我》则仅是订单就突破了百万大关。当年,埃尔维斯的唱片共卖出了千万之巨。排行榜上也尽是他的大名。

然而,这种广受欢迎并不能真正改变埃尔维斯的命运。

50年代中期,正是甫出世的摇滚饱尝老拳的时期,比尔·哈利诸人已经在为演出摇滚而备受指责,埃尔维斯竟敢加入这一行列,自然是在劫难逃。与其他歌手相比,埃尔维斯所遭受的指责是双重的: 一是因为他竟敢演唱摇滚,二是因为他演唱摇滚的方式。因为他总是在台上叉开双腿并且同时晃动;凑近麦克风的嘴唇微微上翘,脸上总是一副阴郁或冷笑的表情;在用手臂猛拨吉他的同时,他还会让抽动的双腿猛然打住,双膝不停撞击并拼命扭动骨盆;这套动作还不断被扩充,他在叉腿、跨立、摇头晃脑、放低重心的同时都可以扭动骨盆,于是,各家报纸都称这套动作为“撞与扭”,而埃尔维斯本人被赋予的绰号便是“骨盆埃尔维斯”(Elvis, Pelvis)。

在圣地亚哥的一场演唱会上,埃尔维斯被描述为“用绕着感官旋转的野蛮节拍”向拥挤不堪的人群演唱,虽然这场演唱会上除了一贯的大声喝彩和小姑娘们难以自制的激动之外并没有发生什么特殊事件,但该市警察警告埃尔维斯,如果他还想在该市露面,就要把动作放干净点,放弃那种不适于本地年轻人和敏感公民眼光的“摇滚”动作。而当埃尔维斯在佛罗里达举办演唱会时,当地警察也要求他站着静止不动地演唱。在威斯康星州的拉克罗斯演唱会之后,当地报纸称之为“露骨地淫猥”,认为他的表演“无非是穿着衣服的脱衣舞”。当地的公民组织要求请埃尔维斯来演出的公司向公众保证,以后绝不再请他或类似人等前来演出。

《美利坚》杂志在1956年6月23日号上“向美国人民”发出警告:“要当心埃尔维斯·普莱斯利!”这一警告也是与他那“淫荡的、下流的、污秽的”台风有关的。

路易斯维尔一个名为吉恩·李的牧师此时发话道,他接到了百来封信,表明有60%的男孩其实并不喜欢埃尔维斯,但他们害怕说出真话会被女朋友嘲笑为太循规蹈矩,所以装着喜欢他。李牧师说他参加过埃尔维斯的一次演唱会,在埃尔维斯登台前当地电台的节目主持人曾上台大讲埃尔维斯如何孝顺、爱国并常去教堂做礼拜等,并指责那些写文章骂埃尔维斯的人,台下8000听众狂热欢呼。李牧师认为,“此乃仇恨之翼,它使人联想到的惟一事情便是30年代希特勒的群众集会。”

在加拿大的温哥华,当埃尔维斯的一场演出结束之后爆发了一场打斗,一名海员因攻击警察而被捕,当地的亚历山大·麦克唐纳法官对其罚款250美元,并写道:“此类演出是可耻的,以后绝不允许再举办了。”

正如阿尔伯特·戈德曼(埃尔维斯传记作家)所说:“埃尔维斯从其走红的第一年起就置身于新闻记者、教师、警察局、政客们沆瀣一气的指责之中,这使得他成了大人们所担心的青少年不法行为的先兆。对他的攻击并不仅限于文字,也包括要求采取行动制止他进行演出,或者干脆将其赶出城去。”①

事实上,在许多人眼中,埃尔维斯不仅是青少年不法行为的“先兆”,而且是其直接原因。当他在加拿大奥塔瓦的演出终于以一场骚乱告终时,当地报纸便刊出:“埃尔维斯引发了一场骚乱。”

当埃尔维斯在洛杉矶举办两场演出时,对他的指责以极其低下的形式表现了出来。在第一场演出中,一只名叫尼普尔的小狗一直在台上陪他演出。在RCA公司的唱片广告中,也正是这只小狗在听着埃尔维斯的唱片。演出过程中,埃尔维斯曾经轻轻拍过它一小会儿。当演唱最后一支歌《猎犬》时,他紧紧地抱起小狗并绕着舞台摇动了一周,观众们兴奋得不得了。当他离开舞台之后,几个在场的成年人却极为不满地向警察局报案,说埃尔维斯在舞台上当众鸡奸一只小狗。市警察局于是郑重警告埃尔维斯,要收敛自己的行为,否则不准他再演出第二场。第二天的演出开始时,他们便在舞台上安装了两台摄像机进行监视,“以防万一”。

某家图片社还曾就埃尔维斯的演出发表了12张系列照片,称他在进行“性展览”,目的是为了唤起“小姑娘们的性本能”。他们称这种“淫秽”演出为“热气腾腾的色情饮料”。

1956年1月28日,埃尔维斯第一次在电视上进行了表演,这是有史以来摇滚不是作为引发“骚乱”的原因等等在电视新闻中露面,而是第一次正式的摇滚电视表演。由于它第一次使摇滚出现在了全美国的起居室之中,许多卫道人士都奋起谴责,播出这一节目的CBS公司从第二天起便被抗议和扬言报复的电报、信件和电话所淹没、震撼。

纽约的一名电视评论人杰克·奥布伦认为埃尔维斯只会像杂耍艺人似地扭来扭去,“他不会演唱即兴装饰乐句,只好用土著居民式的最为古怪和露骨的扭动来弥补其声音上的不足。”

在纳什维尔,一个埃尔维斯的模拟像被当众“绞死”,在圣路易斯,这种模拟像被投入了一片大火。纽约格林尼治村的查尔斯·格雷夫牧师称埃尔维斯为“旋转着的性托钵僧”;福音传教士比利·格列汉姆则称,虽然自己从未见过埃尔维斯并对其毫无了解,但基于所听说的一切,他“极为坚决地绝不让自己的孩子看他一眼”。

1956年夏天,极想与美国收视率最高的电视节目之一“沙利文剧场”相对抗的“史蒂夫·艾伦剧场”为了提高自己的收视率,决定让埃尔维斯在其中露面。艾伦极想提高节目收视率,又怕重蹈以前让埃尔维斯露面的那些节目的覆辙,便想出了一则“妙计”,即将埃尔维斯“炸弹”的导火线取掉。他让埃尔维斯在一出滑稽短剧中出现,在舞台上冲着一只猎犬大唱《猎狗》,而且手中无吉他,身体也不再“摇滚”;他穿的是一套燕尾服,打着工整的领结。这也许是他一生中最为安静同时也是最为别扭的一次演出。电视评论人杰克·古德大声喝彩,认为这是“一个更为安详的普莱斯利”,艾伦也兴奋异常,因为他的节目收视率破天荒地击败了“沙利文剧场”。

在此之前,“沙利文剧场”的主持人沙利文曾经明确拒绝埃尔维斯在自己的节目中露面,他说自己“不会让普莱斯利出现在大家庭的屏幕之上”。但此事之后,他很快改变了主意并立即让埃尔维斯上了三次节目。他为了自圆其说,总想证明他以前的说法是建立在道听途说的基础上的,说他真看到录像带时奇怪人们为何一直大惊小怪,言下之意是埃尔维斯并不可怕。但是,当埃尔维斯第一次于9月9日露面时,摄像机只对准他的腰部以上,他那著名的骨盆被排除于镜头之外。即便如此,该节目仍吸引了82%的观众。

然而,库尔德依然抨击埃尔维斯“吐弹舌头并沉溺于无词的、低品味的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