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不觉长安梦(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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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望春风

之前只打听到我以前的房东住在棚户区,而棚户区在皇陵外五里。到了才知道,棚户区不是一个点,而是一个圆,一个以皇陵为圆心,半径五里的圆!我上哪儿去找我以前的房东啊!

根据我在大牢图书室里了解到的知识,我算出这个棚户区的面积等于圆周率乘以五再乘以五,大概是方圆八十里。我不知道这方圆八十里是个什么概念,我只知道方圆五里的大牢,我都没有转完过。于是,我果断放弃了寻找房东的打算。

茫茫的黑夜,我没有方向。突然很想念以前在春风楼的日子。在那里,一到晚上,我就忙得忘记了去想任何事情。

不如,去春风楼看看。

春风楼前,依旧车水马龙。我站在人潮中,远远地望着楼上通明的灯火。三年多来,不知有多少人流连于此。我何不在这里谋点事,打探消息?

虽然萧老前辈告诫我要离开长安,但我离了长安实在也没去处。况且,我留下来只是为了打探消息,一旦探到关于我的身世或者阿仁去向的消息,我便离去。

突然有点想不通,三年前的我为何不一直待在春风楼?这么好的地方,当时我怎么没感到一丝丝留念?

春风楼的二当家还依稀记得我,什么也没说就留下了我,让我负责栓马停车。

与三年前相比,春风楼的装潢更显优雅,姑娘们也更显活泼。受东洋文化影响,姑娘们大多穿上了女仆装,其中有志气的白天还去附近女校旁听,以增加内涵。

这一次,我不再像三年前一样急着离开。我隐约觉得,在这里,会有一些奇妙的事情发生。

来春风楼的主要是三种人:落魄书生,纨绔子弟,外地富商。落魄书生是最没有消费能力的一个群体,通常是叫一壶茶或一壶酒,一碟瓜子花生,一坐一晚上。偶尔还赊账,硬要用毛笔字抵茶钱。不过其中写得好的,老板也认。什么“更怜斜日照,红粉艳青娥”“再期后会,以结齐眉”“妖姬脸似花含露,玉树流光照后庭”。而我最喜欢的一句,则是“十年不觉长安梦,赢得青楼薄幸名”。因为有了些不错的字画,春风楼也显得比贴满春宫图的其他青楼档次高些。平日里无事的时候,老板也会约几位诗文不错的书生,教姑娘们应答。由此衍生出的一些诗社和沙龙也在长安娱乐圈里颇有名气。

纨绔子弟是春风楼的消费主力,他们的单笔消费也许比不上外地来的富豪豪爽,但他们长期以来的光顾,才成就了春风楼的繁华。这些官二代富二代们,每天最重要的事就是在傍晚时候穿着米兰款的时装,戴着阿尔卑斯山下打造的钻石饰品,拎着巴黎风的包包,坐着汗血宝马牵引的鎏金嵌玉豪车,招摇过市到春风楼寻芳。

外地富豪多年来的口口相传,早已使春风楼名声在外。进京做买卖的商贾,也不时来春风楼买春。他们出手阔绰,一掷千金。据说,其中也不乏朝廷官员化装成富商来消费,因为一般的富商不会向春风楼索要正规书契回去报账,更不会在娱乐消费后索要办公用品书契。

泱泱天朝,嫖客攘攘。

朝廷一方面不公开承认性服务行业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又迫于三公支出太大,若是没有红灯区,从中央到地方的财政都会吃紧,也不公开宣布性服务行业的非法性。这是一个灰色的地带,总在白天与黑夜交替时歌舞升平。这也是整个社会的平衡器,光明与黑暗在这里交汇,欢乐和伤悲在这里融合,权力与金钱在这里找到支点,希望和梦想在这里实现或湮灭。这个社会不能没有这个平衡器,它养活了太多的人;它也让许多人得到发泄,不论是情感还是欲望;它让诗人和商人都有了动力,它让男人和女人都有了梦想。

更重要的是,这里还是一个避难所。

我是两个月后才发现这一点的。

帝都一场雨,淹死无数贫民。春风楼老板虽然高瞻远瞩,早就在春风楼地下打造出一条通往护城河的巨型下水道,奈何护城河水倒灌,春风楼的地下室也全被水淹,平日里住在地下室的门客纷纷搬到楼上空余的客房。而这些人里,就有朝廷通缉的要犯以及因为得罪皇亲国戚而逃避打击报复的前朝廷要员。

我曾在大牢图书馆的内参里见到过他们中一些人的画像,也知道朝廷对他们的态度。这让我很有点为春风楼的老板苏锦城担心。然而另一方面,我又为自己能在这样一个柴进式的人物手下效力感到些微自豪。

二当家见我平时话少,安排我暂时负责为楼上这些特殊的客人端茶送水。我因而得以接触到最近比较忙的杜甫先生。

在苏老板所有的门客中,杜甫是最沉默寡言而又神情沉郁的一个。杜老先生瘦骨嶙峋,据说是多年饥饿造成的。然而经过我几天的了解,我觉得饥饿只是一方面的原因,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好像无时无刻不在思考,用一种便秘的表情。长期以来积压在心中的愤懑让他形销骨立。

早年间,年少的杜甫也曾立下过“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言。然而当年少轻狂的杜甫信心满满到长安应试的时候,却遇到权倾朝野而又度量极小的李林甫主考。结果,那一年,天朝自实行科举以来第一次无人上榜。而口蜜腹剑的李林甫用一个“野无遗贤”便糊弄了过去。

后来,看着那些当年连对子都对不好的同窗靠着上面有人平步青云的时候,食不果腹的杜甫写下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来表达自己的不满。而这句诗因为触碰到了天朝草根的仇富心理,一时间和者云集,杜甫也被尊为“诗圣”。然而这种来自民间的好感并未博得朝廷的青睐,官方一向认为天朝正处于伟大繁荣的太平盛世,连续举办的天运会、天残会、天博会,赢得无数番邦赞誉,怎么会有冻死骨?你一个小小的杜甫,自己没能耐过上好日子,就责怪社会不公,简直是岂有此理!以百咖讲摊摊主余单为首的主旋律文化名人批评杜甫:点背不能怨社会,我们的眼睛看外界太多,看心灵太少,要多思多想多看,少指责少抱怨少后悔,把恩恩怨怨看小了去,把自主的灵魂放到无限大。

官方的批评杜甫可以接受,毕竟,读书人读到最后还不是为了治国平天下。做臣子的,被‘国’说几句,有什么大不了的。然而,后生晚辈的指责,却无法让已过而立之年的杜甫接受。为了躲避长安的主流媒体攻击,杜甫逃难一样到了益州。倾其所有在成都西门外的浣花溪旁,买了一块没被朝廷规划也没被开发商看上的地,搭了两间草房,生儿育女。在这里,自耕自足的杜甫暂时忘掉了治国平天下,寻思着摸熟种植业后再搞搞养殖业,喂点猪牛羊,过几年把草房换成瓦房,先把家给齐了。在这期间,心情不错的杜甫写出了“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的春夜雨景。这两句诗被当时还在走街串巷叫卖蜀锦的苏锦城看中,花半贯铜钱买下了版权,题在织有美女像的蜀锦上,相得益彰。锦上凹凸有致的美女穿着齐臀的小短裙,白花花的大腿根部一行隽永的诗文,特别是“红湿”二字,令人无限遐想。苏锦城的蜀锦也因此一炮而红,遍布成都各大秦楼楚馆。苏锦城的产业也渐渐壮大、转型,从低端的制造业转到了利润超高的服务行业。后来杜甫去找苏锦城理论过,说苏锦城不应该侮辱自己的诗文。苏锦城则认为这不是一个侮辱的事情,而是一个双赢的事情,杜甫得到了钱,他得到了他想要的宣传效应。而且之前双方有过口头约定,苏锦城以半贯铜钱的价格从杜甫手里买来诗文的所有权,有权将诗文用在商业领域。当然了,苏锦城也觉得,以后来的影响力来看,半贯铜钱的价格确实偏低,不过这也是由于当时自己做的买卖小,没有多少钱,现在生意做大了,自己愿意追加报酬,并希望双方长期合作,因为苏锦城自己的青楼刚开张,以后肯定会有许多广告文案、软文什么的需要杜甫帮忙。杜甫当时虽然穷,但脾气一点都不小,他‘呸’了一口唾沫,扔下一句“你去找杜牧写去!”径直走了。

回到家里,杜甫被妻子杨氏骂了个狗血淋头:“半个月了,锅里就没见过油腥;八个月了,幺儿就没尝过西夏的牛奶,净他妈喝天朝产的,头都差不多和你一样大了;两年了,屋顶还是茅草的;五年了,布衾都冷似铁了;更重要的是,嫁给你杜甫快十年了,就没用过胭脂,对门卖豆腐的王三麻子,大字不认识一个,连招牌都是叫你给写的,还隔三差五托人给他老婆带焉支山产的胭脂!现在,好不容易有人瞧得上你写的东西,愿意出钱买,你他妈怎么就不肯卖?还把这么好的事让给杜牧!人家杜牧是你比得起的吗?说起来世代为官,人家爷爷当过当朝宰相!你爷爷呢?被他妈流放,还流放到交趾!交趾啊!交趾,写出来谁知道?越说老娘越来气,滚,滚,滚!你也给我滚到交趾去!”

杜甫没有滚,那一夜,他睡在庭院里的草席上,望着满天的繁星,心情久久难以平静。妻子的那番话,多少刺痛了杜甫的心。自己一生为国为民,何曾为过自己,何曾为过自己的妻儿?眼见得那些不为国不为民的功曹个个穿金戴银,在人前吆五喝六,而那些俯首称臣的人,不正是我为之呐喊,为之伸张的人吗?他们的不幸,是因为他们的不争吗?争?与谁争?当今圣上,真命天子,不过是被李林甫等人给蒙蔽了而已。然而即便没了李林甫,不是还有杨国忠吗?杜甫被这些问题搅扰得一夜未睡,第二天做早饭时不慎打碎了一个青花瓷盘,又引得妻子破口大骂一番。

直到苏锦城登门拜访,杜甫妻子杨氏脸上才绽放出笑容。苏锦城这次来是道谢的,顺道送来纹银五十两。这银子杜甫没有接受,杨氏笑着收下了。

苏锦城走后,杜甫思绪良久。想当初自己写《三大礼赋》,朝廷各大喉舌争相刊用,然而没有一家朝媒给过自己哪怕一文的稿费。更可气的是,明明是自己独立撰写的文章,署名却有十几个,自己的名字还排在最后。而现在,短短一首五言律诗,苏锦城给出的价码够买二十头牲口。若天朝多几个像苏锦城这样尊重读书人劳动成果的老板,天朝的戏园里怕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欧美剧了。想到此,杜甫不免又叹了口气。

杜甫的气还没叹完,妻子杨氏早就按捺不住一溜烟跑到琴台路挑首饰去了。

这之后,苏锦城不时去拜访杜甫,和杜甫探讨些历史、艺术方面的问题,和杨氏聊些时尚、美食之类的话题。之前杜甫一向以‘士’自居,不屑与商人为伍。然而通过苏锦城,杜甫渐渐改变了对商人的看法。一个国家不能没有商人,没有商人,就创造不出那么多的就业岗位,天朝的老百姓不可能都以种地为生;没有商业,朝廷的税收会大大少减,单凭农业税不足以支撑天朝庞大的财政开销。而且,杜甫觉得苏锦城不是一个一切只看利益的商人,他追求的并不单纯是钱,而是某种更高的成功。

苏锦城再向杜甫索些诗文,杜甫也不那么拒绝了。“锦江春色来天地,玉垒浮云变古今”“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这些个句子也为苏锦城的生意增色不少。

一年后,苏锦城的已是成都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了。不过他并不安心于此,他还有更大的抱负,他要把生意做到京城。

临走前,苏锦城特地向杜甫道别。杜甫第一次感觉到了知己离别的滋味。那天,两人把杜甫家里的酒都喝干了还不尽兴,一直喝到“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醅”。

苏锦城走后,虽时时来信,但于杜甫而言,成都已不再令他留恋。那年秋天,一场秋风卷走了杜甫屋上的茅草,彻夜无眠的杜甫写下了悲天悯人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这句诗引发了天朝寒士们对朝廷出资建保障房的热议。众所周知,保障房一出,天朝屌丝们不再忍饥挨饿排队买房,没了那么多刚性需求,房地产商们的利润将大幅下降,随之而来的后果是官府不能再将土地卖出高价,这让喝惯了法兰西葡萄酒,抽惯了古巴手卷雪茄,习惯了每天晚上都要少女侍寝的官员们难以接受。于是,在房地产商和地方官员的联合声讨下,杜甫被迫离开了成都。《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也被益州当局列为禁歌,禁止传唱。然而天朝人民对所有官方禁止的事物都充满了无限向往。官方越是禁止,人民就越是追捧。杜甫的这首诗歌因为真实的反映了天朝大部分老百姓的住房困难,被尊为诗史。不过这一切,并没有给杜甫带来一点点实质性的好处。把妻儿安顿在河南老家后,杜甫只身来到长安,投靠苏锦城。

在苏老板所有的门客中,杜甫是最沉默寡言而又神情沉郁的一个。

我第一次给杜甫送饭的时候,他正背着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

“杜老,请慢用。”

“以后,还是叫我老杜吧,他们都这么叫。”

“老杜,老杜,来来来,杀两局,输了去给苏老板说,晚餐供应酒。”

门外一个声音嚷道。

“不了不了,下午还要去城隍庙转转。”老杜欠了欠身。

我回过头去,只见一个鹤发童颜的老者嬉皮笑脸道:“莫不是去会黄四娘吧,哈哈!”

“休要胡说。”老杜正色道,说罢,挥了挥手,让我下楼去。

我刚出门,那老者拦住我“小哥,来杀两局不?”

“杀什么,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我都不会。”

“谁和你玩儿那些,闷死了。”

“那玩儿什么?”

“穿越水线,玩儿过没?”

“穿越水线?听起来不错。”

“是很不错啊,谁把水射到对方脸上,谁就赢了,非常简单。”

“为什么要射脸上?射身上不行吗?”

“不行不行,射到脸上才显眼。你看,这里有白色的液体,乳白色的液体,浅黄色的液体……”

“哦,我明白了,这就是传说中的颜射。”

“对对对。”

“我常听这里的客人提起。原来是和你们玩儿啊。”

“这个……不同的颜色主要是为了分辨谁是谁‘杀’的,实在分辨不出来,用舌头舔一舔也就知道了。”

“哇,还有不同的味道啊!什么做的?”

“这个,这个……都是我现做的。先来两局吧,你选什么颜色?”

“我选白色吧,你那么黄,乳白色和浅黄色射你脸上估计也不明显。”

“好,那我选剩下两个颜色。”说罢,老者从背包里掏出三支竹筒水枪,一支给我,自己左右手各拿一支。

我和老者背对背各走十步,迅速转身,互射,躲闪,奔跑,跳跃……即便是在地上翻滚,老者也灵动异常。难怪老杜不和他玩,估计经常被虐。那老者左右手枪法不一,右手射出的乳白色液体急促平快,似滂沱大雨中的雨点;左手射出的浅黄色液体绵密成线,如大雨初霁后的彩虹。好在我当年在画坊跑腿,躲马车,让官轿,避高空坠物,也练就了一身腾挪本事,让那老者射出的雨点和彩虹近不了我身。

就在双方快要弹尽粮绝之时,负责清理客房的瑛姑抱着一摞床单缓缓走来,那老者不知为何变得神色慌张手忙脚乱,一个跟斗没站稳,摔了一跤,我趁机上前,射了老者一脸。

“哈哈,我赢了。”

“你,你,你趁火打劫。”

“可惜,忘了说怎么惩罚了。”

“不行,不行,虽然你趁火打劫,但毕竟我输了,你必须惩罚我,不然以后没人陪我玩了。”

“好吧,那就罚你把墙上地上这些黏糊糊的东西擦干净。另外,你得告诉我,竹筒里面装的是什么?”

“不行,我只输了一局,只能答应你一个要求。”

“那就告诉我装的是什么。”

“可不许告诉别人,不然瑛姑会打我。”老者突然像个小孩子一样。

“好。”

“其实,都是瑛姑帮我弄的。”

“白色乳白色浅黄色这些,都是瑛姑弄的?”

“恩,白色的是米汤,乳白色的是羊奶,浅黄色的是香蕉汁,都是瑛姑从厨房给我弄来的。你千万不能告诉别人,不然瑛姑会打我。”

“哦,都是好东西啊。确实不能让别人知道,不然,大家都要揍你,太浪费了。”

“呜呜,我只是想有人陪我玩嘛。瑛姑整天都要做事……”

“那以后,我经常陪你玩。”

“好啊好啊,我叫周伯通,你叫什么名字?”

……

我叫什么名字?我都快忘了我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了。

三年多了,从那个昏黄的黄昏,我从一只不知停靠了多久的破旧小船上醒来到现在,已经三年多了。如果我不想着去搞清楚我的身世,就这么在春风楼待下去,也不是不好,管吃管住,能赚点零花钱,每天可以和姑娘们说说笑,还可以近距离接触像杜老这种原本只存在于传说中的人物,对于一个天朝屌丝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工作了。然而,如果我不搞清楚我的身世,却又觉得一切都不踏实,我不知道哪天我的生活会被打破,我没有安全感,我很焦虑。

同样没有安全感的还有新来春风楼的几位姑娘:牡丹、杜鹃、百合、芍药。

牡丹曾有一家自己的学堂,确切点说,是一家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学堂,校舍是租用朝廷刚修建的一二二工程学堂校舍。为了租到校舍,牡丹夫妇两差点把腿跑断,塞了无数红包,盖了无数章。然而开学还不到一个月,校舍塌了,朝廷组成的事故调查小组调查后认为,新建校舍各项建筑指标均达到工部标准,造成新建校舍垮塌的主要原因为牡丹上课时音量过大,震垮了校舍,牡丹应负主要责任,赔偿因校舍垮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牡丹丈夫因压力过大当即自杀,身背巨债的牡丹被迫下海。

杜鹃曾是一家车行的老板,自己苦心经营积攒多年,存下纹银千两,听朋友介绍把钱借出去放贷,结果第一笔利息还没收回来,债务人就被砍死了。资金链断裂,杜鹃的车行也因此破产,杜鹃自己也被债主逼入欢场。

十七岁前,百合是家里的千金大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对外面的世界知之甚少。百合的父亲乃一县之令,为人和善,也不怎么爱财,他不想把自己独女的婚姻作为政治筹码,也不想把闺女嫁入豪门日日攻心。他只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找到一个安稳的男人,简简单单平平淡淡过一辈子。附近州县上门提亲的人不少,百合父亲也看得起其中几个,不过百合一个都看不上。一切只不过因为十七岁那年夏天,百合爱上了父亲的轿夫。这个轿夫与百合同岁,没念过书,爱说粗话,爱喝酒,爱赌钱,这一切在百合看来都是那么的新鲜,有魅力。百合记得,她第一次对轿夫传达父亲的话时,轿夫都没拿正眼望他,还老打断她的话。从百合记事以来,还没人对百合这样过。这样的男人,太罕见了。百合喜欢坐在父亲的轿子里从帘缝中偷瞄这个与他同岁的轿夫,看滚烫的汗珠滑过他结实的肌肤。每当这个时候,百合就觉得脸红燥热,心跳得厉害,百合喜欢这种热烈的感觉。在梦里,百合会亲手拭去轿夫背上的汗水,为他按摩,听他粗重的喘息。后来,百合已经分不清这是发生在现实中,还是梦境里。然而百合知道,她和他的感情,是注定不会有结局的。父亲虽然不势利,但堂堂一县之令的千金嫁给一个轿夫,却也太非主流了。父亲是一个传统的人,一点都不非。而且,十七岁的轿夫还是一个没有编制的临聘人员。为了以后能有和父亲摊牌的资本,百合千方百计帮助轿夫学习,希望他能考上个编制,百合也不奢望他能考上县令主簿账房,只要能考上个押司衙役狱卒就行了,哪怕是轿夫,也要做个有编制的轿夫!有了编制,出了工伤朝廷才管医;有了编制,老了以后朝廷才管养;有了编制,买房就只凑首付了;最重要的是,有了编制,他才是个安稳的男人,她才能嫁给他。然而两年下来大大小小的试考了十几次,他没有一次进过面试,连个找关系走后门的机会都没有。更让百合失望的是,他不再看书做题背文章了,整天就和那些无业的浪人喝酒划拳打架斗殴。百合不止一百次问过他:你爱我吗?他的回答从坚定的‘爱’渐渐变成模糊的‘我也不知道’了。百合的心很痛很痛,但她还是那么爱着他,毕竟,他是她第一个男人。百合决定,和他私奔,离开父亲,到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也就没有人在意他们的门第了。私奔,意味着与父亲的决裂。但是为了他,十九岁的百合还是这么做了。十九岁以前,百合不叫百合,十九岁那年,她被心爱的男人卖到了妓院,从大小姐变成了大家的小姐。

芍药为了向他男朋友证明鸦片是可以戒掉的,以身试法。可惜的是,芍药并没有证明自己的成功,她反而离不开青楼了,因为只有在青楼,才有人用鸦片和她交易。

牡丹、杜鹃、百合、芍药,都缺乏安全感。对朝廷、对朋友、对爱人、对自己,她们都不再像以前那样相信。她们想回到以前的生活,找回那种踏实的感觉。

要想回到以前的生活,据说不是没有可能。

四位姑娘共同的客人黎爷讲过这么一个事情:黎爷的父亲早年在罗马附近城邦做毛织品生意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叫凡山杜的商人,凡山杜有个儿子,总爱自己制作玩具,经常问些常人无法回答的问题。有一天,凡山度的儿子在一个长长的斜面上证明了重力加速度的存在,所有罗马城邦都为凡山杜这个叫做伽利略的孩子惊叹不已。不过,在彼时年幼的黎爷看来,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早在伽利略之前,人类就已经知道了一个物体从高处往下落的速度会越来越快,而伽利略只是证明了这个速度有多快,是怎样变快的而已,并没有改变什么。当时的黎爷觉得,如果能计算出用几颗糖可以哄一个女孩子脱掉裤子还实际些。又过了很多年,黎爷的父亲在普鲁士做电灯泡生意的时候,听一个叫爱因斯坦的白胡子老头宣传“广义相对论”,其中大部分内容黎爷的父亲都没弄明白,结尾的部分,黎爷的父亲听明白了:“如果你的速度够快,快过光速,你就能回到过去”。黎爷的父亲觉得这句话像先知的预言。在黎爷及笄之日,黎爷的父亲很神秘的将这句话告诉了黎爷。

十六岁的时候,黎爷的父亲给了黎爷一笔钱,让她学着做生意。那时的黎爷颇有几分爱国志气,将资金全部投进本土钟表业,想要光大民族实业。然而国门一开,国人纷纷媚外,上至安监侍郎,下至山野村夫都不屑戴国产钟表,黎爷破产。

有了第一次创业失败的经验,黎爷把父亲留下的家产投进了法兰西奢侈品行业。最开始,黎爷的铺子生意红火,在长安各大商业中心都开有分号,日进斗金。可惜好景不长,天朝举办天运会那年,有人举报一家法兰西大卖场将天朝龙旗降半旗,群情顿时激愤。国人纷纷涌进这家大卖场将挂面捏碎并要求大卖场道歉。恨屋及乌,黎爷的铺子因为专卖法货的缘故也未能幸免于难,被砸抢一空。

国人的心理很分裂,既不以用国货为荣,又容易以用洋货为耻。

“这不是爱国,这是赤裸裸的仇富!”黎爷后来多次在回忆那场骚动时这样说道。“砸老子铺子的人,大多是买不起法兰西香水和法兰西包包的屁民!他们把自己对富人的仇恨披上所谓的“爱国”外衣,用最原始最暴力的形式表达了出来!老子命苦,替富人背了黑锅!”

后来有一个叫黄伟文的词人也用自己的作品印证了黎爷这一说法:“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之后,为了避免仇富运动殃及自己,黎爷把剩余的资金统统投进了日用品领域。不管你穷人富人,日用品总要用吧。经过四年的励精图治,“黎氏日用品”成了长安城里的金字招牌。人们要买轴承,鞍鞯,马蹄铁,首先想到的就是黎爷的店。不过最近,天朝和倭国因为钩鱼岛的主权问题搞得气氛很紧张,民间抗倭情绪骤增。黎爷也变得忧心忡忡,因为她家的货物大多来自以产品做工精细,耐洗耐磨耐腐蚀著称的倭国。

姑娘们也很为黎爷担忧。

由于近日来爱国青年在吃的用的穿的骑的等方面都抵制倭货,连民众私藏的倭国少女连环画和春宫图都搜出许多当街烧了,所以,春风楼的生意也好过以往。四位姑娘极力为精力旺盛的青年们宣传理性抗倭的理念。但青年们在姑娘面前完全不讲“理”,只讲“性”,到最后,姑娘们的谆谆教导一句没记住,只记住断断续续的“嗯~嗯~啊~啊”。

黎爷的生意再次陷入困境。不管卖的是国货法货还是倭货,只要国人不变,一切努力都是白费。经历了三次失败的黎爷似乎看出了点迹象:国泰民安时卖外国货没问题,但问题是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你的货源国就被抵制了。除非能够预知未来,哪怕一天两天,当骚动还没发生时就清仓。

现在的黎爷,二十六岁,父亲已经去世,家境也已衰落。但黎爷还是觉得,一切都可以从头来过。因为父亲告诉过她:只要速度快过光速,就能回到过去。

只不过,之前的计划又得再缓缓了。