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别解,就是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临时赋予一个词语以原来不曾有的新义(见谭永祥先生的《修辞新格》)。
别解不同于曲解。曲解一般是先说出某一词语或句子,然后再对这一词语或句子作歪曲性的解释。就是说它的语形被说话人扩充了。而别解则不同,别解出来的新义是蕴含在原词语中,它的语形没有变化,听读者是根据上下文来领悟它的意思,而不是由说话人作解释。如《交际口才365例》载:
日本议会里有一位相当著名的议员,绰号叫“独眼龙”,此人很爱讲话,每次开会都滔滔不绝地说个没完,别人插不得话,只有听的份。
一次有个议员实在受不了了,便举手说:“世界如此复杂,我们两只眼都看不清楚,何况你只有一只眼睛!”
谁知这位“独眼龙”老兄不愠不火地回答说:“你先请坐下,听我说明,尽管国际形势变幻莫测,本人却可以一目了然!”
“一目了然”本来是指“一眼就能看清楚”,但在这里的意思却变成了“一只眼睛看得清清楚楚”。这位议员运用别解,幽默风趣,化解了别人的嘲弄。
凌飞、文闽的《爱情与幽默》载:
某人刚三十多岁,就已经开始谢顶,但他不以为然,摸着自己空前绝后的脑袋,对妻子说:“我这就叫聪明绝顶。”
妻子不以为然地反驳道:“照你这么说,凡是剃了光头的都是聪明人喽?”
“那不是,那是自作聪明。”
“绝顶”本来是“极端,非常,到了顶点”的意思,但在这时却是“头顶没了头发”的意思,“聪明绝顶”仿佛还有因果联系,因为聪明,所以就顶上没毛了。
根据别解特点的不同,可以把它分为返源式别解和附会式别解两类。
返源式别解
返源是王希杰先生的命名。即将词语的整体意义别解为它的字面意义的简单相加,使它返回到语源意义上。
如清代独逸窝退士编撰的《笑笑录》中有这么一个例子:
陈句山先生已经年过六十,胡须依然全是黑的。裘文达和他开玩笑说:“如果就年龄而论,您的胡须可以说蒙受了不白之冤。”
“不白之冤”本意是指“无法得到澄清的冤屈”,这里照字面直解为“不是白色的冤枉”。贾斌先生主编的《机智与幽默》载:
影星伊丽莎白·泰勒曾经应邀到台湾访问。因应酬繁忙以致腰酸背痛,于是请来了一位盲按摩女为她按摩。
事后那个按摩女高兴地逢人便说:“我从小喜欢泰勒,今天不仅接近了她,而且还亲手摸了她!”
一位听众慨然发笑道:“这真是应验了中国的一句成语,叫作‘盲目崇拜’!”
“盲目崇拜”本意是“认识不清,糊里糊涂的尊敬佩服”,但这段文字中的意思却变成了“盲人的崇拜”。“盲目”由引申义别解成字面义。
台湾林永盛先生编著的《幽默大师笑话》载:
老师谈到一家食品行和它的几家分店,因为资金周转不灵,全部关门了,问学生道:“我们用什么词句形容这件事?”
“连锁店。”阿呆回答。
“连锁店”本来是指有多家分店、连锁经营的企业。阿呆所回答的意思变成了“接连锁门停业的商店”。具体语境中的意思与它的本意大相径庭。
1979年2月10日的《文汇报》上有一篇报道:
在一次座谈会上,有几个同志为鬼戏鸣不平,说是神戏上演了,所谓妖也上舞台了,惟独鬼戏未见登台,一位同志脱口而出:“这叫做‘神出鬼没’。”妙语解颐,举座风生。
“神出鬼没”通常比喻变化巧妙迅速,或一会儿出现,一会儿隐没,不容易捉摸(多指用兵出奇制胜,让敌人摸不着头脑)。但这里却是“神出现了,鬼隐没了”的意思。
文雅先生的《世界五千年幽默总集》载:
“现代人爱打电话,不爱提笔写信,这现象该叫什么?”
“言而无信。”
“言而无信”本来的意思是指人说话不守信用,这里是指只口头上打电话而没有信件往来。
附会式别解
即将一个词语的意思牵强附会地别解为另一个意思。如复旦大学中文系的吴礼权博士曾经说过如下的例子:
台湾的出国留学热比大陆更早,按所到国家而论以美国为最。这样两地分居现象也就较为普遍。人们戏称妻子在美国留学的为“内在美”,丈夫在美国留学的为“外在美”。
“内在美”本来是指人的心灵美,这里是指“内人(古代男子称自己的妻子为‘内人’)在美国”。“外在美”本来指“外表美”,这里指“丈夫在美国”。中国向来有“男主外,女主内”之说,这个“外”自然别解为丈夫。
《女友》杂志1997年第7期发表了嘉川的一篇文章——《校园文化趣谈》,文中有这么一段:
我偶然认识的一位非常可爱的西南师大的女生告诉我,她的学友们暗地里戏称一高一矮的校园情侣为“高低杠”,高矮相当的为“双杠”。我忍俊不禁,问道:那么单身一人的,是否称作“单杠”?她笑着点头说是的,样子非常甜美。我心里嘀咕,难怪人们谐称西南师大为“西施(师)”。武汉大学的男生被称作“武大郎”,西南师大的女生被称作“西施”,早已成为人所共知的校园文化的经典之作。
“武大郎”,众所周知,他是《水浒传》中打虎英雄武松的哥哥,后来成为拿不起、放不下、软弱无能的代名词。这里“武大”被别解为“武汉大学”的缩略称呼,“郎”原指青年男子,这里自然是指男大学生。从这三个例子可以看出,附会式别解出来的意思和原词语的意思毫不相干,它完全是生搬硬套。
郑逸梅老先生有一篇《自暴其丑》的文章,文中多处用到别解这种修辞手法。现抄录部分供读者欣赏和分析:
我今年九十三岁,两鬓早斑,顶发全白,所谓“皓首匹夫”这个名目,是无可否认的。加之,齿牙脱落,没有镶装,深恐镶装了不舒服,未免多此一举,索性任其自然,好在我食欲并不旺盛,能吃的吃一些,不能吃的也就算了,这岂不是成为“无耻(齿)之徒”了吗?老伴周寿梅,逝世已越十多年,鳏居惯了,反觉得不闻勃硏交谪之声,一室寂静,悠然自得。但《书经》有那么一句话:“独夫,纣”,指无道之君而言。我是无妇之夫,单独生活,那“独夫”之名也不得不接受。我患有冠心病,时发时愈,总之,心脏有问题,无法根治,所谓“坏良心”,我是自打招供的。且老年人,骨中减少了钙的成分,当然体重较轻一些,那又属于“轻骨头”了。我每晨早餐,进粥一碗,佐餐的是玫瑰腐乳,所谓“生活腐化”,我是实行的了。又老年人的进食,以多进蔬菜为宜,可是我适得其反,午餐喜啖红烧肉,古人说:“肉食者鄙”,我又是一个“鄙夫”……
……一举粉碎“四人帮”,拨云见天,重行著述,接连出版单行本,自《南社丛谈》起,直至新近问世的《清末民初文坛轶事》止,共计十三种,那些开玩笑的朋友,又戏呼我为“十三点”。苏沪一带,常称痴痴呆呆的为“十三点”。我在这儿不妨考证一下“十三点”的取义,“痴”字为十三笔,“十三点”也就是指称你是个“痴呆”之流。我年迈体衰,精力不济,不好好地养息,还在晨抄暝写,寒暑不辍,如此行径,曰我为“十三点”,确实是名符其实。
英国文学评论家爱迪生在《论洛克的巧智的定义》中说:“凡是新的不平常的东西,都能在想像中引起一种乐趣,因为这种东西使心灵感到一种愉快的惊奇,满足它的好奇心,使它得到它原来不曾有过的一种观念。”别解这种修辞手法,即顺应了人们追求新的刺激、新的满足的心理需要。它将人们习以为常的词语用到它本来不能用的上下文中,使其意义发生变化,以激活听读者的好奇心,从而重新进行解码,从形同义异的领悟中获得开怀一笑。
从返源式别解这种方式来看,这一引人发笑的现象在全世界似乎是共同的,西方的大哲学家柏格森在《笑——论滑稽的意义》一书中说过:“当一个表达方式原系用之于转义,而我们硬要把它当作本义来理解时,就得到滑稽效果。也可以这样说:一旦我们的注意力集中到某一暗喻的具体方面时,它所表达的思想就显得滑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