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也不例外,她挤在姑娘们中间,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金妮,你在哪里买的这双鞋子啊?真是漂亮极了。你看那高贵的色泽,那优美的弧度,实在是太让人惊叹了。不过,金妮,你一定没有注意到鞋跟那里的那个小细节,这种哥特风格的设计不怎么好看,不受大众的喜爱,就是因为这样才会在今年被淘汰掉的,哦,太可惜了。”
姑娘中不知道谁小声地说:“又来了,这‘不过小姐’真让人扫兴。”金妮也一脸不悦地说:“这种哥特风格在今年卷土重来,并且大受欢迎。你懂什么,说的好像自己是时尚评论家似的。”然后就蹬着新鞋子回了自己的座位,大家也一哄而散了,只有珍妮一个人站在原地挠脑袋。
或许珍妮不是故意要扫大家兴的,她只是实话实说,可是还是不可避免地引来了大伙儿的不悦。珍妮的前言是对金妮的新鞋子赞不绝口,她的后语却跟前言截然相反,不仅说鞋跟上的细节好看,不讨人喜欢,而且还包含了对这双新鞋已经过时的贬意,所以,姑娘们不知道她到底是在称赞鞋子还是在批评鞋子。
不过,当好的评价与不好的评价同时摆在跟前的时候,人们通常都会认为对方要强调的是不好的一面;有时候一个人同时对同一事物发表好的评价与不好的评价,并不是为了要强调不好的一面。这就是前言不搭后语的错误语言逻辑,造成倾听者错解的后果。
CIA分析之说话者篇——无逻辑,损形象
当前言不搭后语成为了你的一种习惯,你就得为自己的形象苦恼了,就像前文中提到的珍妮,她前言不搭后语的毛病就为大家所诟病,给她起了一个“不过小姐”的外号。CIA探员曾指出,身份越高者越会为此苦恼。若你是某公司的领导,经常要在会议上发言,试想一下,你在公司例会上前言不搭后语,你还有形象可言吗?你还拿什么来领导下属?
史蒂芬是一家大型公司的小经理,这个职位他得来不易,因此他非常珍惜这份工作,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他每天都早出晚归,对待工作一丝不苟,特别是对他所主持的会议,更是精益求精。每次开会之前,史蒂芬都做足了一万分的准备,把发言稿修补了一遍又一遍、检查了一遍又一遍、演练了一遍又一遍,才胸有成竹地走进会议室。
可是,史蒂芬每次都是垂头丧气地从会议室出来。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史蒂芬一旦在会议室这个环境里对下属就会变得非常紧张,会议之前所做的准备几乎派不上用场,发言颠三倒四,语无伦次,前言不搭后语,他的下属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史蒂芬今天也主持了一个小会议,在会议的一开始,他的发言就不出所料地重犯前言不搭后语的错误。他说:“上个月我们部门的业绩非常优秀,把其他的部门都比下去了,你们的表现很完美,我感到十分满意。不过Sandy那一组的总体表现比我们还要更出色一点,因此我们仍需加倍努力,争取在下个月创造出更好的成绩超越他们!”
会议室里陷入了一阵沉默,史蒂芬的下属们连面面相觑都免了,他们早已习惯史蒂芬的发言方式,只是他们还是没法弄清史蒂芬说的内容到底哪个才是真的。
或许史蒂芬能当上小经理是因为他的工作态度非常认真,并且的确具有这样的工作实力,只是缺乏发言的经验,在发言的时候精神高度紧张,导致出现前言不搭后语的错误语言逻辑。CIA认为,仅仅是缺乏发言经验,就已经是一个领导者的致命伤。史蒂芬在自己主持的会议里,一会儿说“我们的业绩把其他部门都比下去了”,一会儿说“Sandy那一组的总体表现比我们还要更出色一点”,一会儿说“表现很完美”,一会儿“仍需加倍努力”,这些前后截然相反的说法,会令自己留给别人一种“此人说话颠三倒四,足见其能力不足,不能重用”的感觉,严重影响你在别人心目中的形象。
CIA为你寻找前言不搭后语的原因
人们为什么会犯前言不搭后语的语言逻辑错误?我们又怎么才能避免这种错误的发生?CIA接下来就为你一一分析。
一、对语言逻辑掌握不足
我们平常说话的时候经常会包含很多语言逻辑问题,其中最常见的是因果倒置、以偏概全、模棱两可、自相矛盾、因果倒置等。
相信大家都已经看出来了,上文中提到的珍妮跟史蒂芬都是因为说话自相矛盾,而导致不能自圆其说。这也体现了人们对语言逻辑掌握不足的问题。CIA建议大家深入学习语言逻辑,等掌握了良好的语言规范,大家的语言运用不仅可以灵活自如了,而且不会造成逻辑错误。
二、说话者对话题了解不足
如果大家将要谈论的问题是你非常了解的东西,你一定会侃侃而谈,并且语言流畅,不会出现前言不搭后语的现象。这就说明了大家之所以会出现前言不搭后语的毛病是因为对话题了解不足。
威廉和杜克是一家出版社的员工。一次,老板把威廉和杜克同时叫进了办公室,等他们坐好后,老板说:“我计划出一本关于职场的书,主要内容是描述及分析29岁的白领们的复杂心理,你们有什么看法吗?”
威廉说:“29岁白领的职场心态应该是很迷惘,很复杂的,出一本这样的书应该很能引起共鸣,我们可以尝试一下。但是我不确定这本书是不是真的可以引起广泛的共鸣,不过还是值得我们去尝试一下的。”
杜克说:“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同类书了,我们何不先去调查一下他们的销量如何,再决定要不要做?我个人认为这本书是有卖点的,‘职场29岁’是一个热点话题,能引起广泛的共鸣,虽然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同类书,但是我相信还有很多东西还没有被挖掘出来。”
对比一下威廉和杜克的发言,相信大家不难发现,威廉对“职场29岁”这个话题不大了解。他一会儿说这本书很能引起共鸣,一会儿又说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能引起广泛共鸣,到底这本书能不能引起共鸣?而杜克的回答就很难让老板赞许了。
CIA建议大家一定要注重积累各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你在发表意见的时候,因不了解情况而说出颠三倒四的话。
三、同时说好几件事
在我们有好几件事情要对同一个人说时,如果我们不先把这几件事情梳理好,排好顺序,就很容易把所有的事情都混在一起,到最后一件事也没说清楚。
琳达和琼斯是一对好朋友,因为琳达被公司外派到外地工作,她们已经好久没有见面了。这天,琳达因休年假回到了她原本所在的城市。
当琳达和琼斯相见时,两人都兴奋不已。在热烈的拥抱过后,两人开始互相诉说分别后发生的事。琳达抢先说:“我跟你说,我的老板昨天大发雷霆了,他说我的表现一直都很好,可是公司的业绩不好,所以就让我回家了。”
“你的意思是你辞职了?”琼斯大吃一惊。
“啊,不是的,我的意思是我们公司的业绩不太好,但是我个人的表现一直都很好,所以他批准了我的年假申请。”琳达急忙解释道。
琳达想把“公司业绩不好”“自己的表现很好”“老板批准了自己的年假申请”这几件事一下子告诉琼斯,结果导致前言不搭后语,令琼斯误以为她被解雇了。因此,CIA建议大家,在这种情况下要把自己的语言速度放慢,事情一件一件地讲,这样才能避免发生前言不搭后语的现象。
说话里的“顶针定理”
说话中的顶针逻辑
在修辞学中,顶针又叫“顶真”,意思是用前面一句话最尾的一个字作为下一句的开头,使得两句话联珠,显出汉字的美感。这种手法在中国文学中很常见,比如大诗人李白的《白云歌送刘十六归山》中写道:“楚山秦山皆白云,白云处处长随君。”
命题并没有给出新的揭示事物本质的解释,只是重复地用相同的话语来叠加,我们就将之称作话语逻辑中的“顶针定理”。在CIA探员们的眼中,如果用“顶针定理”来定义一个话语中所涉及的概念,那么无疑是在用A来说明A,A这个概念在定义中出现了A,最后还是回到A本身,得出的结论是一个空话。若是话语中老是在“顶针定理”中纠缠,就会给对方带来不解。CIA探员们就曾经碰见过下面的例子:
杰森正在审讯一起重大爆炸案中的外国犯罪嫌疑人。
杰森:请你解释一下你的犯罪动机。
外国犯罪嫌疑人:没有什么,就是想犯罪的动机。
杰森:你到底为什么去杀人?
外国犯罪嫌疑人:想杀人时就杀人。
杰森:杀人总得有理由吧。
外国犯罪嫌疑人:这就是我的犯罪动机。
在这个例子中,狡猾的外国犯罪嫌疑人用了顶针定理的方法,和杰森兜着圈子,目的是避开对方的话语焦点,说了半天,还是并没有说清楚概念的要点。不只是在CIA的审讯过程中,在日常生活的对话中,我们也可以经常见到诸如此类的情形。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同语反复的情况,而我们又应该怎么去应对?
生活中为何会出现“顶针定理”——他为什么要含糊其辞
CIA们认为,“顶针定理”在本质上是一种对话语的正面概念的逃避。生活中的对话,几乎每一个人在有意或者无意之间都犯过“顶针定理”的错误。CIA探员们经过多年的分析归纳,发现出现“顶针定理”的原因无非是以下几种。
一、维护自己的面子
首先是因为对概念的不了解、不熟悉而选择的一种维护面子的方式。因为生活的普通大众不可能“人人成为专家”,当人们碰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时,往往会“不懂装懂”,故作高深地做一个解释,以此来迷惑对方。这种情况不仅仅是在中国,可以说在各个民族、各个地区都很常见。比方说:
“爸爸,什么叫作相爱?”
“相爱就是两个人互相爱着。”
“什么叫作两个人互相爱着?”
“两个人互相爱着,就是相爱啊。”
“那我也爱爸爸,我们两人是相爱吗?”
“不,儿子,我和妈妈才能算相爱,你和我的关系应该算是相亲。”
“相亲又是什么?”
“相亲就是你和我的关系。”
在上面的这个例子中,儿子向父亲请教“相爱”这个略显犀利的问题,父亲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出来,但是又不想给儿子一个“爸爸很笨”的印象,于是强加解释,认为“相爱就是两个人互相爱着”,但是这个定义下得跟没有下并没有很大区别。当儿子再请教“相亲”是什么的时候,父亲又凌乱了,只好用“你和我的关系”含糊其辞,以此搪塞。在CIA们看来,这是一种维护自尊心而导致“顶针定理”出现的情况。
二、维护自己的利益
第一种“维护面子”的情形出现,是基于说话者的确对定义不是很了解的基础上的,然后,CIA探员们指出,“顶针定理”的出现还有另外一种情况,说话者对定义是熟知的,但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圆滑地用其他定义来撒谎。诸如此种的情形在CIA们的审讯中并不少见。
杰森:T-X5号病毒是不是你发明的?
嫌疑人:对不起,我实在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杰森:T-X5号病毒,你认识吗?
嫌疑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不知道它能够毒死人。
杰森:如果你不知道它是什么,又怎么会知道它可以致命?
嫌疑人:我只不过是猜猜罢了,T-X5号病毒就是一种编号为“T-X5”的病毒。
杰森:那这样说吧,我问你,为什么A国的元首在喝下混有T-X5号病毒的水之后十分钟后倒在会议室的门口?而你又刚好消失?
嫌疑人:绝对不是我,T-X5号病毒起码需要20分钟才会见效。
杰森:那么你刚才为什么说对T-X5号病毒毫不知情?
在审讯过程中,被审讯的嫌疑人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不断地回避杰森的问题,不断装傻,说T-X5号病毒就是一种编号为T-X5的病毒,这不过是一种狡辩而已,察觉到事情有蹊跷的杰森便绕道而行之,终于让嫌疑人不打自招。
在生活中,我们为了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也会采取这种装聋作哑的方式来企图蒙混过关。
小李的超级笔记本电脑昨晚加班的时候忘记带回去,今天早上上班之时发现电脑已经不翼而飞,小李第一时间把情况报给了他的顶头上司老王,老王仔细查看了办公室的四周,发现门锁是完好的,“凶手”是通过天花板上的一个较大的通风口爬进来的,而这个“秘密”就只有这个办公室的人知道。因此,老王很快就锁定了目标小陈。于是把小陈叫到了他的办公室:
老王:“小陈,你知道什么叫梁上君子吗?”
小陈:“梁上君子?是在梁上的君子吗?”
老王:“就是在房屋顶部偷东西的人。在现代,这个顶部就是天花板了。”
小陈:“这么说,这梁上君子的名字倒是挺雅致的。”
老王:“我们办公室昨晚就出现了一个梁上君子,他把小李的超级笔记本电脑偷走了,你觉得这位梁上君子会是谁呢?”
小陈:“应该是清洁阿姨拿的吧!”
老王:“我刚才说梁上君子是什么来着?”
小陈:“梁上君子就是清洁阿姨,清洁阿姨就是梁上君子。”
在这个例子中,小陈作为“案犯”,为了将自己的罪行转移给别人,首先对老王提出来的“梁上君子”的概念装傻扮懵,来个同语反复、重复定义,后来老王不得不提醒他,刚才已经提示过梁上君子是怎么作案的了,但是急切、紧张想要和盗窃行为撇清关系的小陈又来了一次重复定义,说出了“梁上君子就是清洁阿姨,清洁阿姨就是梁上君子”的谬论,这种为了自己的利益对概念反复陈说的行为,只会引起对方的反感,证实了他的确是偷盗者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