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2010报关员资格全国统考标准辅导教程与重点、难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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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海关监管货物及其报关程序(6)

保税物流中心进出货物报关程序如下:

(1)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应当在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物流中心与口岸不是同一主管海关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物流中心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或者缔结的国际条约及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以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从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凡属于规定存放范围内的货物予以保税;属于中心内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品等,以及物流中心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进口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2)保税物流中心与境内间的进出货物报关

物流中心内货物运往所在关区外,或者跨越关区提取物流中心内货物,可以在物流中心物流中心货物进入境内其他地区视同进口,按照货物进入境内的实际流向和实际状态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企业还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的许可证件。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如需缴纳出口关税的,应当按照规定纳税;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还应当向海关出具有效的出口许可证件。

B型保税物流中心的监管和报关要点包括:

(1)物流中心经营企业不得在本中心内直接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

(2)物流中心内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2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予以延期,除特殊情况外,延期不得超过1年。

(3)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设立管理机构负责物流中心的日常工作,制定完善的物流中心管理制度,协助海关实施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及中心内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4)企业根据需要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分批进出货物,月度集中报关,但集中报关不得跨年度办理。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

(5)未经海关批准,保税物流中心不得擅自将所存货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

(6)物流中心内货物可以在中心内企业之间进行转让、转移、但必须办理相关海关手续。

(7)保税仓储货物在存储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真题链接1】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原进口货物,应当()。(2009年)

A.办理出口报关手续,退还原进口税

B.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不退原进口税

C.办理进口报关手续,退还原进口税

D.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不退原进口税

【答案】B

【解析】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原进口货物,境内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经主管海关验放;已经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不予退还。因此B项正确。

【真题链接2】保税物流中心A型和B型之间在经营方面的主要区别是()。(2007年)

A.A型的经营企业可以在本中心内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B型不可以

B.A型的货物保税存储期限为1年,B型为2年

C.境内中心外货物进入中心,A型可以申请出口退税,B型不可以

D.从境内运入中心的原进口货物,A型可以申请退还进口税,B型不可以

【答案】A、B

【解析】A项正确,保税物流中心A型经营企业可以开展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B型经营企业只以出租场地和仓库为经营项目,不开展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B项正确,保税物流中心A型存放保税物流货物的时间是1年,可以申请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为1年;保税物流中心B型存放保税物流货物的时间是2年,可以申请延长,延长的时间最长为1年。

4.1.10保税港区及其货物的报关程序

保税港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口岸港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口岸、物流、加工等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保税港区内的禁止事项包括:保税港区内不得居住人员;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保税港区;除保障保税港区内人员正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非营利性设施外,保税港区内不得建立商业性生活消费设施和开展商业零售业务;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不得开展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以及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

保税港区可以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①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②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③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④国际中转;⑤检测和售后服务;⑥商品展示;⑦研发、加工、制造;⑧港口作业;⑨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保税港区货物不设存储期限。但存储期限超过2年的,区内企业应当每年向海关备案。经海关核准,区内企业可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实行集中申报的区内企业应当对1个自然月内的申报清单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次月底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集中申报适用报关单集中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汇率。集中申报不得跨年度办理。

区内企业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和合同核销制度,海关对保税港区内加工贸易货物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

保税港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保税港区内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区内企业需要开展危险化工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和运输业务的,应当取得安全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行政许可,并报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备案。区内企业申请放弃的货物,经海关及有关主管部门核准后,由保税港区主管海关依法提取变卖,变卖收入由海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规定不得放弃的货物除外。

保税港区货物进出境的报关程序如下:

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应当在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办理海关手续;进出境口岸不在保税港区主管海关辖区内的,经保税港区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海关手续。海关对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实行备案制管理,对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予以保税。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如实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向海关备案。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

下列货物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海关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①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②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③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按照进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向保税港区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需要征税的,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发货人按照货物进出区时的实际状态缴纳税款;属于配额、许可证件管理商品的,区内企业或者区外收货人还应当向海关出具配额、许可证件。

【真题链接】保税港区可以开展()业务。(2008年)

A.对外贸易,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B.商品加工、制造

C.商品展示与商业零售

D.港口作业

【答案】A、B、D

【解析】本题中,保税港区可以开展的业务是A、B、D三项。保税港区内可以开展的业务范围包括:①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②对外贸易,包括国际转口贸易;③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④国际中转;⑤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⑥商品展示;⑦研发、加工、制造;⑧港口作业;⑨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4.1.11保税仓库及其所存货物的报关程序

保税仓库是指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仓库。我国的保税仓库主要是根据使用对象、范围来分类,即分为公用型和自用型两种。但根据所存货物的特定用途,公用型保税仓库和自用型保税仓库下面还衍生出一种专用型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所存货物的储存期限为1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储存期限,应向主管海关申请延期,经海关批准可以延长,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特殊情况下,延期后货物存储期超过2年的,由直属海关审批。保税仓库所存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批准并按规定延期申请的,经营企业应当办理超期货物的退运、纳税、放弃、销毁等手续。

保税仓库所存货物是海关监管货物,未经海关批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任何人不得出售、转让、抵押、质押、留置、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发生损毁或者灭失,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保税仓库应当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货物的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税仓库货物可以进行包装、分级分类、印刷运输标志、分拆、拼装等简单加工,不得进行实质性加工。在保税仓库内从事上述作业必须事先向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海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保税仓库经营企业应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交月报关单报表、库存总额报表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的月报单证,将上月仓库货物入、出、转、存、退等情况以计算机数据和书面形式报送仓库主管海关。

保税仓库应当设立在设有海关机构、便于海关监管的区域。经营保税仓库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③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④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⑤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⑥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并达到: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制度;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公用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容积最低为5000立方米,寄售维修保税仓库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

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有:①加工贸易进口货物;②转口货物;③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油料、物料和维修用零部件;④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⑤外商进境暂存货物;⑥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⑦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境货物。

保税仓库不得存放国家禁止进境货物,不得存放未经批准的影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健康、公共道德或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境货物以及其他不得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

保税仓库货物的报关程序如下:

(1)保税仓库出仓复运出境货物,应当按照转关运输方式办理出仓手续。仓库主管海关和口岸海关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不按照转关运输方式,由企业自行提取货物出仓到口岸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保税仓库货物出仓运往境内其他地方转为正式进口的,必须经主管海关保税监管部门审核同意。转为正式进口的同一批货物,要填制两张报关单,一张办结出仓报关手续,填制出口货物报关单,监管方式填写“1200”;一张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按照实际进口监管方式,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保税货物出仓批量少、批次频繁的,经海关批准可以办理定期集中报关手续。

(2)保税仓库货物转往其他保税仓库的,应当各自在仓库主管海关报关,报关时应先办理进口报关,再办理出口报关。保税仓库和特殊监管区域或其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在同一直属关区内的,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不按转关运输方式办理。保税仓库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其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往来流转的货物,按转关运输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除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消耗臭氧层物质外,保税仓库货物进境入仓可免领许可证件。对直接在口岸海关办理进口报关和货物放行手续的保税仓库货物,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直接转关的转关运输方式办理通关手续,先到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货物运到保税仓库时到仓库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主管海关放行后,货物入仓。保税仓库货物进境入仓,经营企业应当在仓库主管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经主管海关批准,也可以直接在进境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4)如果仓库主管海关与口岸海关不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经营企业可以按照提前报关转关的方式,先到仓库主管海关申报,再到口岸海关办理转关手续,货物运到仓库,由主管海关验放入仓;或者按照直转转关的方式,先到口岸海关转关,货物运到仓库,向主管海关申报,验放入仓。如果主管海关与口岸海关是同一直属海关的,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不按照转关运输方式办理,由企业在口岸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口岸海关放行后,自行提取货物入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