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态各异的扬声器巨墙之后,变幻莫测的聚光灯罗网之中,鼓手鬼斧天工般地敲打,吉他扣人心弦地拨响,舞台英雄或嘶哑或高亢的声音唱起,千万歌迷的狂呼响彻云霄——摇滚张扬登场!
如果说90年代之前的中国,摇滚还只是崔健孑然独立的呼喊,是青年们从《伊甸园之门》出发萌生的向往和想象,如今,它却响彻在每一家舞厅、每一部随身听,探头于每一家电台、电视台和大报小报,甚至成了最为大众化的口头禅,成了任何一个时髦青年表明自己不曾落伍的口头招贴。而与此同时,无数的人依然在疑惑何为摇滚。
如果非要用定义来限定摇滚,其结果往往令人啼笑皆非。让我们看看那些“摇滚专家”的把戏:
格雷尔·马库斯是闻名遐迩的摇滚名著《神秘列车》的作者,他认为摇滚无非是“一种美国文化”,比如埃尔维斯·普莱斯利无非是“把作为美国人的感受戏剧化,把这种感受的含义、价值和美国生活的利弊作形象表达”。
卡尔·贝尔兹则在他那本《摇滚故事》中视摇滚为“民间艺术”,一种下意识的俚语表达方式。
查理·勒特称摇滚为“城市之声”,认为它是都市少年们创造的新音乐呐喊。
乔纳森·艾森则在《摇滚时代》中称摇滚为“对西方文化伪善的反叛……是一种深刻的颠覆形式”。
戴夫·哈克在《物有所值》中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学说分析摇滚,认为它是“工人阶级文化”;而保罗·约翰逊则在《新政治家》中视摇滚为资产阶级的阴谋,其目的是招安潜在的革命者,使他们“沉溺于其中而麻木不仁、懒散不堪并脱离实际”。
理查德·戈尔德斯坦在《摇滚之诗》中则认为,摇滚最重要的特点乃是对青春活力的肆无忌惮的挥霍……
同样,当问及摇滚乐迷为什么迷上摇滚时,你也可以听到花样百出乃至矛盾重重的回答:
“我喜欢这种节奏”;
“我喜欢这种声音”;
“我喜欢这种调调”;
“它让人坐不住”;
“我觉得听起来过瘾”;
“我觉得听起来舒服”;
“我不听歌词,只听那种感觉”;
“不听歌词就听不懂摇滚,摇滚的可取之处就在于介入生活”;
“摇滚就是自由”;
“摇滚就是叛逆”;
“摇滚就是狂野”;
“摇滚就是狂热”……
应当说,所有这些都是摇滚,因为多元本就是摇滚的特性。从摇滚的所有定义、专著(仅仅是有关埃尔维斯·普莱斯利的书籍就已接近百种)或乐迷感觉中挑选一种摇滚含义,无非是一种盲从;而自造一种定义,也至多是一种任性。
如同任何一个稍微接触过摇滚的人都会感觉到的那样,摇滚固然首先是一种音乐,但这种音乐之中并不存在什么完整的音乐要素可以使人有绝对把握地将它同其他音乐形式完全区分开,它的节奏、乐器、音量、旋律、声音都可以从其他音乐形式中找到。但这些四处存在的要素的组合形式却使人可以断定某一首歌是不是摇滚,这不完全取决于音乐要素,毋宁说更多地取决于历史,取决于摇滚包容万象的气概,取决于崇尚摇滚者的信念。
而任何一种“标准”的摇滚定义,则可能会把摇滚之外的东西当作摇滚,而将真正的摇滚排斥在外。
因此,我尊崇并践行在那些最为典型的摇滚歌手身上所表现出来的个性意识,自作主张地选取摇滚的精华或糟粕。尤为重要的是,我自然首先强调摇滚是一种音乐、一种乐趣,但我也坚持认为,摇滚绝不仅仅是一种音乐,它也是判断、测试时代和人心的最佳手段之一。高唱军歌行进的战士和由情歌伴随成长的恋人会在多年以后告诉你,他们虽然再也记不得其他一切,却记得住当年陪伴自己的歌声。如果说这是音乐力量的见证,则摇滚的力量更加强大,因为它比军歌和情歌更深地与社会和文化相连,从它产生之日起,它就不仅造成了音乐领域的剧变,而且引发了语言、发型、衣着、生活方式和全部文化、政治、思想方式的剧变,这一切曾经发生在西方,在今天的中国也已初露端倪。
由此,我们如同不过多沉溺于摇滚定义之争一样,同样不过多沉溺于摇滚本身的历史;我们关注的是摇滚同社会、历史、思潮一并搏动的情景,而正是从对这一情景的关注中,我们又可以真正更深刻地懂得什么才是摇滚。即由摇滚何为明了何为摇滚。
那么,摇滚何为?最好的视点便是观照摇滚的阻力和压制来自何方以及摇滚对它们作了何等样的抗争。由此,我们判断:
摇滚要求自由。这一自由绝非让许多人谈虎色变的为所欲为,而是对人类和社会完善性的另一类刺探。当摇滚的自由得以保全,人类的自豪感才不至于依然是伪善而色厉内荏的幻术;所谓文化,也才得以成为人类形形色色境况的无羁观照,成为人类心灵往来无碍的操场。
摇滚参与革命。这是一种号召的参与,它用狂放或温柔的形象、轻快或强烈的节奏、考究或急就的歌词,粉碎异化和现实,使不满如同蒲公英种子四处飞散。但摇滚恪守艺术和文化本分,只为争做吉他英雄或舞台英雄而殚精竭虑,只赤膊上阵不披挂上阵,只和平吟唱不诉诸武力,并时时将吉他做梵音飘向迷途者,将鼓点做木鱼敲往偏执狂。
摇滚超越道德。习俗和卫道士往往对摇滚大施杀手而反被肢解,其原因不在于摇滚的道德雄辩而在于它干脆无视辩论的存在。以创造力做剃刀的摇滚战士在革命途中毫不在乎地将道德法眼作为肿瘤切除,心中没有半点犹豫。
摇滚躲避意识形态。它在那些神圣立场的夹击之下如同风箱中的老鼠两头受气,这就使它意识到倚门卖笑的危险和呆滞,它宁愿在一个巨大的社会迷宫之中以政治直觉为诉求东游西窜,而不愿身陷哪怕是温暖如家的囹圄,漂流是一种痛苦,但有时也是一种幸福。
摇滚挺身反抗贝多芬。它坚信音乐不是身份或地位、教养的表征,不愿让生性可以自然起舞的灵魂只对音乐囿于憧憬。它一只一只地解放艺术小脚和束胸,使音乐“解放脚”和“天乳”满地欢快飞跑,满世界愉悦震颤,使音乐终于重新向生命河床奔涌不息。
摇滚无视国界。它深知狭隘的民族主义与天下一家的情怀相比,实在是可以通向丧心病狂的坦途。于是它无视四周缭绕的氤氲毒气,遥想着蓝色地球上各式花环淹没了坦克,全世界的少女们奏着各式鼓点昼夜起舞,不再有种种基因口实之下的生灵涂炭。
摇滚崇尚激情。它用游移难定的火热焚毁种种堂皇和伪善,使艺术意味放纵的意象倍加清晰强劲,它是那种已经喷射出地面的动荡岩浆。在这种激情之中,由于蕴含了与其诅咒者同样的频率和狂喜,使它纵然歼灭了四周麻木不仁却贻然自得的面具脸孔,却也在狂喜之中不辨南北。
摇滚反抗上帝。这种反抗与其说是同上帝的儿女们对阵叫板,不如说是让上帝分身百处,用摇滚的浅唱低吟取代唱诗班的虔诚敬颂,用电贝司和聚光灯使木鱼青灯销踪匿迹,用前呼后拥的世界巡演淹没寂寞难耐的云游四海。而在不经意之间,人们却又可以瞥见摇滚歌迷们令人难以置信的顶礼之姿,这是摇滚之光下的惨淡一隅。
摇滚置疑理性。它固执地窥探人类的灵魂机密,不惜用狄奥尼索斯使人头晕目眩的酒剑斩剁大脑,让生命中的快慰和悲苦尽情向极致迈进。于是,摇滚大道之上的跋涉也开始有了歧路徊徨,所幸,摇滚从不因寻找归宿而枯萎,它永远在操练中常青。
看哪,这就是摇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