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五代巩义黄冶窑的产品,一件类宋龙泉窑的东东,近来分别被其藏主当作柴窑真品,煞有其事地频繁在网络演示,足见后周柴窑招牌的感人魅力。但是,如其特征不符合“四如”准则,恐怕难以长久立足,最终落得“竹篮提水一场空”的结局,自是必然。
鱼目,终究难以混珠。毕竟人类社会进入了因特时代,只要敢于“亮宝”,就会在世人面前显露无遗,一招一式,秋毫毕现;存照即立,备受检验。因此,予尊崇那些能够出示实物参与讨论的求证者,同时难免不会对那些拿不出实证材料,却在各论坛上妄加评判的空口白牙们嗤之以鼻。当然,由于考察不谨严,导致认识上的错误,人人在所难免,只要虚心向学,进步自会不断;主观上固执己见,在确凿的证据事实面前仍然不思悔改,当属痼疾,无药可以救治也。
予自撰写发表《拾柴札记》以来,如履薄冰,步步留神。其一,希冀以此来检测鉴藏理念是否正确;其二,希望以此作为“激将法”,促使柴窑珍品尽快亮相,以满足求是之愿,即使自身收藏或被否定;其三,期望通过参与讨论,以正收藏界之视听;其四,企盼能够集思广益,借以广交同好师友。
话归正传。关于此件五代黄冶窑的产品,一言以蔽之:“色光则同,但差厚耳”;至于那件类宋龙泉的东东原本就不靠谱,无法与“制精色异”的后周柴窑相搭界,假使类似东东可以赢得千代推崇,万世景仰,岂不成了人间笑话?后者藏家声称价值近百万,他人感受不得知,让予掏一个钢儿也嫌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